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漫步》(1847)艾玛·罗斯柴尔德在论及思想史的跨国转向时,曾以19世纪法国漫画家让-雅克·格兰维尔(Jean-Jacques Grandville,1803—1847)的一幅画作为例,形象地说明了观念或思想的变形问题。在这幅名为“空中漫步”(Une promenade dans le ciel,1847)的漫画中,一轮新月渐次幻化成蘑菇、雨伞、猫头鹰、风箱、纺锤和一辆三驾马车,然后驶入远方的银河之中。这一系列看似无关但却彼此联系的事物,构成了一道巨大的弧线,让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事物变形的过程。罗斯柴尔德认为,跨国思想史研究的一个危险之处就在于:当一种观念进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后,就会发生一次变形,同时取代原来的观念。如此反复几次之后,这一观念的内涵便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与其最初的含义渐行渐远。这也是为什么昆廷·斯金纳强调“语境”在观念史研究中具有重要性的原因。其实,不论观念是在横向的空间传播中,还是在纵向的时间演进上,都会划出一道长长的“观念之弧”(Arcs of Ideas),而从这条弧线的开端到终点,亦即从观念的最初形态到最终形态,已经发生了明确的变形。西方语境中的“革命”观念即是如此,它自产生以来,其内涵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丰富,直至具备了现代“革命”概念的各种特点。与此同时,“革命”观念向西方之外地区的传播,也使之在这一过程中发生变形,在新的空间中获得了更多不同的意涵。
一
现代西语中的“革命”一词(英文revolution、法文révolution、德文revolution、意大利文rivoluzione)源自拉丁语revolutio,最初是指时间或空间上的旋转循环运动,哥白尼《天体运行论》(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1543)中“运行”一词使用的便是revolutionibus。16世纪时,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一些历史学家,如雅科波·纳尔迪(Jacopo Nardi,1476—1563)、弗朗切斯科·圭恰尔迪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1483—1540)等人率先赋予“革命”以政治内涵。他们在著作中使用rivoluzione一词或其变体revoluzione来指称美第奇家族在佛罗伦萨统治的频繁更迭,并认为这种变动具有周期性地向过去的政治制度回归的特点。在他们看来,1494年美第奇家族被放逐,即意味着佛罗伦萨又回到了之前更民主的共和政体,但当1512年美第奇家族重新执掌政权时,佛罗伦萨又恢复了1494年之前的僭主统治。同样,1527年美第奇家族被再次放逐后,1512年之前在佛罗伦萨运行的共和制得以再度出现。这种循环往复的政治变动,与天体的运动之间确实有相似和可比之处。到17世纪40年代,因目睹欧洲各地频仍的战争、内战和政治动荡,一些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历史学家最早使用rivoluzione的复数形式rivoluzioni来描述此类历史事件,并撰写了相关的著作。比如,卢卡·阿萨里诺(Luca Assarino,1602—1672)的《加泰罗尼亚革命》(Delle rivoluzioni di Catalogna,1644)、比拉戈·阿伏伽德罗(Giovanni Battista Birago Avogadro,1600—1684)的《葡萄牙王国革命史》(Historia delle rivoluzioni del regno di Portogallo,1646)、亚历山德罗·吉拉菲(Alessandro Giraffi,生卒年不详)的《那不勒斯革命》(Le rivoluzioni di Napoli,1647)、普拉西多·雷纳(Placido Reina,?—1671)的《巴勒莫的革命》(Delle rivoluzioni della città di Palermo,1649)等。 这一时期,rivoluzioni一词开始具有线性的、剧烈的政治变动的含义,比如王国的兴衰、朝代的覆灭等,逐渐接近“革命”的现代意涵。不过,该词在当时基本只出现在著作的标题中和开篇部分,或者以大写的方式印在扉页上,正文中则很少使用或几乎不用,这很可能只是作者或出版商的一种营销噱头,为了增加图书的卖点而已。比如,前引比拉戈·阿伏伽德罗《葡萄牙王国革命史》初版标题只作《葡萄牙王国史》(Historia del regno di Portogallo),“革命”一词完全系盗版者所加。1652年,阿伏伽德罗又从拉丁文翻译了一本讲述英国内战的小册子,译者本人并没有在书中使用rivoluzioni一词,反倒是出版商在该书的介绍中将其主题概括为“描述几个世纪以来可能是最重大的一次国家革命的起源”。 这种情况说明,rivoluzioni作为一个新词尚未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人们在习惯上还是经常使用传统的sollevazioni(起义)、ribellioni(叛乱)、cambiamenti(变化)、mutazioni(突变)等词。比如,在威尼斯历史学家加莱亚佐·瓜尔多·普里奥拉多(Galeazzo Gualdo Priorato,1606—1678)出版于1648年叙述法国投石党运动的《法兰西革命史》(Historia delle revoluzioni di Francia)中,作者只是在序言的第一句话中使用了rivoluzioni一词:“在我们这个时代因世事变迁而产生的变化中,我认为没有哪一种变化比法国晚近所发生的一系列革命更值得我们铭记,或者更能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同样的例子也见于另一位威尼斯历史学家马乔里诺·比萨齐奥尼(Majolino Bisaccioni,1582—1663) 1653年的著作《近期内战史》(Historia delle guerre civili di questi ultimi tempi)。该书记述了西欧过去12年发生的叛乱,作者在全书的第一段中直言:“在我看来,如果有什么历史著作对君主有益的话,那种描述人民中的各种革命或暴力骚动的著作应当最有用……人民的革命往往是大臣们恶政的结果。因此,我决定写下在我有生之年发生的众多的人民反叛,它们可以被合理地称为国家的地震。” 但在此后,rivoluzioni一词的使用开始增多,出现了与旧有的表示政府或统治更迭的术语并用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rivoluzioni一词除了有“大变”、“巨变”之义外,依然保留了向旧有的秩序回归的内涵。威尼斯学者吉罗拉莫·布鲁索尼(Girolamo Brusoni,1614—1686)在1659年出版的论国家革命的著作中,就用rivoluzioni一词指称英国1642年至1651年间的内战。布鲁索尼认为,内战结束后克伦威尔作为护国主所获得的权力要远远大于国王,其统治比暴君统治更加独裁,因而重新回到了过去的旧制度中。可以说,在17世纪40年代意大利历史学家用rivoluzioni指称政治变动并写下相关著作之前,西欧各国尚未出现用各自语言中复数的“革命”为标题的著作。 在英国,revolution一词获得政治变动的含义大致是在1648年。这一方面是受到了意大利学者在同样含义上使用rivoluzioni一词的影响,其时亚历山德罗·吉拉菲的《那不勒斯革命》一书已经流传到了英国,并由后来成为詹姆斯二世王家史官的詹姆斯·贺维尔(James Howell,约1594—1666)于1650年译成英文。另一方面,英国当时正处于内战之中,一些学者希望通过了解其他国家所发生的类似事件为英国当下所面临的政治危机提供借鉴。1648年,在伦敦刊印了一篇作者不详的论君主制兴衰的短文。文章提出,英国的混合君主制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政体,并在下面一段文字中使用了“革命”一词:“如果上帝秘密安排的毁灭之日来临的话,那些伟大的君主和政治家仅凭他们的智慧、权谋、勇气以及战士们的力量,是不可能阻止共和国和君主制发生变化和革命(revolutions)的。” 显然,“革命”在这里的意思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由神意所决定的政治变化。同一年,英国天文学家和占星家安东尼·阿斯卡姆(Anthony Ascham,1614?—1650)也在他的小册子《论政体的混乱与革命》(Of the Confusions and Revolutions of Governments)的标题中使用了“革命”一词。在这本小册子中,阿斯卡姆主要是劝说英国人去拥护议会所建立的共和政体。在他看来,政体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差别不大,因为它都有权颁布法律、征税、判决生死、发动战争或缔结和约。当因政体发生改变而带来的新奇性消失后,人们没有理由拒绝新政体的统治。值得注意的是,阿斯卡姆同样认为议会所建立的政权代表了天意,是人们无法阻止的,因而是“革命”的。 可以看出,在17世纪中期英国内战的背景下,“革命”首先延续了以往的含义,意指一种政治变动。其次,更重要的是,“革命”是上帝旨意的表达,因而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左右的。不过,随着内战结束后克伦威尔独裁政权的建立,尤其是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革命”一词中向着旧制度回归的含义得到强调。雷蒙·威廉斯在分析“革命”一词在英语中的语义变化时也指出,17世纪“革命”一词在表示政治变化方面,与该词过去的意涵有所重叠,即周期性的恢复(restoration)旧有的政治秩序之意,但其主宰力量是上帝(Providential)而非命运女神(Fortune)。因此,“革命”较之之前用于表达同类意思的rebellion(叛乱)一词,更具正面含义:rebellion是破坏法律,而revolution是推翻暴君。或者说,revolution中的周期性含义意味着恢复或革新之前的法定的执政当局,与rebellion一词中所带有的不正当地反对执政当局的意涵不同。 上述“革命”一词在英语语境中的含义和变化与意大利的情形较为相似,这与西语中“革命”一词的本意均指天体的旋转运动有关。不过,威廉斯也特别强调了revolution一词所获得的政治含义也受到了英语中一个词形与之接近的单词revolt的影响。威廉斯指出:revolt(反叛)在英文里从一开始就具有政治上的意涵,同时也兼具滚动或旋转的意思。但revolt一词语义的变化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于物理学意义上的力量的高低分布。从执政当局的观点来看,revolt就是下层对抗上层,是对正常政治秩序的颠覆、破坏。另一方面来自于“命运之轮”(Wheel of Fortune)的意象,即命运之轮的旋转决定了人生的上下起落,进而也决定了公众活动的变化。因此,威廉斯认为,revolution意涵的变化至少部分来自于revolt。可见,英语中“革命”一词的内涵除了来自天文学意义上的水平的循环、旋转外,也与英语特定语境中revolt一词所具有的上下旋转或自上而下跌落的含义密切相关。 经过17世纪中期英国的内战,“革命”一词具有了较为明确的内涵,即循环式的政治变动。这一特点在内战结束后霍布斯创作于1668年的《贝希摩斯》中,有着最为形象和全面的概括。《贝希摩斯》以两位对话者在内战结束后,重新回顾和梳理1640—1660年间,从查理一世召开长期议会开始到查理二世恢复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为止的内战历史展开,向读者们分析和勾勒了内战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在《贝希摩斯》一书的结尾处,年幼的对话者总结了他称之为“革命”的这次内战的总体脉络:
从中,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国王权力被夺取后被渐次传递,最后又以相反的路线一步步重新回到国王手中的过程。 而在创作于内战期间即1651年的《利维坦》中,霍布斯在最后一章中描述了教会是如何逐步夺取国家的权力,这一权力后来又如何被国家收回的过程。首先是教会夺取权力的过程,共有三个阶段:第一,长老取得了将普通教徒开除教籍的权力,这给基督徒的自由打上第一个结;第二,主教获得了管辖地方长老的权力,这是给基督徒的自由打上的第二个结;第三,罗马主教取得了管辖帝国所有主教的权力,这是最后一个结,教会由此完成了对权力的“全部综合与建构”(the whole synthesis and construction)。其次是教会的权力被解析(analysis)或消除(resolution)的过程,也有三个阶段:第一,教皇的权力被伊丽莎白一世全部解除,这样便解开了第一个结;接着,英格兰的长老解除了主教的权力,于是便解开了第二个结;最后,长老的权力也被剥夺,第三个结也被解开了,人们又回到原始基督徒的独立状态。这六个阶段正好也是普通民众或基督徒的权力从失去到重获的过程。 马克·哈特曼认为,霍布斯在《贝希摩斯》结尾处列出的内战期间国家权力转移的过程,也可以用《利维坦》中所列出的权力变化的六个阶段加以概括,从而形成一个对称的完美循环。首先是国王权力被剥夺并转移的过程:国王→长期议会→残缺议会→护国主;其次是逆向的权力重新回归国王手中的过程:护国主→残缺议会→长期议会→国王。这就是霍布斯所说的“革命”中的“主权权力的循环运动”(a circular motion of the sovereign power)。在哈特曼看来,《贝希摩斯》中的“革命”类似于《利维坦》中权力被“综合”以及被“解析”的模式,也就是经篡夺而来的权力被集中以及被消解的过程。不过,霍布斯却认为,这种循环并不只是一种简单地向过去统治形式的回归,因为复辟的君主制是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之上的。霍布斯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除了他的保王倾向外,还因为他的政治思想与自然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曾谈到创立和维持共和国需要一种技艺,这种技艺存在于某些法则(rules)之中,就像算术和几何中的法则一样,而不是像打网球那样只在于实践。并且,这些法则需要“好奇心或方法来发现”。也就是说,管理国家的技艺并非来自一般的经验,而是从经验中提取的科学的、理性的法则。霍布斯接着论证,国家的解体往往不是因为外界的暴力(可以理解为“革命”),而是因为内部的失调,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就是要求人们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如果人们果真能运用其自认为具有的理性的话,那么他们的国家便至少也可以免于因内发疾病而死亡。” 对此,霍布斯希望人们在吸取过往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勤勉的思考,发现使“国家的结构除了受外在暴力的作用外可以永远存在的理性原则(principles of reason)”。 在《贝希摩斯》中,霍布斯借助两个对话者之口,更加明确地谈到了理性、科学、国家、公民服从之间的关系:
A:但要治理共和国,只具备才智、远见或是勤奋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绝对可靠的法则(infallible rules),以及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真正的科学(true science of equity and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