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乡村医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如果要求村卫生室都像正规医院一样达到规范化管理,那将会非常难。但乡村医生的门诊处方书写必须得是规规矩矩,否则是'自找麻烦'。这一点,村医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引起足够重的重视……”近日,新密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延朝与相关工作人员走访多家村卫生室,就该市村医的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前不久,记者在省内多个地市的村卫生室走访了解到,确实有不少乡村医生门诊处方的内容书写不规范,并且也有乡村医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和批评。受到处罚的乡医大都感到委屈,甚至还提出了一些异议。
那么,什么样的门诊处方书写是规范的?村医应该如何来规避这些突出问题?新密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延朝及新密市人民医院药械科主任药师程国印,为广大乡村医生就此问题做出了明确解答。
一、处方的完整性:处方中各项均应书写齐全,不能缺项;
二、书写的规范性:药物必须使用统用名,不得用商品名、缩写或者自编名字,剂型完整,规格准确,如50mg×18片、10ml×10支(医师书写时字迹要清晰工整,不能太潦草,以避免药师调配药品时出现差错,也便于患者识别)。
三、用药的合理性:1.用药与诊断相符;2.药物之间不能存在禁忌;3.处方用药量一般不大于3天;4.药物品种数不大于5种(一是防止大处方,二是防止不良反应);5.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必须要注明,如果处方不规范,很有可能会出现差错。
四、用药的适当性:选择正确、经济、安全的药物。
“按照以上提示的内容去书写,门诊处方均可达到规范化,一些突出问题就能得到适当规避。”新密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延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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