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经济的发展,消费群体也随之扩大,消费群体的增加就带来了另一个弊端,消费纠纷事件的频频出现,特别是这几年新的产业、经营方式层出不穷,也会使我们在消费时不知不觉中就陷入了商家设计的圈套中,本来是兴致勃勃而去,回来时却是怒目切齿,在这期间虽然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有责任,但是主要责任还是在商家,他们才是幕后的黑手;所以说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有维权意识,过去我们都习惯了“吃哑巴亏”,可在法治增强的今天我们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给那些制造假冒伪略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商有力的还击,可能有些人说,为了一点点的利益没必要闹得太大,但是我们要知道如果我们放过他们,他们还会坑害更多的人,其他商家也以儆效尤,肆无忌惮的继续坑骗消费者,那我们的利益何以保证,法律的尊严又何在,早在90年代我国已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为什么不拿起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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