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喜欢格律诗写作的朋友问我,写作格律诗到底是用新韵好还是用旧韵好。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两者都是写作格律诗时的用韵依据,不能简单地说用新韵好或是用旧韵好。严格地说,两者都有缺陷,应该都要改进,如果能够把两者的优点整合起来,那样用韵才算是真正地符合了语言发展的规律。
谁都知道,古人写作诗词,在用韵上一般都是严格按韵书来操作的。这是写作诗词的游戏规则,任何人写作时都必须遵守,那是不能讲变通的,这肯定是正确的做法。问题是这些韵书的编订者都是古人,他们编写韵书的时候,采集的是古人的读音。因此古人用旧韵写作,写出来的诗是押韵的。比如“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这两句诗就是押韵的,因为“斜"在旧韵中读作“xiá”,和"家"的韵母相同。但是这两句诗如果用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读音来读,就不押韵了,因为"斜"现在读“xié”了 。
这样,问题就来了。从理论上讲,今人写作格律诗是给今人看的,不是给博物馆收藏的,也不是穿越到古代去和古人唱和的。那么我们写作格律诗时,是继续用今天读来不押韵的旧韵还是用今天读来押韵的新韵呢?答案己经很清楚了,那就是那些不押韵的旧韵肯定不能再用了。如果坚持要那么做,今人是不会打收条的。如果今天再说“歌”和“多”是押韵的,那就真的是误人子弟了。如果认为既然是格律诗就必须用旧韵,那更是荒谬,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弄清韵书的编写目的和古韵的由来。但是,是不是用新韵就好呢?这个说法也比较片面。因为新韵是主张邻韵通押的,严格地说通押就是不押韵。一首诗如果没有了韵脚,那就真的不能算是格律诗了,只能算是沾了格律诗一点边的打油诗。如果真要那么写,还不如不写格律诗。因此使用新韵写作格律诗,用韵时最好是使用韵母相同的字,而不应借用邻韵。
最后的结论应当是,旧韵中那些在现代汉语里读音已经发生变化的字,使用旧韵的人如果再用就是出韵;新韵中那些邻韵通押的诗作,无可疑义地应认为是出韵。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写作格律诗时,如果使用旧韵,则应当尽量避免现代读音己经发生变化的字。如果使用新韵,则绝不能邻韵通押。如果做到了这点,你的格律诗就应该基本上没有问题了。(图片来自网络,著作权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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