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职责:
(1)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人数;
(3)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方案和名单,并公示征询意见;
(4)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提出临时管理规约的修订意见;
(5)确定业主代表产生的条件、方式和人数,组织推选业主代表;
(6)做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职责:
1.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
2.对筹备组会议的会议记录予以签字确认;
3.签发筹备组公告;
4.在筹备组出具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上签字;
5.筹备组自动解散的,由筹备组组长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退回建设单位或者移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ZF临时保管;
6.筹备组赋予筹备组长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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