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方
“七方”说始于《黄帝内经》。它是根据病邪的微甚、病位的表里、病势的轻重、体质的强弱以及治疗的需要,概括地说明制方的方法,并不是为了方剂分类而设。至金·成无己在《伤寒明理论》中说:“制方之用,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是也”,才明确提出“七方”的名称,为最早的方剂分类法。
二、十剂
唐代陈藏器于《本草拾遗·条例》中提出“药有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十种”,并于“宣可去壅”、 “通可去滞”、“补可去弱”、“泄可去闭”、“轻可去实”、“重可去怯”、“滑可去著”、“涩可去脱”、“燥可去湿”、“湿可去枯”之下,各举数药为例。陈氏所归纳的“十种”之说,是针对药物按功用分类的一种方法。
宋·赵佶《圣济经》于每种之后加一“剂”字,如《圣济经·,审剂篇》云:“故郁而不散为壅,以宣剂散之。”
金·成无己《伤寒明理论》中说: “制方之体,宣、通、补、泄、轻、重、滑、涩、燥、湿十剂是也。”至此方书中才有“十剂”这个名称。《本草衍义》于十剂外增加寒、热二剂;
明代缪仲淳增加升、降二剂。明·徐思鹤的《医家全书》除十剂外,增加了调、和、解、利、寒、温、暑、火、平、夺、安、缓、淡、清等,共为二十四剂。方书中除清·陈修园《时方歌括》载方108首是按上述十二剂分类外,其余尚不多见。
三、八阵
明·张景岳鉴于“古方之散列于诸家者,既多且杂,或互见于各门,或彼此之重复”,因而“类为八阵,曰补、和、攻、散、寒、热、固、因。”并在《景岳全书·新方八略引》中说:“补方之制,补其虚也”;“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攻方之制,攻其实也”;“用散者,散表证也”;“寒方之制,为清火也,为除热也”;“热方之制,为除寒也”;“固方之制,固其泄也”;“因方之制,因其可因者也。凡病有相同者,皆按证而用之,是谓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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