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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现代意译(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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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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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17:50:19




前言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他所撰述的《道德经》是一部思想深奥、内涵丰富的哲学著作,贯穿历史数千年,流传至今,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珍贵的精神文化遗产。
老子深邃的”道”穷微极妙,教则浩荡而宏博,理则广大而深玄,曾倾倒无数中外鸿儒大家。孔子见老子后赞叹道:”老子其犹龙邪!”庄子钦服曰:”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晚年后,也曾说:”中国古代政治哲学实在比西方好。”鲁迅说:”不读《老子》一书,就不知中国文化。”胡适说:”老子是中国哲学的鼻祖,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真正的哲学家。”圣人先哲都对老子及其学说发出由衷的赞誉。
在自然科学中,现代物理学对物质的微观和对宇宙宏观的研究,发现中国道家哲学的自然本体论和宇宙创生论比其它任何哲学都可能更接近于在上述领域中揭示出来的科学真理。进而,一些西方科学家对融人文价值观念和对自然的深刻洞察为一体的道家哲学推崇备致。
我们对于老子及其撰述的《道德经》,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摈弃其神秘的外壳,汲取其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使之在现代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道德经》流传久远,错简、异文甚多,裁章遣词各殊,且文简义奥,历代世人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因本书属哲学论著,所以译文主旨应是释解本意,在认真理解的基础上,给以切实的现代阐释,以推动现代文明的发展。因此,本书采用这样的译释方针:凡可用当代的知识词句能发掘其奥义者,只求似是;文中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处也尽量附会一下,以求行文通畅易懂。但这样一来,一些地方的译意可能便难以妥洽,所以仅能供读者揣摩文义时参考。愚意认为如此处理,总比让读者阅后不知所云为好。
(本文只要不是用于营利经销,便可任意下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孔正王玉英
《道德经》内容提要及老子思想概论
《道德经》基本内容大体可分三个方面:
一、道的存在及其三大法则
二、遵循道修身处事三大要点
三、遵循道治国安民三大原则
一、道的存在及其三大法则
什么是道:
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着能适应万物万事的总法则──它应是介于科学(知道的认识)和宗教(相信的认识)之中的某种”可能的认识”范畴──如果有的话,那就是老子《道德经》中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统一起来的道。一般学科只是研究社会现象的一个侧面或一个层次,而面对社会万物万事这一错综复杂的系统,却无法给予有力的全面解释。而老子的道指出的却是宇宙物理与人事必然的基本法则。自然界的事物都摆脱不了这基本法则的规矩,事物顺之则生成,逆之则败亡。因此,人与天地万物皆应循道而为。梁启超说:”吾先民以为宇宙间有自然之大理法,实为人类所当率循者,而此法理乃天之所命。”
道是什么?道就是化生为万物的原物质和这原物质化生的万物演化时所遵循的基本法则(这种法则当然也是人应当遵循的人事法则)。德是什么?德是万物顺应道而形成的自性、本然。《道德经》就是论述宇宙间的这种大理法和人应该怎样遵循这大理法的哲学论著。
怎样才能得道:
客观世界不仅有我们的科学所熟知的稳定的、重复的、线性、决定性现象和另外一些随机性现象外,而且还有一种我们天天碰到的”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似乎是杂乱无章的混沌现象。反映事物总体客观规律”惟恍惟惚”的道,就应该用概率到事物的混沌现象中去寻找。老子就是较准确地指出了宇宙事物混沌状态中看似随机现象所隐含的规律性。
主客两分是西方文化的特色;主客浑沌或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特色。就总体世界观而言,西方哲学侧重”天人之别”,中国哲学侧重”天人合一”。道家认为:认识是人智慧的产物,而人又是客观世界的产物,那么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既可以说是主体对客体,又可谓是主体对主体。人与宇宙互不外在,二者相类相协,通为一体。
人作为主体来讲,有着认识客体本质的趋势和能力,又能把自身本性对象化,与客体形成具有认识结构的状况。人们在现象领域根据已知本质再经逻辑推导,或者以某种体验方式,就可以对那些未显现为现象的未知领域提出某些推见。张载说:”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孔子说”下学而上达。”这些就是老子所谓”致虚极,守静笃”后,由人的内在天性推见了道的超越共性。
这类似古希腊人的认识论: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实体,单个实体可以从中分离出来,从外到内加以分析认识,对实体的本质性认识形成概念,与实体的性质相一致,它与实体是对应的。
这也象全息粒子的分析方法:孤立的分析建立在整体的范畴之上,整体是各组成部分的机械总和,部分可以脱离整体而存在,并保持它的本来状态,系统分析方法将二者统一起来,揭示内在联系的秩序性。根据全息律的三条原则(对应、同构、共效),我们不难发现,在三大和谐(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和谐)之间实际也存在着类似的全息关系。
承认每一个人都具有一种共性,把社会视为具有普通人性的联合体。然后从个人的体验,个人与个人的相互关系中推导出”自然状态”。己心即人心,人心即天心,人道即天道。人与宇宙的关系可谓是混沌模糊的辩证全息学。
老子就是观察了天地和人类自身、以及鸟兽等客观事物,综合其变化规律,对混沌现象通过理性思维来进行抽象化(秩序化),对普遍现象进行概括,从而透过现象认识到了事物的本质,使经验知识成为了可能的”先验”的东西。所以,老子对道的认识属于是一种宏观的思维观念,它是老子将人类的行为和自然万物纳入到整个自然运行之中进行整体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它有着完整的逻辑体系作为基础,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故而对人类行为有其规范价值。老子就是这样,使形而上的”天道”,通过形而下”人道”、”地道”体验出来。老子说:”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道的三大法则
(一)道的运动法则───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反者道之动
老子的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道之质,即化生为万物的原物质。二是道之性,即这原物质化生的万物演化时所遵循的基本法则。
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现代科学家认为:天体是由分子构成,分子是由原子构成,原子是由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原子构成,原子核又是由夸克组成,而夸克是看不见的。物质在时间上是永恒的,在空间上是无穷尽的,它不会消失,也不会重新产生,它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它只会改变自己的形式。
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现代科学家也说:植物动物每一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即和自己同一,又和自己相异,这是由于分子无休止变化的缘故。万物存在,同时又不存在,这是因为万物在流动和不断变化,是在产生和消灭。这种”有”和”无”同集一身的现象,正是万物发展变化的”众妙之门”。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反者道之动”,”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老子的论断深刻地揭示了辩证法的实质:对辩证法来说,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除永恒变化着、永恒运动着的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所依据的规律外,其他理论都只是暂时的、相对的、近似的接近真理,人们对于各个发展阶段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宇宙的进化表现为一事物不断地走向自己的否定,不断地转化为他事物。否定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但这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在否定的否定中达到新阶段。
(二)道的应用法则──为无为,弱者道之用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弱者道之用”。
“道”营造了宜于万物生长的环境,万物各自顺着适应环境而形成的天性自然生长,”道”从不去干涉它束缚它,不替万物做主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可谓是”为无为”。
”道”无形无声,无贵尚之迹而不见可欲,为出于无为,可谓柔弱之至。广慈博爱,不仁于一物,无以私意为之.任万物自生自成,自作自息,而万物却各适其所用,各得其所。不为而能成全万物,可谓”无为而无不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切能够适应环境的东西被选拔出来,并保存下去,同时一切不能适应环境的东西则被淘汰掉。古人说:”人定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只不过是人胜天是近而显,天胜人是远而隐。苏轼就此言道:”世之论天者,皆不待其定而求之,故以天为茫茫,然以远久见闻考之,天胜定可必矣!”。
道是”挫其锐,解其纷”,是”善利万物而不争”,不干涉事物各自发生发展的途径,任其适应环境的殊途同归,以致能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
(三)道的和谐法则──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
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也就是说,阴阳是统一于事物内的两个方面,因其无休止变化的缘故,它们之间的和谐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不和谐是绝对的。但是不和谐的程度,可以表明事物恶化的程度。冲气,就是对万物重要的调控作用。和,是阴阳消长平衡的结果。”冲气为和”,就是客观规律作用于事物内部矛盾的两方面,”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通过其变化使之在新的层次上达到新的和谐。所以,无论是整个自然界或是细微的具体事物,都是运用着这条自然规律在这种动荡的调节中维系着自身的平衡。而这种动荡调节的过程,也即是”反者道之动”。
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这意思是说,知晓了和谐的道理,可谓知晓了道的常规;知晓了道的常规可谓明智。《荀子.天论》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论语》中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大小由之。”也就是说圣明君王治国,无论大小事都遵循着达到和谐这样的标准去做。郑君《中庸》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可见儒道两家都崇尚事物的和谐,从这点来讲,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和谐作为哲学范畴,其内涵可界定为:各方面的相互协调、适应、融洽,是一种适度的比例关系。和谐是我们称之为妥善、美好事物的基本属性。和谐的范围可分多个层次。有以人类活动为中心座标的和谐:这一层次的和谐有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关系的和谐。有以国家为中心座标的和谐:这一层次的和谐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和谐,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的和谐,国内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和谐。
老子对和谐这一基本法则的深刻认识,对我们有极大的启迪作用,重视、追求和保持事物的均衡、和谐,在维持事物的稳定,保持事物的正常发展上,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
老子对道三法则的论述,用今天的科学来评判,也不能不叹服其远见卓识。
遵循道修身处事三大要点
老子认为天之道也即是人之法,自然法则也应是人的行为规范,应把对自然法则的认识上升到了人类行为价值的高度。人类应”放德而行,循道而趋”,”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圣人最显著的品格,就是对自然万物与人类社会基本规律的掌握与运用,将自己的行为与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律融为一体。把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这一总法则,用于修身处事,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也便是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圣人抱一而为天下式”的基本思想。
老子认为”抱一而为天下式”有三个要点:”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一)宽厚仁慈是安心立命之本
老子认为,天慈万物,道是”善利万物而不争”,人也应该效法天道”执左卷而不责于人”。范应元说:”吾之心慈爱素具,由爱亲爱君推而爱人爱物,此皆自然之理。夫慈爱故能勇于行道,使亲安君尊,而天下无弃人,物无弃物也”。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是在说应该做到以宽厚仁慈的心态待人接物,成人之美,与人为善。
老子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将救之,以慈卫之”。韩非子注曰:”慈于子者,不敢绝衣食;慈于身者,不敢离法度;慈于方圆者,不敢舍规矩。”
宽厚仁慈,既是爱人,又是爱己,这可谓是安心立命之本。
(二)清心寡欲是修身养性之要
老子说:”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罪莫大于贪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我不贪欲,则甘于恬淡而不奢侈,不因贪欲充塞其中以欲乱情,故而内心清静,以至能顺应本性以行天道,则能尽自然之理,以应万变而依然能平安如故。
老子说:”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范应元解释说:”躁极则寒,寒则万物凋零;静极则热,热则万物生长。是知躁动者,死之根;清静者,生之根。故知清静者,为天下之正也。体道者,成而若缺,满而若冲,直而若屈,巧而若拙,辩而若讷,亦无不出于清静矣。虽然,人岂有静而不动者哉?但不可躁暴,常以清静为正尔。”
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不必成毁系于心,荣辱劳其神,从而达到哀乐不能入,以理化情的逍遥境界。孟子曰:”养心莫善于寡欲。《黄帝内经》中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经常保持澹泊清静的心态,致使神安体健,这是老子告诫我们的修身养性之要。
(三)谦虚柔和是立身处事之则。
满招损,谦受益。老子说:”知不知,上矣;不知知,病矣”。知道自己有所不知,知道自己有可能犯错误,让谦虚为妄知和改正错误在心中预留天地。因为只有谦虚方能明道,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所以,善为道者”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其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
我能虚静谦柔,明白天道,知一理包乎万殊;”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弱者道之用”,凡物凡事,不可违自然之理,顺则吉,逆则凶。去其主观任意,因物之性,随易应物。”为无为,事无事”,”不敢为天下先”,顺应客观规律,不与事物的自然之道相争,则将无所不通。”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夫唯不争,故无尤”。
物极则反,过盛必衰,盈满则覆。老子说:”反者道之动”,”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持而盈之,不若其已”,”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弊不新成”。这也即是孔子所谓”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过犹不及”,孟子所谓'仲尼不为已甚'之意。列宁也说:”真理走过一步,即是谬误。”
为人处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柔顺自然,持中和之道,无过无不及。虚则明道,柔能克刚,不盈则弊不新成。谦虚柔和可谓是老子教导我们的立身处事之则。
遵循道治国安民三大原则
(一)应天顺民,无为而治: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这正如柳宗元《种树郭橐传》一文中所说;”......顺其性,使根舒展,故土培实,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移栽时,谨细珍视若子,植后听之任之若弃,全其天姓而不害其长而已。他植者则不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苟有能反是者,则又爱之太殷,忧之太勤,旦视而暮抚,已去而复顾,甚者爪其肤以验其生枯,摇其本以观其疏密,而木之性则离矣。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官府治理也似后者,好烦其令,摧种摧收,若甚怜焉,而卒以祸。”
柳宗元记传其事,嘱为官者戒。事自躬亲者尚且如此,如果上令频示,有因层层宣告,以至事成三豕涉河变其实质者;有因中间滑吏,借此拉大旗作虎皮,任意发挥,装神弄鬼,残民自肥者;有因政令烦苛,动多忌讳,民无所措手足者:结果百姓得到的是福焉?祸焉?德国诗人海涅说过:”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这句话用来表述滥施政令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往往与其本意大相径庭是颇为贴切的。
上失无为,下多妄作。老子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问道:”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并嘱曰:”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但是,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不私意妄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意思就是说圣人治天下,也应效法”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营造了宜于万物生长的环境,而任万物自由生发,不替万物做主宰的作法:尽量不用繁杂的关卡衙门、苛刻的政刑法令来滋扰百姓,不给奸胥猾吏留有可乘之机;不用一己或少数人的意志取代百姓的意志,不以救世主、百姓代言人自居来强奸民意;而是用宏观调控来营造适宜的环境,让人民”全其天性而不害其长”,使百姓各安其居,各乐其业,任意自便,休养生息。做到这样可谓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二)见素抱朴,淳朴民风:
老子崇尚本真,真诚,反对最高境界的道德含义。本真状态就是超出一切世俗羁绊,依天性自然而为。它是超道德的,是不言道德而自然合乎道德。《黄帝内经》中所谓:”天之在我者,德也”。老子认为道不涉及伦理性,仁义礼智是把人为的东西强加于人的天性,扭曲损害了人本性的自然。只有人返本归真,民抱质朴,方能达到长治久安。
老子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于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孔子也说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智)之”。这意思都是说,善以道治国者,可听任人民依其淳朴的天性随由自便,而不可让其薰染得智诈奸滑。用智治国,则下亦以智应,惟务穿凿,不循自然,以致奸诈斯生,上下相欺,国将无宁日。明晓这道理,便应”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营造一憨厚淳朴的大环境,不以机智陷害民心,非以察察为明,与智故反,然德性博化,使智诈不作,祸乱不起,使复至于大顺,此真可谓是崇本息未之道,。
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因为”有无相生”,立一美善之名在此,必有百伪美善者杂糅其间,长此以往,将使人离质尚文,渐至逐末忘本。巨奸大滑便运用手段、利用权势、操纵舆论、炮制出各种”当然对”和”可恶罪”来蒙蔽人民。鲁迅说:”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严复评论老子之道曰:”其所为若与物反,而其实以至大顺。而世之读老者,尚以愚民訾老子,真痴人前不得说梦也!”
(三)官清法正,国泰民安:
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谓至德之时,人皆仁义,故仁义不见,及人君失道,世风危殆,乃倡仁义礼之名甚至用法律”冲气以为和”作为救济。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柳宗元说:”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这都是说,仁义礼法乃是权宜之计,救济之策,以此来保持社会整体的和谐与安定。但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故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老子曰:”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是什么原因使得大道颓废,以致把人民薰染得智诈奸滑了呢?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因为人君欲多则费大,费大则税重,税重则民饥。上以利欲先民,民亦争厚其生,故轻死而求利不厌。
当政者以权谋私,用暴力压迫人民,横征暴敛,贪污腐化。上行下效,民众则以巧伪谋利,各种左道旁门便丛生滋起。上下都在谋私利,不管公益,国家就要穷苦纷乱了。在上者不能无为无事而使之自化,方且严刑法以诛之,明号令以禁之,而贪官猾吏舞文弄法鱼肉百姓,穷民则相率而为盗。故”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矣。”
老子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既然淳朴的大道颓废了,饰伪萌生,仁义礼法乃为救济的无奈之举,为人君者,亟应知止勿进也。知止之道奈何?大学云:”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为法治者,应止于公正严明。
老子说:”我无欲,而民自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当政者抱其质朴以示下,将”浊以静之徐清”,”复归于朴”。百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社会将弊绝风清,国泰民安。
全面理解老子哲学思想,修身处事治国平天下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灿烂的传统民族文化。老子作为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哲学思想、以及流经几千年形成的道家学说,可以说是源远流长,内容博大精深,影响永不泯灭。
人们常常要求哲学不要在”形而上学”的迷雾中周旋,而应向现实生活奉献确切的知识,或提出可立即遵循的行为准则。其实老子早就对世人明确指出了安身立命与处世治国的正确策略,只是因为中国历代都是君王专制,而老子政治的基点却是以民为主,若公开倡扬老子之学,实在难以名正言顺,然而治国富民却又离不开老子之道,所以就形成这么一种现象:凡是拨乱反正的时代,必定以道家学术为师法,到了太平时期,便”内用黄老,外示儒术”了。
老子对自然和社会作了高度的概括,把规律从浑沌的整体中分离出来,使之如此清晰化和秩序化,由宇宙论延伸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社会政治论,都是人的理性可以把握的东西。它有着完整的逻辑体系作为基础,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老子哲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科学地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为后人认识事物,处理与事物的关系,规范人类自身行为,提供了明智的方法。
老子指出的道的三大法则,我们若能理解,则将智周万物,微妙玄通;为人处事的三要点,我们若能厉行,则将身安事遂,事半功倍;安邦治国的三原则,我们若能实践,社会则将政通人和,国泰民安。所以,我们若能对老子之道”活学活用”便可如庄子所谓:”明此以南面,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以此退居而闲游,江海山林之士服;以此进为抚世,则功大名显而天下一也。”
 
 
 
破译《道德经》秘密的一把钥匙
老子的《道德经》以深沉、深奥而著称,故历来在诠释《道德经》思想的问题上分歧甚大,莫衷一是。笔者不揣冒昧,今天将解秘《道德经》的钥匙公诸于世,循此进去,必将使人豁然开朗,而明白《道德经》的真缔。但在此前,需要回答一个问题,这就是:“统治思想基础”是什么?只消明白了这个问题,就不难理解老子及其《道德经》思想了。
然而,对这一问题的概括却未见于教科书。至今令我们的大学生,以至专家、学者难以回答,甚至连历代统治者自己也难以说清楚。虽然如此,对此问题,统治者做的则更比说的来得实在。具体而形象的看,当统治者说“我有钱有粮,有文臣有武将,有军队有武器,有法律有监狱~~~还怕百姓造反吗”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了“统治基础”问题。只不过,统治者的这种说法,只是表明了它的“统治‘物质’基础”。而这“物质”基础背后的思想观念是什么,则不得而知。不过,他们也笼统的把自己比作“天神之子”,比作“太阳”等等,以为万古长存。而当统治者糊涂的时候,三千年前的老子则将“统治‘思想’基础”准确的概括出来了。
老子把统治者所依赖的钱粮,和文臣武将、军队武器、法律监狱等等这些东西,以及由这些东西所构成的国家权力,通通视为“刚强”。于是,这“刚强”对于诸如手无寸铁、手无点权而表现为“柔弱”的百姓来说,正应了“刚强胜柔弱”这一看来是万古不变的道理。因此,正是这“刚强胜柔弱”,则构成了“统治思想基础”。
但是,老子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柔弱”可以战胜“刚强”。于是他提出了“柔弱胜刚强”,而与“刚强胜柔弱”针锋相对。老子亲见亲历了历史上西周时期的“国人暴动”、“共和行政”,而周厉王的残暴统治被推翻,就印证如此。
所以,无疑的,老子的“柔弱胜刚强”思想,表现出了被统治者向统治者的反抗,因而是对“霸道”、“暴政”的否定和批判,是对“德治”,及“民心”和“契约”思想的肯定和张扬。“柔弱胜刚强”从根本上动摇了统治者赖以的“刚强胜柔弱”的“统治思想基础”。这个思想,无疑的,蕴含了深刻的“民主”思想,而在中国,和世界范围内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道德经》为何能与“武术”、“兵书”连在一起。老子不仅揭示了“柔弱胜刚强”规律,而且揭示了这一规律赖以存在的内在条件。从而缔造出了“武术”。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老子为何开创了“武学文化”之先河。老子在“止戈”及“如何止戈”的问题上,拉开了中国“武学文化”的帷幕。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老子为何要统治者做到“无为而治”。统治者做到“无为”,就是顺应民心的“柔弱”表现。它可以无为而有为。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老子在“以德治道”上为何提出了“德治”主张。以德治国,是与“霸道”、“暴政”相悖的。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老子及其《道德经》思想中为何蕴含有深刻的民主思想。“德治”是以“民心”观和“契约”观为根本的。老子的“民心”观和“契约”观就深刻的表现出了民主思想。
所以,老子揭示的“柔弱胜刚强”,并以之与“刚强胜柔弱”针锋相对,这一根本思想,正是解秘《道德经》的一把钥匙。而不懂这个道理,则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事实正是如此。
老子在《道德经》中开宗明义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这句话的“道可道”中,前一个“道”指的是“规律”,而后一个“道”指的是“论证”,或者是“说明”。后面的“名可名”也如此。故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能够通过“物{或“悟”}理”的方法而可以说明、证明的规律,它就不是一般性的规律,而是特殊性的规律。这样,老子开门见山的就揭示出了两大规律,这就是:“刚强胜柔弱”的普遍规律,和“柔弱胜刚强”的特殊规律。
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这个特殊规律是“道法自然”的结果,是可以通过“物理”的方法,进行说明、证明的。因此,老子在《道德经》中为了说明“柔弱胜刚强”也是一种“道”、一种“规律”,便从自然、社会、政治等等方面列举了大量的例子,如“水”、如“小国寡民”等等,反复进行了哲理性的论证和说明。
同时,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作为一个特殊规律,是有条件的。正如他所说“鱼不可脱于渊”就正表现如此。
可是,出于老子视“柔弱胜刚强”为“国之利器”而“不可示人”的思想,便从开篇开始,就将《道德经》的“柔弱胜刚强”这个中心和命题,以及后来还将“柔弱胜刚强”的内在条件,即系统的武术法则、原则隐蔽起来了,故使人读来不得要领。正是如此,“《道德经》,五千言,玄而又玄”的看法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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