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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

《封建论》 - 作者简介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市)人,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和韩愈同为古文运动的领导者。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

《封建论》 - 创作背景

《江雪》——柳宗元

唐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正月二十六日,唐德宗崩,皇太子李诵即位,改元永贞,即顺宗。顺宗即位后,重用王伾王叔文等人。二月,封王叔文为翰林学士,任度支使、盐铁转运副使加户部侍郎;王伾任左散骑常侍和翰林学士;韦执宜任尚书中丞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柳宗元由于与王叔文等政见相同,也被提拔为礼部员外郎,掌管礼仪、享祭和贡举。此时,在王叔文周围还有许多相同政见的政治人物,包括韩泰韩晔刘禹锡陈谏凌准程异陆质吕温李景俭房启等人,他们形成了一个政治集团。

由于顺宗在即位前就患中风症,不能亲理朝政,因此王叔文等掌管朝政,并积极推行革新,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史称永贞革新。主要采取的革新措施有,抑制藩镇势力,加强中央的权力;废除宫市,罢黜雕坊、鹘坊鹞坊狗坊、鹰坊的宦官(称为五坊小儿);贬斥贪官污吏;整顿税收,废除地方官吏和地方盐铁使的额外进奉,并试图收回在宦官和藩镇手中的兵权。

《封建论》

王叔文等的改革措施触犯了藩镇和宦官集团的利益,王叔文的独断专行和打击异己,又在大臣中间树立了敌人,后来,王叔文又与藩镇交恶。由于王叔文的权力来自于皇帝,而皇帝又中风失音,只能通过一牛氏昭容和宦官李忠言来传达意见,所以随着顺宗的病情加重,以俱文珍为首的宦官集团,朝臣联合外藩剑南节度使韦皋、荆南节度使裴均、河东节度使严绶联合反对改革派向皇帝施加压力,要其引退。

永贞元年(805年)四月,宦官俱文珍刘光琦薛盈珍等立广陵郡王李淳为太子,改名李纯。五月,王叔文被削翰林学士一职。七月,宦官,大臣请太子监国。同月,王叔文因母丧回家守丧。八月五日,顺宗被迫让位给太子,史称“永贞内禅”。李纯即位,即宪宗。宪宗一即位就打击以王叔文和王伾为首的政治集团。八月六日,贬王叔文为渝州(今重庆市巴南区)司户,王伾为开州(今四川省开县)司马,王伾到任不久后病死,王叔文不久也被赐死。

《封建论》 - 原文翻译

《封建论》

自然界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原始阶段吗?我也没法知道。那么,(有或没有原始阶段)哪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封国土、建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种封建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没有谁能把它废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废除掉,而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没有可能产生封建制。实行封建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本意。

人类在他的原始阶段跟万物一起生存,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象禽兽那样抓扑啃咬,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够光靠自身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卿说过:“人类一定要借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来求生的必然会相争,争个不停,一定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那些相争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惩罚他,使他受痛苦之后感到惧怕,于是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附近的人就聚结成群,分成许多群以后,相互间争斗的规模一定会大,相争的规模大了就会产生军队和威望。这样,又出现了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一大批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一类诸侯领袖,他们相争的规模还要大。这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老百姓,这以后天下便统一于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那些对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们一定会尊奉他们的子孙为首领。所以说封建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尧、舜、禹、汤的事离我们很远了,到了周代记载就很详备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象剖瓜一样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象繁星似地罗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结在周天子的周围,就象车轮围绕着中心运转,就象辐条集中于车毂;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但是往下传到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传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终究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日渐衰败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厉王,后来周平王把国都向东迁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认为周王朝丧失统治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势力太强大而指挥不动,就象尾巴太大以至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周朝败亡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

秦朝统一了全国后,剖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秦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控制着全国,把局势掌握在手里,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但没过几年便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于是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们,彼此递个眼色就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那时有造反的老百牲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惧怕朝廷。全国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

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纠正秦朝的错误,沿袭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但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的长官,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但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起来叛乱、侵州夺县的情况出现,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有的人说:“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盂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现在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的不对。

柳宗元

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

《封建论》 - 作品赏析

《封建论》—柳宗元评传

柳宗元从天地、国家之初的演变,到政治体制的形成,并历数分封体制下的种种弊病,然后与郡邑制进行比对,认为要实现天下的长治久安,就必须要有一个适合于人才生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即形成一个“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的流动机制,从而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对于历史上的几种分封制观点,柳宗元逐一进行了批判与剖析,认为夏商周汉并非因“封建而延”,秦亦并非“郡邑而促”。一是夏商周汉将天下分与部分开疆拓土的功臣与王亲国戚,主要是当时形势之所趋,而并不是圣人之意;二是分封制下诸侯们并非个个就是贤德之人,如东周与汉初的天下纷争,无一不是分封的侯国所引起。

分封制的弊端有三,一是削弱了中央集权,使朝廷的良好政令无法在诸侯国中施行;二是诸侯们“继世而理”与“世食禄邑”,朝廷对其“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可奈何;三是国家机器已被诸侯们瓜分,圣贤之人就是“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而代之而起的郡县制恰恰克服了这些问题,它可以使“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时时保证有才能有智慧的人脱颖而出,进入到国家机器之中,使得天下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使得国家社稷得以昌盛繁荣。柳宗元的郡邑之赞,可谓是一言中的。放眼当今世界,虽有个别国家仍旧沿世袭之旧习,却已是凤毛麟角,少而又少,大凡讲求民主的国家无一不是在走郡县体制之道。

关于是分封诸侯,还是实行郡邑,自汉以来,议论者不乏其人,尤其是有唐一代,论争更为激烈。《唐宗室传赞》曰:“唐兴,疏属毕王。至太宗时,与名臣萧瑀等喟然讲封建事,欲与三代比隆。而魏徵、李百药皆谓不然。颜师古独议建诸侯当少其力,与州县杂治。由是罢不复议。至名儒刘秩,目武氏之祸,则谓郡县不可以久安,大抵与曹、陆相上下。而杜佑 、柳宗元深探其本,据古验今,而反复焉。”

关于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认为“公天下之端自秦始”,而程敦夫则认为:“封建,古之良法,错出于传记,宁知非圣人之意哉?……盖成王不以代之嗣为可废,周公不以害己之亲为可绝,圣人意以公天下也。柳子不知焉!……彼其浅中狭虑,期有以度越前人,设为夸言,不自知觉。殊不知公而不私者,乃所以为圣人意也。”何为“公天下?”程氏认为:封建,“圣人意以公天下也”,这种观点魏之曹元首、晋之陆机等早就提及,并遭唐代魏征、杜佑批驳。杜佑明确指出:“建国利一宗,列郡利万姓。”于此,程氏与子厚,孰“不自知觉”耳,读者自然明了。

黄唐认为:“以封建非圣人意欤?则《易》于'比’言亲诸侯,于'豫’言利诸侯……列爵分土见于《书》,诸侯之地序于《礼》,不能锡命诸侯刺于《诗》,安得圣人之意不在是乎?以郡县不可革而行之理且安欤?则二汉《酷吏传》、唐《酷吏传》,读之令人拂膺,安谓不可革而治安实赖乎?大抵有圣君有善治,则诸侯得人,守令亦得人。非圣君无善治,则诸侯不为用,守令亦不为用。人无贤不肖,顾所驾御者如何耳。为治者,奚必执子厚之说泥一偏之见哉!”黄氏认为,封建还是郡县,均无不可,关键在于圣君,在于驾御者如何。言之似乎在理,但纵观古今,在分封世袭制下,究竟产生过几位圣贤天子与明智诸侯?在此我认为圣君不可得的世道里,一个好的制度或体制显然更为实惠与实在。“篙生麻中,不扶自持;白砂在捏,与之俱黑。”在好的体制下,不肖者虽不能成为圣贤,但至少不能成为残害百姓的暴君。因此,柳宗元的立论不仅有其前瞻性与科学性,而且还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千古玄奥。

《东坡志林》曰:“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范太史《唐鉴》,亦以公之论为然。以谓后世如有王者,择守令以治郡县,亦足以致太平,何必封建哉?又武威孔氏曰:韩退之文章过子厚,而议论不及。子厚作封建论,退之所无……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

章士钊于《柳文指要》中说:“子厚之论封建,不仅为从来无人写过之大文章,而且说明子厚政治理论系统,及其施行方法之全部面貌……封建虽经秦皇大举破坏,而其残余形象及其思想,乃如野火后之春草,到处丛生。是必须有秦皇第二出现,制与情全出于公,而以人民之利安为真实对象,从思想上为封建余毒之根本肃清,此吾读封建论之大概领略也。”章士钊先生的评语虽留有一定的时代烙印,但其对子厚文章的推崇却尽见真情。

上世纪70年代初期,周一良的《读柳宗元〈封建论〉》、左成文的《关于柳宗元的〈封建论〉》、黄素芬的《柳宗元的〈封建论〉及译文》等文章相继在《北京大学学报》、《辽宁大学学报》、《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发出,形成过一次《封建论》讨论的高潮。其后,虽未再进行过集中讨论,但反思、述评之文,时常见诸报端。

如钱伯城在《读〈封建论〉》一文中认为:“柳宗元写这篇文章,将封建制与郡邑制(即郡县制)相比,论证封建制是过时的制度;同时,以此表达他的政治观与历史观。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唐初以来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利弊得失问题的争论,基本上已经平息。唐太宗以后几代皇帝,不再提这个问题。偶尔还有主张恢复封建制的论调出现(如学者刘秩见武氏之祸,而说郡县不可以久安),也微不足道。韩愈常有与柳宗元论题相同而论点各异的文章,但没有写过关于封建制问题的文章。爱作'韩柳优劣论’的人便说:'韩退之文章过子厚,而议论不及;子厚作(封建论),退之所无。’(柳集补注引宋孔平仲说)其实,这正反映了当时这个问题已不存在多大的争论,有识之士(包括在位的皇帝和当政的宰相)已认识到郡县制已不可能再向封建制逆转。韩柳所处时代,藩镇割据,节度使父子相承,朝廷鞭长莫及,形成了小封建的局面。韩愈同柳宗元一样,是中央集权制度的积极拥护者,当然也是不会赞成恢复封建制的。《封建论》首先提出,封建制的建立,不是出于圣人的本意,而是迫于'势’,即形势。这形势是政治形势。柳宗元所说的圣火,不是儒家所尊崇的孔子那样的圣火,那时儒家还没有出现。”(《读书》杂志1997年第5期)

万昌华在《郡县制度评价理论述评》一文中认为:“郡县制实行以来,历经褒贬。在第一期论争中,以唐代为高潮。柳宗元等人持完全肯定的态度;与之相反,朱敬则孙樵等人则认为郡县制度祸害社会,流弊颇深。明末至清中叶是论争的第二期。顾炎武黄宗羲等人从天下长治久安的高度,提出了地方官专任等限制皇权的社会权力结构新模式。然而,他们仍未脱离秦代以来或言封建、或言郡县的窠臼。戊戌变法以来,论争进入了第三期,时人引入了宪政、联邦制等新型社会权力架构思想,对郡县制进行了更高层次的阐释,章太炎梁启超毛泽东等人提出了改造中国旧有社会行政结构的一些新思想,但因社会环境、思维角度的不断转换,他们的一些重要见解并非一成不变。透视历代有关郡县制的讨论,有助于人们总结经验,深入思考转型时期的制度创新问题。”(《文史哲》2002年第3期)

廖剑鸣在《郡县制与〈封建论〉》一文中认为:“分封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也是历史的必然。郡县制深藏玄机,但必须有《封建论》提出的政治措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配套、按照《封建论》深化对郡县制生存、发展规律的认识去办事,郡县制才能发挥巨大的优越性,起到促统一、反分裂,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的伟大作用。”(《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年第7期)

《封建论》 - 作品评价

《封建论》

中国历史上围绕着“封建”与“郡县”之优劣利弊,自秦以降就多有讨论。至唐代,柳宗元著《封建论》,影响巨大。苏轼曾评论道:“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矣。”然而,有清一代,柳宗元的《封建论》却招致诸多批评,其间实有加以探究之必要。

一、“柳子之论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

袁枚是柳氏《封建论》的批评者之一。袁枚并非认为封建可行于当世,他和柳宗元的分歧在于:柳宗元认为封建不仅势不可行,道也不宜行。袁枚则认为,封建是“道可行而势不可行”,故批评说:“柳子之论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那么,袁枚说的“道”究竟是什么?他说:“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后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乱。无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谓徒政。”可见,“公天下之心”就是袁枚意识中的封建之“道”。他认为,封建虽然不可行于今日,但封建之“道”,亦即先王的“公天下之心”,仍然是可行于今日的。

有清一代,像袁枚这样从“公私之辨”的立场来批评柳氏《封建论》者颇有其人。在儒家话语中,公代表公平、正义与多数人的利益,私则代表非正义与少数人(或统治者个人)的利益。柳宗元说:汤、武之不革封建,是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换言之,柳宗元认为,虽然秦始皇实行郡县制的主观意图是为私,但郡县制作为一种制度,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以,“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王夫之也赞成这个观点。他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有学者评论说,夫之此论,颇类似黑格尔“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于人类”的警句。批评柳氏《封建论》的清代人多以君主的动机与行为是否合乎儒家仁义、爱民的根本原则作为公、私的标准。如颜元就是从这一角度来批评柳宗元的。他主张“非封建不能尽天下人民之治,尽天下人材之用”,谴责“后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亦乐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县易制也,而甘于孤立,使生民社稷交受其祸,乱亡而不悔,可谓愚矣”。他说,“秦人任智力以自雄,收万方以自私,敢于变百圣之大法,自速其年世,以遗生民气运世世无穷之大祸,祖龙之罪上通于天矣!”在颜元看来,郡县制是君主自私天下的器具,实行的结果则是生民社稷受祸,因此,“文人如柳子厚者,乃反为'公天下自秦始’之论,是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可胜叹哉!”李福孙在驳柳宗元“秦之失在政不在制”之说时指出:“秦始以宇内自私,废封建,置郡县,使不得世其土地爵禄,而为一己之私,有守宰之任,骤更数易,繁冗难行,至于二世遂以灭亡。不特失在于政,亦其制之未善也”。“而柳子反以为公”,乃“一偏之见”。从君主“自私”的动机来否定郡县制的合法性,实际上亦是用儒家的内圣道德准则,来凸现对专制君主的批判。

二、“柳子之论……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力陈封建之害:周代实行封建制,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从而埋下“周之败端”。“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导致数年之间,叛乱四起,且“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他在论郡县制之合理时说,秦朝实行郡县制,“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尽管“秦郡邑而促”,但咎在人怨,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汉代诸侯国叛乱时,“有叛国而无叛郡”,后来由于实行了郡县制,地方得到有效治理,“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唐代时,“桀猾时起,虐害方域”,但也是“有叛将而无叛州”,因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清人却认为,封建并非有害无利。李富孙指出,秦以封建为郡县,是“矫一时之弊而适贻后世之害”。他认为周代实行分封,“诸侯可骄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新莽篡乱”之后,刘秀以长沙定王之后“崛起南阳,削平天下,卒成中兴之业,分封之效亦可见矣”。即便是在唐代,“安史之乱不旋踵而败者有三镇以平之”,而唐中叶以降不并于吐蕃、灭于黄巢,也全赖藩镇之力。因此,李富孙说,“柳子之论,直一偏之见,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后世之为害更深。”陆世仪和袁枚对封建、郡县的利弊则有着更为深刻的分析。陆世仪说,封建得失之辨,柳子厚之言,虽有可采,但立意偏颇。他认为:“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为师,始有所为吏治,汉复以萧何继之,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复也。”这是一段颇为重要的议论。所谓“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是儒家一以贯之的主张,而“以吏为师”则是法家的核心政治路线。所谓“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正说明“百代皆行秦政制”的政治事实。而他所呼吁的去吏治、行封建,复三代,亦正是要用儒家政治颠覆“习以为固然”的法家政治。值得指出的是,陆世仪所主张的“封建”,并非原始形态的封建,而是要取封建之利,去封建之害。如,他主张“郡邑之爵禄权位,当悉如古封建”,“但当易传子为传贤”。而“贤者居位”,亦儒家核心政治理想之一。袁枚则指出:封建制下,“亲亲也,尊贤也,兴绝国也,举废祀也,欲百姓之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也”。郡县制下:“宠爱子也,牢笼功臣也,求防卫也,其视百姓之休戚,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也”。两者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正是儒法两家政治理念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袁枚强调,实行封建制,如果天子不仁,“千八百国中,苟有一贤君,则民望未绝。”汤武之前例可见。这实质上带有以政治多元来对抗君权至上的意味。刘绍玢也客观地说,“封建郡县,均有善不善焉。”封建制下,“其国则势分,势分则力小,力小则易制,且私其土,子其民。夫孰不尽心者,非甚不肖,断不敢自暴其所有”。其不善在于封国势力发展后,不贡不朝,争为雄长;郡县制之善,在于无封建制下的尾大不掉之弊,其不善则在于由于实行流官制,“数岁而一迁,或半岁而一易,所到之处,卒难洞悉风土人情于旦夕。”等到熟悉了情况,意欲有为,而“差替之命已至”,“以故视其地若邮舍,驭其民若路人,民亦见是官之不常,止求貌承,承于一时,谁肯服化于永久。一旦王室衰微,土崩瓦解,无团结之心。”因此,他主张:“仍郡县之制,师封建之意,亦曰久于其任而已。”“苟得其人,则必任以数十年之久。”这一主张与顾炎武等相呼应,寄寓了分权于地方的政治意图。

三、“柳子不知今,并不知古

柳宗元的《封建论》,往往引史为证,阐发郡县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清人批评《封建论》则谓柳宗元“不知今,并不知古”。柳宗元说,封建者继世而理,圣人生于其间,无以自立于天下。袁枚则举孔孟之际遇驳斥说:孔、孟之不能自立,是因为他们的主张不能被接受而不是封建为梗。相反正由于封建之制,孔、孟才能够游说列国,“而诸侯敬,弟子从,则声名愈大,千万年后犹知遵奉为师”。如果孔、孟生于郡县之世,科举不第,“则局促一邦,姓氏湮沉,亦'遁世无閟’已耳,安见其有以自立于天下耶?”而且,孔、孟之删“六经”,垂俎豆,传食诸侯,“虽无以自立,而有以自显者,封建力也。”这种从政治格局多元导致文化空间拓展来论证封建制之利,是袁枚之新见。又如,柳宗元说:“封建,势也,非圣人之意。”袁枚则说:“封建,非势也,圣人意也。”他列举上古以来的种种创制,以为“皆一圣人开天独倡,非仗从诸侯助也,亦非听诸侯百姓之自为谋也”。“故井田、学校、军政、宗法,其事皆因封建而起,谓封建非圣人意,势也;然则井田、学校、军政、宗法,亦非圣人意,势乎?”李富孙说:“柳子曰:'封建非圣人意。’然圣人治天下之大法,惟有封建、井田。武王未下车而封异姓,周公吊二叔而建亲戚”,他们对封建之所以极为关怀,“盖以此为安天下之本,而圣人深意之所在也。”他们如此强调“封建,非势,圣人之意”,其意图在于将“封建”神圣化,并以此来凸现郡县制违背圣人之意的历史本质。

《封建论》 - 社会意义

后人无意去分辨袁枚、陆世仪等批评《封建论》的议论有哪些是正确的或不正确的,更关注的是,袁枚等人批评柳宗元、批评郡县制的表象下掩盖的现实关怀。颇有意味的是,雍正皇帝是郡县制的坚决维护者,他曾在雍正七年秋七月丙午的谕旨中,全面论证了郡县制之合理性,谓“唐柳宗元谓公天下自秦始,宋苏轼谓封建者争之端,皆确有所见而云然”。他还斥责陆生楠曰:“其论封建之利,言词更属狂悖,显系诽议时政。”可见清人关于封建的议论,绝非发思古之幽情,或单纯的复古、泥古,而是带有深刻的社会政治意蕴的。

《封建论》 - 诗歌评价

毛泽东

《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

毛泽东(1973年8月)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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