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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现状引发的深层思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即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内,占主导地位的思潮认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加快城市化进程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但是,当我国城市经历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为什么又反过来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调要促进城市化的健康发展?这意味着我国城市化过程中还有某些不协调、不健康的因素,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正确认识城市化的本质

    城市化是一个过程,是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或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城市的出现,应当说是源于人的需要。城市自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就是和人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城市是为满足人的各种需要提供所必须的空间和平台。城市是人们意识和行为的产物。人创造了城市,城市反过来影响着人。城市对于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享受需要的潜力方面,起着农村不可替代的作用。城市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发展、享受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过程。人的生存、发展、享受等需要的满足程度,是城市化的出发点,也是城市化的终极目标。所以,当我们考察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不能仅仅考虑有多少数量与比重的人口居住在城市,还要考虑居住在城市的那部分人的生存、发展、享受需要有没有达到现代城市应有的水平。

    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化观念,对城市化的概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完整意义上的城市化的科学含义,应当包含两个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内容:一个层次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包括在大中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另一个层次是转入城市的那部分人的生存条件、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等的城市化。前一层次的城市化含义是形式,后一层的城市化含义是内容。我们应当把评价城市化标准的重点放在后一层次上。
 
    由于农民和农村是城市化的重要对象,考察中国的城市化还应包括农村居民生存条件、生活质量、生活方式在城市化过程中的提升,即逐步向城市靠近。这是一种无形的城市化,也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具体表现。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现在乃至将来不可能在城镇就业和居住的那部分农民的改革和发展问题。无论中国城镇化达到多高的程度,总有相当部分人口留在农村,而这部分农民的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又是息息相关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决定着不可能存在着世外桃园般的原始农村。农村居民也可以不同程度享受城市化的成果--现代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形城市化与无形城市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城乡差别还相当悬殊的情况下,要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当困难的,无论是进城农民或者是当地政府都要为城镇化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更谈不上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把亿万农民工转化为市民。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城乡关系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必须有新的发展思路。农村问题不能只在农村中找出路,城市问题也不能只在城市中找出路。必须联系城市发展探索解决农村的问题,也必须从农村发展上寻求解决城市化的问题,即必须纳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

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互动关系

    城市不是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孤立现象。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城市化过程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活动聚集的过程。聚集是城市化的重要特征。城市所特有的聚集效应,指的是经济社会活动因空间聚集所产生的影响或效果。外部经济是城市经济系统聚集效应的典型表现形式。城市聚集所产生的效应,是一种全方位的外部经济效应,这种外部经济效应包括:“近邻效应”、“分工效应”、“结构效应”、“规模效应”以及“场效应”。城市是一个地区或区域的增长极,聚集了劳动、技术、资金、交通运输、通讯设备、市场容量等资源优势,产生了聚集的规模效益。
 
    工业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是以技术的变革为前提,进而导致生产过程、经济组织、社会结构乃至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等一系列相应的变化。工业化的最重是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运用新的科学技术和工艺、创造新的生产方式,使更多的劳动力从简单繁重落后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产业进而转向第三产业,以满足人的不同层次的需求。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使资本、技术、人口、劳动等资源要素集中到一定程度,而这种集中的过程必然会出现城市化现象,借助于城市特有的聚集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化是工业化的产物。

    经济社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揭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带来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以及由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移,就世界范围而言,绝大多数国家上述两个转移是同步实现的。而我国这两个转移却发生了错位,造成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先于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的特殊现象。2005年,我国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3%,但城镇化水平仅43%。从就业结构来衡量,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水平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由于影响城市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仅仅从就业结构是很难判断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到何种程度。应当作这样的认识,即我国较低的城市化水平是根源于较低的工业化水平。我国工业化水平低,不仅表现在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上,还表现在工业企业的集中程度上,工业企业的产业集群化程度上。工业企业的集中化程度越高,产业集群化程度越高,工业化程度就会越高。客观地说,目前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都低,即处于“双低”状态,矛盾的主导方面不在于城市化水平低,而在于工业化水平低。要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首先必须着力于加快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尤其是加快我国工业集中化程度和集群化程度。

    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相互关系中,城市化并不总是处于消极的、被动的地位,城市化对工业化的反作用是很明显的。因为城市生产要素的聚集和人口的集中,必然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兴建和功能的不断完善,从而为工业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以及使工业生产获得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城市化还可以为工业化提供广阔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城市化又是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发展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地带动工业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大幅度提高工业生产效率。

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

    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一种很特殊的“城市包围农村”的现象。即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扩大城市规模,借助于城乡二元结构,低价征用城郊农村的土地,逐渐将一部分村落包围在建成区内。这些村落起初还在城市郊区,进而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的持续扩张,最终蜕变为“城中村”。对“城中村”的形成的另一种解释是:自然村落被迅速扩展的城市紧紧包围着,国有集体土地制度的二元性是“城中村”形成的最核心的因素。“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与城市建成区国有土地的制度差异,形成城市内部土地的二元结构,造成管理监控的困难。在土地制度二元结构下,城市建设主体选择了试图绕开村落的一种规划思路,导致“城中村”逐渐形成。“城中村”便因此成了城市化进程中绕不开的结。要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首先必须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如果“城中村”的城市化问题都无法解决,更大范围的城市化便无从说起。

    “城中村”的一种特殊现象,即“一村两制”。哪里有“城中村”,哪里就有“一村两制”。由于城市在征地过程中只将部分农民“农转非”,而把其他村民和整个村庄丢给农村管理体系,这种“一村两制”的现象,采用的是招工进厂的“农转非”方式,来代替村庄、村民的城市化。由于“农转非”居民的社会保障不健全,“征地带人”既没有解决“人”的城市化,也没有解决“村”的城市化。因而,往往还会带来“倒城乡差距”。“倒城乡差距”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村民、居民的谋生手段、就业形势、经济来源的差别性。相对于“农转非”居民,村民的生活大多相对宽裕。这是因为,“城中村”地处黄金地段,村集体依靠土地资源生财有道,加上大量人口已“农转非”,集体负担较轻,村里每年都给村民分红,提供生活费。“城中村”还大量经营专业市场、酒店宾馆、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等,村民就业机会较多。与城市化背道而驰的“城中村”,出现三类不同待遇与等级的群体;即村民、居民、农民工。有人形象地把村民比喻为“第一世界”,居民为“第二世界”,农民工为“第三世界”。

    改造“城中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顺应工业化、城市化规律,稳步推进“农业向工业转、农民向市民转、村庄向社区转”。在新社区建设中,要打破传统的村庄安置观念,把分散居住的农户集中搬迁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新社区。通过“一次规划、一次建设、一次安置”,把“城中村”改选与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结合起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配套、高效能管理,使新社区成为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逆城市化。

    是城市化滞后或过度城市化

     当前我国学术理论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倾向性观点,即认为我国当前城市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如果我国当前城市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化滞后问题,那么,就应当把着力点放在加快城市化步伐上面,而毋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如此突出的位置。针对我国当前城市化存在着的倾向性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建议》特别强调我国城镇化必须“健康”发展。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诸多难题,与其说是在城市,毋庸说是在农村。只有农村经济繁荣、城乡差别缩小了,农民进城的成本和政府承受的负担就会相对降低,我国城镇化进程就会顺利推进。因此,十六大报告把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有机地统一起来,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我们当前强调建设新农村,并不是要忽视城市化,放慢城市化,更不是要否定城市化,而是为了更好、更健康、更扎实地推进城市化。也可以说是“反弹琵琶”。

    我们之所以说目前我国城市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城市化滞后问题,而是过度城市化问题,是有其理论根据的。所谓过度城市化,指的是这种城市化不是建立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即城市化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脱节,工业化水平低于城市化水平,这种意义上的城市化并不完全是由工业化推动的,而是在相当程度上政府行为拉动的。如果我们再作更深层次的分析,就会意识到过度城市化不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即农业生产技术没有多大程度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也没有多少提高,城乡二元结构乃严重存在着,使得城乡收入差别甚为悬殊,导致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农业发展所必需的资源条件日趋恶化,而由于工业化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十分有限,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就业不充分,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要从根本上克服过度城市化倾向,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把有形城市化与无形城市化有机结合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强调建设新农村,并不是不要城市化,而是为了促进城市化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N〕,经济日报,2006—02—22(2)。
    (2)许经勇.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296-310。
    (3)杨金志.城中村:城市化的第一道坎〔J〕.瞭望周刊,2006,(6-7)。
    (4)李树琼.中国城市化与小城镇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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