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满分100%)
一 教师个人参赛加分 (10%)
注:校及以上基本功竞赛获奖参照加分(校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同一竞赛
取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
二 岗位加分(6%.以学年为加分单位)
注 :其他管理指实验、电教、后勤、治保、校风督查、及部门辅助人员等管理工作岗位。
三 每期教学质量加分(50%)
1位 | 2位 | 3位 | 4位 | 5位 | 6位 | 7位 | 8位 | 9位 | 10位 | 11位 | 12位 | 13位 | 14位 |
50 | 48 | 47 | 46 | 44 | 43 | 42 | 41 | 40 | 39 | 37 | 36 | 35 | 33 |
15位 | 16位 | 17位 | 18位 | 19位 | 20位 | 21位 | 22位 | 23位 | 24位 | 25位 | 26位 | 27位 | 28位 |
32 | 31 | 30 | 29 | 28 | 27 | 24 | 23 | 22 | 2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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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⑴ 每人工作量均视为1,既不少量也不超量。
⑵ 获质量奖者,档次间递减2分;未获质量奖者,以少于获奖末尾3分起计;末3位者,以少于前档末位5分起计。档次内降一位少一分。以此类推。以班/科为单位,位次对应得分乘以在该班所任工作量, 即为一个班科位次得分,最后累计班次和学期得分之平均分(两学期得分之和除以二,等于教学质量 得分)。不足教学量部分和无教学成绩考核学科,参照教学质量和兼任工作之过程质量,经教导处 政 教处等5人以上评议,合理补分。若教学超课时,则在最低得分班中减去超量部分的得分。
⑶ 如中途接手教学,参照教学进步奖另加进步分。1-3位=考位-进步*0.5 4-7*0.6 8-11*0.7 12--15*0.8 16-*0.9
⑷ 初三非平行班评分,参考教师的班/科位次及某科在全市的综合位次,倾斜量分。(方案另行)
(5)根据教师教学年龄情况,我校40-45岁教师位次前靠2位,46--50岁位次前靠4位,50岁以上前靠6位。
四 荣誉称号加分(8%.单位:项/次)
| 德阳市级 | 广汉市级 | 校(镇)级 |
先进教师(工作者) | 6 | 4 | 1 |
先进班主任 | 6 | 5 | 2 |
先进教研组 | 4 | 2 | 0.5 |
骨干教师 | 6 | 5 | 2 |
五 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发表加分 (5%.合著加分1/X)
地市级以上发表每篇3分
六 出勤率(3%.考查近一学年内,采取实扣法,可以超出3分。单位:次。)
教研: 缺一次-1分。
集会: 按出勤扣分2倍计算。
课堂教学:迟到2~5分钟-0.5分,5~10分钟-1分; 私自调课一次-0.5分,误课一节-2分;
随意将学生阻于教室外听课,一生次-0.2分。
旷课、旷工:取消近两年评先选优和晋职晋级资格,并另行严肃处理。
七 服从安排(3%.考查近一学年内,采取实扣法,可以超出3分。单位:次。)
1. 不服从学校合理安排,对交办任务敷衍塞责,影响工作正常进展者,一次-2分;
2. 在办公场所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一次-3分以上。
八 学历加分(3%)
本科和双学历1分 。( 研究生毕结业3分)
九 学校考评小组综合考评分(3%)
对表现突出、有特别贡献、为学校争获荣誉者,经学校行政评议,可加1~3分。
十 月考综合得分(5%)
十一 工作年限及中一滞后年限加分6分 (只用于晋升中高职,不纳入年度评优选先考核)
到金轮中学工作满一年加0.1分;中二满四年后,因故未评上中一者,滞后一年加0.5分。
备注:用于年度评选,时间为上一学年度,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评先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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