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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赵姨娘用巫蛊之术害凤姐和宝玉

话说赵姨娘用巫蛊之术害凤姐和宝玉

——《红楼梦》第二十五回简评

吴 越

  

这一回书,主要写的是贾环如何用灯油泼宝玉,以及赵姨娘如何买通马道婆设计用“魇魔法”企图害死宝玉和凤姐的全过程。

这个问题,探讨起来,牵扯的面很广,有许多话题可谈。下面只能简单说说。

第一,关于马道婆。书中说,她是宝玉的“寄名干娘”。本书第三回写到宝玉刚出场的时候,提到他身上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等东西。寄名锁来源于长命锁,但两者稍有不同:长命锁,一般都是父母出钱定制或买来的金银饰品;寄名锁,则是父母疼爱幼儿,担心孩子夭殇,特意选一家多子女的人做孩子的寄父或寄母,以求沾他们一点儿福气的;此外也有寄名于诸神及僧尼的,目的是想借助神灵的力量来驱除妖魔,以保孩子长命,所以称为“寄名”。寄父寄母收到礼聘以后,在举行仪式的时候,把一具金、银、玉等材质制成的锁型饰物挂在孩子的脖子上,这就叫“寄名锁”。这这种习俗主要流行于江南地区,并有专门的称谓,叫“认寄父寄母”,也叫“认过房爷、过房娘”。认尼僧道婆做“寄父寄母”的,就是“寄名干爹、干娘”了。当然,北方也有类似的风俗,但在具体操作和称呼上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这认干爹干妈,北方人绝不会叫“寄父寄母”,而叫“干爹干娘”。由此可见,这个马道婆,是贾宝玉从小就认她做“干娘”的。——据此,还派生了《红楼梦》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杭州大才子洪升的推测,这里只是顺便一提,不作探讨。

咱们要讨论的问题是:父母亲让孩子认干娘,目的就是要孩子健康成长,怎么这个马道婆,身为“干娘”,肯定拿了人家不少好处,为什么不去保护自己的干儿子长命百岁,反而帮着赵姨娘去用魇魔之法要置宝玉于死地呢?

这就显示出一个人的本性善恶来了。

马道婆既然能够从小就收贾宝玉为“干儿子”,可见她自己具有一定的身份,和贾府的关系不但非比一般,而且由来已久。这从她在本回书中和王夫人的对话以及从王夫人手中骗取“香油钱”的花言巧语中可以了解到。她不仅仅和贾府的内眷走动,还和许多王侯的内眷们有交往,从她们那里骗钱。例如书中说的她庙里每天点长明灯用的香油,就是这些王妃、诰命认捐的:南安郡王府里的太妃,一天捐四十八斤油,一个月就是一千四百五十斤;那锦田侯的诰命档次低一些,捐的少一些,一天捐二十四斤油,一个月也有七百二十五斤!即便她说的“那海灯只比缸略小些”,一个月也用不了这许多油(长明灯是不是费油,不取决于缸的大小,而和“灯捻”的粗细有关),无非是指着这个名目骗钱罢了。由于贾宝玉还是个孩子,她不敢多要,也一天要了五斤香油的钱。可见这个马道婆是个欲望很高又贪得无厌的人。她和任何一个贪官一样,尽管骨子里十二分爱钱,可是表面上还要装得一本正经。所以当赵姨娘“坦诚”地透露要寻找治死凤姐和宝玉的方法的时候(可见她们俩关系非比一般,平时是能够“过心”,不然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赵姨娘胆子再大,也不敢轻易吐口),这个马道婆居然还故意说:“阿弥陀佛!你快别问我,我哪里知道这些事儿?罪过,罪过!”装出一副一心向善的菩萨心肠来;可是等到赵姨娘开出价码儿:五百两银子的借条加一笔现金,还有衣服、簪环之类,这个“佛门弟子”登时原形毕露,态度立刻就变了:“马道婆看看白花花的一堆银子,又有欠契,再不问青红皂白,满口里应着,伸手先去抓了银子掖起来,然后收了欠契。”当时就把她随身带着的纸人(可见是经常以此害人的)拿出来,还仔仔细细地教赵姨娘如何毒害她的干儿子了。

这种只认银子不讲良心的人,就是这副德行。这也是古人常常提及的家中绝不可招进三姑六婆来的缘由。

第二,是关于赵姨娘和贾环。

贾政在《红楼梦》中还不算一个很坏的人物,有一定的文化修养,至少表面上也是个讲仁义道德的“读书人”。但是他怎么会娶一个像赵姨娘这样下流的女人做妾,却没有交代,也不好解释。赵姨娘出场的时候,贾环已经十岁,她至少也应该将近三十岁了。按照明清时代不许纳秀才的女儿为妾的规定,可以推知她的出身,不是丫环,就是小家碧玉,也许当年长得有几分姿色,但是人品和格调都比较低下,所以家里人包括贾政在内都不是很喜欢她。仅仅因为她生了个儿子,此外还有一个贾府上下人人称赞的女儿探春,不得不保持她“姨娘”的身份罢了。

赵姨娘控制不了探春。探春甚至不承认赵姨娘是她母亲,而认王夫人为母亲。这在当年,庶出的子女叫正室为娘、叫生母为姨,都是正常的。但是赵姨娘却能够牢牢地控制贾环。贾环虽然是庶出,在物质上可能比不上宝玉,但有一个比较开明的父亲,至少在家庭教育上不会比嫡出的子女差,一样的上学读书。关键是贾环本身不如宝玉聪慧,加上他还有恋母情结,于是就处处依附于赵姨娘,成了她的资本了。

从本回书中看,赵姨娘以为只要把贾宝玉害死,偌大家财,就都是“老三”贾环的。其实这是痴心妄想。因为老大贾珠虽然死了,可是他有贾兰。即便宝玉死了,“长子长孙”这一房,贾环是灭不了的。说得具体一点儿,不过原先是“三房分”,死了宝玉,会变成“两房分”,如此而已。除非她接着再害死贾兰。

因此,赵姨娘害人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赌气”。何况她还要害死凤姐儿,在经济上她根本得不到利益,为的只是凤姐儿看不起她,她才以此报复。从这一点看,赵姨娘的狠毒之心,非比一般。——“谋财害命”,属于一般,“因气害命”,就不是一般的了。

尽管赵姨娘经常在贾环耳畔灌输“仇恨宝玉”的言语,但是这次“灯油烫脸”的事件,却是贾环自己“悟”出来的,不是赵姨娘所指使。而导致他出此恶招的,却不是“待遇的不公”,而是因为争风吃醋。从书中看,彩霞这个丫环,其实倒是对贾环很不错的。贾宝玉是在丫头们中间厮闹惯了的少爷公子,对哪个丫头都柔情蜜意甚至动手动脚,自己也不以为意,更不是对彩霞有什么居心,所以他虽然就躺在母亲身后,也肆无忌惮,敢于和彩霞恣意调笑。而彩霞当着王夫人和贾环的面,反倒不敢放肆。如果贾环心中明白,是不会因为吃醋而生害人之心的。偏偏贾环看见自己所喜欢的丫头被宝玉所“调戏”,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你有那么多漂亮丫头,怎么还来侵犯我喜欢的‘这一个’丫头?”于是就也不管不顾,豁开去了,打算用灯油把宝玉的眼睛烫瞎,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不过按照书中所写的场景来看,贾环的这一恶毒计划,其实是无法实现的。先看书中的描写:

贾环……素日就恨宝玉,如今又见他和彩霞闹,心中越发按不下这口毒气。虽然不敢明说,却每每暗中算计,只是不得下手,今天见距离很近,就想用热油烫瞎他的眼睛。故意装作失手,把那一盏油汪汪的蜡灯向宝玉脸上只一推。只听宝玉“嗳哟”了一声,满屋里众人都吓了一跳。连忙将地下的戳灯挪过来,又将里外间屋的灯拿了三四盏过来看,只见宝玉满脸满头都是油。

先来看看这一段描写中,贾环所推的,究竟是什么灯?

查看别的版本,“那一盏油汪汪的蜡灯”这一句,也有作“那一盏油汪汪的蜡烛”的。但是两者都不好解释。第一,明清时代人的室内照明用灯,不是蜡烛,就是油灯,直到晚清才有煤油灯,却不知道这“蜡灯”是什么灯。根据上下文,应该就是蜡烛。第二,一般来说,只有“油灯”,量词才能用“盏”,如果是蜡烛,就应该用“支”。第三,蜡烛是固体,只有蜡烛顶端点燃的灯芯下方有一点点熔化了的蜡烛油,不可能“油汪汪”的,这一点点的蜡油,即便全推到了宝玉的身上,也不可能“满头满脸都是油”。第四,当时的场景:王夫人让贾环抄写《金刚咒》,贾环就坐在王夫人的炕上,还特别点明“命人点了蜡烛”,然后宝玉进来,脱了袍服滾在王夫人怀里撒了一会儿娇,王夫人怕他闹酒,让他在自己身后躺下,叫彩霞过来拍着。这时候,就是贾环故意把蜡烛推倒,蜡烛也只能倒在写字的炕桌上,或者溅到王夫人身上,绝不可能泼到远在王夫人身后躺着的宝玉的头上脸上去。除非贾环用大力气把蜡烛打飞了,飞到了宝玉的身上,可是那只有一点点熔化了的蜡烛油,早在翻倒的时候就已经洒光,也不可能溅得宝玉“满脸满头”都是油。再说,蜡烛油溅到了脸上,遇冷就会凝固,用手一抠就掉,王夫人也没必要叫人来给宝玉“擦洗”。

总之,作者在描写这一段故事的时候,交代得不是很明白。说得不客气点儿,是构思得不明不白,故事的场景根本就没设计好。如果拍电视剧,这样的场景,是很难按照小说的描写再现的。

第三,关于“毒计”。

用计杀人的可选方法很多,赵姨娘为什么单单选择了“巫蛊魇魔”?

这就只能根据赵姨娘身份、档次以及她所能“办到”的各方面条件来考虑了。

在大家庭中,最最方便的杀人方法,是下毒。但是赵姨娘只能和儿子贾环一起吃饭,根本不可能和凤姐儿、宝玉“共同进餐”。她要下毒,必须假手他人。而她在贾府的地位和人缘儿,要想找一个在宝玉和凤姐儿的饭菜、茶水中放毒的人,真还不好找。此外,宝玉和凤姐儿如果毒发而死,查找起根由来,也容易捯到她这个主使人的身上。因此,下毒的方法,她不能用。

除此之外,三十六计中的“挑拨离间”、“借刀杀人”之类的计策,不是她没那本事,就是不能达到立刻置人于死地的快速效果。于是机缘凑巧,一个能够杀人、而且善于杀人又能够做到不露形迹的马道婆自己送上门来了。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所谓“巫蛊魇魔”,根本就是世界上不存在的东西,属于迷信的范畴。但是曹雪芹时代科学很不发达,不论官方还是民间,都相信巫蛊是一种“法术”,能置人于死地的。赵姨娘根据自己的身份、知识、环境、人缘等等各种因素考虑,她最后决定请马道婆用“巫蛊之术”来害死宝玉和凤姐儿,正是她的“最佳选择”。因为这种害人的方法,一旦成功了,病人只是“癫狂而死”,是无法找到主使人的。因为那不是“病”,连医生也无法判断“病因”。《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描写,赵姨娘虽然没有最后成功,但至少她的诡计是得逞了,而且一直没人发觉;倒是高鹗在续作后四十回的时候,觉得应该让她“良心发现”,于是她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自己把这一阴谋诡计“和盘托出”了。

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典范名著,是因为作者不但如实地描写了贾府这个封建大家族中形形色色腐朽没落的大小故事,同时也因为写作方面有所顾忌而不得不采取隐晦、曲折甚至编造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仙境、假托神仙鬼怪之口来叙述“难于明说”的一些情节。但是请注意:即便是在曹雪芹那个几乎人人都迷信的时代,也没有人会相信天上或“恒河之滨”真的有一个“太虚幻境”,而是人人都知道这是作者虚幻的笔法。因此,浪漫主义和封建迷信之间,还是有一条清楚明白的界线的。

但是,所有的“佛法”、“道法”、“魔法”、“妖法”,包括马道婆的“巫蛊之术”,却都是货真价实的迷信。用“巫蛊害人”之类的故事,如果出现在《济公传》、《封神演义》之类的魔幻小说中,倒是十分和谐、不足为怪的;现在出现在《红楼梦》这部现实主义作品中,就不得不说这是白璧微瑕,是名著中的不足之处。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除去“巫蛊之术”根本就不可能害死人这一条“铁律”之外,由此而引起的小说的情节无法进一步展开,也是作者的作茧自缚。

正因为“巫蛊”不可能让人得病,而且根本就不是病,现在凤姐儿和宝玉却都“病”了,而且来势汹汹,眼看就要死亡,而小说的发展,又不能让这两个主角死去,于是作者自己也没办法解救了。最后只好把那“一僧一道”请出来,而且不是“以佛法道法破妖法”,而是用宝玉自身与生俱来的那块宝贝玉来“治病”,可惜使用的方法也十分拙劣,不是宝贝玉本身“显灵”,居然是僧道“摩弄一会儿,说了些疯话”,实际上就是念了咒语,于是,两个“病人”就不药而愈了。——你看,这样的描写,该有多么无聊,多么平庸,多么索然无味?

设想一下:如果作者不用马道婆施展巫蛊之术,而是采用诸如下毒、收买杀手或其他方法,由此引起贾府上下一场大乱,该多么热闹,多么有趣,多么彻底地显示出贾府中各色人等的是非美丑好坏来?

所以,平心静气地想一想,这一回书,真的是《红楼梦》这一名著中的败笔,没这一回,《红楼梦》并不减色,有此一回,反倒是无事生非,臃肿拖沓,多费笔墨而不讨好,只能说是白璧中的微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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