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手太小,别给他放太多。”(图片来源于网络)
01
这条令人心碎的新闻,你们应该都知道了。
2月27日晚,
天津大悦城南开店4楼中庭,两个孩子坠楼当场身亡。
事发时,妈妈在负一楼屈臣氏购物,
爸爸在四楼,抱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从护栏往下看,结果没抱住,其中一个小孩不幸坠落,从四楼掉到负一楼,
爸爸条件反射去抓住他,
结果失手,另一个小孩也因此坠楼。
两个孩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
图片中,两个小小的尸体裹着蓝色的布,几名民警正在现场进行测量和拍照,
孩子的父母,每个人守着一个孩子的尸体,跪着在那哭。
话题女王姚晨,甚至也关注到了这个消息,
她在微博里说,
“天津大悦城的事太过惨烈,一个家庭瞬间支离破碎,提醒有孩子的家长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两个稚嫩的生命,还没有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就突然地走了,
对于那一对年轻父母来说,
这大概是他们今生都难以告别的噩梦了吧。
02
不是第一次被这种新闻震惊了。
我工作的报纸就报道过,
一对夫妻因为将钥匙忘记在家里,将绳子绑在年仅10岁的孩子身上,从五楼吊下四楼回家取钥匙,
不幸的是,在吊挂过程中,绳子突然断裂,孩子坠楼而亡。
还有,
陕西咸阳的肖女士带3岁的儿子去游泳,
肖女士游泳池里玩手机,儿子在她三四米远的地方嬉戏,
孩子突然溺水,肖女士未曾察觉,
孩子挣扎几分钟后慢慢沉入水中。
最惨烈的,还是在天津,
一对年轻的父母吸毒,将女儿独自留在家里,
几天后,邻居发现,孩子已经饿死了。
这些事情太让人唏嘘了。
你知道吗,天津大悦城孩童坠楼事件真不是偶然。
数据显示,
中国每天约有150名儿童因意外失去生命,
全世界每年有100多万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
这组数字,
每年还在以7%到10%的速度在增长。
03
为人父母者,为什么总是犯下如此大错?
我认为,这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法律太不健全太不给力了。
要知道,在不少西方发达国家,
儿童12岁之前不准独处,
任何人一旦发现家长对孩子的保护不当,或者是让孩子处于危险环境中,
都可以向警方报案。
警方如果一旦证实家长确有失职,
家长轻则要接受训诫与罚款,重则要被剥夺监护权。
如果在这些国家,抱住孩子往商场围栏下看,可能已经构成犯罪。
但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这些规定都相当含糊,没有威慑力。
其次,是许多中国家长完全没有意识到,
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安全保护是一项法律义务,
既然不觉得是必须的义务,
种种匪夷所思的随意行为,就不再稀奇。
有的家长把孩子单独锁在车里自己去买东西,
有的家长任由孩子在商场的自动扶梯上奔跑打闹,
有的家长给两三岁的孩子喂着果冻花生,还逗得他们咯咯直乐,
这些行为一开始,悲剧就已经注定要发生。
04
我一直以为,
在保护孩子安全这件事情上,不少中国人都有个极大的误区,
那就是动不动就把孩子看做自己的私有物品,
因为习惯把孩子“私人化”,
所以,习惯用自以为正确的方式来保护孩子。
可是,自以为正确,往往只是一种侥幸心理。
你以为抱着孩子从商场的护栏往下看安全,
其实魔鬼已经潜伏在附近。
你以为推着婴儿车闯红灯会畅通无阻,
车祸却会在下一秒就会发生。
工作忙时,你将孩子托付给熟人照顾,
但这可能是一起儿童拐卖案的开始。
父母首先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
然后才是血缘关系上的亲人。
但对不少中国父母来说,他们都没有搞明白这点,
这正是许多孩童意外伤害悲剧的根源。
以前文中的孩子游泳池溺亡事件为例,
带3岁的儿子去游泳,本身就是一件冒风险的举动,
如果意识到作为孩子的安全监护人,
此时视线不应该离开孩子,
母亲也就不会沉迷于手机不可自拔。
总以为意外不会发生,总以为风险与危险很远,
其实,意外就在身边。
05
非常认同咪蒙昨天针对这件事的发言:
“最可怕的是,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
作为一个成熟与合格的父母,
真的有几种能力是不可或缺的,
比如,应该时刻认识到,自己是孩子安全的第一监护人;
比如,永远不要低估危险,永远不要高估自己的保护能力;
比如,孩童意外伤害事件不会经常出现,但出事概率即便只有千万分之一,一旦遇上,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
拿这来对比,
讲真,许多中国人都没有资格做父母。
每一起孩童意外伤害事件,都不是偶然发生的,
它背后,其实是父母对孩子长期的照料疏忽。
我不赞成,把天津大悦城孩童坠楼事件叫做“意外”:
没有意外的伤害,只有心不在焉的照料。
不是我们选择了孩子,而是孩子选择了我们。
他们来到这世界上,
就是相信自己能够被温柔以待,被安全以待。
让我们自觉成为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让我们任何时候,都有底气对孩子说,
亲爱的,我是你们选对的父母。
作者:王耳朵,长沙青年作家,
个人微信公众号:王耳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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