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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解梦(以文本细读的方式做红楼解梦人)
读红有年,读谈红说红之书亦不少,然谈红说红之书大多从索隐或考证的角度来探求《红楼梦》文外之事,于《红楼梦》文本作精读细读者甚少。笔者不揣固陋,想反其道而行之,不索隐不考证,只想立足《红楼梦》文本,作一精读细读,探求《红楼梦》文内之意。作者于开篇即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笔者想做《红楼梦》解人,姑自为一派:红楼解味派。当然,至于所解之味与作者所写之味是否相合,那也非笔者所能知所能解,故只能姑妄解之了:由来同一梦,休笑解者痴!
(1)“作者自云”写了什么?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即有一段“作者自云”,因版本不同,或置于第一回回目之前,作为凡例;或置于回目之后,作为正文。从这段文字的内容和行文特点看,这段文字却并非正文,应为作者自序或脂研斋批注。那“作者自云”写了什么呢?
一是告诉读者不要把《红楼梦》作为实录来看。
因小说在中国又称为稗官野史,即是野史就有实录之成分在,故而小说所写之人所写之事就往往有历史的影子,如《三国演义》。而作者开篇即郑重其事的交待:因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故曰“甄士隐”云云。由此可见,《红楼梦》一书确有事实依据,并非子虚乌有,凭空而来。这也难怪很多红学家终其一生就忙于索隐与考证,力求找到红楼真故事,盖因作者开篇即大大地吊起了读者的味口。
二是交代写作缘由。
曹雪芹由“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贵族之家沦落到“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贫窘境地,其疮巨痛深,非一般人所能体会。然而当此境遇,他写作《红楼梦》的缘由何在呢?
作者自云: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写作缘由如下:首先是自悔己罪,以告天下;其次是为女子立传,使闺阁昭传。
三是表明作者的男卑女尊观念。
作者的男卑女尊观念,自是新人耳目,言人所未言,发人所未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就中国传统而言,男尊女卑,男强女弱,而作者却自言其短,扬女之长。正如作者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统观《红楼梦》全书,所写男子几乎都一无是处,而女子却是别样精彩,这不能不说是作者这种男女观念的体现。
(2)《红楼梦》为何又叫“石头记”?
《红楼梦》一书自问世以来,书名有数十种之多。其原来定名应为《石头记》,因作者自云“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可见这是作者最终确定之书名。为什么命名为《石头记》呢?作者便本着把真事隐去的原则,敷演出一段假语村言。
作者用假语村言,或者说用浪漫主义的手法,让石头现身说法,口吐人言,交代了此书的缘起。石头大有来历,虽说是女娲炼石补天,弃置未用之石,但既经煅炼,灵性已通——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因此,听了僧道二人谈及人间富贵荣华之事,便动了凡心,要到人间去受享一番。于是此石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即为衔玉而生的“宝玉”,因此《红楼梦》所写即是此石下凡入世历尽悲欢离合的一部自叙故事。因此,可以说《红楼梦》是此灵石的自叙传,亦可以说是贾宝玉的自叙传,或者也可说是作者的自叙传。
据书中交待,一部《红楼梦》就写在此灵石上面,故名为《石头记》。但是谁人写于上面,书中却未交待,难道是石头自己所写?石头又怎能把几十万字的小说写于自己上面呢?当然我们不能细究,因为毕竟是假语村言。
当然除了《石头记》一名之外,《红楼梦》还有《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书名,在书中都有交待。但自从以“红楼梦”作为书名之后,其他书名反而不再常用。
但据我看来,以“红楼梦”为书名,反而不如以“石头记”为书名来得更为贴切:一是这本来就石头所亲历的一段故事;二是故事发生地为金陵,即石头城;三是石头即宝玉,书中主人公。当然如果要折中一下话,我认为改为“石头梦”或许更好。
(3)曹雪芹如何评价红楼梦?
在《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借石兄与空空道人辩论之机,自评红楼梦,读来也别有一番趣味。
空空道人担心世人不爱看《红楼梦》,提出两点理由:一是《红楼梦》无朝代年纪可考;二是《红楼梦》所写不过是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的几个异样女子,但又不能和班昭和蔡文姬相提并论。
曹雪芹借石兄之口对之进行了一一批驳。
一、无朝代年纪可考,更新奇别致。
因为历来小说皆蹈一辙,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而《红楼梦》不借此套,只取其事体情理,反倒新奇别致。
二、历来小说在内容、语言方面都不如《红楼梦》。
曹雪芹对历来小说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指出了历来小说中存在的一些病根问题。
一是批判“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不能读,读之无益。
二是批判“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读不得,读之有害。
三是批判“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无新意,少创新。“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
四是批判历来小说语言不切合人物口吻。“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而《红楼梦》与历来小说相较,它远远优于历来小说。
一是以现实主义的原则创作小说,人物故事,摆脱旧套,不落窠臼。所写是作者“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
二是语言切合人物声口,一人有一人之语言,读其言可知其人。
曹雪芹虽不免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但《红楼梦》无论是在小说内容还是在写作技法方面都确实达到了传统小说无法企及的高度。
这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的论述: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的,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
(4)林黛玉为何爱哭
林黛玉为何爱哭?我们当然可以从其性格方面去找原因,但曹雪芹却在《红楼梦》第一回借僧道二人之口给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解释。
我们且看这段文字如何写的: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由此可知,因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使得绛珠草得以修成女体,于是绛珠草乘神瑛侍者下凡历缘之机,也便下世为人,并决心以眼泪来报他甘露之惠。下世为人,绛珠草即为林黛玉,神瑛侍者即为贾宝玉,林黛玉为何爱哭,也就不言自明了。作为绛珠草,其饥则食蜜青(秘情)果,渴则饮灌愁海,其愁思之深,已五内郁结缠绵不尽了;作为林黛玉,她因爱情而愁如海深,终日以泪洗面,也情有可原了。
在我看来, “还泪”之说,真是千古未有之奇文妙笔。如果以林黛玉为视角,改《红楼梦》为《还泪记》,又何尝不可?
(5)贾雨村的爱情诗赏析
中秋对月有怀口占一律
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
闷来时敛额,行去几回头。
自顾风前影,谁堪月下俦?
蟾光如有意,先上玉人楼。
这是贾雨村时当中秋之夜,对月有怀,而随口吟就的一首爱情诗。既然是有怀,那他所怀何人何事呢?
原来贾雨村本是寄居在甄士隐隔壁葫芦庙内的一个穷儒,一次去拜访甄士隐,恰值甄士隐会客,他便在书房相候。相候之时,恰巧看到一个丫鬟在窗外撷花,姿色亦有动人之处,不免看的呆了。那丫鬟方欲走时,正好看到雨村,见他仪容不俗,不免临去又回头两次,多看了雨村几眼。于是雨村便认为这女子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知己,一定是有意于他,否则怎会多看他几眼呢?
其实贾雨村这种心理也很好理解,一个人正当困窘不得志时,有女子对自己青眼相加,无论是有意或无意,都会使自己呼吸急促,精神亢奋的,因为人在失意不得志时,最容易陷入情网。贾雨村或许还想到红拂想到了李靖,红拂能识李靖于功未成名未就之前,这个女子能识我于困窘之时,她不是巨眼英豪,风尘中知己,又是什么呢?想到此处,贾雨村能不心潮起伏,热血沸腾吗?当其他人都对自己不屑一顾之时,有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能投我以青眼,又怎能不使贾雨村念念不忘呢?于时,时当中秋,便有了这首对月抒怀之作。
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是贾雨村的自我揣想之词。自己一个穷儒,不知能否同甄家丫鬟缔结良缘,而一想到此处,不免愁绪满怀,无可排遣。那怎么办呢?忘又忘不掉,得又得不到,只能是“闷来时敛额”了。细想一想,还是有希望的,如果她对我无意,又怎会临去几回头呢?深陷爱情中的人不免也会自我宽慰。
但诗意又随之一转,自顾风前影,贾雨村不免有些顾影自怜,自惭形秽之感,自己落魄异乡,靠卖字作文为生,谁又能起真的倾心自己,做我的终身伴侣呢?那临去几回头的女子,你是否真的有意于我呢?
那圆圆的月亮啊,当这万户团圆之日,你如真有情意,能否替我传情达意,玉成其事呢?月亮啊月亮,把你的光先照在那玉人所住的楼上吧,看看她是否也像我想念她一样在想念着我?
爱情是谁都逃不过的啊,整首诗写出了一个不知爱情能否实现的人的渴望焦灼之情。
当然,后来贾雨村做了官,纳了丫鬟娇杏为妾,权力使他很容易的得到了他为之赋诗的女人。
(6)贾雨村咏月诗赏析
对月寓怀口号一绝
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清光护玉栏。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这是贾雨村的一首咏月诗,既然是咏月,自然就有借月寓怀,托物言志之意。
贾雨村这首咏月诗和他那首爱情诗都作于同一中秋之夜,只是那首爱情诗借月,表达是对娇杏的思念之情及对婚姻难就的感慨,而这首咏月诗则是贾雨村受甄士隐所邀,二人到甄府小酌,谈至兴浓,不觉飞觥限斝起来,贾雨村见明月一轮,乘着酒兴,狂兴不禁,口占了此诗,借月表达的却是自己的胸怀抱负。
时逢三五便团圆,“三五”即是十五,点明时间,首句不过是写十五月亮圆,平平无奇。
满把晴光护玉栏,晴光,即是月光,满把晴光,不过是极言月光皎洁充盈。月光如水,静静地倾泻于天地之间,天地间万物无不沐浴在皎洁的月光里。作者由面到点,写玉石栏杆也沐浴在皎洁的月光里,更显光亮。一个“护”字,把月光人格化,仿佛月光是慈母之手,在轻轻抚摸玉石栏杆。整句诗也不过是写出了月光的皎洁,亦无过人之处。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无姓仰头看,看似写月亮升到中天,人间万姓仰头观看,表达不过还是“今夜月明人尽望”之意。其实是借月抒怀,借此写出了自己的胸怀抱负。作者把自己比为月亮,总有一天自己也要像十五的月亮一样,高高在上,让万姓仰视观看。由此可见,贾雨村“其志不在小也”。
甄士隐听完贾雨村所诵诗句之后,即举酒以贺,说贾雨村必非久居人下者,所吟之句已现出飞腾之兆,不日可接履于云霓之上矣。恰如甄士隐所言,贾雨村在甄士隐的接济下赴京会试,高中进士。由此可见,一个人胸怀抱负是可由他所咏诗句中流露出来的。
附:宋太祖的咏月诗句,亦可见出帝王之气。
王师围金陵,唐使徐铉来朝,铉伐其能,欲以口舌解围,谓太祖不文,盛称其主博学多艺,有圣人之能。使诵其诗。曰:《秋月》之篇,天下传诵之,其句云云。太祖大笑曰:“寒士语尔,我不道也!”铉内不服,谓大言无实,可穷也。遂以请。殿上惊惧相目。太祖曰:“吾微时自秦中归,道华山下,醉卧田间,觉而月出,有句曰:‘未离海底千山黑,才到中天万国明。’”铉大惊,殿上称寿。
(7)跛足道人《好了歌》赏析
好了歌(第一回)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好了歌》歌词纯用白话,浅显明白,通俗易懂。整首歌不过是要表达“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这种思想。
其实这种思想,僧道二人亦早对石头说过: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好了歌》不过是这种思想另一种表达。
正如《金刚经》所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在跛足道人看来,人生亦应作如是观。
人生诸多追求,红尘中诸多乐事,什么功名、什么金银、什么姣妻、什么儿孙,什么位子、什么票子、什么妻子、什么孩子,在跛足道人看来,都应该统统放下,统统忘记。而他之所以让人忘记的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人会死。
从人不能长生不死这一角度来看,好像一切追求都变得毫无意义。
人会死这一点是任谁都无法改变的,但我们就因此放弃所有的追求,放弃所有的人生乐事,甚至连骨肉亲情之情都舍弃,这样的人生是否更无意义?那我们活着的目的何在?我们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跛足道人是把功名忘记了,把金银忘记了,把姣妻忘记了,把儿孙忘记了,他的生活如何呢?不过是“疯癫落拓、麻屣鹑衣”,忘记一切,难道是要过这样的生活?
当然,《好了歌》也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看问题的视角,至少可以让我们稍微减轻些热衷于功名汲汲于利禄之心。或者可以让那些事业未成,功名未就之人,获得些微的安慰。
《好了歌》应是曹雪芹历过一番梦幻之后的愤世之语,他其实也并未真的“好了”,若“好了”,《红楼梦》也就不好了。
附:唐寅的《桃花庵歌》(与《好了歌》思想相近)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8)甄士隐《好了歌注》赏析
好了歌注
陋室空堂,
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
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
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
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
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
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
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
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
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
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
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是甄士隐为《好了歌》所作的注。
甄士隐在女儿丢失,房屋被火之后,夫妻俩到乡下田庄安身。却又赶上“水旱不收,鼠盗蜂起”,不得安身,只好变卖了田产,投奔他岳父家。未料到他岳父又是个卑鄙贪财之人,把他仅剩的一点银子也半哄半赚地弄到自己手里。甄士隐未免“急忿怨痛”、“贫病交攻”,竟渐渐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一天,他拄了拐杖到街前散心,忽然见一个“疯癫落拓、麻屣鹑衣”的跛足道人走来,口中念着《好了歌》。甄士隐听后,心中彻悟,即为《好了歌》作了这篇注解。
《好了歌注》既然是《好了歌》的注解,其思想与《好了歌》自是一脉相承的,不过是对《好了歌》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和引申。只是《好了歌注》比《好了歌》说的更具体、更形象、更冷峻无情。
简陋的居室,空空的厅堂,谁能想到这里曾是当年“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官宦之家所居之地;衰草枯杨,瓦砾遍地,谁能想到这里曾是"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的歌舞繁华之场。这正如《桃花扇》中所说: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正所谓“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功名富贵,过眼成空。
脂正浓、粉正香,“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绝世佳人又如何?她们也有年华老去,两鬓成霜,美人迟暮之时,谁又能永葆青春永驻呢?绝世风华的佳人也难逃“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
王侯将相,才子佳人,最终不过都是“荒冢一堆草没了”。
姣妻美妾,偎红倚翠,温柔缱绻,尽享风流又如何?世上是否真有海枯石烂、天长地久的爱情?谁又能真的相知相守,长命无绝衰呢?那些蜜语甜言、海誓山盟还言犹在耳,那些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一转身,或许她已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君不见“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君不见“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说来说去,《好了歌注》的思想还是在重复僧道二人对石头所说的话: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富贵的突然贫贱了,贫贱的又突然富贵了;年轻的突然衰老了,活着的又突然死掉了——人世无常,一切都是虚幻。
教子有方,想让儿子光耀门楣,可他偏偏成了强盗;为女儿择婿东床,精挑细择,可她偏偏沦为娼妓;想在官场上越爬越高,可是偏偏成了阶下之囚——命运难以捉摸,谁也逃脱不了它的魔掌。
世上的人谁又能真的翻然醒悟,不再为位子、票子、妻子、孩子、房子、车子而奔波忙碌呢?谁又不是削尖了脑子也要跻身于富贵之列呢?真是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名往。
《好了歌注》同《好了歌》一样,同属愤世嫉俗的产物。它对于当时社会名利场中的人物,无异于当头棒喝之言;对于今天蝇营狗苟汲汲于功名利禄之人亦是一支凉心之剂。
但是,如果真把一切看穿,把一切都归之于宿命,把一切的所作所为都认为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人无欲无求,如槁木死灰一般,那人生又有何意味可言呢?或许我们也要像甄士隐一样,抢了跛足道人肩上的褡裢背着,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吧。
(9)冷子兴演说了什么内容
《红楼梦》第二回主体内容即为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演说即铺演陈说之意,那冷子兴演说了些什么内容呢?
一、贾府已是衰败之家
一般,我们谈到《红楼梦》,常说其写出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其实,在第二回,冷子兴已指出贾府已是衰败之家,宁荣二府已处末世,既已衰败,又何谈已盛到衰呢?由此可见,《红楼梦》写的是贾府的衰败史,而不是盛衰史,其他几个家族亦是如此。
冷子兴因何说贾府已是末世,已是衰败之家呢?
一是贾府缺少运筹谋画之人。贾府“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焉能不衰?
二是经济出现问题,入不敷出。贾府“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入不敷出,家底就要用光,焉能不衰?
三是后继乏人。贾府”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焉能不衰?
二、贾府世系
第一代:宁国公贾演,荣国公贾源。
宁国府第二代:贾代化
荣国府第二代:贾代善 其妻史太君(贾母)
宁国府第三代:贾敷(夭亡),贾敬
荣国府第三代:贾赦,贾政,贾敏(林黛玉之母)
宁国府第四代:贾珍,贾惜春
荣国府第四代:贾琏(贾赦之子),贾迎春(贾赦之女);贾珠(贾政与王夫人之子,已死),贾元春(贾政与王夫人之女),贾宝玉(贾政与王夫人之子),贾探春(贾政与赵姨娘之女),贾环(贾政与赵姨娘之子)。
宁国府第五代:贾蓉
荣国府第五代:贾兰(贾珠与李纨之子)
贾府虽族大人多,但其每代命名却有规则可循。如第一代都是水字旁;第二代都是“代”字辈,单人旁;第三代都是反文旁;第四代都是王字旁(其实是玉字旁);第五代都是草字头。依据此规则,我们读起《红楼梦》来,才会了然不惑,不会弄错人物关系。
贾府“族大人多,若从作者笔下一一叙出,尽一二回不能得明,则成何文字?故借用冷子一人,略出其文,使阅者心中,已有一荣府隐隐在心”,这是作者让冷子兴演说荣府之本意所在。
(10)林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那哪些地方体现出林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呢?
一、关于“读书”问题,可见林黛玉之留心。
我们且看下面两段文字:
贾母因问黛玉念何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贾母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
宝玉便走近黛玉身边坐下,又细细打量一番,因问:“妹妹可曾读书?”黛玉道:“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
由以上文段可知,面对贾母与宝玉问的“可曾读书”同样的一个问题,黛玉的回答却是截然不同。黛玉回答贾母的是“刚念了《四书》”,回答宝玉的却是“不曾读书,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为何会有这个不同呢?就是因为黛玉问贾母姐妹们读何书时,贾母的回答是“读什么书!不过认几个字罢了。”由此可见贾母并不喜欢女孩子读书。由此也反应出黛玉初进荣国府时确实是时时在意,处处留心的。为了讨得贾母喜欢,她不得不改变了自己的回答。
二、关于“吃茶”问题,可见林黛玉之在意。
我们且看下面一段文字:
寂然饭毕,各有丫鬟用小茶盘捧上茶来。当日林如海教女以惜福养身,云饭后务待饭粒咽尽,过一时再吃茶,方不伤脾胃。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早见人又捧过漱盂来,黛玉也照样漱了口。盥手毕,又捧上茶来,这方是吃的茶。
由上文可知,如若林黛玉不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岂不要闹出笑话?如若林黛玉接过茶来,不是照样漱口,而是饮了一口,那结果会是如何,林黛玉岂不是要被荣府的丫鬟们耻笑了?由此可见,林黛玉确实“心较比干多一窍”,心思细密之至。
但新版《红楼梦》电视剧中,对这一细节的处理有些失之粗糙,只见那“林黛玉”呼的一声喷出一嘴茶水来,真是不雅之至。如若真是这样,那林黛玉和刘姥姥有何区别?还是老版处理的好,“林黛玉”以帕掩口,方是大家闺秀本色。有时细节确实可以看出品位。
附:《世说新语》一则
王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既还,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着水中而饮之,谓是干饭。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由此可见,王敦与林黛玉相去远矣)
在《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对凤姐有过一番评价: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这应是对凤姐较为恰当的一个评价。并且在《红楼梦》第三回中,凤姐的表现也充分印证了冷子兴的话。
模样又极标致,凤姐是当之无愧的,凤姐的出场可以说是艳惊四座。文中用十个字来形容她: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接着又用大量篇幅来写她的衣饰打扮,那真是通身的气派非凡。
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又体现在何处呢?或者说凤姐的口才如何呢?
且让我们先看如下文段: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
我们知道凤姐虽然学名叫做熙凤,却未上过学,并不识得字,但我们看她的口才却是了得,真是男人万不及一的。
她对黛玉说的话,真是一石三鸟,面面俱到。
一是恭维了黛玉: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说黛玉标致,并且天下少见,黛玉怎能不喜?
二是恭维黛玉的同时,不忘关照迎探惜三人: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恭维黛玉通身的气派与老祖宗的嫡亲孙女一般无二,不但黛玉喜,贾母喜,迎探惜也会喜,真是一句话使人皆大欢喜,岂不妙哉?
三是讨好了贾母: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说出了老祖宗想说而不能说的话,贾母怎能不喜?
当然,凤姐这段话,看似恭维黛玉,其实是在讨好贾母,言在此而意在彼,凤姐言谈自是爽利,心机也不可谓不深细。
管中窥豹,亦可见凤姐口才之一斑了,贾母又怎能对凤姐不喜欢有加呢?
(11)凤姐的口才
在《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对凤姐有过一番评价: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这应是对凤姐较为恰当的一个评价。并且在《红楼梦》第三回中,凤姐的表现也充分印证了冷子兴的话。
模样又极标致,凤姐是当之无愧的,凤姐的出场可以说是艳惊四座。文中用十个字来形容她: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接着又用大量篇幅来写她的衣饰打扮,那真是通身的气派非凡。
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又体现在何处呢?或者说凤姐的口才如何呢?
且让我们先看如下文段: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
我们知道凤姐虽然学名叫做熙凤,却未上过学,并不识得字,但我们看她的口才却是了得,真是男人万不及一的。
她对黛玉说的话,真是一石三鸟,面面俱到。
一是恭维了黛玉: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说黛玉标致,并且天下少见,黛玉怎能不喜?
二是恭维黛玉的同时,不忘关照迎探惜三人: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恭维黛玉通身的气派与老祖宗的嫡亲孙女一般无二,不但黛玉喜,贾母喜,迎探惜也会喜,真是一句话使人皆大欢喜,岂不妙哉?
三是讨好了贾母: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说出了老祖宗想说而不能说的话,贾母怎能不喜?
当然,凤姐这段话,看似恭维黛玉,其实是在讨好贾母,言在此而意在彼,凤姐言谈自是爽利,心机也不可谓不深细。
管中窥豹,亦可见凤姐口才之一斑了,贾母又怎能对凤姐不喜欢有加呢?
(12)宝玉摔玉为哪般
《红楼梦》第三回描写宝黛初会: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
宝黛初会,宝玉在得知黛玉没玉之时,便摘下玉来,狠命摔去,在一般人看来,这自是宝玉又“发作起痴狂病来”,““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表现。
如果不是行为偏僻性情乖张,那何以要摔玉呢?
因为照一般常理看来,自己有的东西,别人没有,我们应该高兴才对,哪有因之生气并摔玉的道理呢?这除了说明宝玉恰如《西江月》词所说的“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但这我看来,这恰恰是宝玉至情至性的表现。宝玉借摔玉所要表达的恰恰是对黛玉至死靡他,至真不渝的爱。何以见得呢?
宝黛二人初次晤面,黛玉一见宝玉,便在心中暗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而宝玉一见黛玉,更是直言不讳,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自是二人“木石前盟”的命定,也是二人心有灵犀,一见倾心的体现。
再则,宝玉虽然痴狂,但他除了问过黛玉“有玉没有”这个问题之外,他又何曾问过别人?他除了为黛玉摔过玉之外,他又何曾为别人摔过玉?
之所以问黛玉,自然是因为黛玉在他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是“神仙似的妹妹”,是比自己更有资格拥有玉的人。而最有资格拥有玉的林妹妹却没有玉,这在宝玉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是滑天下之大稽的。
至高无上的“神仙似的”林妹妹是最有资格拥有玉的,然而她却没有,那是什么原因呢?在宝玉看来,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所谓的通灵宝玉根本就不是好东西。
如果它是好东西,那它就应该能择人高下,那至高无上的林妹妹就应该拥有;但既然至高无上的神仙似的林妹妹没有,也就说明它不能择人高下,那也就说明它不通灵,不是好东西。既然它不是好东西,那我还要它做什么呢,不如让我把它摔了,让我和林妹妹一样吧。
由此可知,宝玉摔玉是对黛玉之爱的异乎常人的表白,因为只有爱,才会使我们如痴狂病发作一般,似傻如狂。
我们把张爱玲在《》中的话稍微改动一下,借以形容宝黛极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可也有玉没有?
(13)说说“护官符”
在《红楼梦》第四回有“护官符”一张,如下: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那何为“护官符”呢?
贾雨村补授应天府,刚到任,就碰上薛蟠打死冯渊,抢走英莲的人命官司。当他得知凶手逃逸,捉拿不到时,他大怒:“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正要发签捕人,小门子拦住了他,并给他普及了“护官符”的知识:
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
于是,门子便从口袋中取出一张抄写的“护官符”来,递于贾雨村,上面所写即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俗谚口碑。
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有权有势,之极富极贵从“护官符”中亦可见一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极言贾府的尊贵豪富。有“堂”有“马”,可见贾府在朝做官之人极多,有权自然有势有钱。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极言史府门第显赫。史府占地之广,连秦始皇都要自愧弗如了。难道史家是靠房地产发财致富的?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极言王家奇珍异宝之多。四海龙王极为富有,尤以东海龙王为最,否则,孙悟空也不会到东海龙宫去寻宝了。但就是这极为富有的东海龙王,较之金陵王家,那又自愧弗如了,那王家豪富也可想而知了。在《红楼梦》十六回,凤姐曾和贾琏奶妈谈及王家曾经接驾过皇帝一事:
我们王府也预备过一次。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
可见,王家当年曾在朝廷掌管粤、闽、滇、浙四省的对外贸易,看来,王家是因包揽四省对外贸易而豪富起来的。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极言薛家钱财之多。薛家是大皇商,专替朝廷采办用品,当然可以“视金钱如粪土”了。
四大家族,不但门第显赫,家家豪富,而且“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
贾府的“老祖宗”贾母当年曾是史家小姐,她嫁到贾家,是贾史两家联姻。其儿媳妇,即贾政之妻王夫人是王家小姐,是京营节度使王子腾的妹妹;王熙凤又是王夫人的内侄女。薛蟠之母是王家的当家奶奶,是王夫人的妹妹。可见,四大家族互为姻亲,盘根错节,形成了一张巨大的权势关系网。
正因为有关系有靠山,薛蟠才有恃无恐,为所欲为,目无王法。因此“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一条小小人命在权势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这也正体现了“护官符”的威力所在,任何卑微小民在“护官符”这张巨大的权势网面前,都只有束手待毙的份。
贾雨村野心勃勃,自是想着攀权附势,飞黄腾达,他当然不会以一己之力与四大家族相抗,更不会把冯渊的一条性命放在心上,他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便急忙地作书二封,向贾政及京营节度使王子腾表功。
贾雨村确实把官给护住了,并且用自己的胡乱判案证明了确实“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
(14)晴雯袭人之比较
曹雪芹写人善用对比,越是同类型人物,越是写得判然分明,迥乎不同。
写晴雯与袭人即是如此。二人虽同是宝玉的大丫鬟,同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的人物,但性格却是判然分明,结局命运亦迥乎不同,从二人之判词亦可略窥一斑。
晴雯的判词写的是: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袭人的判词写的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晴雯与袭人都“身为下贱”,地位低下,但因为二人性格不同,命运结局也竟有天渊之别。
晴雯“心比天高”,不安于其“下贱”之位,敢于分廷抗礼。抄检大观园时,凤姐、王善保家的一伙直扑怡红院,袭人等顺从听命,“任其搜捡一番”,唯独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公然反抗。这怎能不遭人毁谤报复呢?
晴雯“风流灵巧”,一向被王夫人视为狐狸精,怕她把宝玉勾引坏了,再加上王善保家的中伤之言,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硬把她“打炕上拉下来”,撵出大观园,最终抱屈而死。
但袭人思想性格与晴雯则截然不同,她“温柔和顺”,深得王夫人喜爱。但作者在判词中对她不无微词,“空云似桂如兰”,其实并非如桂如兰。如桂如兰自当品性高洁,性如桂应耐月中寒,袭人却是第一个与宝玉偷试“云雨情”之人。而被王夫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晴雯却守身如玉,至死未越雷池一步。由此看来,真正似桂如兰的应是晴雯而非袭人。
袭人最终嫁给优伶蒋玉菡,命运不可谓不好,又何来薄命之说呢?真不知作者为何要把她放入薄命司,与晴雯并列?
性格决定命运,晴雯与袭人命运不同,也是由她们不同的性格决定的吗?
(15)从英莲到香菱
在《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只看了“金陵十二钗副册”中一个人的判词,便掷下不看了。且先看这人的判词如何: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这是甄英莲的判词,也是香菱的判词,因为香菱即是甄英莲,这从判词首句亦可看出。“根并荷花”即指菱根挨着莲根,隐喻香菱即是原来的英莲。
英莲,出生在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的姑苏,母亲封氏性情贤淑,深明礼义,父亲甄士隐严正清白,禀性恬淡,为本地望族。年已半百的夫妻俩,膝下无儿,只有英莲一女。英莲“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全家极其疼爱。
应该说,英莲生活在这样的家庭是幸福美好的。不幸的是,在她五岁那年的元宵节,士隐命家人霍启(祸起)抱去看灯,至半夜时霍启因小解,将英莲放在一家人家门槛上,待他回来,英莲不见踪影。全家人到处寻找,皆无音讯。
原来英莲早被拐子拐去,把她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在此期间,拐子对她非打即骂,直到把她养到十二三岁,带至他乡转卖。但拐子又因贪图钱财,同时把她卖给冯渊、薛蟠两家,导致两家争抢英莲,薛蟠打死冯渊,把英莲生拖硬拽着抢到家中做了他的小妾。薛宝钗为她取名香菱。
从英莲到香菱,看似只是名字的改变,但对英莲来说,改变的却是她的整个人生。
从英莲到香菱,是从小姐到侍妾,从幸福到痛苦的人生历程。正如判词中所说“平生遭际实堪伤”。
但是,她痛苦的命运还远未结束。
被抢到薛家,只是她上一段痛苦的结束,但却是她下一段痛苦的开始。
判词中对她的人生命运也有预示。自从两地生孤木,是用了拆字法,两个“土”(地)字,加一个“木”字,合为“桂”字,即寓指夏金桂(薛蟠的妻子)。是指自从薛蟠娶了夏金桂为妻之后,便“致使香魂返故乡”,由此可见,香菱的结局应是被夏金桂虐待致死。香菱的命运不可谓不悲惨了。
曹雪芹对香菱是十分钟爱的,虽然让香菱屡遭厄运与磨难,但却让她恒守着她温和的性格:她浑融天真,毫无心机,总是笑嘻嘻地面对人世的一切。
并且还特意安排了香菱学诗的故事,让她拜黛玉为师,并让其写出了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博得嫦娥应借问,缘何不使永团圆”的精彩诗句,赢得了众人赞赏。给了她痛苦的生命一点些微的亮色。
但有一个问题却一直横亘于我的心中:香菱什么时候读的书,识的字?
(16)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
薛宝钗与林黛玉你更喜欢谁?不同的人或许会有不同的回答。有的人喜欢林黛玉,有的人喜欢薛宝钗,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但要问贾宝玉更喜欢谁?那就让我们听听贾宝玉在《红楼梦》第五回《终身误》这支曲子中的回答:
都道是金玉良姻,
俺只念木石前盟。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贾宝玉在这支曲子中已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贾宝玉纵然是在与薛宝钗结婚之后,念念不忘的仍然是林黛玉。
曲名《终身误》即点明了贾宝玉与薛宝钗的结合是终身之误。贾宝玉娶了自己不爱之人是误,薛宝钗嫁给不爱自己的人亦是误,误了终身。
在别人看来,贾宝玉与薛宝钗之间的姻缘是金玉良缘,因为贾宝玉有通灵之玉,而薛宝钗则有癞头和尚所送的金锁与之相配。并且通灵之玉上面所写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八个字与金锁上面所錾的“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个字恰是一对,这也是一种“八字相合”吧。薛姨妈也说“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话,所以金玉良姻就特指宝玉与宝钗的婚姻了。仿佛这段姻缘亦是上天注定的。
当然,在我看来,“金玉良姻”应该是那种建立在门第、权势、财富等现实基础上却未必有真爱的婚姻。
但贾宝玉思之念之的还是林黛玉。“木石前盟”即指二人之间的爱情,二人之间的爱情好像亦是前生注定。因为在《红楼梦》第一回有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绛珠草的神话描写。神瑛侍者下世为人即为贾宝玉,绛珠草下世为人即为林黛玉。
当然,在我看来,“木石前盟”应该是那种摒弃了门第、金钱等种种现实的考量,完全建立在志趣相投、性情相合、两情相悦基础上的真正的爱情。
但真正的爱情或许会遭遇现实的困境,“木石前盟”遇到“金玉良缘”还是败下阵来。贾宝玉最终娶了薛宝钗,而林黛玉则魂归离恨天。
“金玉良缘”看似胜利了,实则还是失败了,因为它成就的不过是无爱的婚姻,造成的却是婚姻中双方的痛苦。
贾宝玉念兹在兹的还是“世外仙姝寂寞林”,哪怕他面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哪怕薛宝钗举案齐眉,贾宝玉依然感觉美中不足。
“金玉良缘”成就了多少空有其名、虚有其表的婚姻?
贾宝玉最终选择了出家,留下薛宝钗在夜夜复年年中在寂寞中煎熬,其中滋味谁又能够体会?
我们该选择怎样的爱情呢?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
(17)金陵十二钗的薄命人生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套用托尔斯泰这句话,来形容金陵十二钗也极恰:幸福的人生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人生则各有各的不幸。
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里太虚幻境薄命司里记录的金陵十二个薄命女子的合称。她们分别是: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李纨、秦可卿。
在《红楼梦》第五回,作者假借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之机,用画图用判词用《红楼梦》十二支曲,为我们暗示了金陵十二钗各自不幸的人生及命运结局。
对于林黛玉和薛宝钗,我们自无须多言。林黛玉泪尽而逝,与贾宝玉的爱情最终归于镜花水月。薛宝钗虽与宝玉结为夫妻,却未赢得宝玉之心,反使得宝玉弃家为僧,而宝钗也只能独守空闺,抱恨终生了。二人之人生不可谓不幸。
那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这四春的人生又如何呢?
元春作为贾政之长女,成了贾府与皇室联姻的一个牺牲品。元春虽贵为皇妃,但她实无幸福可言。元春省亲时,对贾母、王夫人说过一句话:“当日既送我到那见不得人的去处”,一语说出元春皇妃光环之下其实潜伏着不可告人的内心的苦痛。外在越是光耀,内在越是压抑。自由被压抑了,亲情被压抑了,爱情被压抑了,人的本能欲望都被压抑了。被压抑的人生还有何乐趣可言?被压抑久了,难免不产生病变,元春在压抑中溘然而逝了。
迎春是贾赦之女,生性软弱,被人称为“二木头”。因贾赦欠了孙绍祖5000两银子,便让她嫁给了孙绍祖,或者说把她变相卖给了孙绍祖。而孙绍祖是“中山狼,无情兽”,把迎春尽情地作践与折磨,仅一年光阴,就把迎春折磨而死。迎春的命运不可谓不惨。
探春是贾政与赵姨娘之女,“才自精明志自高”,曾代王熙凤治家,充分展示了她治家之方,可谓脂粉队里的英雄。正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作为探春,在婚姻大事上也不能自作主张,不得不远嫁异域,离乡背井,一去难返。当然,对于现在来说,远嫁他乡好像不是一个问题,但对于当时交通条件来说,无异于“悲莫悲兮生别离”了。
惜春是贾敬之女,贾珍之妹,为人孤僻冷漠,是“心冷嘴冷的人”。判词中说她“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见她是在看到元迎探三春的不幸遭遇之后,心灰意冷,最终遁入佛门,披缁为尼了。
元迎探惜四春的命运确如其四人之名的谐音“原应叹惜”了。
那其他几钗的命运又如何呢?
史湘云,是金陵四大家族中史家的千金小姐,是贾母的侄孙女。她乐观开朗、豁达豪爽、率直坦荡。表面上看似无忧无虑,实际上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快乐。她虽为“侯府千金”,但从小父母双亡,在叔叔家,她“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且不时要“做活到三更天”。史湘云的人生也正如《红楼梦》第五曲的标题“乐中悲”所标明的那样:乐中寓悲。快乐总是很快,而悲伤却总是那么漫长。史湘云虽嫁了个“才貌仙郞”,但又中途离异,快乐之后就是长久的不快,就是长久的空房独守。
妙玉,“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只因父母已亡,“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皆不中用”,只得入了空门,带发修行。她住在大观园中的栊翠庵,依附权门,受贾府供养。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但性格孤僻,自视甚高,且有洁癖。她虽以“槛外人”自居,却并未断尘缘,与“槛内人”宝玉时有往来。就是这样一个好高过洁之人,最终却落得深陷泥淖,不但不洁,反而“风尘肮脏”的结局。
王熙凤,贾琏之妻,贾府实际的大管家,是“男人不及其万一”的人物,真真脂粉队里的英雄。偌大的贾府其实是由她管理维持,但“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最终却落得“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结局。而作为她丈夫的贾琏,对她的态度也是“一从二令三人木”:始则听从,继则命令,最后休弃(“人木”合成“休”字)。“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应是凤姐一生最好的写照。
贾巧,凤姐之女。依第五回画图所示,侯门之女巧姐,最终应沦为了一介村妇。
李纨,贾珠之妻,贾兰之母。年少守寡,虽“居处于膏梁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年轻的少妇在礼法的束缚之下,只能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其内心之苦痛谁人能知?不过是空留了贞妇烈女的虚名。
秦可卿,贾蓉之妻。对秦可卿其人其死都有不同说法,皆因第五回图画判词曲子所暗示的内容与后面章回所写有很大出入。由第五回可知,秦可卿应是悬梁自尽而死。并且判词和曲子对秦可卿都有不敬之词。并且,有人据脂批推断,秦可卿与其公公贾珍有伤风败俗的秽行,焦大所骂“爬灰的爬灰”即指二人之事。秦可卿是淫是贞呢?是淫丧天香楼还是因病而逝呢?
金陵十二钗的人生,确实各有各的薄命,各有各的不幸。
(18)刘姥姥与张无忌
刘姥姥与张无忌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一对人物:一为《红楼梦》中一个“芥荳之微”的小人物,一为金庸武侠倚天屠龙记》中的男主角。但细细寻绎,二人在曹雪芹与金庸的笔下却写出了某些相似性,如若不信,且看下面几段文字:
上了正房台矶,小丫头打起猩红毡帘,才入堂屋,只闻一阵香扑了脸来,竟不辨是何气味,身子如在云端里一般。满屋中之物都耀眼争光的,使人头悬目眩。刘姥姥此时惟点头咂嘴念佛而已。于是来至东边这间屋内,乃是贾琏的女儿大姐儿睡觉之所。平儿站在炕沿边,打量了刘姥姥两眼,只得问个好让坐。刘姥姥见平儿遍身绫罗,插金带银,花容玉貌的,便当是凤姐儿了。才要称姑奶奶,忽见周瑞家的称他是平姑娘,又见平儿赶着周瑞家的称周大娘,方知不过是个有些体面的丫头了。(节选自《红楼梦》第六回)
(张无忌)但见她一张鹅蛋脸,乌丝垂肩,身上穿的不知是甚么绫罗绸缎,闪闪发光、腕上戴着金镯,这等装饰华贵的小姐,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心想:“我被群犬围攻之时,依稀听得有个女子的声音喝止。那位乔福大叔又说,是他小姐救了我的,我理当叩谢才是。”于是跪下磕头,说道:“多谢小姐搭救,我终身不敢忘了大恩。”
那少女一愕,突然间格格娇笑起来,说道:“乔福,乔福,你怎么啦?你作弄这傻小子,是不是?”乔福笑道:“小凤姊姊,这傻小子就是向你磕几个头,你也不是受不起啊。这傻小子没见过世面,见了你当是小姐啦!可是话得说回来,咱们家里的丫鬟大姐,原比人家的千金小姐还尊贵些。”张无忌一惊,忙站起身来,心想:“糟糕!原来她是丫鬟,我可将她认作了小姐。”脸上又红又白,尴尬非常。(节选自《倚天屠龙记》第十五回)
读过上述文段,大家自当发现刘姥姥与张无忌的相似之处,那就是都把打扮华贵的丫鬟错当成了小姐,由此可见二人都没有见过世面。
刘姥姥与张无忌的表现有相似之处,亦有相异之处。
刘姥姥虽然错把平儿当成了凤姐,刚要称呼平儿为姑奶奶,“忽见周瑞家的称他是平姑娘,又见平儿赶着周瑞家的称周大娘”,方知平儿不过是个有些体面的丫头,最终也未把姑奶奶叫出口,没有闹出更大的笑话。
张无忌则闹出了更大的笑话。他当时十四五岁,本又没见过大的世面,不但错把丫鬟当成了小姐,而且还跪下磕头,最终弄得自己尴尬非常。
读到此处,我们不禁要思考,刘姥姥与张无忌两个八竿子打不到的人物,为何会有如此相似又相异的表现呢?为何金庸的小说与《红楼梦》中的语言又如此的相似呢?
我想答案只有一个,不是因为曹雪芹与金庸心有灵犀不点通,而是因为金庸“抄袭”了《红楼梦》,或者说金庸在写作时借鉴了《红楼梦》中的这段描写,并作了适当的发挥。
由此可见,金庸对《红楼梦》不但极为熟悉,并且熟而能用,用而能巧,确实达到了熟能生巧,融会贯通的地步。金庸的武侠得益于《红楼梦》之处甚多,大家可细细寻绎,自会有所发现。
《红楼梦》岂可不好好读?
(19)黛玉妒花与焦大醉骂
林黛玉与焦大,一为贵族小姐,一为宁府悍仆,在生活中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似乎在思想性格方面亦应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他们在自认为受到轻视,遭遇不公时,那表现虽有差异,但并未表现出“君向潇湘我向秦”那么大的差异,而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
周瑞家的送宫花,最后送到林黛玉那里,便引起了黛玉的不满。
黛玉问周瑞家的宫花“是单送我一人还是别的姑娘都有的”,当听闻周瑞家的说“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黛玉便大不乐意,不禁冷笑着说“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
她言语尖酸,自是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感觉自己这个贾母的外孙女毕竟不如贾母的嫡亲孙女,连周瑞家也低看自己一眼的,否则宫花不会最后送给自己。
黛玉自认为受到轻视,便不惜报之以尖酸刻薄之言。
焦大何尝不是自感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才借醉大骂呢?
他趁着酒兴,先骂大总管赖二,说他不公道,欺软怕硬,“有了好差事就派别人,像这等黑更半夜送人的事,就派我。没良心的王八羔子!瞎充管家!”
贾蓉骂他两句,使人捆起他来。那焦大自恃有功于宁府,不但不把贾蓉放在眼里,反赶着贾蓉大叫:“蓉哥儿,你别在焦大跟前使主子性儿。别说你这样儿的,就是你爹,你爷爷,也不敢和焦大挺腰子!不是焦大一个人,你们就做官儿享荣华受富贵?你祖宗九死一生挣下这家业,到如今了,不报我的恩,反和我充起主子来了。不和我说别的还可,若再说别的,咱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最后焦大越性连贾珍都说了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由此可见,焦大所骂,涉及面很广,不但骂了大总管赖二,还骂了贾蓉贾珍等人。
为何焦大敢于如此大骂呢?
一是自感遭遇不公,借醉骂人;二是自恃对宁府有功,贾蓉等人奈何自己不得;三是了解宁府隐情,有把柄在手。
黛玉妒花,不过是报之以尖酸刻薄之言;焦大醉骂,则肆无忌惮,痛快淋漓。
黛玉与焦大,毕竟身份性格不同,表现自是差异不小。
当然,结果也不同。
周瑞家听了黛玉尖酸刻薄的话之后,一声儿不言语。因为黛玉毕竟是贵族小姐,是主子,而周瑞家不过是下人,是奴才。
但焦大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众小厮听他说出这些没天日的话来,唬的魂飞魄散,也不顾别的了,便把他捆起来,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
(20)《红楼梦》中好口才:林黛玉
林黛玉“心较比干多一窍”,灵心慧性,口才自是非一般人可比。
正如薛宝钗所说:“真真这个颦丫头的一张嘴,叫人恨又不是,喜欢又不是。”恨是因为林黛玉的话有时锋芒毕露,比刀子还尖;喜欢是因为黛玉的话聪明机敏,一般人诌断肠子也说不出的,她却说得游刃有余,所以叫人爱又不是恨又不是。
比如《红楼梦》第八回,宝玉去探望宝钗,恰巧黛玉也来看望宝钗。黛玉一见宝玉,便笑道:“嗳哟,我来的不巧了!”在黛玉的话中,自是含酸带醋,话中有话。
宝钗岂能听不出,因笑道:“这话怎么说?”而黛玉则笑着回答:“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黛玉的回答好像已坐实了宝钗的猜测,醋意十足。
而宝钗却像未听出弦外之音似的说“我更不解这意”,宝钗的话看似平平,却有四两拨千斤之妙,逼得黛玉不得不做出解释。
如果是一般人,处在黛玉这种情况,也许就不知说什么好了,因为你总不能承认自己吃醋了吧。但不解释也不行,不解释不更说明自己所说的话含酸带醋、话中有话吗?真是进退维谷,无可措词。
但林黛玉岂是一般人可比?她回答起来,真是别开生面,举重若轻,游刃有余。
黛玉笑道:“要来一群都来,要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了,明儿我再来,如此间错开了来着,岂不天天有人来了?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姐姐如何反不解这意思?”
你看,黛玉另辟蹊径,从冷静与热闹着眼,言他人所未言,发他人所未发,而又能自圆其说,解释得合情合理,无懈可击。黛玉的口才岂是一般人可比?
黛玉这样一解释,反使宝钗无话可说了,反而要怪自己多想了。
当然,对黛玉来说,这只是牛刀小试而已,更精彩的还在后面。
同是这一回。宝玉要吃酒,说:“不必温暖了,我只爱吃冷的。”薛姨妈忙道:“这可使不得,吃了冷酒,写字手打飐儿。”宝钗笑道:“宝兄弟,亏你每日家杂学旁收的,难道就不知道酒性最热,若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若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以五脏去暖他,岂不受害?从此还不快不要吃那冷的了。”宝玉听这话有情理,便放下冷酒,命人暖来方饮。
黛玉看到宝玉对宝钗言听计从,不免有些醋意。于是她借小丫鬟雪雁走来与自己送小手炉之机,语带双敲,话中有话地问雪雁:“谁叫你送来的?难为他费心,那里就冷死了我!”雪雁道:“紫鹃姐姐怕姑娘冷,使我送来的。”黛玉一面接了,抱在怀中,笑道:“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
黛玉话中之话,弦外之音,宝玉一听便知,知是黛玉借此奚落他,隐刺自己平时不听黛玉之劝,但也无可措词,只嘻嘻的笑两声罢了。宝钗似晓未晓,知道黛玉向来如此,也不去睬她。
偏偏是薛姨妈,没有听出黛玉弦外之音,言外之意来,看到黛玉责怪雪雁,不免好意劝她:“你素日身子弱,禁不得冷的,他们记挂着你倒不好?”
你看,这一问话,岂不是又把林黛玉逼到了绝境?黛玉所言,责雪雁是假,奚落宝玉是真,薛姨妈这一问,反要弄假成真了,我当此境地,真真不知如何措词了。
但黛玉又岂是我们一般人可比?黛玉遁辞掩饰之词已臻化境,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毫无牵强之感。
且看黛玉的回答。黛玉笑道:“姨妈不知道。幸亏是姨妈这里,倘或在别人家,人家岂不恼?好说就看的人家连个手炉也没有,巴巴的从家里送个来。不说丫鬟们太小心过余,还只当我素日是这等轻狂惯了呢。”
薛姨妈听了黛玉的话,反说黛玉“你这个多心的,有这样想,我就没这样心。”
可见,薛姨妈自始至终未听出黛玉责怪雪雁的弦外之音来。
而黛玉三言两语就把薛姨妈之问轻轻化解了,还把刚才话外之意掩饰得无迹可寻。黛玉之灵心慧性,之口才,又岂是一般人可比?
如果《红楼梦》中要评选好口才的话,林黛玉自是其中之一。
(20)《红楼梦》中好口才:林黛玉
林黛玉“心较比干多一窍”,灵心慧性,口才自是非一般人可比。
如果《红楼梦》中要评选好口才的话,林黛玉自是其中的佼佼者。
黛玉其舌如刀,伤人于无形;其言如水,随圆就方,变化多端。黛玉常能于山穷水尽之际,说出柳暗花明的言辞来。
比如《红楼梦》第八回,宝玉去探望宝钗,恰巧黛玉也来看望宝钗。黛玉一见宝玉,便笑道:“嗳哟,我来的不巧了!”在黛玉的话中,自是含酸带醋,话中有话。
宝钗岂能听不出,因笑道:“这话怎么说?”而黛玉则笑着回答:“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黛玉的回答好像已坐实了宝钗的猜测,醋意十足。
而宝钗却像未听出弦外之音似的说“我更不解这意”,宝钗的话看似平平,却有四两拨千斤之妙,逼得黛玉不得不做出解释。
如果是一般人,处在黛玉这种情况,也许就不知说什么好了,因为你总不能承认自己吃醋了吧。但不解释也不行,不解释不更说明自己所说的话含酸带醋、话中有话吗?真是进退维谷,无可措词。
但林黛玉岂是一般人可比?她回答起来,真是别开生面,举重若轻,游刃有余。
黛玉笑道:“要来一群都来,要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了,明儿我再来,如此间错开了来着,岂不天天有人来了?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姐姐如何反不解这意思?”
你看,黛玉另辟蹊径,从冷静与热闹着眼,言他人所未言,发他人所未发,而又能自圆其说,解释得合情合理,无懈可击。黛玉的口才岂是一般人可比?
黛玉这样一解释,反使宝钗无话可说了,反而要怪自己多想了。
当然,对黛玉来说,这只是牛刀小试而已,更精彩的还在后面。
同是这一回。宝玉要吃酒,说:“不必温暖了,我只爱吃冷的。”薛姨妈忙道:“这可使不得,吃了冷酒,写字手打飐儿。”宝钗笑道:“宝兄弟,亏你每日家杂学旁收的,难道就不知道酒性最热,若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若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以五脏去暖他,岂不受害?从此还不快不要吃那冷的了。”宝玉听这话有情理,便放下冷酒,命人暖来方饮。
黛玉看到宝玉对宝钗言听计从,不免有些醋意。于是她借小丫鬟雪雁走来与自己送小手炉之机,语带双敲,话中有话地问雪雁:“谁叫你送来的?难为他费心,那里就冷死了我!”雪雁道:“紫鹃姐姐怕姑娘冷,使我送来的。”黛玉一面接了,抱在怀中,笑道:“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
黛玉话中之话,弦外之音,宝玉一听便知,知是黛玉借此奚落他,隐刺自己平时不听黛玉之劝,但也无可措词,只嘻嘻的笑两声罢了。宝钗似晓未晓,知道黛玉向来如此,也不去睬她。
偏偏是薛姨妈,没有听出黛玉弦外之音,言外之意来,看到黛玉责怪雪雁,不免好意劝她:“你素日身子弱,禁不得冷的,他们记挂着你倒不好?”
你看,这一问话,岂不是又把林黛玉逼到了绝境?黛玉所言,责雪雁是假,奚落宝玉是真,薛姨妈这一问,反要弄假成真了,我当此境地,真真不知如何措词了。
但黛玉又岂是我们一般人可比?黛玉遁辞掩饰之词已臻化境,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毫无牵强之感。
且看黛玉的回答。黛玉笑道:“姨妈不知道。幸亏是姨妈这里,倘或在别人家,人家岂不恼?好说就看的人家连个手炉也没有,巴巴的从家里送个来。不说丫鬟们太小心过余,还只当我素日是这等轻狂惯了呢。”
薛姨妈听了黛玉的话,反说黛玉“你这个多心的,有这样想,我就没这样心。”
可见,薛姨妈自始至终未听出黛玉责怪雪雁的弦外之音来。
而黛玉三言两语就把薛姨妈之问轻轻化解了,还把刚才话外之意掩饰得无迹可寻。黛玉之灵心慧性,之口才,又岂是一般人可比?
如果《红楼梦》中要评选好口才的话,舍林黛玉其谁?
(21)如果贾宝玉变身汉武帝
在卡夫卡的《变形记》中,格里高里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
和格里高里一样,贾宝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西汉,变成了汉武帝。
汉武帝坐在了朝堂之上,旁边站着郭舍人。只要有郭舍人在,汉武帝就会很高兴,因为郭舍人很会说话。
但今天不同。汉武帝不是太高兴。
他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人来与他辞行。
这个人就是她的乳母。他要把她全族人都发配到边疆去。因为她家里的子孙奴仆在长安横行霸道,多为不法之事,他也不能太过包庇。
他怕见他的乳母,他怕他的乳母会流泪会哀求自己。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看看,他的乳母已不复当年模样。
难道她这就要走了吗?她也不多说一句话?她为何要走那么快?她为何又屡屡回头看我呢?
"啐!老太婆,还不快走?皇上都长这么大了,难道还要吃你奶才能活命不成?快走,快走,还转身看什么?"
他的耳畔响起了郭舍人的声音。
不行,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把她发配到边疆去。你看,两鬓斑白、步履蹒跚的她还在屡屡回顾,谁会忍心把自己的乳母发配到边疆去?
乳母,你快回来,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马上颁布诏令,不准迁移乳母一家。
不对,不对,贾宝玉如梦初醒,我才是汉武帝,我怎么能按汉武帝的套路行事呢?
贾宝玉一把推开他的乳母:“快走!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你几日奶罢了。如今逞得你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做什么!把你们全家都发配到边疆去,大家都干净!”
乳母一家踏上了前往边疆的漫漫长路。
如果贾宝玉变身汉武帝,真会这样吗?难道贾宝玉会如此无情无义?
在我们印象中,贾宝玉在“姊妹情中是极好的”,对女子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贾宝玉不是说过“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话吗?他不是一向“重女轻男”吗?他怎么会对自己的乳母无情无义呢?
不过,我们要清楚,贾宝玉所说的女儿是指年轻未出嫁的女子,不是指已婚女人,更不是指已婚且老的女人。他对这几种女人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宝玉的乳母应是已婚且老的女人,看看宝玉对待她的态度如何吧。
据《红楼梦》第八回所写,宝玉从宝钗家吃酒回来之后,便问晴雯:“今儿我在那府里吃早饭,有一碟子豆腐皮的包子,我想着你爱吃,和珍大奶奶说了,只说我留着晚上吃,叫人送过来的,你可吃了?”
晴雯道:“快别提。一送了来,我知道是我的,偏我才吃了饭,就放在那里。后来李奶奶来了看见,说:‘宝玉未必吃了,拿了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
晴雯口中的李奶奶即是宝玉的乳母。我相信宝玉在听闻晴雯说完之后,肯定已蓄怒在心,只是还没有发作。
当宝玉想起早起的茶来,因问茜雪道:“早起沏了一碗枫露茶,我说过,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的,这会子怎么又沏了这个来?”
当宝玉听茜雪说了“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的话之后,就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下一掷,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
又跳起来问着茜雪道:“他是你那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他?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他几日奶罢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作什么!撵了出去,大家干净!”说着便要去立刻回贾母,撵他乳母。
你看,宝玉不过是因为自己的乳母拿走了几个留给晴雯的包子,喝了几口自己的茶,便如此大发雷霆,并立意要撵自己的乳母出去。如果不是袭人的劝说,宝玉真要回明贾母,撵他乳母也未可知。
看来,宝玉对女人是区别对待的,对未嫁之女孩,对已婚之女人,对已婚且老的女人,他的态度是不同的。
在《红楼梦》第五十九回,宝玉就说过这样的话:“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由此可见,已婚且老的女人,在宝玉眼中不但不是宝珠,反而成了鱼目混珠的鱼目了。
无庸置疑,宝玉的乳母李奶奶在宝玉的眼中肯定是鱼眼睛了。
但宝玉的乳母真有这么老吗?宝玉在当时不过十二三岁,他的乳母能有多大呢?
不过有可能是,如果贾宝玉变成汉武帝,他真有可能把他的乳母发配到边疆去,那郭舍人“动之以情”的计策也就不灵了。
附:汉武帝及其乳母的故事(节选自《史记》卷一百二十六)
武帝时有所幸倡郭舍人者,发言陈辞虽不合大道,然令人主和说。武帝少时,东武侯母常养帝,帝壮时,号之曰“大乳母”。率一月再朝。朝奏入,有诏使幸臣马游卿以帛五十匹赐乳母,又奉饮飧养乳母。乳母上书曰:“某所有公田,原得假倩之。”帝曰:“乳母欲得之乎?”以赐乳母。乳母所言,未尝不听。有诏得令乳母乘车行驰道中。当此之时,公卿大臣皆敬重乳母。乳母家子孙奴从者横暴长安中,当道掣顿人车马,夺人衣服。闻於中,不忍致之法。有司请徙乳母家室,处之於边。奏可。乳母当入至前,面见辞。乳母先见郭舍人,为下泣。舍人曰:“即入见辞去,疾步数还顾。”乳母如其言,谢去,疾步数还顾。郭舍人疾言骂之曰:“咄!老女子!何不疾行!陛下已壮矣,宁尚须汝乳而活邪?尚何还顾!”於是人主怜焉悲之,乃下诏止无徙乳母,罚谪谮之者。
相思《红楼梦》
尚不知“相思”为何物之时,便听闻一句话:读了《红楼梦》,得了相思病。
那时,家中恰巧有一部《红楼梦》,也不知为何人所有。
于是,懵懂的我便视它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生怕自己因定力不够,读了其中一页两页而受其荼毒,从而害了相思病。
如何做呢?
自己思之再三,最终并未采取秦始皇焚书之法,因为所要钳制的不过是一己之思想,所要销毁的不过是一部书籍,即使焚烧,那火势自是无法与秦始皇的焚书相比。
但我采取的办法也许比秦始皇更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无异于暴殄天物。
当然,如果大家看过赵本山的小品,知道由宋丹丹所饰的白云所写的《月子》的下场,那也无须我多说什么了。
一部堂堂的《红楼梦》,由人民文学出社出版的印刷精美的曹雪芹的呕心沥血之作,就因为“相思”两字,被我作为了如厕用纸。
年岁渐长,自是对《红楼梦》又有了更多的了解。不免对自己的焚琴煮鹤之举痛悔不已,但亦无可如何了。
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在初二时,我终于又与《红楼梦》聚头了。
《红楼梦》是从一友人处借得,也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和我当初的那部一样。这次,我岂可再把它错过?哪怕惹尽相思又如何?
于是,不知多少个忘食的白天,不知多少个废寝的夜晚,《红楼梦》终于走进了我的眼中,进入了我的心里,弥漫在我的生活里。
当然,我自是未因读《红楼梦》而害上相思,终日陶醉在《红楼梦》中,又何暇起相思之情呢?
但是,我自与《红楼梦》作了亲密接触之后,却由此知道了什么才是最好的文字,什么才是最好的文学
从此,我便与《红楼梦》结了一段尘缘,相思不断。
“读了《红楼梦》,得了相思病”,相思《红楼梦》,果不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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