成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项目组
首次进场查勘,初步选定监测点位,确定监测方法
召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启动会(技术交底会)——参会单位: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30个工作日内,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上报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
对比水土保持方案,存在重大变更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进行变更备案
大型项目进行施工前遥感调查监测
布设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径流小区、测钎、简易坡面观测场等)
每次现场查勘完毕,口头汇报水土保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
多次口头建议,仍未整改问题,联系建设单位、协同监理单位发联系单督促整改
遇突发水土流失灾害事件、暴雨,7日内进行加测
大型项目定期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测调查
编写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编写水土保持监测年报
协助建设单位编写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上述报告完成以后报送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
汇总、分析各阶段监测数据
分析评价水土保持防治效果
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3个月内完成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参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会,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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