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口语
此生能遇见你,已然
幸福得一塌糊涂
Jimmy's Note
吉米老师前言:关于英语学习方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些学识渊博的语言大家们又有什么学习秘诀呢,今天一起看看林语堂先生的英语学习观,爱英语的你一定会有所收获~~文章篇幅较长可收藏反复细看。
广州海学科技
林语堂
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福建龙溪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和翻译家,早年留学美国、德国,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回国后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任教。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林语堂于1940年和1950年先后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曾创办《论语》《人世间》《宇宙风》等刊物,作品包括小说《京华烟云》《啼笑皆非》。散文和杂文文集《人生的盛宴》《生活的艺术》以及译著《东坡诗文选》《浮生六记》等。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主持编撰《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1976年在香港逝世,享年80岁。
目前中国的英语学习方法多如牛毛且有众多的门派之争,但实际效果其实并不理想。重温大师的经验之谈,对指导我们的英语学习很有好处。为什么中国人学习英语这么辛苦且效果极差?也许就是教与学不得法。
何时中国才能再出几个林语堂?
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
因为英文是活的应用的语言,所以在会话写读都得注意。语言之为物,自身不能存在,必有写者说者欲传达其意象,也必有读者听者由语言之传达吸收作者说者的意思,然后完成语言之功用。语言也必因说者听者作者读者地位或心境之不同而发生变化。譬如讲文法,以简单的“你”一字为例,这you字,在中文无不译为“你”,但是在语言活用上,你不必you ,you也不必你,因为在实际上,语言与所与语者之间,有身份高低、交情疏密之不同。明白这you 字在实际上之用法,然后可谓懂得you字之意义。中文对非深交的人,总避免“你”字,或称“杨先生”,或称“石甫先生”,而在英文却一律普遍可用you字。再如英文wife,或通常译为“妻”,然在实用上或等于“夫人”或等于“内子”,或等于“太太”,或等于“老婆”,或等于“女人”;必须知道用wife字之时的条件,然后攫得住wife字之神髓。以上二例,都证明辞语非抽象之物,能脱离尔我而巍然独存。文章无缠绵,只是作者读者之兴感;诗歌无悲壮,只是诗人墨客之骚情。不有听讲写读,何以有语言文字?假如偏于任何方面,就所学的也无非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而已,最多如看古代美人的肖像,相貌犹存,音容已邈,发生不起恋爱。
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凡遇一新字,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然后容易认得,容易记得。犹如习字之人,不但要多阅碑帖,且必肯研墨挥毫,下实际工夫,才有实际成效。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多犯这种毛病,只肯玩赏宝帖,不肯执笔临摹,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昔王羲之习字,池水尽黑,有了这样苦工,才是得了此中的乐处。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
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是indefinite article,the是definite 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 , the 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工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例如以上“快下雨了” it will rain soon一句只须整句念好,三数次已可成诵,文法关系,暂时都可不管,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下次要说it will clear up soon . it will stop soon . he will come soon. You will die soon .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不期然而然,说出都能合于正轨。
所以学者最要二事:
1)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
2)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此数句读音必正,出口必熟。如此半年,操英语能力必大进。
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色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自然充实,倘使不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 因为中国文学有这样的一种传统观念,所以学英文的人也最喜用长字,拉丁名词。然而现代英文固是一种雄健丰富、不离本色的语言,英文文学也未入了萎靡浮华的时期。真正的好英文还是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谓之有smell of the soil, 正与司马迁之文相近。譬如swift称为“英文散文巨擘”(master of English prose),我们看他的《小人国》,文是如何的浅显流利,味同嚼菜根,并不像吃燕窝鱼翅,然而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学英文的人必须注重学这种浅常见的字的用法。这种字用得好,用得老,才是入了英文文章的正宗。
现在且举几个例。我在《开明英文文法》第188页曾经说到这个道理,举五个例。在这几个例中,B条的成语都是最易而最好的英文,A条的成语都是不如B条的成语的生动达意。
(甲)有一位大学教务主任说所计划的课程科目足以代表中国今日社会的各方面变迁,用了这么一句(A)it epitomizes the processes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这是真正哲学博士的英文,同这一句话,可以说(B)“it sums up, in a nutshell, the various phases of changing China.”
(乙)有一位文字极漂亮的语言学家沙比尔氏,他要说语言演变之趋势不说(A)the tendency of language,却用一个比较不抽象的drift 字,说(B)the drift of language
(丙)要说劳意乔治与守旧党吊膀子,与其说(A)Mr. Lloyd George’s efforts at pleasing the Conservatives,不如说(B)Mr. Lloyd George’s flirtations with the Conservatives
(丁)要说麦唐纳首相认真对付问题,与其说(A)Mr MacDonald began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directly. 不如说(B)he came to close grips with the problem.
(戊)要说根究经济困难的焦点,与其说(A)try to locate the economic distress不如说(B)try to find out where the shoe pinches.
所以英文要学好的人,不应先注重epitomize, processes, modernization, tendency, locate 等词,应先注重nutshell, drift, grip, flirtation, shoe, pinch等比较不抽象,比较有实质印象的词。这一类词用得好,英文必好。
凡一人讲话时所用的字必与看书时所不懂的字不尽同,看书时所能用的字,又未必做文时都能使用。譬如我们读得懂莎士比亚文章的人,未必就能使用莎士比亚文章中的辞字。犹如我们能看林琴南的小说,自己未必能,而且大半不能写出林琴南的文句。所以这所谓语汇,有个区别。通常语言学家分四种:1)听得懂的字,2)讲得出的字,3)能阅读的字,4)能写作的字。(hearing vocabulary, speaking vocabulary, reading vocabulary, writing vocabulary,)同时又可分为能使用的(active vocabulary),及仅能了解的(passive vocabulary)二种。自然多半的人是能了解的字比能使用的字多。学习英语的人,各因他方法的不同,而各种辞汇的比例生出大别。自然最理想的就是四种都会,某字能听能讲能读能写,才算是真正充分的认识。这就是“知行合一”,必要能行,才算真知。能使用某字,才算真正能懂得某字。
在实际上,听及讲的字,都靠实地听讲的练习。而阅读及写作所学的字的问题,比较复杂,应特别讨论学习的方法。无论哪一课英文,学生读来必有不少生字,在不懂教授法的人,总是注重生字,问了字义,考了拼音,而把已认识的字忽略过去。我知道有些教员,如遇本课无生字,竟全然叫学生不要念,真是荒谬之至。这种的方法,无意中偏重于了解的消极的字汇,而忽略使用的积极的字汇。须知学生一见新字,固然须认识记住,然无论如何强记,总有的易记,有的难记,求其一百分全数记住,不但不可能,且也可不必。能记住固好,不能也无妨,要在以下各课有多遇见用字的机会,自然学习得来。凡生字,必先经过能了解能认识一步,再于他处见过二次,三次,四五六次,十余次,始完全吸入学者脑中,自然能记得住用得来。教者能每课教学生于最低限度认识生字已足;而对于前已认识的字,却不可不反复研究其用法,练习其使用,如此始有确实学会用字的能力,不然字字“似曾相识”,有“一面之缘”,而终无确切认识,知犹不知,识犹不识,用工多而收效少。犹如不善交情的人,人人面善,一无知交,将来在社会上孤立,才知道苦痛。字虽小道,其出没变化,令人莫测,倘无真正认识,将来阅读时处处错解,写作时处处误用。愈平常的字,愈容易使人上当。中国译家常闹出笑话,就是闹在寻常的it, follow, pleasure, as等字上面。
总说一句,所谓认字,有生熟程度的分别,不得谓知某字之义,记得某字的拼音,便为认字的止境。“认字”是一长期的继续的经过,与交友同,时间愈长,相知愈深。通常专重认生字的方法是错误的。至于认生字,也不应凭一次的强记,一次的强记是不永久的,过后定必遗忘。似心理学的道理,(詹姆士说过)我们是“冬天学游泳,夏天学溜冰”,凡学一事,记一物,必经过相当的期间,丢在脑后,再来得第二第三次的经验,这种的记忆才不会遗忘。至于真记得住的次数,须凭天资之高低而定。有人一二次,便已记得,有人须四五次,但是无论天资如何迟钝,也决不至七八次见过尚且遗忘。所谓聪明学生,次数少,而所记的成分多。譬如一班同级的学生,一样同读过某读本,见过某字的次数相同,而聪明的学生能用书中的字比迟钝的字生多。推而至于将来,某人文章做得好,某人文章做不好,根本的差别,就在这学习记性及吸收能力之相差。
照以上心理的依据,现代语言教学家都认“精读”(intensive reading )与“泛览”(extensive reading )一样的重要。精读就是咀嚼,泛览就是涉猎。同时也有“朗诵”与“静阅”(silent reading 又称“快读”rapid reading )的分别。精读咀嚼自然重要,然非博览,快读,则所阅过的文字有限,无论如何精细,不会有好成绩。因为精读近于强记,博览才得多次重叠的经验。但是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默诵 凡字句,必求得声音之正,然后念出来。声音不正,脑中声音的印象(auditory image)模糊,必念不好。脑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诵不便之时,也可默诵。
第二就是体会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字,学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 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 claws,同时可学 woodpecker, sharp, 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系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字的用法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 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烦也叫做tedious。
然麻烦固然讨厌,而讨厌未必麻烦。那位学生却说电影院的一对男女切切私语甚觉“麻烦”,自然是不通。那位学生若肯让我讲下去,举以上的例说明其用法,就不至于做出这种不通的句子。而且讨人厌的人可以说是tedious,自己觉某事讨厌的人,在英文却不能讲I felt very tedious。讨人厌之事叫做boring(主动的),而觉得讨厌的人,只好说bored(被动的),如此分别清楚,精细玩味,才不会做出似通不通的文章。凡遇一字,必彻底明白其用法及精义,然后可以放弃。这种的咀嚼法子,用功虽苦,乐处也不少,而收获必大,因为他玩味过的字,都易记得,而能使用适当。其实中文西文读书方法相同,读中文的人,若不能精细玩味“孱弱”、“萎弱”、“懦弱”的不同,用字必然不当。从前北大考新生的卷子,我就看见“夫以中国广大之历史,据磊落之神州,民种富强,土地肥壮,而至今日昌盛不如列强者何也”这样的妙文。这种人在概是没有办法的
精读之外,必要博览,上段已经说明。大概英语在初中时代,务必专用精读工夫。到了高中,务必多看多读。不但读得精,也要读得快,读得多。泛览快读时,自然不能字字咀嚼,但是其中偶有好字佳句,也须随时体会默诵。精读的根基打得好,习惯已成,多看多读是有益无害的。个人的经验,在此时期,凡遇新字仍不能轻轻放过,还是仔细认定其精义用法,如此用了两年泛览的苦工,差不多读书能力已经养成,写作也就够用了。
这话可分做两层讲。
第一,系统的研究。多看书不念文法者成绩所以好,因为多阅读的人自然而会吸收英语句法。其强处在于学者只看见实例。而这种实例都是在有意义的真正的英文中见到,学来省力而不易错,不像一种旧式文法中的例句,向壁虚构,都是似是而非,似可能而实不可能的句子。(例如某种文法课本中甲说“这是你的马吗”?乙答“不,这是我的洋伞”,因为编者要练习this is,that is not,又要用本课的“马”字与“洋伞”字。其实哪里有人会把洋伞看做马的?又有课本叫学生说I was born yesterday,I am born today,I shall be born tomorrow,末了一句当然然是事实上所无的话。)但是自然阅读虽是很好,却是无系统的。譬如单看书不念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注意到有一个to 字省去,但是他要再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或是再读下去几十页,才能遇到。假如有好的文法,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学者同时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you overcome the difficulty.许多同样构造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
第二,系统的练习。比如以上的例,有这许多同样的例句可以念,便可养成习惯,以后说来脱口而出,毫不踌躇。若没有这种系统的练习,习惯的养成恨慢,甚至也许全养不成,如许多读化学工程的留学生用起英文来常不敢自信。所以这样讲法,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1)精细的观察
比如上面的例,看见help me do it 一句就得细心注意help 之后动词之前可不用to ,而如cause him to sell the house 便有to 字。这样细心读法,文法必好,不然虽念透几本文法也是无用。所以提倡观察,就是表示不信任规则。规则是笼统的,而文字的用法却是各有个性的。若单凭空洞的规则,而不处处留心各字之用法,常要上文法规则的当。(以上sail之用法便是一例。因为此字虽指未来,也可以用时之方式,这种地方,哪有规则可以限制?)再举一平常的例,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 he is absent. 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 at that time 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 字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这字常是这样用法:我们常说I will see him on Monday, I see him every Monday 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 这末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习惯上错,像这种地方规则是讲不到,而根本不能讲到的。所以新的文法专重这种成语或词字之分别用法,而不多立规则以惑视听。好的文法应该就这种地方分别指导,才能亲切而有意味。旧式文法只讲singular, plural, 而如以上half, any之用法,任凭读者自己去揣摩,临到用half , any 时,不知用is 好还是用are 好。
2)系统研究
以上所说精密的观察,注重各字各成语的个性,这种的观察学者凡阅读时自应留神。但观察必有系统,所以有学文法专书的必要。文法专书的所谓系统含义有二义:A)系统的练习,集多少构造相同的句于一处,使读者格外易明其用法,如上所引help 字用法之例,同时与help字用法的字可以合并研究。如make, have, let, bid, see, hear这些字后面的动词也与help 相同,可省去to字(make him come, have him do it, hear him say, etc.),这样一比较,可看见有些应省去to,有些不可省去,有些可省可不省(如help, bid)就更加系统分明,这是文法专书的用处。B)系统的观念,可为将来阅读时自由观察的基础,因为若读者心中不明文法自身系统,也就不会作有系统的观察。拿名词而论,学生必先由文法书中学得具体与抽象观念的分别,知道具体名词复数可加s,而抽象名词复数通常不加,后来阅读时遇见leave word for him一句,看见word不加s(又非单数,因不言a word)就明白这word字在此地用法是指抽象意义等于message即“留言”。但若不先有这系统观念,也就莫明其所以不加s之故。又如go to bed, go to hospital, in a school, after church, have supper with me皆不用a (a bed)也不加s(beds ),也就可以明白是因为这些bed, hospital, school, church, supper 字皆指半抽象动作(上床,就医,上学,做礼拜)非指具体物名(床,医院,校舍,礼堂)。所以观察有文法的系统观念为基础。又拿动词而论,关于时间,必先有“霎时”与“时期”(point of time , period of time )观念,然后对于since 的用法能够明了。如he hasn’t been feeling well at all, since his mother died 这母亲之“死”是霎时之事,所以用died,而从母亲死去之后至今是“长期”的时间,故用hasn’t been feeling。若说he felt very bad since his mother was dead.便不合文法,因为凡言“从某时起”此时必是“霎时”,而was dead(形容词)却是形容长期的,所以不通。文法专书的用处就是教人明白这些根本观念的区别,知道这些区别再去阅读观察,才易得益。要学英国话,应先明英国人的意象。意象的系统有的与中国同的,有的与中国异的,有的为中国语所无的,都得一一指出,这才是好的文法,才是学习文法的正轨。旧式文法对于这些系统观念大都略而不详,实未尽文法书的职务。
3)养成习惯
通常文法教学最大的错误就是把文法看做一种纯属被动的分析的工作,不把他看做主动的创造的练习。旧式文法是假定先有某句,再来做分析这句子的工夫。假如分析得通,各字的功用及文法关系明白,就算懂得这句的文法。这种对于句法的理解自然也很重要,但用这方法,必不能增加学生造句作文的能力。理解的工作是被动的,创作造句是主动的。假使我们承认文法的目的应该教学生不但能理解并且能应用文法构造,就不得不承认这个办法是错误的。事上大家知道文法念得很透的人,自己不一定能写很好的英文。理论固然很深,应用起来却毫无把握。譬如常看学生造出文法很对但极不通的句子。如He had been sick before yesterday noon.英国人决没有这样说法;又如Reading in the room, I was sitting in the armchair. 这个participial phrase 构造不错,但读起来极不自然。学生都明白叫做participial phrase,但是实在不能合用participial phrase。要矫正这个错误,须注重养成习惯,而比较减少分析的研究。譬如讲participial phrase就得多举这种句子的用法,多练习这种句子的使用,如knowing that, fearing that, seeing that, thinking that ,regarding ,considering 等字起头的子句,连这子句的位置在前在后都一齐学好。大概注重理解方法,偏重生僻奇怪的用法,犹如数学练习,越难越觉得有趣,而注重养成习惯的方法,偏重常用的句子,且对于常用的句子也主张重叠反复的练习,如以上所引knowing that , fearing that一类句子,可以三次四次至十数次重叠练习,同一句子,也要口诵多次,到能顺口说出,习惯养成,才算把这participial phrase交代清楚。这种的方法,习一种句法便能应用一种,很容易见效。
再举一条例,譬如英文he came, he comes . did he come? does he come? he did not come. he does not come. 若注重分析,一看便了然,非常简单,但要学生能随时随地说出不误却不很容易。在这种地方只好重叠朗诵,多多练习,到能自然应用,才可放过。
旧式文法最特色的东西就是规则、界说与图案。这三项的价值各个不同,须分别估定。
1)规则:文法规则原有用处,犹学校定了章程,国家定了法律,使人有所秉承遵守。但章程太多,就没有道德行为,法规太繁,人民就不能安居乐业。文法之有规则,特为学者之指导而已,若以规则界说变为文法之主体,学生读文法犹如流氓诵刑律,处处只怕误触法网,造一句必问其subject 如何,predicate如何,用一代名必考量其person, number 。这样念英语,学造句,未免太苦了。凡规则有一正当用处,这用处就是解决学生心中所感觉的难题。善为人师的人必先领导学生便叫做“法则”。这样的教法,每条规则都是有意义的,都会受学生的欢迎。若是先没有预备,叫学生把一条一条的规则念下去,而心中并未感觉疑问,必不能真明规则之意义。
2)界说:规则还有点用处,界说便居于更次要之地位。大半的界说都是因规则而来的;因为要定规则,所以要分门别类,因为要分门别类,所以不能不用专门名辞,因为不专门名辞,所以不能不定各名辞之定义。所以专门名词越繁,界说也越多。实际上许多专门拉丁名词可以裁汰。文法中最重要的界说及专门名辞不过一二个,其余的都是文法家装做门面的东西,白白的浪费学生的光阴。而结果使学生视文法为畏途。
3)图案:图案是很好的教授分析的方法,因为学生学习图案时不得不字字顶真,字字交代清楚,不得含糊过去。字句的分析为文法中应研究之一部,而学分析时最好方法莫如用图案练习。
吉米老师送你365免费英语口语学习群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