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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道德经》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细读《道德经》系列之第十四章】

本章老子重点说的是世界的本来面目,就是“无物”。但是,人们可以根据“道”所体现的规律性了解历史和解决现实问题。

而我的重点是放在关于“夷、希、微”的注释上。这‬是《道德经》入‬门‬级的问题。‬我查了一下,很多人给出的注释分别是:无色、无声、无形。这是错误的!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意译】

(有一种东西,)看它却看不见,可以称之为“夷”;听它却听不到,可以称之为“希”;击它却击不到,可以称之为“微”。但是,各自从这三个方面无法去追问深究它,因而我把这三种感知混合在一起,(称这种东西为“道”。)(看起来,)它的上面并不明亮,下面也不暗昧,而且是接连不断不可名状,只能说它回归于“无物”的状态了。这种状态,可以说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我称之为“惚恍”。(它真的令人感觉混沌不清,)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部。

(尽管“道”的本身给我们“惚恍”的感觉,)我们仍然可以根据自古以来,“道”(体现出来的规律性,)来驾驭当今的事物,(解决现实问题)。“道”(所体现的规律性,)能让我们据以回溯探知事物自久远开始以来的情况,我因此把它叫做“道纪”,(即“道”的纪录。)

【视之不见,名曰夷;】

这句话翻译起来很简单,就是“看一个东西却看不到它,可以称之为'夷’。”

我们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老子的意思是,明明知道有一个东西,想通过“看”这个感知途径去了解它,结果却看不到它,因此把这个东西叫做“夷”。

第二,老子为什么要说“名曰夷”呢?要知道,老子是把抽象的“道”比拟为有形的道路的。这是理解“夷”字的关键。老子说“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意思是说,人们放着大道不走,却喜欢走小路。也就是在实体的层面,大道区别于小路的重要特征在于:平坦、宽大、笔直、畅通。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大道的这些特征,哪个字最好呢?老子用了“夷”字。因为“夷”字的基本含义是:平坦!也就是在“平坦”含义的基础上赋予了更多的相关含义来概括说明大道的特征!“夷”,在这里是一个“非常名”。

这样,“夷”既是暂时的命名,也是“视之不见”的原因。大家可以想像自己站在一个地方,然后往四周看了又看,结果什么也没看见。这时,老子说:“朋友,你正站在一条大道上呢。你什么也没看见,意味着没有一个碍眼的地方,说明这条大道没有起伏、没有转弯,很平坦、很笔直,因而看不到它的尽头;同时,这条大道很宽、很大,因而看不到它的两边。所以,你才感觉不到大道的存在,这就叫做'视之不见’!”也就是说,人会因为大道基于“夷”所具备的特征而看不见它。而小径是不平的、弯曲的、狭小的,人在视觉上立马就能感知到它的存在。

第三,老子说的是,大道很平坦,人们却视而不见,更不要说择而行之了。“大道甚夷而人好径”,这才老子的关切!老子要真正比拟的道理是:人们就喜欢和认定一些自以为恒常不变的悖道之理,并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是会出问题的!这也回应了第一章的著名句子“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涵:“我这里所讲的道理(大道),是可以奉行的(可供行走的)。但是,我说的道理不是那些人们认定为恒常不变的道理(小径)。”(参阅细读系列之第一章)

“多言”是小径式的道理,“守中”是大道式的真理。

“见可欲”是小径式的道理,“不见可欲”是大道式的真理。

“自见、自贵”是小径式的道理,“自知、自爱”是大道式的真理。

“功成而居”是小径式的道理,“功遂身退”是大道式的真理。

……

第四,大家看一些注解,会看到说:“夷,无色。”这是想当然地把“视之不见”的原因归为“无色”了,是极其低级幼稚的说法!“无色”,确实会让人“视之不见”,那就此找一个与之相关的字眼就可以了,干吗就偏偏用这个“夷”字呢?因为老子用以表达大道的特征,与小径有所区别。其实,更进一步来看,“大道”会让人“视之不见”的重要原因是,“大道”本身就是“自然(自动自发起作用)”。这与“大象无形”的说法相应。当然,对“自然之道”视而不见的原因,除了目标的因素外,归根到底还是在人的身上!人总是在超脱“自然”的妄作中,从视觉上讲就是对本质的东西“视之不见”,这也是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的本义。

如果可以把“夷”注解为“无色”,学术上的后果会很严重!一则看似是注解者的画蛇添足之举,实则是其学术态度极不严谨的表现!十足的想当然和望文生义,十分的荒唐可笑。你要是不相信,多念几遍“大道甚无色而人好径”之后,就信了。如果还有人说两个“夷”字的意思不同,那我就投降无语了。二则是把老子的思想境界和智慧水平,大大拉低了,简直到了平庸无味的地步,就好像把“五色令人目盲”翻译为“缤纷的色彩令人眼花缭乱”那样可笑(参阅细读系列之第十二章)!

【听之不闻,名曰希;】

这句话翻译起来很简单,就是“听一个东西却听不到它,可以称之为'希’。”

我们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明知道有一个东西,想通过“听”这个感知途径去了解它,结果却听不到它,因此把它叫做“希”。

第二,老子为什么要说“名曰希”呢?老子说“大音希声”、“希言自然”,这是理解“希”字的关键。

先看第十二章的“五音令人耳聋”。它的意思是:“沉迷于好听的五音,会使其无异于耳聋,而听不到自然的声音。”那什么是“自然的声音”?那些音量小的、不吵杂的、平和的、隐隐约约的、持续的声音,很多时候,我们“心不在焉”,习以为常成了自然,就听不到它们了;或者,我们在乎“五音”之美,同样也听不到。这就叫做“听之不闻”。老子用一个字来表达这些声音的特点,就叫做“希”。这个“希”,包含了音量小、不吵杂、持续的等意思在里面,在这里是一个“非常名”。

第三,在日常生活里,总有各种各样的声音传来,其中,那些说给我们听的、很大声的、很吵闹的、很突然的声音,我们就听到了。老子在第二十三章说“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所有这些“听之有闻”的声音,在老子看来,都是不自然的。但可悲的是,人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这些“不自然”的声音上,并倾注了诸多热切的欲望在上面,问题就来了。所以,从本质来讲,“希”是自然之声,是“大音”。老子要表达的是,人如果总是在超脱“自然”的妄作中,从听觉上讲就是对自然之声“听之不闻”,这也是第十二章“五音令人耳聋”的本义。如果好听的五音之外没有“希声”之“大音”,什么声音也没有,听不到就是正常的,老子就不能批评人家“耳聋”了。

第四,同样可笑的是,很多人把“希”注释为“无声”!“无声”当然“听之不闻”,但是,老子怎么会说出这么没有智慧含量的大白话呢?老子的用字,是极其讲究的!希,是稀少,一方面再怎么“稀少”,也不至于“没有”;另一方面是“希”字最能概括说明自然之声的特点。注意,“听之不闻”表达的只是一种关注点失误带来的一种感觉而已,不是真的因为目标“无声”;“五音令人耳聋”表达的同样是因为关注点偏差而带来的认知失能,不是“五音”直接导致的。

【搏之不得,名曰微。】

这句话翻译起来很简单,就是“击一个东西却击不到它,可以称之为'微’。”

我们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明知道有一个东西,想通过“搏击”这个互动途径去了解它,结果却“搏击”不到它,因此把它叫做“微”。

搏,是搏斗、搏击的意思。你跟一个人搏斗,你当然感到对手的存在。但是,当你与“一个隐秘的东西”搏斗的时候,你感觉击不到它,所期待的激烈互动,自然没有出现。这时,老子说,别以为对手不存在,它一直在隐秘地起作用呢。这种情形,用一个字来表达这个东西,就叫做“微”。微,在这里是一个“非常名”。

老子为什么要用这个“微”字呢?查字典就知道了,“微”的本义,就是“隐秘地行走”的意思!很多人没想到吧。说起“微”字的“隐秘性”含义,真是有意思。一方面是其主体没被发现;另一方面该主体不是静止的,而是一直在起作用!如果问“显微镜的微是什么意思?”相信大多数人都回答是“细小、细微”。如果是这样,那就叫“放大镜”了。把隐秘的东西显示出来!“显微镜”这个名称起得特别妙!在儒家经典《中庸》里,也有这样“显、微”相对而用的:“莫显乎微”、“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大家再看,“微服私访”、“微妙”这些词里的“微”,就是取它的“隐秘性”的含义来的。

因此,当你看到有人把“搏之不得,名曰微”里的“微”字注释为“无形”,可以认定此注为十足没有文化的表现!或许他会说“隐秘”不就是“无形”吗?不是!比如,“微服私访”的人站在我们面前,是有“有形”的,同时也是“隐秘”的。更严重的是,这种注释很不利于理解老子对“隐秘起作用的道”的相关论述,比如第三十六章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就其中的一个情形来说,当你发现自己被“夺之”的结果时,“与之”已隐秘地运作一段时间了!其他三种情形也一样。老子把这种隐秘的规律性挑明了,就叫做“微明”。老子这段话很容易被人当成一种“术”来运用,这是读书不通透导致的。其实,老子要说的是,你未能看住自己的欲望的话,就会响应“与之”而不知止,结果必然被“夺之”。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老子在这里说的是,各自从这三个方面即视觉、听觉和接触互动,无法去追问深究这个东西,因而把这三种感知混合在一起,再给这个东西起名为“道”。老子的告诫是,不要因为“道”包含了“夷、希、微”的特征而忽视它的存在。

【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这一段老子还是从视觉的角度去描述“道”。细节部分,我们不用太较真;而整体印象,倒是要重视一下。“道”呈现一种“无物”的状态,老子进一步把它描述为“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很有意思。它给人的视觉感觉是“惚恍”,是令人感觉混沌不清的。这一段可以认为是第二十五章说的“有物混成”的细化。

接着我们了解一下,就同一个物来说,什么是形?什么是状?什么是象?就拿“山”来说,大致的锥形就是山的“形”,山上的土质、岩石、植被等等情况就是山的“状”,我们说这座山很雄伟险峻就是山的“象”。并列着说,就可以大致这样细分;现在更多的情况是把形、状、象混在一起说的。

老子说“无物”,真的没有东西吗?不是的!比如,现在有一座山就在眼前,当我们没有“形”的概念时,眼前就没有“锥形之山”,只有“自然”;当我们没有“状”的概念时,眼前就没有“土石植被之山”,只有“自然”;当我们没有“象”的概念时,眼前就没有“雄伟险峻之山”,只有“自然”。注意!老子把“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称为“惚恍”,其实是说:人处于惚恍的状态下,没有起心动念,没有主观的认知标准,那么眼前看到的就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所有东西都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之中,简称“无物”!

所以,你当下一“惚恍”,眼前就“无物”。“无物”不是空无一物!也不是极久远以前曾有的世界初始状态!而是在没有人的意识参与的情况下,世界的本来面目!也可以称为“混沌”,其实质是“绝对的自然”,即“自己自动自发起作用”。而“万物”又是怎么来的呢?在老子这里,是人意识清醒时从“自然”中加以区分出来的。老子重点要强调的是,人之所以有问题,是因为自己割裂了从“自然”认知得来的事物的整体性。这部分内容,可以参阅“细读系列之第一章、第二章”的相关论述。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这两句话可以这样理解:尽管“道”的本身给我们“惚恍”的感觉,我们仍然可以根据自古以来,“道”体现出来的规律性,来驾驭当今的事物,解决现实问题。“道”所体现的规律性,能让我们据以回溯探知事物自久远开始以来的情况,我因此把它叫做“道纪”,即“道的纪录”。

道纪,就是“道”的纪录。比如,一棵树的树干有年轮,是“自然”而来的,具有客观规律性,可以看成“道的纪录”。道纪,当然可以据以回溯过往的种种情况,也可以用以解决现实的问题。

说到这里,要回应一下关于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的一种翻译:“可以言说的道不是永恒的道。”意思是,凡是说出来的都不是永恒的道,永恒的道是不可言说的。我不认同这种理解。我认为《道德经》全书就是从各个层面在说“永恒的道”,本章和第二十五章更是直接了当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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