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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的特点
 
长城是重要的军事防御工程,历史的长和建筑体量的长是长城两大基本特点。此外,长城还有不少其他特点,比如在长城内外生活着众多族群,长城这一伟大奇迹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等。
一、使用时间跨度大
长城从产生到成熟的过程是一段悠久的历史。长城的修筑、维护和军事利用伴随了自春秋战国至清上下两千多年,其维护和其他方面的利用更是延续到了现代。根据史籍记载,楚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修筑长城的诸侯国。据史料推断,楚长城的修筑时间应早在前656年以前。根据考古资料来看,齐国产生长城也很早,差不多与楚国长城的产生同步。两国长城均出现在中国春秋时,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两段长城。这一时期正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由于诸侯兼并,出现了楚、秦、燕、齐、韩、赵、魏等较为强
大的诸侯国家。这些国家经常有利益冲突,为了互相防御,它们在自己的领土上修筑起一道或数道高大的城墙。这些城墙呈线形分布,而不是拱卫城市、周围封闭的状态,往往长达数百千米或上千千米。前4世纪左右,在兼并和反兼并的过程中,诸侯国之间进攻和防御的需求越来越大,城墙的防御逐渐发展完善起来。
正是在前4世纪左右,长城也开始成为调整农耕与游牧民族关系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手段。燕、赵、秦等国和东胡、匈奴等游牧民族相邻。由于农耕经济发展扩张,游牧民族也处于寻求集团化发展的阶段,双方在燕、赵、秦三国的北部边疆地区争抢土地、抢夺牲畜和人口,严重破坏了这些地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燕、赵、秦三国在变革的基础上,经济实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分别向游牧经济地区发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在开疆拓土之后,相继在其北方修筑了用来防御游牧民族东胡、匈奴、戎等游牧民族南下或东进的长城。
内蒙古武川县境内的秦长城
秦始皇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统一了中原地区和一部分游牧民族地区。当时北方匈奴族聚居的广大地区尚未归属秦朝。秦始皇北逐匈奴后,占据了原属于匈奴的草原地区,并下令大规模地修筑长城保护已经获得这些土地。秦始皇时期所筑的长城,除北部阴山长城之外,基本上是在战国秦、赵、燕三国长城的基础上进行增修扩建,将其连成一线。因其长度超过5000千米,自此中国长城有了“万里长城”这一称呼。
继秦朝之后,又一次大规模修筑长城的是汉朝。秦末汉初,匈奴趁中原纷乱之际再度强盛起来。到汉武帝时,多次派重兵北击匈奴,并陆续修筑了一条东起辽东、西至新疆的长城。汉长城是历史上最长的一条,总长超过1万千米。
继汉之后修筑长城的是南北朝。在这一时期,相继统治中原北部区域的北魏、东魏、北齐和北周这几个鲜卑政权,因为受到北方的突厥、柔然、鲜卑等游牧民族的威胁,也不断地修筑长城,构筑战略防御线。此外,东西两边的政权之间,也有互防长城的修筑。特别是北齐,修筑长城的规模相当大,次数也比较多。
北齐先后修建了三条长城。第一条是西起今内蒙古清水河县、中经张家口、东到山海关一带入海的长城。第二条是为防御北周修建了西起黄栌岭、东到居庸关的长城。第三条同样是为了防御北周,修建的北起五台、南至娘子关的长城。北周统一北方后,为了防御突厥、契丹等草原民族,修缮加固了北齐长城西起雁门、东至碣石的长城段。
开皇九年(589),隋朝统一了中原。隋朝虽结束了南北朝的分裂局面,但仍未能解决北方游牧民族突厥、契丹、吐谷浑的扰掠,继续采取多次修筑长城的办法来遏制游牧民族。
隋朝之后,突厥等游牧民族归中原王朝唐朝统辖,因此唐朝时没有大规模修长城,只是在原有长城区域设置了一系列屯兵的城堡。到宋朝,长城雁门关一线的山西北部一度成为宋、辽分疆而治的分界标志。宋朝利用隋朝长城加以修缮,用作防御辽的进攻,但时间并不长。所以,宋朝仅在个别地方修缮并利用过隋朝长城,比如大量增建烽火台和屯兵堡等。辽、金势力南下后,长城地区为辽朝所据,黄河、长江取代长城,成为南北政权对峙的重要防线。据史载,辽朝曾在黑龙江下游修过长城,规模不是很大,使用时间也不长,具体情况还不是很清楚,有待深入研究。
继隋朝之后,较大规模修筑长城的是金朝。金长城为古代少数民族女真族所建,主要是为防御蒙古族。金长城有两段,一段起于大兴安岭北麓,沿根河西行,穿呼伦贝尔草原,到达今蒙古人民共和国肯特省境内德尔盖尔汗山以北的沼泽地中。这是古代中国修筑于最北部的一段长城。金长城的另一段起自嫩江西岸,沿兴安岭西入漠北,至锡林郭勒盟,再向西南沿着阴山至黄河北岸。
黑龙江甘南金长城
蒙古族兴起之后,相继灭掉了金和南宋,建立了统一的元朝。元朝建立之后,因长城南北的农耕和草原地区实现了统一,根本没有修建长城的必要了。这之后再次大规模修筑长城就是明朝建立之后。明朝修筑长城,前期主要是为防御北方的蒙古族,后期则主要是为了防御东方新崛起的后金。
明长城是历史上规模最大、最坚固、最雄伟的长城。该长城不仅工程量大,在工程材料、修筑技术和防御配置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明长城的遗迹,也是迄今保存得最完整、旅游开发利用最多的。
清朝统一之后,长期在修缮利用明长城实行满禁和蒙禁,基本上没有了军事防御的意义。清朝只有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曾在青海修建长城防御蒙古准噶尔等部族的长城,才具有军事防御价值。其中,清朝平定准噶尔叛乱,是一次维护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战争。这场战争,起于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迄于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历经三朝70余年。
自春秋战国至清朝,长城从其产生至不断增筑、修复并在军事上大量利用,跨越了两千多年的漫长时段。这一时间的跨度使历史悠久成为了长城最突出的特点之一。
二、修筑地域范围广
长城的第二大特点是修筑地域范围广。长城经过长时间的维护和增筑,遍布了中国北方的大部分地区。周边国家如现在的朝鲜、外蒙古等国,也在属于古代中国的国土范围或羁縻地时修筑过长城,至今仍有中国古代王朝所修建长城的遗址和遗迹。
长城的修筑地域范围广,拥有翔实的测量数据支撑。2012年6月5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向外公布,历经近5年的调查和认定,中国历代长城总长度为21196.18千米。这是中国首次科学、系统地测量、统计历代长城的总长度。此次统计的长城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5个省市自治区,统计的数据包括长城的墙体、壕堑、单体建筑、关堡以及相关设施,共计长城遗产43721处。其中,明长城东起辽宁虎山,西至甘肃嘉峪关,从东向西行经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6个县域,总长达8851.8千米。调查结果显示,明长城现存敌台7062座,烽火台5723座,相关遗存1026处。
历代王朝所修建的长城,基本上都是处于所在王朝的边疆地区。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是维护政权稳定的重要方面。维护统治是任何统治者都会倾其全力去做的事情。对统治者来说,没有了统治地位,就等于没有了一切。历史发展证明,没有可持续的王权统治,就没有可持续的有组织文明进程。即便是必须打破一个旧政权,也需要产生一个新政权作为统治者来延续文明。既然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是维护政权稳定的重要方面,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维护文明的延续,就必须花费重力维护边疆的稳定。长城便是中国古代中原政权维护边疆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
战国秦、赵、燕长城,秦汉超过万里的长城都修建在边疆地区。明朝的外长城同样是修建在明朝的边疆地区,甚至直接将长城称为“边墙”,明朝管理长城的九个军事防御区称为“九边”。明朝内长城处于明朝的内陆,是长城军事防御的纵深,主要敌方攻进位于边疆地区的外长城之后,用以阻挡敌军深入内陆。
边疆就是国家政权控制疆域的边缘性地区,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古代王朝的边疆地区并非固定不变。不同历史时期的边疆地区,依当时客观现实基础所确立。长城地区无论对于中原王朝政权还是游牧民族政权,都毫无疑问属于边疆地区,王朝对长城地区防御的构建、调整和社会治理都受到既定边疆政策影响。边疆治理是所有王朝政权,国家总体治理方略的重要内容,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中占有重要位置。
战国秦、赵、燕三个与游牧民族相交的北方诸侯国,向北扩展土地,一直发展到不适应农耕经济的草原地区,并修建长城将新的农耕地区保护起来。虽然还不是现代严格意义的边疆,但已经具备了边疆概念的雏形。秦汉统一的王朝建立起来之后,才形成了具有特定内涵的边疆概念。特别是秦汉在其边疆地区大规模修建长城,对边疆的确定、调整和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历朝历代的边疆地区因自身与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其边疆地区也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
在古代中国,不管是统一时期还是分裂时期,都有疆域广阔且不同区域存在显著差异的国家。统一时期,王朝统治者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将王朝政权控制的边缘地区界定为边疆,并采取与内陆有区别的方式加以治理。对于中原王朝来说,边疆地区既是拱卫国家核心区域的安全屏障和战略纵深,也是国家实力强大之后进一步发展的地理空间。边疆地区对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来自长城东部的乌桓、鲜卑等部族,是从松嫩流域从事渔猎、畜牧与农业混合经济的人群中分离出来,是一种以森林、草原为环境的特定类型的游牧人。蒙古草原是匈奴人的根据地,代表了最典型的草原游牧类型。青藏高原东缘的河湟之地,是汉代“西羌”活动区,是以高原河谷为资源环境的游牧类型。
各种游牧群体与汉地农业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不一样,从事渔猎、畜牧与农业混合经济的族群,最容易在条件具备的时候与农耕社会相结合。这一特点在长城区域作为中原王朝的边疆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的政权交往和攻伐更迭时,表现得更明显。来自渔猎、畜牧与农业混合经济类型族群发动的战争,以颠覆中原政权为目的的情况远远高于单纯的草原游牧类型的族群。
长城地区是中原王朝外防区域和核心区的缓冲地带,承担着拱卫王朝中心地区的军事防御任务,具有重要的战略和军事意义。在特定的政治和历史环境下,长城地区具有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和战略的多重涵义。对长城地区进行的治理目的是保障王朝中心地区的发展和安宁,就是所谓的“守中” “治边” 、“守在四夷” 。
任何一个王朝的边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调整和变动之中。王朝边疆的变动,要么向内收缩,要么向外扩张。受气候条件、政治实力、经济条件、战争胜负等多方面的影响,中原王朝有时会采取内缩边疆的做法来维护自身统治的稳定。尤其是当中原王朝出现败落、衰微或分裂的时候,游牧民族不仅会改变与中原王朝的羁縻关系,甚至采取军事进攻手段来抢夺中原王朝控制的区域。随着王朝经济的发展、实力的增强,中原王朝在一定时期也会产生向外扩展的需求。中原王朝往往通过开疆拓土、宣扬威德来彰显国力的强大和文化的辉煌。这时候,中原王朝对长城外的民族产生政治上的吸引力、军事上的威慑力同时,也会产生经济上的影响力和文化上的感召力,推动游牧民族对中原王朝的内降、归附和臣服。
美国学者费正清认为:“中国人与其周围地区,以及与—般‘非中国人’的关系,都带有中国中心主义和中国优越的色彩。中国人往往认为,外交关系就是将中国国内体现于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同一原则向外示范。因此,中国的外交关系也像中国社会一样,是等级制的和不平等的。久而久之,便在东亚形成一个大致相当于欧洲国际秩序的中外关系网。” 他的这些判断基本符合历史情况。
现代政治学的边疆,是国家靠近边界的领土疆域,这一点与古代不完全一样。现代意义的“边疆”及其纵深,是由主权国家在其领土边界范围之内,根据政治、经济、军事的需要,按特定的自然地理或行政区划确定的区域。确立国家的边疆前提和依据是现代国际法,作为国家行使主权空间的标志是边界。基于国家主权意义的边疆,是近代民族国家出现以后才逐渐确立的概念。因为“国界只是在民族—国家产生过程才开始出现的” 。
历史上的古国与近代以来的主权国家相比,无论是古代欧洲的城邦国家还是罗马帝国,还是中世纪的法兰克帝国、拜占庭帝国,都和中国古代王朝一样,并没有明确固定的国家边界,也没有在军事上的逾越便被视为侵犯领土主权的明确界线。因此,长城从来都不是中原王朝的边界。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在研究了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后,曾指出:传统帝国体系将国家区分开来的自然环境因素(如沙漠、海洋、山脉、沼泽)及人为地建造的隔离设施,如中国各王朝所修建的长城、罗马帝国的城墙和拜占庭帝国的边墙,并不具有近代国家的边界性质。 他认为:“把这些建筑与现代意义上的国界等同起来看待是不正确的,即便在传统国家的边界确实是由这类建筑(无论如何,这类建筑都极其稀少)予以明确地区分开来的那些地区,它们也不能被称为‘国界’。在非现代国家中,围以城墙的边界依然是边陲地区,它们远超出了中央权力机构的日常管辖范围。国家越大,则情况越是如此。无论是罗马还是中国,就‘民族主权’这一术语的当代含义来说,其城墙均无法对应于‘民族主权’的界线。相反,这些城墙是‘内层’防御体系的向外延伸物。”
安东尼?吉登斯的认识是正确的,长城是古代王朝时期的产物,长城区域包括长城内外的很大纵深。黄仁宇曾说过,前民族—国家时代一般都具有“朝代国家”的特征,其对国家的治理主要“以人身政治为主宰,只要因着臣属关系和家庭关系就能使上令下达” 。
长城修筑的地域范围广与中国历史疆域广阔不无关系。有关中国历史疆域问题的讨论,谭其骧和白寿彝的观点最具代表性。谭其骧主持《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编绘时,确定了一个标准:“18世纪50年代清朝完成统一之后,19世纪40年代帝国主义入侵以前的中国版图,是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形成的中国的范围,历史时期所有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都是中国史上的民族,他们所建立的政权,都是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
白寿彝20世纪50年代即提出,应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范围为处理历史上中国疆域的标准。他20世纪80年代将这一标准贯彻到其编纂《中国通史纲要》和12卷、22册、约1200万字的《中国通史》上。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共同进行历史活动的舞台,也就是我们撰写中国通史所用以贯穿今古的历史活动的地理范围。”
中国长城地区的动荡与稳定,通过边疆地区会波及更远的地区。有美国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朝代的兴亡不仅与草原游牧社会的盛衰有关,而且还影响了和中国万里之遥的西方。F.J.梯加特《罗马与中国——历史事件的关系研究》 以东西方历史比较为核心,经过精心的类比和分析,发现罗马战争中的40次,其中有27次与发生在中国西部的战争有关。作者将东西方看成一个有机整体,指出罗马金融市场的信誉实际上与亚洲的繁荣密切相关,不动摇这种信誉的根基就不会轻易发生动乱。F.J.梯加特从理论上将古代东西方的交往,由简单的经济关系上升到复杂的政治关系。
三、长城内外生活众多民族
今天,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一般说有56个民族。56个民族在中国历史上的发展,是十分复杂的过程。除了56个民族外,还有一些“未识别”的民族,费孝通曾经提及这个问题。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长城地区更是一个多民族活动的最活跃地区,见证了不同民族的构成、民族的发展和各民族之间相互关系发展变化的全过程。
中国历史上,北方民族的发展都在不同程度上与长城发生了关系。不同的民族聚居在长城内外,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民族与民族之间会产生一些共同的利益和不同的利益。在不同时间内、不同利益体相互交织的过程中,长城最大限度地争取了非战争时间,起到了促进农耕和游牧地区整体发展的作用。
从现在的考古资料来看,新石器时期长城区域的河流和湖泊还很多,主要的河流和湖泊附近都有古人类遗址的发现,内蒙古长城地区就发现了大量新石器时代遗址。新石器文化遗址说明,海拉尔河流域和呼伦湖周围,科尔沁草原西拉木伦河和老哈河流域,锡林郭勒草原、乌兰察布高原和鄂尔多斯高原当时都具有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与生活在黄土高原、华北平原和长江流域的人,基本上同时期步入了农业时代。因此,这些地区的遗址中会有农业定居种植的文化遗存。虽然这些地方的自然条件比黄河和长江流域差,但当时的环境没有差到不能或很难从事定居农业的程度。
内蒙古东部及辽西地区是长城地区的重要地段。到了红山文化时期,原始农业有很大的发展,各类遗址和墓葬中都发现了大型石耜、穿孔石刀。特别是坛、庙、冢等建筑的出现,说明原始农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进程。
小河沿文化石棚山墓地发掘的77座墓葬中,男性墓多随葬生产工具,女性墓则随葬纺轮、骨针。原始农业发展到一个较高阶段于是有了较为明确男女分工。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石斧、铲、刀等农业生产工具,更说明长城地区与黄河流域相近的农业发展特征。 石城聚落的大量产生,也证明此时长城地区原始农业社会的发展状态。在内蒙古东部及辽西地区,属于这一文化类型的石城聚落,规模和数量均很大,仅阴河、英金河流域就发现30余处,规模最大的面积达10万平方米 。
从铜石并用时期一直到青铜完全替代石器的时期,北方长城地区的气候发生很大的变化,气温越来越低,空气也越来越干燥,限制了农业生产,农业渐渐退出主导经济类型,畜牧业渐渐替代农业成为主导经济。逐渐游牧经济在长城之外的草原地区,转变为单一的经济类型。这种变化完全是在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气候条件限制下,形成的新的生态平衡。
在强大的大自然面前,人类往往无能为力,特别是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即便是在北方草原地区已经形成以游牧为主的经济类型时,这种对环境、对气候等自然条件依赖性更强的经济类型,受气候环境变化的影响依然很大。气候变化加剧的时候,也是游牧经济生态系统出现大波动的时候。发生的自然灾害越严重,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在长城地区发生冲突的几率就越高,冲突的激烈程度就越强。这种军事冲突,与自然环境给游牧社会造成的不稳定有着密切关系。
长城地区各民族发展和融合是曲折复杂的过程,交流和融合的程度、规模在不同的时间表现出不同的状态。长城的产生是历史发展的需要,长城在多民族共生共存的地区、农耕与游牧过渡的地区存在的理由,就是不同的民族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多重的矛盾和多重的利益叠加在一起。要解决北方不同民族政权之间、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和不同民族的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绝不是简单的事情。
由无数个单体的家庭组成的共同体就是民族。因为这些家庭是在一个共同的地域从事着相同经济类型的生产,在日积月累中形成了共同的文化特征,结合成一种具有共同利益的社会关系。随着民族共同体的发展,经济关系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形成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这两大民族体的过程中,经济关系和地域关系是重要的因素。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农业地区形成文化特点和心理特点一致的民族共同体。在草原地区,草场是重要的生产基础,畜牧是主要的生产形式。这样共同的地域下,共同的经济生活就形成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信仰。
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就是在两大区域的生产生活差异和语言信仰的差异下形成的完全不同的两大族群。游牧民族生活的地域,自然条件相对恶劣,在日积月累合力对抗自然危机的过程中,民族的认同感和民族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表现得更突出。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这两大民族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也就存在着整体的对抗和发生冲突的内动力。
中国北方长城区域,农耕民族相对稳定,游牧民族的变化相对复杂。“游牧民族”是对北方从事游牧生产民族的统称,由很多不同的民族组成。这种以游牧经济类型为主和在同一地域或不同地域迁徙,在同一地域不断发展变化的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使长城地区的民族体系呈现一种十分复杂的状态。游牧民族是一个大迁徙的民族,不断与中原农耕民族或其他民族的同化过程中,形成具有新的民族特点的民族。
游牧民族强大到一定程度后,也会形成国家这类组织管理形态,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来决定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有了国家公共利益的代表机构去管理和支配整个民族的资源,也就逐渐地形成各民族不同的文化特征和行为模式。一个民族的文化越向高层次发展,民族的整体稳定性也就越好。文化发展程度越高,民族自觉意识就越强,这是一个民族能长时间存在的基础。
长城地区是农耕与游牧的经济过渡地带,长期以来形成了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既有别于草原纵深的游牧民族,又有别于中原地区的农耕民族。长城地区的产品类型,也有别于草原和农耕两种相对单一的经济形态区。
在长城区域生活的不同民族、不同族群的生存状态和经济行为,往往带有强烈的过渡性。农耕与游牧两种经济形式同时存在、交错存在、互相争夺资源的经济形态,决定这个地区具有很强的创造性。特别是分布在长城地区荒漠中的绿洲,水草丰美,既可以作为定居农业的发展基地,也可以作为游牧的重要场所。对绿洲的控制,是中原政权和北方游牧民族政权争夺的焦点。
通过考古手段,根据不同的文化特征可以了解人类早期的新石器时期,不同民族构成的基本情况。新石器时期,不同的文化在不同地域基本上代表了不同的民族。关于这一点,学术界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研究。生活在长城南北两侧的不同族群,以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经济方式生活着,最显著特点是各民族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甚至在新石器时期的考古文化上也有所反映。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经济类型,也有不同的经济文化和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这种差异是民族之间发生冲突的基本原因之一。有了这种不平衡,才有了多民族之间的交往、竞争和冲突。复杂的历史演进过程中,长城区域不同民族共存状态存在下列几个特征。
第一,在长城区域,游牧民族生活的自然环境条件比农耕民族更恶劣。这一点在历朝历代都具有普遍性。特别是在中原王朝比较强大,给游牧民族带去较大的政治、军事压力时,游牧民族只能向自然条件更恶劣的地方迁徙。这种生存自然条件、自然状况的不平等,是导致民族矛盾长期存在、不断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在长城区域,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间存在着民族隔阂与民族歧视。中原王朝所处农耕地区的经济实力较强,比游牧民族经济更发达。经济上的优越性使中原王朝在心理上也有很强的优越感,并将这种优越感带到文化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民族歧视。游牧民族政权在强大到一定程度,有力对中原地区发起进攻时,他们往往会发动战争。而这些游牧民族政权获得胜利,建立起以游牧民族为主体的政权后,对农耕民族进行管理时也会从语言、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同样体现为一种民族歧视。
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民族隔阂、民族差异,在双方平衡被打破之后,都不可避免地会以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民族隔阂严重与否,还要与其他条件相结合。这就是生活在长城区域的不同民族之间,经常有冲突、有和解、有交流、有融合的过程变化的原因。
第三,是游牧民族的迁居与流动。历史上,周边的游牧民族始终是中原王朝的主要威胁。一些中原王朝采取一个比较好的战略和政策来解决与周边的游牧民族的关系,与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形成了很好的联系之后,为什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仍会面临不同的威胁呢?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在长城区域生活的游牧民族并不是同一个游牧民族,所以前朝所积累下来的、与他们建立起来的友好联系,对新迁徙和流动过来的不同游牧民族没有意义。前一个朝代有效地解决了长城区域的冲突问题,随着新的游牧民族的出现,问题又会再次出现。由于这种迁徙而造成的游牧民族周期性的南下抢掠,使不同朝代、不同中原王朝面临来自长城区域不同游牧民族挑战的形势。
第四,长城区域不同民族建立起来的统一,其民族内部的政权状况对中原也会产生不同影响。如果长城外面的游牧民族、部族之间形成一个统一的强大的政权,中原王朝在长城区域就面临更大的、长期的威胁。而长城外边的民族政权处于严重分散的状态时,中原王朝相对来说,所承受的威胁和挑战就要小得多。
中原之外的其他民族政权处于分散状态时,来自游牧民族的威胁主要是小股的各部落之间对农耕地区的骚扰性的抢掠,不会造成整个区域更大的破坏,更不会威胁中原王朝整体的安全。生活在长城区域的各部族、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构成了复杂的、变化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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