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2010年第110号公告,批准对环县荞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对环县荞麦的产地范围、专用标志使用、质量技术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对环县荞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据了解,环县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该县甜水镇、山城乡、罗山乡、毛井乡、车道乡、芦家湾乡、小南沟乡、南湫乡、虎洞乡、洪德乡、耿湾乡、四合原乡、秦团庄乡、环城镇、曲子镇、木钵镇、八珠乡、樊家川乡、演武乡、合道乡、天池乡等2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环县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环县质监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作者: 记者 余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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