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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微子后裔的去向初探

宋德军 宋润城

宋祖微子启是殷商第29代帝王德王帝乙的长子,殷商第30代帝王帝辛的庶兄,早年曾被其父帝乙封在微地(今山西长治潞城微子镇一带)做诸侯国国君。子启因封国为微,姓为子姓,故被称为微子。周朝灭殷后,微子被周成王封建为宋国第一代国君,与比干、箕子一起被后世的孔孟尊称为“殷之三仁”。微子去世后,宋国国君之位理应由其子孙来继承,但继承宋国国君的却是他的弟弟微仲衍,而其后代的去向传世文献又记载不详,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呢?由于宋国失国后资料的缺失,在传世文献中很难找到答案。笔者试图通过对现有史料的整理并结合对商周的宗法、祭祀等制度的综合分析,试对微子后代的去向进行探讨。

微子启为殷商晚期和周朝初期人,其晚年主要生活在周王朝统治下的诸侯国宋国,因此,要想探寻微子后代的下落,首先必须要了解西周时期的政治、社会、宗教制度,诸如宗法制度、祭祀制度、继承制度等;其次是要了解西周的姓氏制度及其沿革,以明确氏族的传承规律,也即了解西周的胙土命氏原则。

周王朝的政治制度带有浓郁的血缘色彩,是族权与政权紧密结合的血缘政治,在制度上实行分封制与宗法制。所谓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或共主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是分配权力的制度。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如封建宗亲在燕(召公之子)、鲁(周公长子)、卫(武王弟康叔)、晋(周成王弟叔虞)、吴(王室周章),封建功臣在齐(功臣姜尚),封建先代贵族在宋(殷商后裔)、许(神农后裔)、楚(颛顼后裔)等。而所谓宗法制则是家族范围内权力分配的原则,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将家族成员划分为嫡、庶和大小宗,其实质是按血缘关系来分配政治利益,其特点是嫡长子世袭制和别子分封制,其原则是“立长不立贤”。这样就使得继承有了严格的等级性和排他性,在此制度下,合法继承人只有嫡长子一人,除此以外的其他儿子均无继承权。诸侯在各自封国内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士的嫡长子仍然是士,但士的其他各子则降为平民。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王国维曾论殷周制度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他认为周代实行的已是嫡长继承制度。吕思勉对嫡长继承亦有一番论述:“立子之法,最为普通。然亦有别。所欲立则立之,是为立'爱’ 一也。或论长幼,或论嫡庶,则有定分,二也。纯乎立爱,于史无征。”并说:“周制盖取立嫡长二义者也,为后世所道行。”他也认为周代实行的是嫡长继承制。王子朝告诸侯之辞亦说:“先王之命曰:王后无嫡,则择立长,年钧以徳,徳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宋国做为周王朝的诸侯国,在政治制度上,理应受到周王朝制度的约束。纵观宋国三十四代国君的继承,其中有二十七位为传子,七位为兄终弟及,由此可见,宋国也是实行了嫡长子制。

现代研究认为,西周时期,无论是政治的继承、社会身份的承袭,还是财产的继承,都是以宗祧继承为前提的。宗是指在室内对祖先进行祭祀,尊祖庙;祧是指远祖之庙。《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郑玄注:“'祧’,迁主所藏之庙。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礼记·祭义》“筑为宫室,设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共生也”。由此可见,宗祧实际上也就是祭祀,继承了宗祧就是获得了祭祀权,也就相应获得了政治身份和财产。祭祀只能由大宗或宗子来进行,其他子孙没有祭祀始祖的资格。《礼记·大传》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尊)其继别子之所出,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也就是说,各有所宗和各有所祭,继祢的只能祭祢而不能祭祖,继祖的只能祭祖而不能祭曾祖,继曾祖的只能祭曾祖而不能祭髙祖,继髙祖的只能祭髙祖而不能祭始祖,祭始祖的只能是继承始祖事业的人,是继承先人事业宗子的特权。

商汤立国以来,殷商宗祧原本专属于历代帝王,商王以宗子身份主持祭祀活动,直到失国。西周初,殷商宗庙的祭祀,开始是由末代商王帝辛之子武庚来进行,到周成王时,由于发生变故,武庚所属之殷民或被赐予周公、或被分赐予各国封君成为奴隶,武庚的后代遂失去对殷商宗庙的祭祀权,代之由微子主持宗庙的祭祀。武庚后代祭祀权的丢失就意味着原掌握殷氏宗祧的丢失,也就是对殷氏氏族领导权的丧失。《史记·宋世家》载: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於是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如故。……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使管叔、蔡叔傅相之。又载:武王崩,成王少,周公旦代行政当国。管、蔡疑之,乃与武庚作乱,欲袭成王、周公。周公既承成王命诛武庚,杀管叔,放蔡叔,乃命微子开代殷后,奉其先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国于宋。微子故能仁贤,乃代武庚,故殷之馀民甚戴爱之。

《尚书·周书·微子之命》: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王若曰:“猷!殷王元子。惟稽古,崇德象贤。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作宾于王家,与国咸休,永世无穷。呜呼!乃祖成汤克齐圣广渊,皇天眷佑,诞受厥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尔惟践修厥猷,旧有令闻,恪慎克孝,肃恭神人。予嘉乃德,曰笃不忘。上帝时歆,下民祗协,庸建尔于上公,尹兹东夏。钦哉,往敷乃训,慎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弘乃烈祖,律乃有民,永绥厥位,毗予一人。世世享德,万邦作式,俾我有周无斁。呜呼!往哉惟休,无替朕命。”

《史记·宋世家》与《尚书》均叙述了西周初期殷氏一族领导权的更替的情况。由此可见,殷商王朝覆灭后,最初殷祀是由武庚来继承的,微子启仍沿袭殷商原来的爵位,奉祀并未发生改变。《乐记》:“武王克殷,既下车,投殷之后於宋。则传言复其位者,以其自缚为囚,释之使从本爵,复其卿大夫之位。及下车即封於宋,以其终为殷后,'投殷之后’,此时未为殷之后也。”武庚族被诛灭以后,周王在封建微子启于宋国的同时,再由微子启代奉殷祀。《尚书·周书·微子之命》进一步确证了微子代奉殷祀的天子之命状。自此开始,汤庙是由微子主持祭祀的,这意味着微子已成为殷商的宗子。

由此可见,微子不但承祀了原来的微氏宗庙的祭祀,还代奉了殷氏宗庙的祭祀,并受命封建新的氏族——宋氏,是集殷、微、宋三氏宗庙祭祀于一身。

姓氏产生于赐姓命氏制度,赐姓命氏与封邦建国有着密切关系。现代研究认为,姓氏制度其实就是西周时期宗法制度在称谓上的表现形式,可把姓氏看作是血缘标识符号,命氏即是赐宗族名。氏是公族、卿大夫、士的专利品,庶民无氏。《左传·隐公八年》:“天子间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命氏。”也就是说姓氏是需通过赐命获取,受祀的原因是嘉功,受祀而赐氏。受祀意思就是获得祭祀权,获得祭祀权就有了宗族,也就有了氏族称号——某氏。有学者认为:“诸侯之氏或因于国,或因于地,在封国之初就有了氏名。”诸侯绝祀的原因是有慆淫之心,绝祀是亡氏。《国语·楚语下》:(昭)王曰:“祀不可以巳乎?”(观射父)对曰:“祀所以昭孝、息民、抚国家、定百姓也。……国于是乎蒸尝,家于是乎尝祀,是以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时类、岁祀,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时……百姓夫妇择其令辰,奉其牺牲,敬其粢盛,洁其烘除,慎其采服,禋其酒醴,帅其子姓,从其时享,虔其宗祝,道其顺辞,以昭祀其先祖,肃肃济济,如或临之。于是乎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弥其百苛,殄其谗慝,合其嘉好,结其亲昵,亿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以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自百公以下至于庶人,其谁敢不齐肃敬致力于神!民所以摄固者也,若之何其舍之也。《国语·周语下》:“及其失之也,必有慆淫之心间之,故亡其氏姓,踣毙不振;绝后无主,湮替隶圉。”可见,一个部族灭亡了,其属民因其部落的失败而沦为隶圉,其后人就成了其他族的属民,从此,身份就变的卑贱,而失去姓氏。部族统治权的丧失就意味着氏族的灭亡,族氏也就灭亡。

微子启承嗣了殷、微、宋三个氏族的祭祀,也即取得了三个氏族的宗祧,其公族自然就有了殷氏、微氏、宋氏三个氏族名号,其后代中就需要有三个儿子来继承宗祧。微子有几个儿子无从知道,有记载的仅有一个名叫伯,其孙子叫腯。其后代究竟是如何来承嗣三个氏族呢?

从《史记·宋微子世家》的记述来看,微子之所以能牺牲个人的荣誉而臣服西周,其主要原因就是要守护殷商宗庙祭器及殷祀。西周灭商前,微子曾与太师(疵)和少师(疆)对殷商的前途进行过充分讨论,他们认为,守护殷祀应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史记·宋微子世家》:於是微子度纣终不可谏,欲死之,及去,未能自决,乃问於太师、少师曰:“殷不有治政,不治四方。我祖遂陈於上,殷既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皆有罪辜,乃无维获,小民乃并兴,相为敌雠。今殷遂丧,越至于今。”曰:“太师,少师,我其发出往?吾家保于丧?今女无故告予,颠跻,如之何其?”太师若曰:“王子,天笃下菑亡殷国,乃毋畏畏,不用老长。今殷民乃陋淫神祇之祀。今诚得治国,国治身死不恨。为死,终不得治,不如去。”……微子曰:“父子有骨肉,而臣主以义属。故父有过,子三谏不听,则随而号之;人臣三谏不听,则其义可以去矣。”於是太师、少师乃劝微子去,遂行。……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

殷祀是殷氏族人对殷商列祖列宗的祭祀,是对殷氏大宗宗庙的祭祀;微氏祖帝乙宗微子,其祭祀是小宗祭祀,微氏宗庙祭器只能从帝乙开始,其祭器不能包括帝乙以上的殷商列祖;同样,宋氏祖帝乙宗微子,宗庙最高也只能到帝乙。因此说,殷祀是高于微、宋的祭祀。微子去世后,殷祀的继承理应由微子的嫡长子来承担,也就是说,假如微子仅有一个儿子,按宗法制度,也应首先承祀殷祀。这也从另一侧面解释了微子之子为什么未继承宋氏的原因。

从宋宗微仲衍的氏号来看,微子之后,微氏是按兄终弟及由微子之弟微仲衍来承祀的,这表明微子儿、孙的数量不足以承祀微、宋,而仅能承祀殷祀。微仲衍承祀宋氏以后,微氏具体由谁来承祀,不得而知。1976年在陕西扶风县庄白村一号西周青铜器窖藏出土一件墙盘,史墙盘铭文记录了微氏史墙家族的情况,其家族世系为:高祖——烈祖——乙祖(乙公)——旂——豐——墙。这个家族与微子、微仲衍究竟有什么关系,目前尚无定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微子或微仲衍后代子孙中有一支承祀了微氏。

微子启于西周初期受周朝封建宋国,于是,宋氏氏族应运而生,自此就有了一个新氏族——宋氏氏族。陈絮在《商周姓氏制度研究》说:“诸侯是有氏名的,正常情况下,各国诸侯是以国为氏的。更确切的讲,是以地为氏,所封之地就是公族的族名,同时也用来指称诸侯国的国名。”宋氏并非象某些文献所说的“国破后子孙以国为氏”,而是从封建宋国始就有了宋氏,出土的先秦宋氏古鉩印进一步验证了先秦宋氏的存在。宋祖微子启卒后,宋国由其弟微仲衍来传承,宋氏的祭祀权交予了其弟微仲衍,其后均由微仲衍的后代来传承。由此看来,微子并不是宋氏的血缘始祖,宋氏的真正始祖是微仲衍。《史记·宋微子世家》:微子开卒,立其弟衍,是为微仲。微仲卒,子宋公稽立。微子将宋氏传于微仲衍的原因有二:一是微子的子孙较少,不足以承祀三个氏族;二是微子的一些子孙被周朝当做人质,因受质押不能去宋国,因而不能承祀宋氏,陕西扶风出土的史墙盘就记录了这点。

《史记·集解礼记》说:“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应该说,微子的孙子腯未承祀宋氏,不是舍,而是承担了相对重要的列祖列宗祭祀。因此可认为,宋氏并非微子的后代,宋氏是微仲衍的后代子孙。微子的后代极可能为殷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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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宋氏家族研究资料,供宋氏家族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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