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隶书开始流行,小篆的地位被取代。唐玄宗时,篆书一度又受到重视,李阳冰被赞为“李斯之后的千古一人”。清朝是篆书发展史上的又一高峰,乾隆皇帝还下令创制了篆书32体。
隶书
隶书,又称“隶字”、“古书”,是在篆书基础上为书写便捷而产生的一种字体。隶书分秦隶(古隶)、汉隶(今隶)两种。关于隶书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一般认为,隶书“佐助篆所不逮”,是小篆的一种辅助字体。
据史书记载,秦始皇在“书同文”过程中,令李斯等人创立小篆,又采纳了程邈整理的隶书。《说文解字序》中说:“初为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与小篆不同,隶书化圆转为方折,使书写更为便捷。
隶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萌生期(春秋战国)、蜕变期(秦至西汉前期)、成熟期(西汉中期)三个阶段。从字体形态上看,隶书的形成经过了解散旧的字体结构和隶书笔画的格式化。现在见到的古代隶书,以东汉时期的《熹平石经》《曹全碑》《张迁碑》最为著名。(图5:《曹全碑》(部分) 东汉 中平二年(185)刻 明万历初年出土于陕西颌阳旧城,1965年移西安碑林。此碑是王敞等人为颌阳县令曹全纪功颂德所立明拓本 国家图书馆藏)
隶书的出现是汉字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小篆是象形体古文字的结束,隶书则为改象形为笔画化的新文字的开始。
草书
草书形成于汉代,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而成。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说:“汉兴,有草书。”崔瑗《草势》也说:“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具体说来,草书对于隶书的改造,主要是通过简化、省略与连笔来实现的。唐代书法家张怀瓘在《书断》中认为,草书的特点是:“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意,谓之草书。”
草书有章草、今草和狂草之分。章草起于西汉,盛于东汉,字体具隶书形式,字字区别,不相连接,接近行草。有人认为章草因东汉《急就章》的“章”而得名。(图6:元代 邓文原书《急就章》)东汉末年,章草进一步简化,脱去隶书笔画行迹,上下字之间笔势牵连相通,偏旁部首有简化与互借,产生了“今草”。今草即现今通行的草书,又称“一笔书”。到了唐代,又出现了“狂草”,亦名“大草”,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狂草因省笔较多,难以辨认,其审美价值高于实用价值。(图7:唐 张旭草书《心经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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