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综合篇)
物理篇 1.选修模块3-1中的考点“电源的电动势和内阻”由原来的Ⅰ级要求变为Ⅱ级要求。 2.选修模块3-4中的考点“波速、波长和频率(周期)的关系”由原来的Ⅱ级要求变为Ⅰ级要求。 3.选修模块3-4中的原考点“质速关系 相对论质能关系式”调整为“质能关系”。 4.选修模块3-5部分往年为选考内容,2017年调整为必考内容。 5.选考部分往年为“三选一”,2017年调整为“二选一”。必考部分仍为八道选择题、两道实验题和两道计算题。 6.对高考物理考查的理解能力、推理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和实验能力都做了补充。 化学篇 1.有机化学必考部分调整: 增加了“了解有机化合物的同分异构现象,能正确书写简单有机化合物的同分异构体”、“掌握常见有机反应类型”。 2.实验内容部分调整 3.有机化学基础模块的部分内容调整: 删去 “了解加成反应、取代反应和消去反应”,因为此内容已调整为必考内容。删去 “结合实际了解某些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健康可能产生影响,关注有机化合物的安全使用问题”“了解化学科学在生命科学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增加“根据信息能设计有机化合物的合成路线”。 4. 物质结构与性质的部分内容调整: 增加晶体结构与性质。具体表述为:了解原子核外电子的运动状态、能级分布和排布原理,能正确书写1-36号元素原子核外电子、价电子的电子排布式和轨道表达式。 5.2017年高考化学《考试大纲》将原来规定的4个选考模块(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调整为2个选修模块,即从“物质结构与性质”和“有机化学基础”模块中任选1个模块作答。 生物篇 1.将原《考试说明》中的前二段话删除。 2.将原“考试的能力要求”调整为“考核目标与要求”。 3.将原“实验与探究能力”中的个别文字做了调整。 4.将原“获取信息能力”中的部分文字做了调整。 5.将原知识内容表中部分内容的考核层次或表述做了调整: 提高层次:细胞的生长和增殖的周期性、染色体结构变异和数目变异、艾滋病的流行和预防、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和措施、动物细胞培养与体细胞克隆; 降低层次:脊椎动物激素在生产中的应用; 新增考点:选修1中“某种微生物数量的测定”、“微生物在其他方面的应用”; 删除考点:选修1中“植物的组织培养”; 表述有变: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的异同、神经冲动的产生、传导和传递、基因工程的原理及技术(含PCR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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