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情侣相恋8年赚近千万 ,结婚前夕,分手争财产
对于钟雯的说法,邹青宇却有另一套说法。邹青宇称,自己名下的生意是属于他和家人合伙经营的,根本不是钟雯所说的同居期间的财产,他称自己没有和钟雯同居。邹青宇还说,在老家的那套房产也是他父亲出资购买的房产,是他个人的房产。他要求法院驳回钟雯的起诉。
认定二人同居且共同做生意
法院判女方应获得300余万元
究竟双方是否是同居生活?钟雯曾提交了多份证据,比如,她和邹青宇曾使用了共同的手机号码及联系地址来办理银行卡,邹青宇的淘宝账户与她的淘宝账户都是同一个收货地址。此外,2013年由于丢了iphone手机,邹青宇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称他和“妻子”住在越秀区某房,还提供了钟雯的手机号。钟雯还提交了病历,称她和邹青宇共同生活,还怀了邹青宇的孩子。在去年5月初的一份通话录音中,邹青宇和钟雯都明确了各自的身份,他还多次谈到了举办婚礼、结婚、怀孕、养胎、共同经营生意等内容。此外,钟雯还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等多份证据。一审法院认为,由钟雯所提交的上述证据或者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同居关系,或者能够形成充分的证据链来证实双方共同生活。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