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回,来旺夫妻倚杖王熙凤的势力,强要彩霞给不成器的儿子做媳妇。这中间穿插着林之孝的冷静而公道的劝阻,以及贾琏的心不在焉的“墙头草”。到最后,却归结到赵姨娘这里来。
原来彩霞与贾环“有旧,尚未作准”,因为不愿嫁给来旺儿子,所以派妹妹来向赵姨娘求助。
彩霞本是王夫人的贴身大丫鬟。且不说本人的才干如何,这个曾经的职位就是重要的资源,并且赵姨娘“深与彩霞契合”,所以也希望她能成为贾环的“屋里人”。于是赵姨娘向贾政开口请求。
我们先不看贾政的回答,先来分析一下贾政这时的心理活动:
贾家反对早婚。也许是因为贾珠早婚并且早夭的前车之鉴。贾母回绝张道士时“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正反映了这种普遍观念。
即使不考虑早婚,也得考虑长幼之序。放着宝玉还没有屋里人,先给贾环,这在贾政这样古板方严的人看来,是完全不能理解的。
但是,贾政与妻子王夫人貌合神离,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两个儿子都不欣赏,赵姨娘是他晚年感情生活中唯一的慰藉。如果直接开口拒绝她的请求,贾政心里如何过得去?
于是贾政告诉赵姨娘:想要彩霞,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作为补偿,我早已看好了两个好女孩——宝玉是兄长,是嫡子,但我在考虑他的时候,一点也没忘了年幼的贾环。我这样平等对待,还不足以补偿吗?
至于那两个女孩是谁?我敢打保票,贾政这时候还根本没考虑这个问题呢。
反正他承诺赵姨娘“再等一二年”,一二年的时间,足够他慢慢物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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