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三门峡市黄河路经一路三中家属院1号楼 2单元2楼西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
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定金 元,即小写 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定金后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不适用本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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