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青浦检察
2016年12月4日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青浦区院会同区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区法院等部门联合举办区第三届“福泉山杯“小学生讲法制故事大赛。
图为参赛小选手以防止校园欺凌为主题展开精彩的演讲
小选手们腔调十足哦
2016年11月11日,在大家买买买的同时,还有一份重要文件出台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近年来一些校园欺凌案件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哗然。
中国留学生翟某因施虐被美国法院判终身监禁;
安徽一小学班干部勒索同学钱财,不给就逼喝尿;
南京一中学生被学长逼吃屎,勒索不成遭殴打自扇耳光;
山西十五岁少年被同学毒打四小时后丧命……
校园欺凌和暴力摧毁了花季少年的美好青春和回忆,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今年在我们青浦区也发生了这样一起校园欺凌案件。
案例
2016年6月,徐泾某专科学校的五名女生因琐事纠纷,对女同学包某以扇耳光、抽胳膊、并在另一男同学教唆下逼迫其跳舞、下跪,并拍摄视频照片发给同学,被害人父母发现后于次日立即报警。
青浦区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制定了“3+”对策:
1 指导+立案
案件发生后,未检部门立即联系了校方、受害人及媒体,要求客观反映案件情况,即使追踪案件进展,预防负面舆论的产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训诫+观护
除了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名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对他们的家长也做了一对一亲职教育。依托区院“心语工作室”,邀请心理专家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治疗,为四名涉案学生家长制定了心理矫治计划。同时联合区青少年社工站,对涉案学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观护帮教。
3 督查+建议
针对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联合教育区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通过回访调查,发现涉案学生毕业的初中存在不当分流、疏于管理等问题。后及时汇总材料上报,获市领导批示,督促相关部门解决。
青浦区院未检科全体干警漫画
2016年10月31日,上海市普陀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本案两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对闵某、俞某以强制猥亵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六个月。本案件被评为2016年度上海市未检十佳案例。
青检菌表示:
“
虽然这个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办理,但是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在默默忍受这样那样的欺辱。我们不能松懈,要从根源上遏制校园欺凌现象,为花季少年驱散阴霾。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