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与要求
1.明确什么是概念及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
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
3.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
4.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
或划分是否正确;
5.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重点把握两个问题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2.概念和语词的关系
、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1.思维对象:指人们思维活动所涉及的一切事物及其特性。
2.事物的属性和本质属性:
属性指对象具有的性质及对象之间的关系。忏悔包括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事物的本质属性是指决定一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比如,商品的本质属性就是用来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而商品的产地、花色等就是商品的非本质属性。
二、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内涵与外延。 |
1.概念的内涵。
定义: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
特征:概念的内涵是概念质的方面,它回答对象“是什么”或“什么样”的问题。
2.概念的外延。
定义: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范围。
特征:概念的外延是概念量的方面,它回答对象“有哪些”或“是哪些”。
例如: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这是法律这个概念的内涵。它所反映的对象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三、概念和语词 |
概念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它所反映的内容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没有语词,概念是无法表达的。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也有本质的区别。
概念和语词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 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人们头脑中的东西,不能为人们所直接感知;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概念的物质外壳。能为人们所直接感知。
(2) 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交流。
(3)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有四种情况:
①.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在现代汉语中,实词表达概念。
②.在实词中,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达。
例如:“赛先生”与“德先生”就是指称“科学”与“民主”
③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这个问题要注意:例如"杜鹃"既可指一种叫"杜鹃"的鸟;也可以指一种叫"杜鹃"的花。在三段论推理中有时出现"四词项错误"常常就是因为在同一条件下,同一语词表达了不同的概念。
④同一个单词或词组,有时能独立地表达概念,有时不能独立地表达概念。
从理论上讲,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它是确定的,而语词是语言的组成部分,它随着语种的不同,语言习惯的不同而改变,所以就形成了上述三种不一一对应的现象。
例题:指出下面语句中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的内涵还是外延。
“法的渊源”是(法律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判例等)。
解析: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回答“是什么?”
概念的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回答“有哪些?”
答案:第一个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这个概念的内涵。第二个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这个概念的外延。
按照不同的根据,可以对概念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外延数量的不同,可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1.单独概念:是反映某一个特定事物的概念,其外延为一个单独对象。比如,“中国”、“万里长城”、“黄山”、“九寨沟”等等。
2.普遍概念:反映某一类事物的概念,其外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比如,“大学”、“诗人”、“法学家”、“罪犯”等等。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这一问题是本节的重点和难点。
1.
集合概念:把对象作为集合体反映的概念。
2.
非集合概念:不把对象作为集合体反映的概念。
那么,什么是集合体呢?所谓集合体就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有机整体。而所谓有机整体是指由个体量的增加过程中同时发生了质的变化的整体。因此,组成整体的个体不必然具有整体的性质。比如,由若干个体的工人组成工人阶级这一整体,而工人阶级的“先进性,革命性和大公无私”却不是每一个工人所必然具有的。
非集合体大多只表现为一类事物量的积聚,可称为类和分子的关系。一类事物的所有分子都必然具有类的性质。比如“人”这一类事物它有“张三”、“李四”、“王五”等等若干分子,而“张三”、“李四”、“王五”等等,不管是谁,都具有“人”的性质。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也是“难点”之所在,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既可以表达集合概念,又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一定要正确区分一个语句中某一语词到底表达的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比如:
人民
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Ⅰ
人民
享受广泛的民主和自由。 Ⅱ
Ⅰ中的“人民”是集合概念,Ⅱ中的“人民”是非集合概念。道理很简单,因为“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性质是“人民的整体”才具有的,不是每一个“个体的人民”都必然具有的。而“享受广泛的民主和自由”是每一个“个体的人民”都享有的,决非“整体的人民”才享有。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种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方法。那就是在要区分的语词前加“每一个”三字(如果这个词在句子的前头),或在这个语词后加“之一”两个字(如果这个词在句子的后头)。加了之后,念一遍加字之后的句子,如果它的意思合情理,则说明不是集合概念,不合情理,则是集合概念。比如下面两个句子:
(每一个)武汉人为祖国的四化做出了很大贡献。Ⅰ
我们班的李辉是武汉人(之一)Ⅱ
很显然,Ⅰ中的“武汉人”是集合概念,因为Ⅰ的意思不合情理,Ⅱ中的“武汉人”是非集合概念,因为Ⅱ的意思合情理。
三、正概念和负概念。
1.
正概念又叫肯定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比如“马克思主义者”、“正义战争”、“勇敢”等等。
2.
负概念又叫否定概念:相对于某个正概念而言,反映对象不具有或缺乏某种属性的概念。
比如“非马克思主义者”、“非正义战争”、“不勇敢”等等。
3.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负概念的语言形式都带有否定词,但带有否定字样的未必就是负概念。比如“非洲”就不是负概念,因为这里的“非”字不是否定词,不起否定作用。
负概念都有论域(适用范围),不能乱用。比如对一个老年人讲“您是一个非团员”就不妥,因为“非团员”这个负概念只适用于“青年”这个范围。
例题:在“青年人是时代的先锋”中,“青年人”从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的角度看,是(
)概念;从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角度看,是(
)概念。
解析: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的识别是考察概念外延范围内,所含分子的数量多少。“青年人”所含分子对象是千千万万,因此,是普遍概念。
在一个具体语句中,分析某一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需考察在这一个语句中所指出的属性是对象整体具有的,还是每一个分子对象也具有。显然,在这里,“时代的先锋”只能是“青年人”整体具有。“青年人”的每一个分子对象不一定具有。因此,“青年人”在这里是作为集合概念来使用的。
答案:普遍概念、集合概念
逻辑学研究概念间的关系,只研究概念外延间的同异关系,即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
一、全同关系 |
1、含义:设有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部重合,即所有的a都是b,同时,所有的b全是a,那么,a与b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同关系。全同关系又称同一关系。也就是说,外延完全相同的两概念间的关系
就是全同关系。
比如“北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世界上最高的山峰”与“珠穆朗玛峰”。
2、这种关系可用欧拉图表示如下:
全同关系的概念在说话、写文章时,使用较多的同一关系的概念,不仅可以达到对对象全面准确地反映的目的,而且还可以使表达更加生动灵活。
例一:对罗马教皇的称呼:“罗马主教、耶稣基督教在世上的代表、使徒精神的继承者、所有天主教教会的首长、西欧的总大主教、罗马管区的大主教兼首都大主教、梵蒂冈城国元首”。
上面这个称呼中,用了八个同一关系的概念,这八个同一关系的概念也是八个头衔,是罗马教皇的地位和权力的表现。
例二:“在短短几分钟内,陈月芳三接高吊球侧身装筐,7号宋晓波斜线勾篮得手,10号修丽远程砸眼,8号邱晨瞅准空隙快速突破又添两分,中国队迅速把比分拉成22比16领先。”
上面通过运用同一关系的四个概念,使文章避免了呆板和乏味。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具有全同关系的概念,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看成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的同一个概念。因为它们虽然外延完全相同,但内涵却是各不相同的。
二、真包含于关系 |
1、含义:
比如:“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资金”与“流动资金”;“学生”与“大学生”;“历史”与“现代史”等等。
2、可用欧图表示如下:
三、 |
真包含关系又称属种关系。
例如“电视大学”与“广播电视大学”
2、用
四、交叉关系 |
1、含义:
比如“大学生”与“青年人”;“干部”与“党员”;等等。
2、可用欧拉图表示如下:
五、全异关系 |
1、
设有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即所有的a都不是b,那么,a与b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异关系。
比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玫瑰花”与“万里长城”;“马”与“鹿”等等。
2、可以用欧拉图表示为: |
3、全异关系又分两种关系。
(1).矛盾关系:a与b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但
二者相加之和等于邻近属概念c的外延。那么a与b两个概念的关系就叫矛盾关系。
比如“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等等。
可用欧拉图表示为:
2.反对关系:a与b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但二者相加之和小于邻近属概念c的外延。那么a与b两个概念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比如“中国人”与“美国人”;“电视机”与“电冰箱”;“数学”与“化学”等等。可用欧拉图表示为:
从概念的上述五种关系中可以进一步概括出以下几种概念间的关系。 | |
相容关系与不相容关系 |
上面我们分别讲了“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包括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逻辑学有时又将上述五种关系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相容关系:至少有一个外延相同的两概念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均属相容关系。
不相容关系:没有一个外延相同的两概念间的关系。“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属于不相容关系。
例题:例题(1):“工厂”和“工人”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A.全同关系
B. 属种关系 C. 交叉关系
D. 全异关系
解析:工厂和工人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工厂”和“工人”这两个概念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类。“工厂”和“农村”、“机关”、“学校”等等,是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的一类概念。“工人”和“农民”、“军人”、“学生”、“干部”等等,是属于不同职业的人的一类概念,二者之间是全异关系。
答案:选择D
有人把“工厂”和“工人”看做是属种关系,是错误的。因为,凡是属概念都能用来说明种概念,例如:“共青团员”和“青年”,我们可以说:共青团员是青年。那么,“共青团员”和“青年”就是属种关系。对于“工厂”和“工人”来说,我们不能说:工厂是工人,或者工人是工厂,那么,“工厂”和“工人”就不是属种关系。
因此,判定两个概念之间是不是属种关系,可以在两者之间加一个“是”,看它们之间能不能说明。能说明的有可能是属种关系,不能说明的,一定不是属种关系。
例(2)S与P交叉,M与S全异,用欧拉图表示S、P、M外延间的关系。
解析:S与P交叉,M与S全异,M与P的关系可以是全异关系、交叉关系或真包含关系。
用欧拉图表示如下:
一、什么是定义。 |
1.“定义”的定义: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例如:法人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组织。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2.定义的结构:定义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被定义项:其内涵正待揭示的概念。
第二,
定义项:用以揭示被定义概念内涵的概念。
第三,
联项: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的联结词。“是”“就是”等。
3.
逻辑形式:DS就是DP。
二、定义的方法:属加种差法。 |
公式为 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
比如:(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
三、定义的规则 |
这是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1. 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错误。比如:
“生产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定义过宽)。
商品就是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定义过窄)。
2.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出现在定义项中。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错误。
比如:形而上学者就是主张形而上学观点的人(同语反复)
所谓形而上学就是同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所谓辩证法就是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循环定义)。
3.定义项必须清楚确切。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或“以比喻代定义”错误。
比如:生命是通过塑造出来的模式化而进行的新陈代谢(定义含混)
失败是成功之母。(以比喻代定义)
4.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用否定联项”的错误。
比如:贪污不是合法行为。
一、定义 |
划分是将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同级的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比如:生物分为动物、植物、微生物。
天体分为恒星、行星、卫星和慧星。
二、划分的三要素。 |
1.
划分的母项:被划分的属概念。
2.
划分的子项:划分出来的种概念。
3.
划分的根据:作为划分标准的属性。
三、划分不是分解 |
这是难点问题,也是需要重点掌握的问题。
所谓分解是将一个有机体肢解成若干组成部分,而划分是将属概念分成种概念。分解前后是有机整体同组成部分的关系,不是属种关系,所以划分不是分解。
比如:树分为桃树、李树、杏树、梨树等等是划分。
树分为树枝、树叶、树干和树根则是分解。
四、规则:这是重点掌握的内容。 |
1.
划分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
否则,犯“子项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比如:法律分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划分不全)。
直系亲属分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多出子项)。
2.
划分的子项必须互相排斥。
否则,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比如:学人书店有各种学术类书籍、逻辑学书籍
3.
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
否则,犯“混淆根据”的逻辑错误。
比如:邮件分为国内邮件、国际邮件、平寄邮件、航空邮件和特快专递邮件。
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是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
一、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
概念内涵有多少之分,外延有大小之别。
概念内涵的变化相应地会引起外延的变化,并且呈反变关系。
所谓反变关系就是概念的外延越大,其内涵越少;反之,概念的外延越小,其内涵越大。
比如:国家
亚洲国家
亚洲的社会主义国家
内涵:少
多
更多
外延:大
小
更小
二、限制。 |
1.定义: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比如:哲学家→中国哲学家→中国现代哲学家
上面的例子中,哲学家这个概念经过了二次限制。第一次增加了中国这一内涵,其外延就缩小了。对中国哲学家再增加现代这一内涵,其外延就更小了。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限制是通过增加内涵来实现的。内涵每增加一次,外延就缩小一次。
例如:旗→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概念的限制可分为一次限制和连续限制。
2.规则(注意):
(1)限制必须是由属概念推演到种概念。
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限制不当”的逻辑错误。
比如:天安门→雄伟壮丽的天安门。(是全同关系,不是属种关系)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不是属种关系)
(2)单独概念不能限制。
单独概念是限制的极限
三、概括 |
1.定义: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比如:中国古代哲学家→中国哲学家→哲学家。
上例进行了两次概括。每减少一次内涵,外延就扩大一次。可见概括是通过减少内涵扩大外延实现的。
2.规则:
(1)每一次概括必须是由种概念推演到属概念。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
比如:把“北京大学”概括为“大学生”就犯了“概括不当”逻辑错误。因为大学与大学生是全异关系,而不是属种关系。
(2)哲学范畴不能概括
哲学范畴是概括的极限。比如物质、意识这样的概念,没有比它们更大的属概念了。
|
例题(1)“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析:定义不同于陈述句,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因此,“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不正确的。
答案:“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错误的,违反了“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的定义规则,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例题(2)“犯罪集团分为主犯和从犯”是否表达了划分?
解析:划分是把属概念按一定标准分成若干种概念。“犯罪集团”与“主犯”、“从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是属和种的关系。
答案:这是分解,不是划分。
例题(3)“A可以分为B、C、D”是一个正确的划分,则B和C的外延是( )
A.全同关系
B.交叉关系
C.矛盾关系 D.反对关系
解析:根据划分的规则,首先,划分子项B、C、D之间不能相容,所以,可以排除全同关系和交叉关系。其次,子项B、C、D的外延之和等于A的外延,若B和C的外延是矛盾关系,二者外延之和再加上D的外延,肯定大于A的外延,犯“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因此,排除矛盾关系。
答案:选择D。
例题(4)下列对概念的限制中正确的是(
)
A.
把“北京市”限制为“西城区”
B.
把“书籍”限制为“《法律逻辑学》”
C.
把“黄山”限制为“风景秀丽的黄山”
D.
把“数学家”限制为“陈景润”
解析:“北京市”和“西城区”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书籍”和“《法律逻辑学》”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和反映个体对象的概念之间的关系;“黄山”和“风景秀丽的黄山”反映的是同一个单独对象,单独概念不能进行限制。以上三组语句都不是限制。
“数学家”和“陈景润”之间是属种关系,从“数学家”到“陈景润”,是从属概念到种概念是正确的限制。
识别概括和限制的正确与否,首先,确定概念之间是否是属种关系(可以用概念之间能否说明来判定)非属种概念之间不能进行概括和限制;其次,考察原题表述的是从属概念到种概念,还是从种概念到属概念,从属到种是限制,从种到属是概括,反之,是错误的。
答案: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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