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新一轮车险综合费改,在9月3号的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新一轮的费改“价格将更便宜,保范围也更广”
下面就详细的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次新费改的具体内容吧:
【交强险】 责任险限额提升至20万元
(交强险限额:指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受害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的最高金额)
其中,原先的交强险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除了提高责任限额以外,新出的改革还就价格浮动比率(折扣)进行了改革。
浮动比率的上限保持30%不变, 下限从原来的30%变为50%
说人话:如果你连续3年不出险的话,保费的优惠由原来的30%多优惠到50%,等于保费打了5折。
【商业险】
商业险的险种由原来的“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外,保险公司可以新增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
那么新增了险种,我们的保费会不会增加呢?保险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原来的责任险属于附加险,现在的新改革有些险种会合并在车损险进行赔付。所以只要我们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保费会大幅度的下降。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费率的条款】
删除了引发理赔争议的条款,以往:在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中负次要责任的、负同等责任的、负主要责任的、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责任的,以及第三方责任却无法找到第三方的,需要实行5%-3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改革后取消了这个条款,将这个纳入车损险中,也就是说不存在只赔部分的损失金额。
举个例子:
按照旧的条款,被保险人在一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承担了主要的责任,事故比例是70%保险公司对应条款不予赔偿的比例是15%,假设本次事故全部损失是1万元。那么被保险人按照比例承担损失10000×70%=7000元。那么保险公司的赔偿是7000×85%=5950元,7000-5950=1050,所以剩下的1050元得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按照新条款,这7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无需被保险人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提高止1000万元】
本次新改革,第三者的赔付金额从5万-500万变成10万-1000万。
与此同时,还把“附加费用率”从35%下调至25%,“预期赔付率”从65%提高至75%,“自主渠道系数”与“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并将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
举个例子:以一辆五座普通家用小轿车为例,第一年交强险保费为950元,在未发生赔付的情况下,次年保费最多可以优惠到665元。此次改革后,最多可以优惠到475元。
不过出现的记录范围由原来的1年提高到了3年。
即将实行的新保险规则,将会对让好司机的费用会越来越低。还有新增的一些增值服务(道路救援、代驾、代送检等服务)会让车主们在用车的过程中提高用车灵活度,享受更好的汽车后市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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