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友郭占奇不仅精与创造,在诗论中也常有自己独特新颖的见解卓有建树。前两天读了他两篇诗论。一篇如下:
有的小诗写的不错,但是我却怀疑是为写而写。有位诗评人推荐了下边这首诗。
佚名《苏州》(二题选一):“袅袅烟青四五家,竹炉细雨坐烹茶。此身只合苏州老,短巷横斜栀子花。”
诗评人写的荐语:“短巷横斜栀子花”以景结情,让读者在体味诗的意境中,品味苏州风情,得意犹未尽之妙。
在我的印象中,诗文中出现两三家或三五家的地方一般是郊野、荒村、山乡而不是繁华的城镇。苏州(和杭州)自古以来是繁华之地、是天堂,上边这首诗是写苏州的,苏州怎么会是“袅袅烟青四五家”呢?我至今没有去过苏州,以后去看一下,是不是这个样子。
我曾经路过一个小山村,因为不是平原,所以人们居住的分散,住房是这里有几家,那里有一家。当时根据看到的诸多情景,我写了下边这首小诗。
愚以为,今人写诗还是以不脱离今天的生活为宜。
另一篇是这样;
作诗和写文章做事情一样,有错就认错就改正。前几天我就写诗犯了一回错。诗如下。
《戏题牡丹花上蜜蜂照 》:“天性风流何畏嘲,直将香蕊作新巢。朝来仍卧花边上,一夜销魂变细腰。”
这首诗一般读者看不出错在哪里,但是养蜂人却知道。原来,采蜜的不是雄蜂而是雌蜂。雌蜂一般称为工蜂,是生殖器官发育不全的雌蜂。雄蜂不参与采蜜,只负责和蜂王交配生产后代。我原来一直以为采蜜的雄蜂雌蜂都有,就和人一样,男女都参加劳动。我写这首诗时,想当然地认为夜宿花蕊的蜜蜂是雄蜂。既然错了,那么这首诗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我现在写出来的目的是想告诉大家,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事情,在下笔前甚至定稿后,还仍然需要反问自己: 有问题没有?还有需要推敲的地方没有?
这两篇诗论均因为诗词细节描写中精细处失真,诗友郭占奇均做了有的放矢的批评,一篇批别人一篇批自我,那么批评的有没有道理呢?我说一个个人看法。先说第一篇,
诗人以为诗文中出现两三家或三五家的地方一般是郊野、荒村、山乡而不是繁华的城镇,所以“”袅袅烟青四五家”写苏州则出现了生活失真,如果写的是苏州某一个偏僻的一个角落自然可以,但诗题即是《苏州》,这样些就会使人怀疑作者根本没有到过苏州,有胡编乱造的嫌疑,所以我个人非常首肯诗友郭占奇先生的意见,诗词细节描写中有时候必须要求精细准确。
下面看另一个例子,诗人郭占奇先生作品《戏题牡丹花上蜜蜂照 》:“天性风流何畏嘲,直将香蕊作新巢。朝来仍卧花边上,一夜销魂变细腰。”
这首诗一般读者看不出错在哪里,但是诗人通过养蜂人了解到。原来采蜜的不是雄蜂而是雌蜂。雌蜂一般称为工蜂,是生殖器官发育不全的雌蜂。雄蜂不参与采蜜,只负责和蜂王交配生产后代。诗中写雄蜂采蜜与实际生活违背,所以诗人自责这首诗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那么诗人自责的有道理么?我个人意见是过于多虑了。不错,诗有时候要求细节描写必须精细真实准确,但更多的时候对细节描写没有精细真实的要求,甚至模糊一些才对才好,到底应该精细还是模糊,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描写的对象需不需要精细和模糊,譬如这首咏蜜蜂作品,表达的主旨是“朝来仍卧花边上,一夜销魂变细腰”,换句话说是笼统的咏蜜蜂,有些咏物诗诗人故意对所咏对象作了变形变异,按说完全违背生活实际,但读者依旧不以为非,因为作品所表达的主旨完全可以遗貌取神,对貌本身是否细节真实还有必要做严格要求么?
再举两个诗例,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据地理学家考证,李白写此诗时地理位置其实“五溪”之西的,其实应该“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东”才对,但没有人去和李白较真,“随风直到夜郎西”不必非要理解是“夜郎西”,模糊理解随风直到很远即可。再一个诗例,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大家是否觉得“西北望”写的朗诵起来朗朗上口铿锵有力笔饱墨酣,但后人精确考证,按生活实际其实应该写作“东南望,射天狼”的,但即便不考虑格律因素,作品也是绝对不能写作“东南望,射天狼”的,神韵力量皆失。通过以上两个诗例,大家应该明白诗词细节描写中模糊的重要性了吧。精确与模糊也许是诗词细节描写中的两个孪生兄弟,相辅相成,有时候诗词细节描写需要精确,有时候又何妨模糊,究竟如何正确取舍就看诗人灵活机动准确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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