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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

【清】台湾省奉敕纂辑

  台灣文獻叢刊

  【第 197 種】


  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

  .作者:

  .原書頁數: 0152 頁


  ●書籍簡介

  第一九七種「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

  本書(一冊一五二面九一、二○○字)不分卷,合輯清季淡水、新竹、鳳山三縣「簡明總括圖冊」而成。蓋光緒十一年臺灣著手建省,需用浩繁;巡撫劉銘傳鑒於臺灣民間「隱田。特多,因奏准「量丈田畝、清查賦稅」以增加收入,并藉以建立土地制度之基礎。此項工作,計自十二年四月開始籌備,迄十八年五月結束,先後歷時六年之久。當日清丈完成,各縣廳編製有土地清丈「簡明總括圖冊」。今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尚藏有淡水、新竹、鳳山三縣圖冊抄本各一帙,本書因合而編之,總其名印行。各縣冊分堡或分里列圖,并分則說明田園畝分,極為簡明。書末,今另刊入同館所藏題為「設改章程總冊」(亦為抄本)一種。其內容則為光緒年間清丈後淡水縣所造全縣各番社應收通事、土目口糧租穀并應支、應減、應裁各項用款數目四柱清冊,呈送上級政府「察核」者。因同屬清賦資料,特收作「附錄」。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目錄

  3  淡水縣簡明總括圖冊

  4  新竹縣簡明總括圖冊

  5  鳳山縣簡明總括圖冊

  6  (附錄)設改章程總冊

  7  芝蘭一堡毛少翁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8  舊管

  9  新收

  10  開除

  11  實在

  12  芝蘭三堡小雞籠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13  舊管

  14  新收

  15  開除

  16  實在

  17  雷朗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18  舊管

  19  新收

  20  開除

  21  實在

  22  南崁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23  舊管

  24  新收

  25  開除

  26  實在

  27  應裁各款

  28  坑仔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29  舊管

  30  新收

  31  開除

  32  實在

  33  應裁各款

  34  圭北屯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35  舊管

  36  新收

  37  開除

  38  實在

  39  八里坌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40  舊管

  41  新收

  42  開除

  43  實在

  44  應裁各款

  45  武朥灣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46  舊管

  47  新收

  48  開除

  49  實在

  50  應裁各款

  51  奎泵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52  舊管

  53  新收

  54  開除

  55  實在

  56  應裁各款

  57  峰峙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58  舊管

  59  新收

  60  開除

  61  實在

  62  錫口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63  舊管

  64  新收

  65  開除

  66  實在

  67  應裁一款

  68  霄裏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69  舊管

  70  新收

  71  開除

  72  實在

  73  應裁各款

  74  擺接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75  舊管

  76  新收

  77  開除

  78  實在

  79  應裁各款

  80  龜崙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81  舊管

  82  新收

  83  開除

  84  實在

  85  應裁各款

  86  里族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87  舊管

  88  新收

  89  開除

  90  實在

  91  應裁一款

  92  塔塔攸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93  舊管

  94  新收

  95  開除

  96  實在

  97  應裁各款

  98  內北投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99  舊管

  100  新收

  101  開除

  102  實在

  103  應裁各款


  ●弁言

  清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臺灣著手建省,需用浩繁。巡撫劉銘傳鑑於臺灣民間「隱田」特多,因奏准「量丈田畝、清查賦稅」以增加收入,並藉以建立土地制度的基礎。此項工作,計自光緒十二年(一八八六)四月開始籌劃、至十八年(一八九二)五月結束,中經編制保甲、清丈、改賦以及發給丈單,先後歷時六年兩個月之久。臺灣田園,其先不過七萬餘甲、地賦不過四十餘萬元;及至清丈以後,田園增至三十六萬一千四百四十八甲、地賦增至九十七萬四百餘元。當日清丈完成,各縣廳編製有土地清丈「簡明總括圖冊」,現在省立臺北圖書館尚藏有淡水、新竹、鳳山三縣圖冊抄本可供查閱。為求便於利用起見,因將這三縣圖冊合編一書,名之曰「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予以印行。

  同時,省立臺北圖書館另有一冊題為「設改章程總冊」的資料,也是抄本;閱其內容,則為光緒年間清丈後淡水縣造送上級政府「察核」的全縣所轄各番社應收通事、土目口糧租榖並應支、應減、應裁各項用款數目四柱清冊。按臺灣清代的租賦,中有「番大租」一項名目。「番大租」又分為二:公有者謂之「公口糧租」,土、目收之,以充公費;私有者謂之「私口糧租」,番自取之。前項四柱清冊所載,乃為「番大租」中的「公口糧租」。因同屬清賦資料,特收入本書之末,作為「附錄」。(吳幅員)


  ●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目錄

  淡水縣簡明總括圖冊……………………………………………………………………(一)
  新竹縣簡明總括圖冊…………………………………………………………………(二七)
  鳳山縣簡明總括圖冊…………………………………………………………………(四九)

  附錄
  設改章程總冊………………………………………………………………………(一一三)


  ●淡水縣簡明總括圖冊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通縣舊額

  原額:應徵供粟八千九百一十七石三斗八升四合二勺四杪五撮。

  謹查淡水縣,本系淡水廳治。光緒五年,與新竹縣劃界分治,計淡水縣分管一十四堡。因向無魚鱗冊,所分各堡何則田園若干?無從查分。其糧額系按堡分計算,現照奏銷冊造開列。此次清丈,自光緒十四年起,改照新定賦則徵收。並劃出四堡歸基隆同知管轄;淡水現管十堡。理合登明。

  應徵人丁餉稅銀三百七十四兩三錢九分三釐。

  謹查人丁銀兩,於乾隆十二年奉文勻入田畝徵收。淡水與新竹分治,應勻丁銀若干?因向無魚鱗冊,無從查分。現按照奏銷冊造,彙同雜稅開列。自光緒十四年改定賦起,勻丁核入新糧徵收;雜稅刪除。理合登明。

  外附開:應徵耗羨銀四百一十二兩六錢七分四釐。

  謹查自光緒十四年起,改照「一條鞭」賦則徵收,不復另徵耗羨。理合登明。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大加蚋堡,新編「大」字號內:

  上則田,一百五十六甲七分四釐八毫六絲六忽七微。中則田,一千一百三十六甲二分三釐七毫三絲三忽。下則田,一千四百一十一甲四分一釐五毫二絲八忽。下下則田,三百九十五甲四分三釐三毫一忽五微。

  上則園,五十一甲三分四釐六毫七絲九忽六微。中則園,一百四十六甲四分四釐八毫五絲三忽六微。下則園,一百五十五甲五分八釐八毫二絲三忽二微。下下則園,一十四甲八分四釐五毫五絲七忽四微。

  ——共田三千九十九甲八分三釐四毫二絲九忽二微、園三百六十八甲二分二釐九毫一絲三忽八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二十二甲八分三釐二毫二絲六忽九微。二等沙田,一分三釐七毫八忽八微。三等沙田,無。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四甲六分八釐七毫一絲六忽。三等沙園,無。

  ——共沙田二十二甲九分六釐九毫三絲五忽七微、沙園四甲六分八釐七毫一絲六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擺接堡,新編「擺」字號內:

  上則田,一百四十五甲七分三釐五絲五忽四微。中則田,一千一百九十三甲三分五釐四毫七絲九忽一微。下則田,一千二百零九甲八分五釐二毫九絲八忽八微。下下則田,一百四十四甲一分八釐三毫一絲九忽五微。

  上則園,一十五甲四分五釐二毫八絲七忽。中則園,二百七十三甲一分五釐六毫六絲八忽。下則園,六百九十七甲三分一釐四毫五絲八忽七微。下下則園,九十三甲四分三釐二毫一絲七忽二微。

  ——共田二千六百九十三甲一分二釐一毫五絲二忽八微、園一千七十九甲三分五釐六毫三絲九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十二甲六釐八毫九絲八忽四微。二等沙田,五甲九分七毫九絲九忽三微。三等沙田,無。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三百六十五甲八分五釐八毫六絲二忽五微。三等沙園,二十二甲四分五釐八毫九絲八忽二微。

  ——共沙田一十七甲九分七釐六毫九絲七忽七微、沙園三百八十八甲三分一釐七毫六絲七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拳山堡,新編「拳」字號內:

  上則田,四十四甲九分九釐二毫八忽九微。中則田,八百四十六甲九分六釐九毫一絲二忽六微。下則田,一千二十一甲七釐八毫六絲四忽九微。下下則田,一百六甲七分五釐七毫八忽八微。

  上則園,一甲二釐八毫四絲。中則園,一十七甲九分四釐二毫五絲六忽四微。下則園,三十甲七分四釐一毫九絲。下下則園,二十六甲八分六釐九毫七絲六忽。

  ——共田二千一十九甲七分九釐六毫九絲五忽二微、園七十六甲五分八釐二毫六絲二忽四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甲四分七釐四毫七絲三忽六微。二等沙田,二甲三分二釐三忽。三等沙田,無。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五甲一分七釐七毫九絲二忽。三等沙園,無。

  ——共沙田三甲七分九釐七毫七絲三忽六微、沙園五甲一分七釐七毫九絲二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海山堡,新編「海」字號內:

  上則田,一百三十八甲一分九釐二毫三絲四忽七微。中則田,八百七十三甲五分一釐七毫三絲二忽一微。下則田,一千七百一十六甲八分九釐二毫四絲九忽二微。下下則田,五百三十甲五分七釐一毫八絲三忽九微。

  上則園,三分一釐五毫二絲。中則園,一十甲七分七釐八毫八微。下則園,一百四十五甲五分七釐三毫八絲六微。下下則園,二十五甲九分八釐八毫六絲六忽四微。

  ——共田三千二百五十九甲一分七釐三毫九絲九忽九微、園一百八十二甲六分五釐五毫六絲七忽八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百三十四甲一釐八毫八絲八忽七微。二等沙田,六甲五分二釐二毫七忽六微。三等沙田,無。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二十八甲一分九釐四毫七絲四忽一微。三等沙園,七甲六分二釐七毫九絲二忽八微。

  ——共沙田一百四十甲五分四釐九絲六忽三微、沙園三十五甲八分二釐二毫六絲六忽九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桃澗堡,新編「桃」字號內:

  上則田,五分一毫七絲四忽四微。中則田,四十八甲九分七釐五毫一絲五忽七微。下則田,二千六十八甲九分三釐九毫八絲三微。下下則田,六千五百九十四甲六分四釐八毫八絲四忽七微。

  上則園,無。中則園,無。下則園,八十六甲一分二毫二忽六微。下下則園,三十八甲二分二釐三毫二絲八微。

  ——共田八千七百一十三甲六釐五毫二絲三忽四微、園一百二十四甲三分五釐五毫二絲三忽四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九百五十八甲八分四釐九毫一絲六忽九微。二等沙田,八百二十五甲五分七釐三毫一忽四微。三等沙田,二百三十九甲五釐一毫二絲八忽八微。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一十三甲八分六釐一毫六絲九忽六微。三等沙園,二十三甲四分六釐四毫七忽二微。

  ——共沙田二千二十三甲四分七釐三毫四絲七忽一微、沙園三十七甲三分二釐五毫七絲六忽八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八里坌堡,新編「坌」字號內:

  上則田,一百七甲二分六釐五毫三絲八忽二微。中則田,六百四十二甲一分一釐五毫九絲九忽三微。下則田,八百九十甲九分一釐九絲八忽三微。下下則田,五百五十六甲八釐六毫一絲三忽二微。

  上則園,一甲六分三釐三毫九絲六忽。中則園,二十三甲九釐三毫九絲八微。下則園,四十六甲三分二釐一毫三絲六忽二微。下下則園,九分。

  ——共田二千一百九十六甲三分七釐八毫四絲九忽、園七十一甲九分四釐九毫二絲三忽。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百三十一甲八釐三毫二絲二忽五微。二等沙田,三十六甲二分八釐三毫五絲二忽八微。三等沙田,二甲五分六釐七毫二絲。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一十九甲二分五釐六毫四忽。三等沙園,七甲一分三釐六絲。

  ——共沙田一百六十九甲九分三釐三毫九絲五忽三微、沙園二十六甲三分八釐六毫六絲四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興直堡,新編「興」字號內:

  上則田,二百五十甲四分三釐三毫四絲六忽一微。中則田,七百四十八甲四分四釐九毫六絲八忽一微。下則田,三百二十九甲七分七釐三毫九絲一微。下下則田,四十三甲九釐三毫三絲二忽二微。

  上則園,一百一十八甲九分三毫三絲八忽八微。中則園,三百八十三甲五分五釐八毫二絲一忽二微。下則園,六十七甲九分五毫七絲二忽八微。下下則園,四分九釐九毫二絲四忽八微。

  ——共田一千三百七十一甲七分五釐三絲六忽五微、園五百七十甲八分六釐六毫五絲七忽六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九甲八分六釐二毫八絲四忽六微。二等沙田,無。三等沙田,無。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四十九甲二分四釐六毫三絲八忽四微。三等沙園,無。

  ——共沙田九甲八分六釐二毫八絲四忽六微、沙園四十九甲二分四釐六毫三絲八忽四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芝蘭一堡,新編「芝」字號內:

  上則田,六十五甲一分二釐三毫四絲一忽四微。中則田,五百三十七甲一分七釐一毫八絲七忽。下則田,八百二十八甲一分四釐一毫三絲二微。下下則田,四百七十四甲九釐九毫一絲九忽七微。

  上則園,八甲五分五釐九毫三絲八忽八微。中則園,一百二十四甲四分一釐七毫四絲四忽八微。下則園,一百三十五甲六分六釐五毫五絲二忽二微。下下則園,二十五甲七分一釐四絲一忽四微。

  ——共田一千九百四甲五分三釐五毫七絲八忽三微、園二百九十四甲三分五釐二毫七絲七忽二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三十一甲四分二釐二毫五絲八忽五微。二等沙田,無。三等沙田,三分五釐九毫八忽六微。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二十甲七分八釐七毫九絲五忽一微。三等沙園,四甲二釐九毫五絲八忽二微。

  ——共沙田三十一甲七分八釐一毫六絲七忽一微、沙園二十四甲八分一釐七毫五絲三忽三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芝蘭二堡,新編「蘭」字號內:

  上則田,一百二十五甲九分九釐二毫七絲八忽六微。中則田,六百七甲三分二釐九絲六忽六微。下則田,四百四十甲六分一釐八毫四絲三忽九微。下下則田,二百六十三甲三分二釐三絲三忽。

  上則園,一十九甲七分五釐八毫二絲二微。中則園,一百六十二甲三分八毫二絲六忽一微。下則園,二百六十六甲七分六釐八毫六絲七忽九微。下下則園,二十二甲六分三釐八毫五忽。

  ——共田一千四百三十七甲二分五釐二毫五絲二忽一微、園四百七十一甲四分七釐三毫一絲九忽二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十甲五分四釐八毫二絲三忽四微。二等沙田,無。三等沙田,三甲一釐四毫六絲三忽二微。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五甲九分四釐二毫二絲一忽二微。三等沙園,無。

  ——共沙田一十三甲五分六釐二毫八絲六忽六微、沙園五甲九分四釐二毫二絲一忽二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芝蘭三堡,新編「堡」字號內:

  上則田,二十七甲四分八釐九毫一絲二忽四微。中則田,二百二十七甲四分四釐五毫九絲五忽六微。下則田,一千一百三十九甲八分四釐五毫二絲五忽一微。下下則田,二千四十一甲九分一釐三毫九絲九忽。

  上則園,一甲二分七釐七毫九絲七微。中則園,二甲六分七釐九毫二絲三忽二微。下則園,七甲六分九釐四毫一絲八微。下下則園,二甲六分三釐五毫二絲八忽。

  ——共田三千四百三十六甲六分九釐四毫三絲二忽一微、園一十四甲二分八釐六毫五絲二忽七微。

  另沿山沿溪沿海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五百八甲二分二毫九絲五忽七微。二等沙田,四十二甲八分五毫八絲三忽二微。三等沙田,五十三甲八分七釐五毫九絲四忽八微。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三甲一釐一毫四絲七忽二微。三等沙園,無。

  ——共沙田六百四甲八分八釐四毫七絲三忽七微、沙園三甲一釐一毫四絲七忽二微。

  通縣十堡:

  上則田,一千六十二甲四分六釐九毫五絲六忽八微,年額應徵銀二千六百二十二兩六錢九分三釐三毫七絲八忽九微八纖。

  中則田,六千八百六十一甲五分五釐八毫一絲九忽一微,年額應徵銀一萬三千八百五十二兩一錢六分八釐五毫六絲八忽四微六纖。

  下則田,一萬一千五十七甲四分六釐九毫八忽八微,年額應徵銀一萬八千四百四兩四錢五釐三毫八絲九忽八纖。

  下下則田,一萬一千一百五十甲一分六毫九絲五忽五微,年額應徵銀一萬四千八百四十六兩八錢七分五釐八毫五絲五忽四微六纖。

  上則園,二百一十八甲二分七釐六毫一絲一忽一微,年額應徵銀四百四十兩六錢五分七釐五毫五絲九忽一微。

  中則園,一千一百四十四甲三分八釐二毫八絲四忽九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九百四兩七錢四分七釐四毫三絲四忽一微。

  下則園,一千六百三十九甲六分七釐五毫九絲五忽,年額應徵銀二千一百八十三兩三錢三釐二毫九絲六忽六微五纖。

  下下則園,二百五十一甲七分七釐二毫三絲七忽,年額應徵銀二百六十八兩一錢九分七釐一毫一絲三忽一微八纖。

  一等沙田,一千八百二十甲三分六釐三毫八絲九忽二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九百三十九兩一錢一分八釐二絲四忽六微三纖。

  二等沙田,九百一十九甲五分五釐二毫五絲三忽一微,年額應徵銀六百八十五兩九錢八分六釐一毫八絲八忽一微三纖。

  三等沙田,二百九十八甲八分六釐八毫一絲五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一百五十九兩二錢九分六釐七毫二絲六忽八纖。

  一等沙園,無。

  二等沙園,五百一十六甲二釐四毫二絲一微,年額應徵銀二百七十五兩四分八毫九絲九忽一微三纖。

  三等沙園,六十四甲七分一釐一毫一絲六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二十兩七錢七釐五毫七絲二忽四微八纖。

  ——共田三萬三千一百七十甲三分八釐八毫三絲七忽九微、共園三千八百三十四甲八分四釐二毫六絲四忽五微,共年額應徵銀五萬七千六百三兩一錢九分八釐五忽四微六纖。

  謹查全臺清丈案內:上、中、下、下下各則田園,已奉部覆准照徵。其沿山沿海沿溪之沙田、沙園原請與墾荒未熟之地暫緩升科,嗣查此項田園收成微薄,雖難按則科徵,而與墾荒未熟者究有不同;各按土壤配定三等。臺北各屬系以一、二、三分等,查照內地同安縣「不配米」各條徵則,酌擬一等沙田每甲徵銀一兩六分五釐二毫三絲六忽四微八纖、二等沙田每甲徵銀七錢四分六釐、三等沙田每甲徵銀五錢三分三釐、一等沙園每甲徵銀七錢四分六釐、二等沙園每甲徵銀五錢三分三釐、三等沙園每甲徵銀三錢二分,隨案奏咨立案。理合登明。


  ●新竹縣簡明總括圖冊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通縣舊額

  原額:應徵供粟四千一百五十三石零八升五合六勺五杪五撮,應徵人丁餉稅銀三百二十二兩七錢九分七釐零一絲。

  外附開:應徵耗羨銀二百四十兩零三錢七分五釐一毫六絲。

  謹查新竹縣,本系淡水廳治。光緒五年,與淡水縣劃界分治,新竹縣分管八堡,其糧額系按所分之堡計算;現照十三年以前奏銷冊造開列。此次清丈,自光緒十四年起,改照新定賦則徵收。理合登明。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竹塹堡,新編「竹」字號內:

  上則田,一千一百五十九甲九分零七毫七絲七忽四微。中則田,一千七百一十六甲二分二釐五毫一絲三忽四微。下則田,二千七百一十甲零二分六釐四毫零二忽八微。下下則田,二百六十六甲四分九釐二毫零一忽六微。

  上則園,一甲二分一釐六毫。中則園,七十四甲六分一釐六毫七絲。下則園,三百零七甲八分六釐五毫七絲零八微。下下則園,八十七甲二分七釐二毫七絲六忽。

  ——共田五千八百五十二甲八分八釐八毫九絲五忽二微、共園四百七十甲零九分七釐一毫一絲六忽八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五甲一分五釐八毫八絲。二等沙田,無。三等沙田,無。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四甲七分八釐二毫四絲。三等沙園,五百二十三甲七分三釐零五絲九忽四微。

  ——共沙田五甲一分五釐八毫八絲、共沙園五百二十八甲五分一釐二毫九絲九忽分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香山堡,新編「香」字號內:

  上則田,三十七甲八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忽。中則田,四百一十二甲六分九釐八毫三絲四忽二微九纖八沙。下則田,一千二百二十甲零四分四釐八毫八絲四忽六微。下下則田,九十四甲七分六釐一毫八絲八忽六微。

  上則園,無。中則園,九甲四分六釐一毫二絲。下則園,二百一十八甲七分二釐三毫六絲七忽八微。下下則園,一百六十八甲五分六釐五毫四絲四忽。

  ——共田一千七百六十五甲七分五釐四毫八絲三忽四微九纖八沙、共園三百九十六甲七分五釐零三絲一忽八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無。二等沙田,無。三等沙田,四分三釐九毫。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六甲六分二釐六毫八絲。三等沙園,一千四百五十二甲五分六釐一毫零四忽。

  ——共沙田四分三釐九毫、共沙園一千四百五十九甲一分八釐七毫八絲四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新埔堡,新編「新」字號內:

  上則田,二百四十甲零一分五釐七毫七絲四忽。中則田,九百一十甲零六分九釐三毫三絲。下則田,八百一十六甲零一釐八毫七絲七忽八微。下下則田,一百七十七甲二分二釐七毫五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五分四釐二毫四絲。下則園,一十七甲六分八釐二毫四絲。下下則園,五十一甲九分五釐九毫。

  ——共田二千一百四十四甲零九釐七毫三絲一忽八微、共園七十甲零一分八釐三毫八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十七甲三分零八毫六絲。二等沙田,一甲七分四釐零四絲。三等沙田,二十三甲九分九釐三毫八絲。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三十三甲三分四釐九毫。三等沙園,三百四十七甲二分四釐八毫。

  ——共沙田四十三甲零四釐二毫八絲、共沙園三百八十甲零五分九釐七毫。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大崙堡,新編「大」字號內:

  上則田,九十七甲三分二釐三毫一絲。中則田,三百八十九甲二分九釐七毫四絲。下則田,二千八百六十三甲七分二釐一毫九絲九忽六微。下下則田,五千三百七十一甲零八釐二毫五絲一忽六微。

  上則園,六分五釐零八絲。中則園,三甲二分五釐三毫二絲。下則園,三十五甲二分九釐五毫一絲。下下則園,一百三十八甲二分四釐零八絲。

  ——共田八千七百二十一甲四分二釐五毫零一忽二微、共園一百七十七甲四分三釐九毫九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千一百一十三甲七分三釐九毫九絲二忽。二等沙田,九甲二分一釐一毫。三等沙田,四百零二甲一分七釐五毫三絲。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五甲九分二釐一毫六絲。三等沙園,一千零四十七甲三分六釐三毫九絲二忽。

  ——共沙田一千五百二十五甲一分二釐六毫二絲二忽、共沙園一千零五十三甲二分八釐五毫五絲二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中港堡,新編「中」字號內:

  上則田,四百九十九甲九分二釐七毫二絲一忽六微。中則田,一千零二十六甲八分五釐九毫七絲一忽。下則田,九百四十甲零六分四釐二毫四絲六忽四微。下下則田,一百八十七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四微。

  上則園,七分九釐零八絲。中則園,五甲二分六釐五毫四絲。下則園,二百二十一甲三分三釐四毫一絲七忽八微。下下則園,一百三十七甲二分九釐七毫六絲二忽二微。

  ——共田二千六百五十五甲一分七釐七毫九絲零四微、共園三百六十四甲六分八釐八毫。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一十甲零二分零四毫五絲二忽。二等沙田,無。三等沙田,一甲八分三釐一毫七絲。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無。三等沙園,一千零零五甲零二釐三毫一絲八忽。

  ——共沙田一十二甲零三釐六毫二絲二忽、共沙園一千零零五甲零二釐三毫一絲八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苗栗堡,新編「苗」字號內:

  上則田,一千二百零五甲七分五釐四毫六絲五忽三微二纖。中則田,一千九百三十五甲九分零四毫三絲零四微。下則田,一千五百九十甲零三分零零三絲四忽八微。下下則田,三百三十三甲零二釐六毫五絲三忽二微。

  上則園,二甲一分六釐一毫三絲。中則園,一百八十二甲一分七釐八毫五絲八忽。下則園,五百五十七甲三分五釐一毫一絲六忽四微。下下則園,二百一十二甲九分三釐四毫六絲八忽。

  ——共田五千零六十四甲九分八釐五毫八絲三忽七微二纖、共園九百五十四甲六分二釐五毫七絲二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二十六甲五分八釐九毫二絲四忽。二等沙田,八甲六分五釐五毫四絲八忽。三等沙田,三十一甲二分八釐九毫二絲九忽二微。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四十一甲一分三釐六毫六絲。三等沙園,八百七十甲零四分五釐二毫五絲四忽。

  ——共沙田六十六甲五分三釐四毫零一忽二微、共沙園九百一十一甲五分八釐九毫一絲四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吞霄堡,新編「吞」字號內:

  上則田,二百六十四甲零二釐一毫七絲六忽。中則田,六百九十一甲八分一釐六毫六絲一忽三微。下則田,八百二十甲零一分五釐九毫一絲六忽八微一纖五沙。下下則田,二百一十三甲三分四釐九毫六絲七忽七微二纖。

  上則園,無。中則園,二十七甲六分六釐零六絲。下則園,六十八甲八分三釐七毫六絲。下下則園,二百三十四甲五分九釐一毫六絲八忽。

  ——共田一千九百八十九甲三分四釐七毫二絲一忽八微三纖五沙、共園三百三十一甲零八釐九毫八絲八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三十二甲八分九釐零八絲。二等沙田,二甲一分七釐八毫四絲。三等沙田,一甲三分二釐。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一十一甲五分二釐零八絲。三等沙園,二百九十甲零五分五釐六毫二絲。

  ——共沙田三十六甲三分八釐九毫二絲、共沙園三百零二甲零七釐七毫。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大甲堡,新編「甲」字號內:

  上則田,四百二十七甲九分八釐三毫二絲三忽。中則田,一千二百七十甲零九分五釐五毫二絲六忽。下則田,一千五百五十甲零七分七釐四毫二絲七忽。下下則田,八百四十三甲八分二釐五毫五絲四忽。

  上則園,無。中則園,七甲三分六釐四毫八絲。下則園,五十八甲五分一釐二毫四絲。下下則園,三百九十九甲六分零四毫五絲。

  ——共田四千零九十三甲五分三釐八毫三絲、共園四百六十五甲四分八釐一毫七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一等沙田,七十甲零四分零一毫三絲。二等沙田,八甲零一釐九毫六絲。三等沙田,一百一十一甲九分三釐一毫五絲。

  一等沙園,無。二等沙園,一百零三甲九分六釐六毫八絲。三等沙園,六百七十一甲四分八釐四毫六絲八忽。

  ——共沙田一百九十甲零三分五釐二毫四絲、共沙園七百七十五甲四分五釐一毫四絲八忽。

  通縣八堡:

  上則田,三千九百三十二甲九分二釐一毫二絲三忽三微二纖,年額應徵銀九千七百零八兩三錢六分八釐八毫六絲九忽一微。

  中則田,八千三百五十四甲四分五釐零零六忽三微九纖八沙,年額應徵銀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六兩零三分零六毫二絲五忽。

  下則田,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二甲三分二釐九毫八絲九忽八微一纖,年額應徵銀二萬零八百二十五兩九錢二分二釐二毫七絲七忽。

  下下則田,七千四百八十七甲五分一釐四毫一絲八忽一微二纖,年額應徵銀九千九百六十九兩九錢六分六釐五毫六絲三忽。

  上則園,四甲八分一釐八毫九絲,年額應徵銀九兩七錢二分八釐四毫三絲三忽八微七纖。

  中則園,一百一十甲三分四釐二毫八絲八忽,年額應徵銀五百一十六兩五錢四分四釐六毫二絲零四微。

  下則園,一千四百八十五甲六分零二毫二絲二忽八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九百七十八兩一錢四分七釐一毫一絲。

  下下則園,一千四百三十甲零四分六釐六毫四絲八忽二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五百二十三兩七錢八分五釐零八絲零零四纖。

  一等沙田,一千二百七十六甲二分九釐三毫一絲八忽,年額應徵銀一千三百五十九兩五錢五分四釐零五絲四忽。

  二等沙田,二十九甲八分零四毫八絲八忽,年額應徵銀二十二兩二錢三分四釐四毫四絲零四微八纖。

  三等沙田,五百七十二甲九分八釐零五絲九忽二微,年額應徵銀三百零五兩三錢九分八釐六毫五絲五忽五微。

  一等沙園,無(年額應徵銀無)。

  二等沙園,二百零七甲三分零四毫,年額應徵銀一百一十兩零四錢九分三釐零三絲二忽。

  三等沙園,六千二百零八甲四分二釐零一絲五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九百八十六兩六錢九分四釐四毫四絲九忽。

  ——共田三萬四千一百六十六甲二分九釐四毫零二忽八微五纖、共園九千六百四十六甲九分五釐四毫六絲四忽四微,共年額應徵銀六萬五千一百八十二兩八錢六分八釐二毫一絲。

  謹查全臺清丈案內:上、中、下、下下各則田園,奉部覆准照徵。其沿山沿海沿溪之沙田、沙園原請與墾荒未熟之地暫緩升科,嗣查此項田園收成微薄,雖難按則科徵,而與墾荒未熟者究有不同;各按土壤酌定三等。臺北各屬系以一、二、三分等,查照內地同安縣「不配米」各條徵則,酌擬一等沙田每甲徵銀一兩零六分五釐二毫三絲六忽四微八纖、二等沙田每甲徵銀七錢四分六釐、三等沙田每甲徵銀五錢三分三釐、一等沙園每甲徵銀七錢四分六釐、二等沙園每甲徵銀五錢三分三釐、三等沙園每甲徵銀三錢二分,隨案奏咨立案。至一等沙園,新竹縣境皆無。理合登明。


  ●鳳山縣簡明總括圖冊

  (本頁空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通縣舊額

  原額:人丁,銀七百三十兩零五錢七分五釐。

  謹查人丁銀兩,於乾隆十二年奉文勻入田銀徵收,查照奏銷冊造開列。自光緒十四年起改定賦則,仍勻入新糧徵收。理合登明。

  田園一萬六百五十二甲八分七釐五毫六絲六忽三微七纖六沙二塵六埃六渺七漠、又田園一百九十四頃七十三畝八分四毫九絲三忽二微二纖四埃三渺四漠、又報升田園一十七頃二十五畝九分八釐二毫九絲五忽七微六纖,共應徵銀粟四萬五千四百五十石九斗九升九合三勺、銀九十六兩三錢八分八釐。

  謹查鳳山縣田賦徵則,備載「賦役全書」並歷年奏銷冊內開報有案;茲照奏銷冊造開列。此次清丈,自光緒十四年起改照新定賦則徵收。理合登明。

  官莊,銀八千九百一兩八錢四分三釐。

  謹查官莊,系由各衙門養佃給種,墾成田園。應徵租,芝麻、白糖、青糖、糖廍、蔗車、牛磨、魚塭各色不一,均系折納租銀。其田園甲數、等則,歷年奏銷冊內開報有案;茲照奏銷冊造折徵銀數開列。此次清丈,照舊仍應徵租,無庸升科。所有田甲租額不在民業賦額之列,核出另行造報。理合登明。

  附徵番丁雜稅,銀一千三百七十六兩九錢八分八釐。

  謹查各項雜稅除先經奉文免徵外,尚有應徵銀兩;茲照奏銷冊造開列。此次清丈,自光緒十四年起改照新定賦則徵收;雜稅刪除。理合登明。

  正雜錢糧、餉稅銀榖耗羨三千五百七十四兩八錢五分七釐。

  謹查耗羨銀兩,自光緒十四年起改歸「一條鞭」徵收,不復另徵耗羨。理合登明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文賢里,新編「角」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四甲三分七釐四毫八絲。下則田,二十甲三釐六毫四絲五忽六微。下下則田,四十八甲三分四釐九毫七絲。

  上則園,一分九釐六毫四絲一忽六微。中則園,六十一甲四分五釐四毫三絲六忽二微。下則園,二百五十七甲二釐五毫七絲一忽二微。下下則園,二百五十一甲六分六釐二毫九絲八忽。

  ——共田七十二甲七分六釐九絲五忽六微、共園五百七十甲三分三釐九毫四絲七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無。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二十一甲一分三毫。次等沙園,二十五甲五分七釐七毫六絲。下等沙園,一百二十甲四分四釐三毫九忽二微。

  ——共沙田無、共沙園一百六十七甲一分二釐三毫六絲九忽二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長治二圖里,新編「亢」字號內:

  上則田,一甲三分八釐九毫八絲五忽六微。中則田,二百八十六甲九分四釐七毫七絲三忽五微。下則田,三百四十八甲二分三釐九毫四絲七忽六微。下下則田,一十四甲六分一釐一毫三絲二忽。

  上則園,二甲三分三釐四毫四絲。中則園,二百九十五甲五分二釐三毫六忽。下則園,七十三甲四分六毫二絲九忽。下下則園,二十二甲六分五釐八毫四絲八忽。

  ——共田六百五十一甲一分八釐八毫三絲八忽七微、共園三百九十三甲九分二釐二毫二絲三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三十甲五分。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三十一甲一釐三毫。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三十甲五分、共沙園三十一甲一釐三毫。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長治一圖里,新編「氐」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五百二十五甲四分四釐四毫七絲六忽二微。下則田,二百五十三甲三釐五毫六絲八微。下下則田,九甲八分九釐九毫六忽。

  上則園,二甲四分六釐二毫六絲。中則園,一百四十三甲二分二釐六毫五絲六忽八微。下則園,七十甲七分七釐七毫七絲一忽六微。下下則園,一甲五分。

  ——共田七百八十八甲三分七釐九毫四絲三忽、共園二百一十七甲九分六釐六毫八絲八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二十甲六分三釐四毫。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二十一甲一分一釐一毫二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二十甲六分九釐四毫、共沙園二十一甲一分一釐一毫二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維新里,新編「房」字號內:

  上則田,七甲九分六釐七毫四絲。中則田,九百四十六甲六分六毫八絲。下則田,七百二十甲五分四毫一絲。下下則田,一百甲九分六釐七毫四絲。

  上則園,一十七甲三釐三毫九絲。中則園,一百六十八甲二分五釐一毫五絲。下則園,二十八甲九分一釐七毫七絲。下下則園,四十四甲一分七釐三毫四絲。

  ——共田一千七百七十六甲一分五毫七絲、共園二百五十八甲三分七釐六毫五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九十三甲九分五釐五毫六絲。次等沙田,五十六甲二釐五毫六忽四微。下等沙田,一十甲九分六釐二毫七絲九忽八微。

  平等沙園,三十三甲九分七釐六毫。次等沙園,六甲二釐。下等沙園,六十甲三分九釐五毫六絲七忽四微。

  ——共沙田一百六十甲九分四釐三毫四絲六忽二微、共沙園一百甲三分九釐一毫六絲七忽四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仁壽上里,新編「心」字號內:

  上則田,一甲五分一釐九毫。中則田,一百四十五甲五分五釐七毫三絲八忽四微。下則田,三百八十三甲二分二釐二毫五忽二微。下下則田,一百六十一甲九分三釐二絲七忽六微。

  上則園,一十四甲四分三釐四毫三絲。中則園,三百一十四甲四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下則園,七百四十甲二釐六毫三絲七忽七微。下下則園,三百三十甲八分三釐三毫一絲四忽八微。

  ——共田六百九十二甲二分二釐八毫七絲一忽二微、共園一千三百九十九甲七分六釐四絲八忽五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十甲二分一釐一毫。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四十一甲三毫六絲二忽。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四十甲二分一釐一毫、共沙園四十一甲三毫六絲二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仁壽下里,新編「尾」字號內:

  上則田,一十三甲三分二釐一毫六絲。中則田,一百五十五甲二分一釐二毫二絲。下則田,五百二十二甲八分八釐九毫二絲。下下則田,一百七十七甲五分三釐一毫九絲。

  上則園,三分四釐二毫四絲。中則園,一百七十五甲七分九釐二絲。下則園,五百九十八甲四分六釐四毫七絲。下下則園,三百二十六甲二分三釐六毫七絲。

  ——共田八百六十八甲九分五釐四毫九絲、共園一千一百甲八分三釐四毫。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十二甲七分七釐二毫。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四十七甲五分二釐六毫四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四十二甲七分七釐二毫、共沙園四十七甲五分二釐六毫四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嘉祥外里,新編「箕」字號內:

  上則田,五甲二分一釐四毫七絲八忽。中則田,七百七十四甲二分三釐四毫二絲一忽二微。下則田,八百七十五甲九分一釐五毫六絲一忽八微。下下則田,二百二十九甲四分五釐六毫七絲三忽一微。

  上則園,三甲四分四釐。中則園,二百三甲一分一釐三毫三絲三忽二微。下則園,三百五甲二分九釐一毫二絲一忽六微。下下則園,一百三十二甲一分七釐六毫七絲七忽二微。

  ——共田一千八百八十四甲八分二釐一毫三絲四忽一微、共園六百四十四甲二釐一毫三絲二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六十五甲七分四釐三毫九絲二忽八微。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六十三甲四分七釐九毫六絲八忽四微。

  平等沙園,七十甲三分九釐九毫四絲四忽。次等沙園,一十九甲二分一釐四毫二絲。下等沙園,四十六甲九分四釐五毫二絲三忽六微。

  ——共沙田一百二十九甲二分二釐三毫六絲一忽二微、共沙園一百三十六甲五分五釐八毫七絲七忽六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嘉祥內里,新編「斗」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一十九甲八分五釐八絲五忽六微。下則田,一百五十四甲三分六釐五毫五絲七忽六微。下下則田,二百七甲五分五釐五毫九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無。下則園,六十八甲八分三釐一毫九絲七忽一微。下下則園,九十一甲二分一釐四毫四絲四忽。

  ——共田三百八十一甲七分七釐二毫三絲三忽二微、共園一百六十甲四釐六毫四絲一忽一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三十四甲四分六釐四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無。次等沙園,四甲一分二釐三毫二絲。下等沙田,無。

  ——共沙田三十四甲四分六釐四絲、共沙園四甲一分二釐三毫二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觀音內里,新編「牛」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一百二十六甲一釐七毫七絲。下則田,一百二十九甲三分七釐八毫九絲七忽。下下則田,三十三甲五分九釐七毫九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三十三甲一分五釐五毫。下則園,九十六甲一分五釐九毫一絲。下下則園,五十五甲三分九釐三毫一絲。

  ——共田二百八十八甲九分九釐四毫五絲七忽、共園一百八十四甲七分七毫二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五十甲二分三釐。次等沙田,三十甲三分三釐九毫。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無。次等沙園,一百六十九甲二分九釐一毫二絲。下等沙園,五十二甲三分三毫。

  ——共沙田八十甲五分六釐九毫、共沙園二百二十一甲五分九釐四毫二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觀音上里,新編「女」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二十三甲七分六釐一毫九絲。下則田,四百三十一甲一分三釐八毫五絲。下下則田,四百一十八甲六分二釐五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一十二甲五分四毫。下則園,二百一十甲六分三釐三毫八絲。下下則園,二百二十六甲二分一釐二毫七絲。

  ——共田八百七十三甲五分二釐九絲、共園四百四十九甲三分五釐五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十六甲三分七釐。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二十九甲三分四釐八毫八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三十五甲二分三釐二毫。

  ——共沙田四十六甲三分七毫、共沙園六十四甲五分八釐八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觀音中里,新編「虛」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一百七十三甲六分四釐五毫一絲二忽。下則田,四百八十一甲五分七釐二毫七絲一忽八微。下下則田,二百九十三甲二釐六毫八絲。

  上則園,四十四甲九分四釐九忽四微。中則園,一百九十五甲二釐七毫七絲一忽。下則園,五百四十八甲二分一釐三毫四絲七忽。下下則園,三百二甲九分二釐九毫四絲。

  ——共田九百四十八甲二分四釐四毫六絲三忽八微、共園一千九十一甲一分一釐六絲七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七十三甲四分五釐三毫。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五十二甲二分七毫五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七十三甲四分五釐三毫、共沙園五十二甲二分七釐五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觀音下里,新編「危」字號內:

  上則田,一甲六分八釐。中則田,四十四甲六分八毫六絲。下則田,五百五甲五分二釐九毫五絲。下下則田,二百一十九甲四分七釐九毫六絲。

  上則園,九甲六分六釐九毫二絲。中則園,一百一十六甲五分一釐六毫八絲。下則園,二百三十七甲三分六釐五毫三絲。下下則園,九十七甲六分八釐六毫四絲。

  ——共田七百七十一甲二分九釐七毫七絲、共園四百六十一甲二分三釐七毫七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一百二十七甲四分三釐三毫三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六十三甲七分三釐七毫三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一百二十七甲四分三釐三毫三絲、共沙園六十三甲七分三釐七毫三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赤山里,新編「室」字號內:

  上則田,三百三十五甲九分九釐五毫七絲八忽八微。中則田,四百一十二甲四分八釐九毫九絲四忽。下則田,三百五十八甲六分六釐三毫五絲。下下則田,六十甲八分七釐九毫一絲。

  上則園,一十七甲二分二釐六毫四絲。中則園,六十三甲九分七釐一毫九絲。下則園,五十甲二分六釐二毫三絲。下下則園,二十八甲五分七釐七毫九絲。

  ——共田一千一百六十八甲二分八毫三絲二忽八微、共園一百六十甲三釐八毫五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十一甲五分六釐。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無。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四十一甲五分六釐、共沙園無。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半屏里,新編「壁」字號內:

  上則田,一十一甲三毫二絲。中則田,二百七甲九分一釐一毫五絲。下則田,二百七十九甲三分三釐一毫五絲。下下則田,一百九甲六分八釐九毫三絲。

  上則園,九分五釐七毫九絲。中則園,四十五甲一分三釐七毫四絲。下則園,二百五十六甲二分四釐三毫五絲。下下則園,二百二十甲七分一釐六毫四絲。

  ——共田六百七甲九分三釐五毫五絲、共園五百二十三甲五釐五毫二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五十六甲七分八毫一絲。次等沙田,六甲九分九釐二毫五絲。下等沙田,七甲七分六釐八毫九絲。

  平等沙園,一百一十甲一釐七毫。次等沙園,四十二甲八分四釐四毫三絲。下等沙園,六甲七分二釐三絲。

  ——共沙田七十一甲四分六釐九毫五絲、共沙園一百五十九甲五分八釐一毫六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興隆內里,新編「奎」字號內:

  上則田,一百一十七甲七分七釐四毫七絲八忽。中則田,二百五十一甲九分二釐三毫一絲四忽。下則田,三百八十二甲五分二釐九毫六絲。下下則田,九十甲六分七釐六毫六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四甲五分二釐七毫。下則園,五十甲二釐二毫。下下則園,二十甲七分一釐二毫九絲。

  ——共田八百四十二甲八分九釐五毫四絲、共園七十五甲二分六釐一毫九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五十甲七分三釐三毫二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無。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五十甲七分三釐三毫二絲、共沙園無。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興隆外里,新編「婁」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四十四甲三分三釐一毫八絲七忽。下則田,一百九十二甲九分二毫七絲三忽。下下則田,五甲七分五釐七毫六絲三忽。

  上則園,二分三釐八毫九絲。中則園,一百三十一甲五分三釐一絲五忽。下則園,二十六甲六分八釐八毫四絲一忽。下下則園,五甲二分一釐一毫七絲。

  ——共田二百四十二甲九分九釐二毫二絲三忽、共園一百六十三甲六分四釐二毫一絲六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二十五甲六分二毫。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二十甲七分八釐。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二十五甲六分二毫、共沙園二十甲七分八釐。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大竹里,新編「胃」字號內:

  上則田,四十八甲五分二釐二毫三絲。中則田,六百六甲六分五釐一毫七絲九忽。下則田,七百七十六甲七分四釐八毫二絲五忽二微。下下則田,一百一十九甲八分七釐七毫。

  上則園,四十九甲二分五釐一毫七絲。中則園,三百四十三甲二分三釐一毫九絲。下則園,五百甲二分一釐一毫八絲三忽四微。下下則園,一百一十二甲九分九釐二毫六絲。

  ——共田一千五百五十一甲七分九釐九毫三絲四忽二微、共園一千五甲六分八釐八毫三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一百二十三甲五分四毫四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百四甲一分七釐二毫。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一百二十三甲五分四毫四絲、共沙園一百四甲一分七釐二毫。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鳳山下里,新編「昴」字號內:

  上則田,二甲七分三釐七毫二絲。中則田,二百五十七甲三釐七毫七絲五忽二微。下則田,四百九甲五分三釐六絲六忽三微。下下則田,二百三十八甲三釐一絲八忽二微。

  上則園,無。中則園,無。下則園,五十八甲一毫九絲。下下則園,五十一甲八分二釐九毫七絲。

  ——共田九百七甲三分三釐五毫七絲九忽七微、共園一百一十甲四分三釐一毫六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一百三甲七分九釐八絲。次等沙田,四分九釐七毫九絲。下等沙田,七甲二釐四毫。

  平等沙園,九甲一分八釐一毫六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二分三釐八毫八絲。

  ——共沙田一百一十一甲三分一釐二毫七絲、共沙園九甲四分二釐四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鳳山上里,新編「畢」字號內:

  上則田,四十八甲四分三毫三絲四忽。中則田,五百三十三甲四分八釐二毫三絲五忽二微。下則田,五百二十甲三分六釐二毫九絲九忽四微。下下則田,一百一十五甲二毫六絲六忽三微。

  上則園,無。中則園,二十七甲六分五釐六毫七絲四忽八微。下則園,一百五十七甲八分二釐九毫九絲六忽。下下則園,一百三甲九分九釐四毫七微八忽。

  ——共田一千二百一十七甲二分五釐一毫二絲四忽九微、共園二百八十九甲四分八釐一毫四絲八忽八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五十五甲六分三釐五毫二絲。次等沙田,二甲一分七毫四絲。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十六甲九分四釐六毫二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五十七甲七分四釐二毫六絲、共沙園一十六甲九分四釐六毫二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小竹下里,新編「觜」字號內:

  下則田,無。中則田,五甲五分六釐六毫二絲。下則田,一百四十七甲一分八毫四絲。下下則田,二百九十七甲七分三釐六毫六忽。

  上則園,無。中則園,四十甲三分四釐八毫六絲六忽。下則園,三百一十六甲四分七釐三毫七絲二忽。下下則園,八百三十一甲六分三釐五毫四忽。

  ——共田四百五十甲四分一釐六絲六忽、共園一千一百八十八甲四分五釐七毫四絲二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無。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七十七甲八分三釐九毫八絲。次等沙園,四百九十六甲七釐五毫八絲。下等沙田,無。

  ——共沙田無、共沙園五百七十三甲九分一釐五毫六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小竹上里,新編「參」字號內:

  上則田,一甲七分六釐五毫六絲九忽。中則田,二百七甲三分二釐三毫三絲二忽。下則田,二百三十四甲二分一釐二毫三忽。下下則田,五十一甲七釐三毫六絲。

  上則園,二甲六分八釐三毫六絲。中則園,二百五十六甲三分八釐一毫三忽六微。下則園,三百九十三甲八分九釐四絲一忽。下下則園,四百三甲八分九釐四絲一忽。

  ——共田四百九十四甲三分七釐四毫三絲四忽、共園一千五十六甲九分一釐五毫六忽六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五十一甲四分六釐三毫。次等沙田,三分二釐六毫。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百五十二甲八分七釐四毫三絲。次等沙園,五十八甲四分五釐六毫四絲六忽。下等沙園,一百五十六甲八分六釐一毫六絲五忽。

  ——共沙田五十一甲七分八釐九毫、共沙園三百六十八甲一分九釐二毫四絲一忽。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琉球新園里,新編「井」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三甲六分五釐三毫七絲六忽。下則田,六十二甲一分七釐四毫三絲二忽八微。下下則田,二十九甲六分四釐四毫七絲二忽。

  上則園,無。中則園,二甲一分八釐五毫二絲五忽六微。下則園,五百四十四甲五分五釐八絲六忽四微。下下則園,一百六十六甲三分四釐六毫七絲九忽六微。

  ——共田九十五甲四分七釐二毫八絲八微、共園七百一十三甲八釐二毫九絲一忽六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無。次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無。次等沙園,二百一十六甲五分五釐五毫四絲。下等沙園,二百四十甲三分九釐三絲三忽七微。

  ——共沙田無、共沙園四百五十六甲八分五釐四毫七絲三忽七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港東下里,新編「鬼」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二百九十一甲八分八釐八毫八絲。下則田,三百三十八甲五分一釐七毫五絲。下下則田,一百七十九甲七釐一毫二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三十五甲六分九釐二毫九絲。下則園,一百三十二甲七分二釐一毫三絲。下下則園,二百八十二甲一分一釐八毫。

  ——共田八百九甲四分七釐七毫五絲、共園四百五十甲五分三釐二毫二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一百一十八甲三分七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百五十五甲四分四釐三毫四絲。次等沙園,無。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一百一十八甲三分七絲、共沙園一百五十五甲四分四釐三毫四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港東中里,新編「柳」字號內:

  上則田,二甲四分九釐一毫五絲。中則田,二百四十七甲三分七釐六毫七絲。下則田,一千五百三十甲四分三釐一毫五絲。下下則田,八百四十一甲三分一釐五毫八絲。

  上則園,無。中則園,四十二甲五分七釐八毫六絲。下則園,四百九十七甲八分八釐五毫二絲。下下則園,九百七十七甲三分七釐六絲。

  ——共田二千六百二十一甲六分一釐五毫五絲、共園一千五百一十七甲八分三釐。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一千四十甲三分二釐一毫五絲。次等沙田,二百四十一甲三分一釐四毫。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五百八十甲六分三釐八毫三絲。次等沙園,三百一十二甲二分四釐。下等沙園,三甲六分六釐四毫四絲。

  ——共沙田一千二百八十一甲六分三釐五毫五絲、共沙園八百九十六甲五分四釐二毫七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港東上里,新編「星」字號內:

  上則田,八十八甲四分二釐一毫六絲。中則田,四百六十九甲三分三釐八毫七絲。下則田,七百七十九甲三分二釐五絲。下下則田,六百二甲三分七釐五毫一絲。

  上則園,四甲八分五釐九毫。中則園,四百七十八甲六釐六毫六絲。下則園,一千九百九十七甲四分八釐九毫七絲。下下則園,二千七百二十五甲四分一毫。

  ——共田一千九百三十九甲四分五釐五毫九絲、共園五千二百五甲八分一釐六毫三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百八甲五分七釐一毫六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千一百六十四甲四分一絲。次等沙園,四百三十四甲二分三釐一絲。下等沙園,二十七甲一分三釐六毫三絲。

  ——共沙田四百八甲五分七釐一毫六絲、共沙園一千六百二十五甲七分六釐七毫四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港西下里,新編「張」字號內:

  上則田,七甲七分四毫二絲。中則田,四百八十五甲七分六釐一毫五絲。下則田,八百五十二甲一分二釐二毫三絲八忽。下下則田,一千一百七十甲五分五絲七忽八微。

  上則園,無。中則園,三十四甲八分九釐三毫六絲。下則園,七百四十六甲一分一釐二毫六忽一微。下下則園,八百五十八甲六分二釐七毫八忽六微。

  ——共田二千五百一十六甲八釐八毫六絲五忽八微、共園一千六百三十九甲六分三釐二毫七絲四忽七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百三十甲五分五釐一毫六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二百八甲五分七釐六毫二絲二忽四微。次等沙園,七甲九分三釐三絲。下等沙園,五甲一分七釐二毫九絲。

  ——共沙田四百三十甲五分五釐一毫六絲、共沙園二百二十一甲六分七釐九毫四絲二忽四微。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港西中里,新編「翼」字號內:

  上則田,一十七甲六分九釐七毫四絲。中則田,三百四十九甲六分八釐七毫一絲。下則田,八百一十六甲九釐六毫。下下則田,六百二十三甲九分三釐四毫九絲。

  上則園,一十三甲一分六釐二毫。中則園,三百九十三甲六分八釐七毫三絲。下則園,七百一十五甲九分四釐一絲。下下則園,一千七百一十六甲六分八釐六毫三絲。

  ——共田一千八百七甲四分一釐五毫四絲、共園二千八百三十九甲四分七釐五毫七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五百五甲九分六釐六毫六絲。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千一百七甲二分六毫八絲。次等沙園,三百九甲七分八釐八毫四絲。下等沙園,無。

  ——共沙田五百五甲九分六釐六毫六絲、共沙園一千四百一十六甲九分九釐五毫二絲。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港西上里,新編「軫」字號內:

  上則田,無。中則田,三百二甲八分四毫七絲。下則田,一千一百一十五甲五分九釐五毫六絲。下下則田,一千二百七十五甲六分一釐三毫二絲。

  上則園,二甲五釐五毫七絲。中則園,一百三十六甲二分二釐九毫三絲。下則園,九百一十九甲九毫二絲。下下則園,二千一百六十八甲九分五釐五毫。

  ——共田二千六百九十四甲一釐三毫五絲、共園三千二百二十六甲二分四釐九毫二絲。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

  平等沙田,四百八十五甲七分八釐三毫。次等沙田,無。下等沙田,無。

  平等沙園,一千二百一十四甲二分八釐三毫。次等沙園,二百七十甲七釐六毫五絲。下等沙園,三百三甲七分六釐。

  ——共沙田四百八十五甲七分八釐三毫、共沙園一千七百八十八甲一分一釐九毫五絲。

  通縣二十八里:

  上則田,七百一十三甲六分九毫六絲三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七百六十一兩五錢三分六釐八毫一絲八忽二微。

  中則田,七千九百三甲五分五釐一毫一絲九忽,年額應徵銀一萬五千九百五十五兩七錢五分二釐三毫七絲六忽八微。

  下則田,一萬三千六百二十一甲四分六釐六毫六絲一忽一微,年額應徵銀二萬二千六百七十二兩四釐九毫一絲四忽二微。

  下下則田,七千七百二十六甲二分四毫六絲二忽,年額應徵銀一萬二千八十七兩七錢九分三釐七毫六絲六忽四微。

  上則園,一百八十五甲二分八釐八毫五絲一忽,年額應徵銀三百七十四兩六分一釐九毫二絲六忽二微。

  中則園,三千七百五十五甲一分二釐五絲四忽二微,年額應徵銀六千二百五十兩一錢四分二釐七毫九絲三忽九微。

  下則園,一萬五百九十九甲一分一釐五毫四絲二忽一微,年額應徵銀一萬四千一百一十三兩二錢五釐五毫二忽七微。

  下下則園,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七甲七分四釐三毫七絲三忽微,年額應徵銀一萬三千三百七十六兩九錢六釐七毫二絲九忽八微。

  平等沙田,四千一百二十四甲一分九釐一毫九絲二忽,年額應徵銀二千二百六十八兩三錢五釐五毫六絲四微。

  次等沙田,三百三十七甲六分一毫八絲六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一百四十八兩五錢四分四釐八毫二絲一微。

  下等沙田,八十九甲二分三釐五毫三絲八忽二微,年額應徵銀二十九兩四錢四分七釐六毫七絲六忽。

  平等沙園,五千三百三十三甲七分八釐四毫九絲八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二千三百四十六兩八錢六分五釐三毫九絲二忽九微。

  次等沙園,二千三百七十二甲四分二釐四毫三絲六忽,年額應徵銀七百八十二兩九錢三絲八忽八微。

  下等沙園,一千五十九甲一分八釐二毫五絲八忽九微,年額應徵銀二百三十三兩二分一毫六絲九忽五微。

  ——共田三萬四千五百一十五甲八分六釐一毫二絲三忽二微、共園三萬五千八百六十二甲六分六釐一絲三忽八微,共年額應徵銀九萬六百兩五錢四分八釐四毫八絲五忽九微。

  謹查全臺清丈案內:上、中、下、下下各則田園,奉部覆准照徵。其沿山沿海沿溪之沙田、沙園原請與墾荒未熟之地暫緩升科,嗣查此項田園收成微薄,雖難按則科徵,而與墾荒未熱者究有不同;酌定平、次、下各三等,按照內地同安縣「不配米」各款徵則,酌擬平等沙田每甲徵銀五錢五分、次等沙田每甲徵銀四錢四分、下等沙田每甲徵銀三錢三分、平等沙園每甲徵銀四錢四分、次等沙園每甲徵銀三錢三分、下等沙園每甲徵銀二錢二分,隨案奏咨立案。理合登明。


  ●(附錄)設改章程總冊

  補用知府、候補同知調補淡水縣,為造送事。謹將卑邑所轄各社應收通、土口糧租榖並應支、應減、應裁各項用款數目,逐社開具四柱冊式,呈送察核。

  計開:

  芝蘭一堡毛少翁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芝蘭三堡小雞籠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雷朗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南崁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坑仔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圭北屯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八里坌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武朥灣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奎泵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峰峙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錫口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霄裏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擺接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龜崙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里族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塔塔攸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內北投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芝蘭一堡毛少翁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九百一十石零五斗二升五合。

  前件系紳冊開報之數。新充番頭目冊造榖九百零七石八斗六升五合,計少榖二石六斗六升。今以紳冊數目為准。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九百一十石零五斗二升五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納糧三百六十四石二斗一升外,實收榖五百四十六石三斗一升五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一百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番丁二十名每名口糧榖一十三石,共榖二百六十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四十石。

  一、除清明、中元、中秋各節神福祭費榖二十四石。

  ——共除榖四百四十八石。

  ·實在

  一、應存榖九十八石零二斗一升五合。

  前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九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遇鹿廳卯費榖六十石。

  一、鹿廳年繳社費榖六十石。

  一、淡縣板費、牛兔單費榖一十二石。

  前三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榖一十七石。

  前件向系應支之款。今因清丈〔設〕改章程應完錢糧改歸小租戶完納,是以議裁。理合登明。

  ·芝蘭三堡小雞籠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六百五十四石一斗八升三合。

  前件系紳冊開報之數。新充番頭目冊造榖六百一十五石四斗七升七合,計少榖二十八石七斗零六合。今以紳冊數目為准。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六百五十四石一斗八升三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二百六十一石七升三合外,實收榖三百九十二石五斗一升。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一百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番丁六名每名口糧榖二十八石,共榖一百六十八名。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七月中元、四月初八暨二月初二、八月十五各節神祭費榖二十石。

  前件查原冊開列三款,共支榖三十三石六斗,未免過多;相應核減,併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三百二十八石。

  ·實在

  一、應存榖六十四石五斗一升。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六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遇鹿廳點卯費銀四十三元。

  一、鹿廳年繳社費銀一十七元。

  一、鹿廳吏房冊費銀四元。

  一、鹿、淡皂快差費銀一十七元。

  一、淡縣戶總冊費銀四元。

  一、淡縣年貼牛兔銀四元。

  一、五莊各廟演戲神福費榖一十二石九斗。

  前七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榖一十七石。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前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雷朗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一千一百七十六石四斗三升。又,應收社課銀三十兩零二分。又,單尾銀四元。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一千一百七十六石四斗三升;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四百七十石五斗七升二合外,實收榖七百零五石八斗五升八合。

  又,收社課銀三十四兩零二分;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銀一十三兩六錢一分外,實收銀二十兩零四錢一分,一四折番銀二十八元五角七辦四尖。

  又,收單尾銀四元。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六十石。

  一、除永豐莊管事收租辛金榖三十六石。

  一、除內埔莊管事收租辛金榖二十四石。

  前二件查原冊共開支榖一百石,殊屬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各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土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二十二石每名口糧榖五石六斗四升,共榖一百二十四石零八升。

  前件查原冊每名開支榖一十石;茲查紳冊僅開榖前數,相應更正。理合登明。

  一、除番丁一十五名共給功恩榖一百五十石。

  一、除永豐莊赶租工食榖一十石。

  一、除內埔莊趕租工食榖一十石。

  一、除永豐、內埔、枋寮三處正、七、八、十等月六處神福祭費榖二十石。

  一、除雜項費用榖二十石。

  一、除學海書院膏伙榖一百二十石。

  一、除生員潘宗陳育才榖十石。

  ——共除榖六百三十四石零八升。

  ·實在

  一、應存榖七十一石七斗七升八合。

  又,銀三十二元五角七辦四尖,折榖三十二石五斗七升四合。

  ——共存榖一百零四石三斗五升二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八十五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遇鹿廳點卯費銀九十八元。

  一、鹿廳點卯路費銀一十二元。

  一、遇永豐莊清醮應當斗燈首該銀六十元。

  一、鹿廳差費銀六十四元。

  一、淡縣年貼牛兔銀四元。

  一、淡縣差費銀三十元。

  一、生員潘宗陳經理社中各項祭祀榖四十石。

  前七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牛兔番丁榖一十六石。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南崁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九百一十六石四斗零二合。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九百一十六石四斗零二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五百六十六石五斗六升一合外,實收榖五百四十九石八斗四升一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六十石。

  一、除管事辛金榖四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二石。

  前二件原冊開支榖二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如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番差工食榖一十石。

  前件原冊開支二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核減,准支如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屯丁一十六名每名口糧榖一十八石,共榖二百八十八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延師教讀束金榖三十石。

  一、除中元、中秋神福祭費榖一十二石。

  前件原冊開支榖三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四百八十四石。

  ·實在

  一、應存榖六十五石八斗四升一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六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社費榖四十石。

  一、正月演戲神福豬羊雜費榖四十石。

  一、八月祭祖豬羊雜費榖四十石。

  一、淡縣社費榖三十三石。

  前四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牛兔番丁榖一十七石。

  ·坑仔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三百一十四石三斗。

  前件系紳冊開報之數。新充番頭目冊造榖三百零八石九斗,計少榖五石三斗五升。今以紳冊數目為准。理合登明。

  又,應收租銀八十三元五角。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三百一十四石三斗;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一百二十五石七斗外,實收榖一百八十八石五斗八升。

  又,收租銀八十五元五角;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銀三十四元二角外,實收銀五十一元五角,折榖五十二石三斗。

  ——共榖二百三十九石八斗八升。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四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八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八石。

  一、除番差工食榖八石。

  一、除屯丁一十六名每名口糧榖五石,共榖八十石。

  一、除出莊赶租工食榖五石。

  一、除催收小租工食榖一十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生員藍燠章育才榖一十石。

  一、除春、秋並中元各節神福祭費榖一十石。

  ——共除榖一百九十九石。

  ·實在

  一、應存榖四十石八斗八升。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五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遇鹿廳點卯並路費銀二十四元。

  一、淡縣年貼牛兔銀二元。

  一、淡縣社費銀五元。

  一、三處香燈榖二十六石。

  一、正月眾番牙祭並春、秋祀榖一十五石。

  一、七月祭祖並普施榖一十五石。

  一、坑仔內外莊及山鼻仔莊演戲費榖六石。

  前七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銀五元。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圭北屯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六百四十八石四斗七升七合。

  前件系紳冊開報之數。新充番頭目冊造榖六百二十六石七斗二升四合,計少榖二十一石七斗五升三合。今以紳冊數目為准。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六百四十八石四斗七升七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二百五十九石三斗九升一合外,實收榖三百八十九石零八升六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六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一十一名每名口糧榖二十二石,共榖二百四十二石。

  一、除義塾延師費用榖二十石。

  一、除七月神福祭費榖一十石。

  ——共除榖三百五十二石。

  ·實在

  一、應存榖三十七石零八升六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五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以後,除發雜用榖二十石外,餘榖無幾;連同現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冊費榖二十石。

  一、各莊捐緣榖一十石。

  一、二月祭祖榖二十石。

  前三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前件因所收租榖入不敷出,只得暫停。候七年之後,再准開支。理合登明。

  ·八里坌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三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七合。

  又,應收租銀八元四角三辨。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三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七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一百五十六石五斗三升外,實收榖一百三十四石八斗零二合。

  又,收租銀八元四角五辦;內除貼小租戶四成完糧銀三元三角七辦外,實收銀五元零六辦,折榖五石零六升。

  ——共榖二百三十九石八斗六升二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五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一十名每名口糧榖一十石,共榖一百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中元、中秋神福祭費榖一十石。

  前件查原冊開支榖三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二百石。

  ·實在

  一、應存榖三十九石八斗六升三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改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以後,照數提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完社費榖三十六石。

  一、各莊神福捐緣榖八石。

  前二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武朥灣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一千七百五十九石一斗四升七合。

  前件系紳冊開報之數。新充番頭目冊造榖一千六百六十四石九斗八升二合,計少榖九十四石一斗六升五合。今以紳冊數目為准。理合登明。

  又,應徵地餉銀七十七元。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一千七百五十九石一斗四升七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七百零三石六斗五升九合外,實收榖一千零五十五石四斗八升八合。

  又,收地餉銀七十七元;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銀三十元八角,實收銀四十六元二角,折榖四十六石二斗。

  ——共榖一千零一石六斗八升一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一百二十石。

  一、除管事收租辛金榖四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二十石。

  一、除番差辛金榖一十六石。

  一、除屯丁三十二名每名口糧榖六石,共榖一百九十二石。

  前件查原冊每名開支榖一十二石。茲核紳冊僅開榖前數,□應更正。理合登明。

  一、除番丁二十三名共給功勞榖三百六十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五十石。

  一、頭二重莊、新舊塭莊設立收租館費榖三十石。

  一、除中秋、中元各節神福祭費榖二十四石。

  前件原冊分款開支榖四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核減,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義塾延師教讀榖五十石。

  ——共榖九百二十二石。

  ·實在

  一、應存榖一百七十九石六斗八升八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一百六十五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年貼社費六十石。

  一、淡縣年貼社費六十石。

  一、淡縣年貼形杖板費銀四元。

  一、淡縣差帶牛兔單費銀一十二元。

  一、各處演戲捐緣六石、又銀一十二元。

  一、福德神福做尾、牙費榖一十二石。

  一、付辦辛金榖六十石。

  前七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一十八元。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奎泵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一千一百九十七石九斗二升三合。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一千一百九十七石九斗二升三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四百七十九石一斗六升九合外,實收榖七百一十八石七斗五升四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一百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一十五名每名口糧榖五石,共榖七十五石。

  一、除番丁二十五名全年口糧共榖二百六十七石三斗二升。

  一、除番丁三名全年功恩榖五十石。

  前三件查原冊開列番丁三十二名共支口糧榖四百九十二石八斗。茲核紳冊分款支榖如前數,相應更正。理合登明。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三十石。

  一、除生員陳駿高育才榖三十石。

  一、除清明、中元、中秋各節神福祭費榖二十四石。

  前件原冊開支三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五百九十六石三斗二升。

  ·實在

  一、應存榖一百二十二石四斗三升四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一百一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淡縣年貼牛兔社費、□票板費共榖一十六石。

  一、業戶馬天良辛金口糧榖一百石。

  一、八莊內神福捐緣榖二十四石。

  前三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正供榖九十一石四斗一升二合。又,完繳番丁榖一十二石。

  前二件本應開支之款,今因清丈改章,應完錢糧改歸小租戶完納;是以議裁。理合登明。

  ·峰峙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六百九十七石零三升。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六百九十七石零三升;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二百七十八石八斗一升二合外,實收榖四百一十八石二斗一分八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六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番二十四名每名口糧榖多寡不等,共給榖二百四十九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社后收租工食榖六名。

  一、除收租船工費榖四石。

  一、除春、秋祭並中元神福費榖一十二石。

  前件原冊開支榖二十石。相應核減,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三百六十一石。

  ·實在

  一、應存榖五十七石二斗一升八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五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錫口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一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三百六十七石七斗九升。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三百六十七石七十九升;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一百四十七石一斗一升六合外,實收榖一百二十石零六斗七升四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六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二十名每名口糧榖二石五斗,共榖五十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中元並二、八兩月神福祭費榖二十石。

  前件原冊分款開支榖四十八石,殊屬浮多;相應核減,併款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一百七十石。

  ·實在

  一、應存榖五十石六斗七升四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四十四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一款

  一、各莊演戲捐緣榖一十五石。

  前件應行裁冊。理合登明。

  ·霄裏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三百二十石零四斗一升三合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三百二十石零四斗一升三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一百二十八石一斗六升五合外,實收榖一百九十二石二斗四升八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五十石。

  一、除屯丁二十名每名口糧榖三石,共榖六十石。

  一、除二月初二、十二月十六眾番走田及福德祀費共榖三十石。

  一、除雜項費用榖一十石。

  一、除七月十五、二十九、中秋各節神福祭費榖三十石。

  前件查原冊分作三款,共開支榖一百二十石,殊屬浮多;相應核減,併款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一百七十石。

  ·實在

  一、應存榖二十二石二斗四升八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二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年完社費榖三十石。

  一、各莊演戲費榖二十石。

  前二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銀一十二元。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擺接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收大租榖八百九十一石四斗五升六合。

  又,應收租銀一百六十五元八角三辦、又銀二十四兩五錢六分,一四伸番三十四元三角八辦;共銀二百零零二角一辦。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八百九十一石四斗五升六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三百五十六石五斗八升二合外,實收榖五百三十四石八斗七升四合。

  又,收租銀二百元零零二角一辦;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銀八十元零八辦外,實收銀一百二十元零一角三辦,折榖一百二十石零一斗三升。

  ——共收榖六百五十五石零零四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一百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屯丁一十九名每名口糧榖一十三石,共榖二百四十七石。

  一、除雜項費用榖三十石。

  一、除赶租工食榖一十石。

  一、除上、中、下元神福祭費榖一十二石。

  前件原冊開支榖五十四石,殊屬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枋橋大觀社膏伙榖一百石。

  一、除生員潘相逢育才榖三十石。

  ——共除榖五百五十五石。

  ·實在

  一、應存榖一百零二石零零四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九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之大觀社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隘丁粟■〈赤欠〉下坡塘大墓公榖三十石。

  一、各莊捐緣銀一十四元。

  一、鹿廳年貼社費銀六十二元。

  一、鹿廳草票冊費銀一十六元。

  一、鹿廳點卯費銀四十八元。

  一、土目往鹿港快差帶戳共費銀一十二元。

  一、淡縣皂費銀三十元。

  一、淡縣倉塾舖司貼銀一十二元。

  一、淡縣形杖板費銀四元。

  一、淡縣屯差辛勞銀一十二元。

  一、淡縣差帶草粟牛兔費銀一十二元。

  前十一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完繳屯租公項銀一百零八元。

  一、淡縣完繳番丁銀一十八元。

  前二件本應開支之款,今因清丈改章,應完錢糧改歸小租戶完納,於以議裁。理合登明。

  ·龜崙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一千一百二十石零四斗七升六合。

  又,應收社課榖一百五十二石。

  又,應收山租銀四十二元八角八辦。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一千一百二十石零四斗七升六合;內除貼小租戶四成完糧榖四百四十八石一斗九升外,實收榖六百七十二石二斗八升六合。

  又,收社課榖一百五十二石;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六十石零八斗外,實收榖九十一石二斗。

  又,收山租銀四十二元八角八辦,折榖四十二石八斗八升。

  ——共收榖八百零六石三斗六升六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八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赶租工食榖一十石。

  前件原冊開支銀二十元,未免浮多;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屯丁二十六名每名口糧榖二十四石,共六百二十四石。

  前件原冊每名開支榖二十九石二斗,本應照給。因所收額租除貼小租戶完糧外,不敷開銷;是以每名酌減榖五石二斗,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延師教讀束金榖四十石。

  一、除雜項費用榖二十石。

  前件查原冊開支本社、公館兩處神位油香,春秋祭祀、普施共榖三十石,相應改作雜費開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中元、中秋各節神福祭費榖一十二石。

  ——共除榖八百零六石。

  ·實在

  一、應存榖三斗六升六合。

  前件存榖無幾,上年包辦漢人原本無可提還;惟查核包辦兼辦別社不少,所有該社原本已於別社內酌量多提以資彌補。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五皂社費銀四十元。

  一、單票差費銀一十元。

  一、淡縣年貼牛兔銀四元。

  一、各莊捐緣銀九元。

  一、眾屯丁中元祭祖榖銀一十五元。

  一、壽山岩七月十六日當主普施榖三十石。

  一、九月演戲費銀二十元。

  前七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完繳番丁銀一十元。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里族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一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三百五十四石一斗一升。

  又,應收社課榖一百零七石九斗七升。

  前件據新充番頭目造送冊內聲登:典出林成祖戶租榖五十石。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三百五十四石一斗一升;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一百四十一石六斗四升四合外,實收榖二百一十二石四斗六升六合。

  又,收社課榖一百零七石九斗四升,內除典出林成祖戶租榖五十石外,應收榖五十七石九斗四升;再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二十三石一斗七升六合外,實收榖三十四石七斗六升四合。

  ——共收榖二百四十七石二斗三升。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七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屯丁一十四名每名口糧榖二石,共榖二十八石。

  一、除管事收租工食榖二十石。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本社番耆閩永元、閩西發養贍榖二十石。

  ——共除榖一百九十二石。

  ·實在

  一、應存榖五十五石二斗三升。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四十五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一款

  一、淡縣年完屯租榖三十九石三斗九升九合一勺。

  前件本應開支之款;今因清丈改章,錢糧改歸小租戶完納,是以議裁。理合登明。

  ·塔塔攸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四百零八石三斗三升七合。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四百零八石五斗三升七合;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一百六十三石四斗一升五合外,實收榖二百四十五石一斗二升二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五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一十六名每名口糧榖五石三斗,共榖八十四石八斗。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二十石。

  一、除潘遠生功勞榖一十石。

  一、除番耆潘水成、潘漳益養贍榖一十二石。

  一、除中元、中秋神福祭費榖一十二石。

  前件原冊開支榖一十六石;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共除榖二百零八石八斗。

  ·實在

  一、應存榖六十六石三斗二升二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七年為止。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小差七名口糧榖一十九石六斗。

  一、鹿廳年貼社費榖五十石。

  一、各莊捐緣榖八石。

  前三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內北投社通、土口糧租榖項下·

  舊管

  新收

  開除

  實在

  應裁各款

  ·舊管

  一、年額應收大租榖七百零二石七斗七升。

  前件系紳冊開報之數。新充番頭目冊造榖五百六十九石一斗八升,計少榖一百三十三石五斗九升。今以紳冊數目為准。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緒□□年分租榖七百零二石七斗七升;內除貼給小租戶四成完糧榖二百八十一石一斗零八合外,實收榖四百二十一石六斗六升二合。

  ·開除

  一、除番頭目辛金榖一百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番丁五十八名每名口糧榖二石六斗,共榖一百五十石零八斗。

  一、除公館費改作雜用榖三十石。

  前件原冊開支館費榖四十石,未免浮多;相應改作雜用,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一、除中元、中秋各節神福祭費榖一十二石。

  前件原冊開支四十石;相應核減,准支榖前數。理合登明。

  ·實在

  一、應存榖一百零八石八斗六升二合。

  前件准該頭目自光緒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八十五石,付還上年包辦漢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為止。七年以後,照數提充公用。此外尚餘榖石,並准該頭目開銷一切公費。理合登明。

  ·應裁各款

  一、鹿廳年貼社費榖四十石。

  一、鹿廳點卯費榖四十石。

  一、各莊捐緣並單票牛兔榖一十二石。

  一、本社各處神福費榖一十石。

  前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榖一十五石。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光緒十四年五月□□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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