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田哲学作者按照表述的顺序,将康德给出的判断表、范畴表综合排列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形态的逻辑结构图,具体样式如下:
它的间接形式的逻辑图是这样的:
┌判断的量:全称│特称│单称
├判断的质:肯定│否定│无限
├判断的关系:定言的│假言│选言
├判断的模态:或然│实然│必然
┌范畴表┼量的范畴:单一│复多│全体(没有将判断表和范畴表的层次关系把握住)
├知性…├质的范畴:实在│否定│限定
└纯粹…├关系:依存与自在│因果与隶属│共联
└样式:可能与否│存在与否│必然与否
显然,这是头脑中缺乏知性和理性二者之间是两个层次两种形式的逻辑结构导致的结果。
应该看到,判断表处在有限环节的知性层次上,它是对存在形式的属性进行的逻辑判断,从而体现出语言逻辑环节的认识结构。
范畴表上升到无限环节的理性层次上,它是对认识形式和认识属性之间的关系进行的逻辑判断。从逻辑结构图的样式上看,二者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外部都是菱形排列“一、二、一”的格式,内部都是“三一体结构”。如果我们用直观的逻辑图像展示出来,这一逻辑结构的样式就会鲜明地展示出来。
判断表的直观逻辑图像如下:
范畴表的直观逻辑图像如下:
对比两个逻辑图像的样式,人们看到二者之间的差异很小,这种差异表现在范畴表中多了数学性、力学性两个箭头,同时在标注内容上添加了“三分法——过程论”。由此构成自身属性与关系属性之间的本质区别。
另一个差别表现在标注的内容上,判断表标注的内容分别是:
判断的量:存在是一,认识是二
判断的质:形式对立,本质同一
判断的关系:两种关系对立统一
判断的模态:两个过程合二而一
判断表的认识特点是:发生在主体人和客体对象之间,属于有限环节认识论层面的先验逻辑结构。
范畴表标注的内容是:
┌量的范畴:从具体到综合
数学性┤静态形式:两种不同的认识形式
└质的范畴:从质到量深化
┌关系的范畴:从形式到本质
力学性┤动态本质:以相互关系形式出现
└模态的范畴:从静态到动态
范畴表的认识特点是:已经深入到认识形式、认识属性、认识过程构成的认识结构层面,没有主体人的因素,属于无限环节哲学逻辑层面的先验逻辑结构。
由此构成知性和理性二者在观点环节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特点,在逻辑环节呈现出完全同一的逻辑结构。这就是康德创新出来的理性方法——依据菱形结构法进行逻辑推论、逻辑证明。
慧田哲学作者给出的逻辑图没有展示出判断表与范畴表之间构成的层次关系,也没有深入到判断表、范畴表内部,把握康德给出的理性方法——菱形结构法。他将菱形结构演绎为语言逻辑的并列结构,这是头脑中缺乏认识论模型导致的结果。
如果我们用中国古代的连山法将判断表和范畴表之间的关系展示出来,它是这样的形式:
从这个逻辑图中人们看到,康德哲学的创新没有停留在观点理论层面上,而是进到了对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进行改造上,其鲜明特点是从单纯的语言逻辑规则上升到哲学逻辑规则——认识结构和认识论模式的高度。其中菱形结构法就是康德给出的哲学逻辑论证法,从而使哲学理论摆脱了借用数学逻辑方法进行思辨的历史。开创了哲学逻辑与数学逻辑二者分立的新局面。
应该看到,康德的判断表处在直接抽象的知性层次上,它的本质属性是“得一”,从分类形式进到把握本质属性的高度。而康德的范畴表是建立在形式变化的关系上,它的本质属性是“抱一”,即把握变化过程中的本质关系——必然性、规律性。
在康德看来,范畴的内涵就是关系,量的范畴就是存在形式的变化关系,质的范畴就是存在属性的转化和质变。关系的范畴就是逻辑和矛盾二者的不可分割,模态的范畴就是本质关系、必然性和规律性的把握。为此,康德给出了两种形式的规律:二律背反律和对立统一律。简称为“背反律和矛盾律”。这就是先验逻辑揭示出来的思维规则:认识环节是两个层次二律背反律,存在环节是两种形式对立统一律。
而康德给出的菱形结构法,它的本质属性就是思维形式规律,这是以认识结构的形式特点表现出来的,我们用两个层次两种形式三个环节(环环相套的形式)对立统一(系统矛盾的形式)表述它,由此构成了哲学理论中的极限规律具有的鲜明特征。
慧田哲学作者头脑中没有建立起完整形态的认识论结构,所以,他不能准确地把握康德判断表、范畴表之间具有的两个层次两种形式的结构关系。相反地,他只能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语言逻辑、形式逻辑绘制判断表、范畴表之间联系的逻辑图,没有将语言结构与认识结构的一体关系把握住。可见,这是思辨能力没有攀升到康德先验逻辑高度导致的结果。站在康德认识论模式下面,怎么可能得出与康德先验逻辑一样的逻辑图像呢?
最后,我们将判断表、范畴表在理性思辨环节给出的逻辑结构图展示出来,它是这样的形式。
一、我们先将判断表的菱形结构各个环节的本质属性添加进去,从而使人们看清菱形结构表的本征特征:外部是抽象的形式联系,它表现在判断的量、判断的质、判断的关系、判断的模态之间。这是认识过程具有的两个层次四种形式,逻辑图为:
┌1
├2判断的质——存在属性
判断表┤两个层次的分界线
├3
└4判断的模态——动态关系
二、对判断表的逻辑结构进行解析
认识分为两个层次四种形式,这是判断表告诉人们的真理。在四种形式内部都是三个环节,三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具有同一性,都是从分立到综合的转化形式,不同的是存在和关系两种形式的转化在认识属性上截然对立。因此在图形排列的顺序上呈现出两种排列形式相互倒置的现象。
三、
黑格尔按照有限环节的认识论排序,它呈现出质(存在)——量(形式)、关系(本质)——模态(整体)的认识结构。
康德按照无限环节的逻辑形式排序,它呈现出量(形式)——质(属性)、关系(静态)——模态(动态)的逻辑结构。
判断的量和判断的模态构成了上下两个层次的认识。这是静态和动态之间具有的本质区别。判断的质和判断的关系构成了存在的属性和关系的属性两种形式的认识。上中下三个环节体现了认识过程具有的特点,排列形式的倒置体现了认识的属性:二律背反的形式。这样一来,两个层次、三个环节、两种形式,二律背反,就通过菱形判断表之间的关系清晰地展示出来。可见,这是认识规律在静态环节具有的鲜明特征。
四、间接形式的逻辑图
辩证逻辑的三分法——形式逻辑的三段式
┌开端:1.判断的量┼特殊的:质的形式
│三分法——过程论└单称的:具体统一
│认识是两个层次
│
│
判断表┼过程┤存在是两种形式:质和关系;形式逻辑三段式法
│
│
│
│逻辑是三个环节
└终端:4.判断的模态┼实然的:存在的模态
这个逻辑图表明,动态逻辑规则是康德创新出来的先验逻辑,它是三分法——过程论的形式,静态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它是三段式的形式。动态是外部形式,静态是内部形式,由此构成内外两种形式的有机结合。这就是康德先验逻辑的实质.
五、康德的范畴表其逻辑规则体现出两个层次两种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
先验逻辑强调认识自身具有的两个层次,因此在先验逻辑的菱形结构表中,康德按照认识层次的划分,给出了两个表现形式同一,本质属性不同的范畴表。这就是知性环节的判断表和理性环节的范畴表。从形式上人们看不出二者之间具有的区别,但是,内容环节反映出两个层次的认识属性截然不同。我们将理性环节范畴表用间接形式的逻辑结构图展示出来,它是这样的形式:
┌分立形式:单一性、多数性
┌量的范畴┤具体内容:三分法的形式特点
│范畴形式└综合形式:全体性
┌知性是存在┤
│
│两个层次
范畴表┤认识属性:过程三分法┌属性关系:依附性与存在性(实体与偶性)
│
│
└理性是关系┤
└样式┼存在:存在性——不存在性┼动态的两种趋势
└关系:必然性——偶然性—┘认识的两个层次
以上就是停留在观点认识层面解说康德判断表、范畴表与站在先验逻辑高度解说康德判断表、范畴表二者之间具有的本质区别。这是有限环节的认识论与无限环节的逻辑学之间构成的二律背反、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它是认识能力不同、世界观形式不同导致的逻辑图像形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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