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过一本书《普通逻辑原理》,爱益匪浅,让我从理论上更系统,实战上更清晰化地知道如何更好地做一个辩者。辩,无论在写作,商战,日常生活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战国时代,为何一些如张仪、苏秦之类的辩者,能够那么风云潇洒、志得?那就是善辩的结果。苏秦曾挂六国之相印,也全因一张巧舌。由此可见,善、辩,还是有着很大的实用意义。
现本人根据所学普通逻辑知识加之个人经验体会并举一些实战案例,以飨读者。同时希望对帮助和提高杂谈人的整体辩论技巧,能够有一定作用。当然,本人也将本着深入浅出的原则。
普通逻辑知识的领悟是辩论的基础,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是很能做一个辩者,既很难立论,更难以驳论。
首先给大家讲一下普通逻辑学的一些最基本,也是最实用的知识。当然,任何理论也都是来源于实践的总结。
一、普通逻辑学,首先强调的是一个正确的推理过程
普通逻辑的前提是,且不管它的观点是否是客观的,正确的。而是假定一个观点的正确性,然后再考虑其推理的是否正确性。
如果假定一个论点,专业术语所说的前件是错误的,论据也是错误的,如果推理是正确的。我们仍认为其推理是严密的。 只不过这样会得出错误、可笑的结论,这就是后文要说的属予诡辩的范畴。
如果假定一个论点是正确的,论证是正确的,论据不确凿,其结论仍不能令人信服。
如果前提,论据都正确,而论证不严密,则所得出的正确结论,仍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如,我们在做一些几何证明题时,有的学生不太会证明,但他知道题目给出的已知条件首先肯定是一种假设的正确,而结论也肯定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就不会让人来证明),但他却无法给出层次分明,有理有据的论证过程。他只是糊乱引用几个几个必然可以用到的定理,说出几个因为所以,便最后得出:所以此题得证。
这样的论证显然是不正确,也是不能得分的。
二 普通逻辑学的一些基本定律
(一)三段论
三段论是任何推理的基础和浓缩。它有一个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部分组成。
如:如果下雨,地上必然潮湿。(大前提,也称前件)
今天下雨了。(小前提,也称中件)
所以,今天地上潮湿。(结论,也称后件)
这是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我们说普通逻辑的正确性,首先是看推理的过程。和结论的正确性是两码事。
结论的正确性:是前件,后件,论证都正确,才会有正确的结论。
(二)推理过程中命题和等价命题的关系
一个命题,只和它的逆否命题是永远恒等的。不管你的前提是否符合实际,如果你给出一个结论,而别人作了一个逆否命题的推论,你就没有资格说别人是错误的。这就好比你说一加一等于二,二加一等于三。别人由此得出一加一再加一也等于三的结论,你却说别人是错误的,这种指责是没有任何理论和实际根据的。因为这是一个公理!
下面说说:什么是命题,否命题,逆命题,逆否命题。
假如:如果天上下雨,地上必然潮湿。(这是一个原命题)
那么:如果天上不下雨,地上就不会潮湿。(否命题)
如果地上潮湿,那么天上肯定下雨。(逆命题)
如果地上不潮湿,那么肯定天上没下雨。(逆否命题)
在诡辩中,常常有人用否命题和逆命题来驳斥别人,显然是不科学的。只有一个命题的逆否命题才是和原命题是恒等的。
现举例反驳上述否命题和逆命题。
原命题:如果天上下雨,地上必然潮湿 这显然是正确的
但由此得出:如果天上不下雨,地上就不会潮湿 是错误的。
反例:天上不下雨,地上有人泼了一盆水,那么地上一样会潮湿。
再驳逆命题:如果地上潮湿,那么天上肯定下雨
同理:地上潮湿,也可能是有人泼了水,也可能是一群小孩在撒尿,也可能是自来水管坏了,等等。但却不一定是下雨造成的。
只有逆否命题是和原命题才是等价的。那就是如果:如果天上下雨,地上必然潮湿。这个作为正确的前提的话,将必然得出:如果地上不潮湿,那么天上肯定没下雨 这样一个正确的结论。
所以大家记得,如果无法驳斥一个人的观点,就驳这观点的逆否观点。这是同样的效果。这就是我们在数学上的常用的反证法。我们在论证一个观点时。如果假设我的结论是错误的,那么会得出推翻一个已知的正确的结论,这显然是荒谬的。同理如果想驳一个观点。那么驳它的逆否命题的正确性,也就剥斥了一个人的原始观点的正确性。
好了,关于辩论的基础,即普通逻辑原理,先谈到这,主要讲了两个基本点。一是正确的推理过程,二是什么是等价命题。
三 讲一讲辩论与诡辩
辩论的最基本的方面,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驳对方的前提、论据、论证过程中的任一项,那么他的立论就是错误的。道理很简单。你要否定一件事物,只要挑一个毛病。而你要肯定一件东西,就要证明它的任何场合的正确性。
辩论中要善于运用举例法和类比法。本人最喜欢用这两种方法。举例法,大家都清楚,现在举例说明一下类比法。那就是,用与原命题同样的论证结构,却用不同的名称,得出让对方难以接爱的结论,从而让对手否决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或默认自己观点的错误性。
现举一个古代著名的白马非马论:
古代有一位公孙龙的先生,善辩,也很逛傲。按城里规定,进城时必须下马。外面有牌匾提示:行人进城,必须下马。
公孙龙却对卫卒说:马包括黑马、黄马、黑马、瘦马、肥马等等,是吗?
卫卒说:是。
公孙龙:我的马是白马,不能代表黑马、黄马、棕马等等,是吗?
卫卒:是。
公孙龙:所以我骑的是白马,不是马,怎么能让我下马呢?
卫卒无语以对,公孙龙扬长而去。
后来,公孙龙遇到一聪明的卫卒,结果是另一种结果了。
公孙龙故伎重演了一翻。兵卒反问道:如果按你的推理,我现在可以问你吗?
公孙龙笑曰:可以。
卫卒:人包括男人、女人、老年人、中年人、小孩等等,对吗?
公孙龙:是。
卫卒:你是男人对吗?
公孙龙:是。
卫卒:男人只能代表男人,不能代表女人、老人、小孩等。所以你不是人!
公孙龙羞愧而下马!
以上就是典型的类比论证法。
佳人慕容千秋的一个例证就很好:当斑主不拿工资,而且很累。而如果有人问我既然不拿钱又很累,那为何不下台?那我要说:你每天在床上折腾的累得要命,又没人给钱,那你以后就不干事了?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我喜欢!
我觉得慕容的这一立论和驳论是很有水准的,巧妙的运用了例证和反问法。
至于公孙龙为何能得出荒堂的结论,是缘于他的诡辩。所谓诡辩,无非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把一个错误或不全正确的论点,作为完全正确的论点
论点不正确,再怎么正确的推理,也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举一极端例说明:因为人是要吃人的,我是人,你是人,所以我要吃你!
当然这个例子,举得不是很好,但不影响我说明这个问题。 应该说这个推理是正确的,错在人是要吃人的,这个前提,到底是不是正确的?是谁认为认吃人是正确的?因为人吃人,本身是否是一个正确前提,尚无定论。
雾里看花就常用这种类似的诡辩,现模仿其风格,举例如下:)
如:操你祖宗是每个人的义务,我是人,所以我有一千个理由要操你祖宗?
显然他的推理,没有错,因为人和每个人,也就是小前提大前提都指代的很正确,前提是,他的前提:操你祖宗是每个人的义务。只是他个人的一个假定正确的结论,谁告诉你操你祖宗是每个人的义务,是一条真理了?对于这种诡辩,我们完全可以以子之矛攻彼之盾。
大家看我分析的象不象那回事?
(二)诡辩中的偷换概念法
所谓的偷换概念,是指相同的词在不同的语境和语气中,表示不同的含义。或者说,其内涵和外延是不完全相同的。诡辩者只运用了对自己有利的词义,而置对方原词义于不顾。
1、语境的不同
如:失败是成功之母。
有人于是可以推出这种结论:
我是一个永远的失败者。
你是一个成功者。
所以,我永远是你的母亲。
这个推理,没有错,但错就错在,一、对失败的理由;2、是论据方面的正确性。作为论据的:我是不是一个永远的失败者?你又是不是一个永远的成功者?
而诡辩者,为了得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混然不顾这些。
失败是成功之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理解,谁也不会把它当成绝对的真理,说成是成功的前提,它的本意是指一个人的成功,是难免经历许多挫折和失败的,只有善于从失败中总结,最终必然会取得成功。其实也只是一句励志的话。(现在已有人提出“总结是成功之母”的说法。)
但如果把它绝对化,扩大它的外延,就会给诡辩带来机会。
2、偷换概念法
如,有人如果对一女孩说:
我是爱人民的。
你是人民一分子。
所以,我爱你!
从而得出我爱你的正确性!
但其实,虽然都是一个爱字,但内涵是不一样的,前面的爱,是一种博爱,后一种爱,他是暗指情爱!
3、诡辩中的转移话题法
转移话题,也是辩论中常用的一种方法。一些骂街也经常不自觉的运用到。现举例说明:
甲对乙说:你他丫笨的要命,这点事都做不好!
乙对甲说:你聪明,你好?你好你妈个头,看你尖嘴猴腮的,就不是好东西,上次某某丢了一只鸡,我敢说,肯定是你偷的。
甲:我什么什么偷鸡了?你举例?
乙:你有什么理由证明你没偷鸡?
甲:……
可见,从这场交锋中,甲已处于下方。
于是甲也乱了分寸,被乙转移了话题,转到如何证明自己没偷鸡的话题上。这就是乙运用了转移话题的效果。
我们分析一下,上述两个人的漏洞和可驳之处:
甲的观点:你他丫笨的要命,这点事都做不好!
这观点本身就是有漏洞的,一件事做不好的原因有多种,但却不一定是笨物缘故,笨也许是造成做不成一件事的缘因之一,但不是所有原因,也不一定是这件事做不好的原因。
但为了证明对方笨,甲当然说他是因为笨才做不好事。当然且不管做没做好事情,本身就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不能甲一个人说了算。所以甲的论点充满了水分。
再看乙:你聪明,你好?你好你妈个头,看你尖嘴猴腮的,就不是好东西,上次某某丢了一只鸡,我敢说,肯定是你偷的。
乙很好地运用了偷换概念和转移话题法:
如,你聪明? 这个反问是没错的,但他并没指出他不聪明的原因,那就是正辩而不是诡辩了。
然后,乙接着说,“你好?”一步一步转移话题,由聪明到好,再到后面暗指他的相貌不好,层层相扣,实现了概念的偷换和话题的转移。接着进一步转移说上次偷鸡的事。我敢说就是你干的。如果甲真偷鸡了,那跟他乙做事做不好有什么关系?如果甲真的没偷鸡,那么乙也达到了指定其干坏事的目的,而且不需要理由。把举证的麻烦事扔给了乙。而甲的愚蠢之处,在于一开始就应咬住自已的命题,却攻击对方未把事情干好,再证明乙笨的道理。但却跟着乙一步一步滑下去。而且不应把自已不是小偷的举证的事默认了下了。
逻辑推理中,一个基本的道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谁下结论,谁举证。如果没有这一样一个基本道德规范,那就乱了套。那会有哪些后果呢?
那么任何人可以攻击别人:
你被人****了!你说你没被****,你举出没被****的例子?
你昨晚杀人了,你说你没杀人,你举出你没杀人了理由
大家想,这样对另一方是多么的不公平?
4、辩论中的语气的妙用(多用反问、责问的语气)及时机的把握
由于诡辩也是辩论的一种常见形式,这里就放在一起讲了。诡辩也是运用一些辩论的基本原理,只是曲用而矣!
辩论中,如果以最快的反应速度,捕捉战机,能够对方以致命打击,常使对手不知所措。同时也要懂得巧妙运用反问和责问法,不能正面回答的,让对手先回答类似的问题。
在社会实践中,有些问题本身就是复杂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对这样的问题也不要回答是或否。无论怎么样回答都是误区。对这样的问题最好不要正面回答,可反问对方,让对方回答。也可转移话题。
如:请问人是个东西么?
你该怎么回答?如果你回答人是个东西,那么对方会说,你是人,所以你是个东西。对方进而会问:请问你是个啥么东西?!这样你就会很难堪。
如果你回答:人不是个东西?那么结论更可笑。你是人,所以你不是个东西!
这种问题,不但有两可误差在里面,更由于东西这个词的意义内涵和色彩上在不同语言环境上都有差别。如果从动物学上来看,承认人是个东西,也不错。但现实中,谁那么动物观地认为,自已是个东西呢?毕竟人和物有着很大的区别。
诡辩中,还有一些伎俩,以上是比较常用的,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当然,诡辩不是一点益处没有,在谈判或其他场合中,如果很好的运用诡辩,确实能够在气势上挫败对手,让对方有理也说不出,变得很被动。所以作为善辩者,无不是运用诡辩的高手。
我们知道了诡辩的起因,再驳斥它,就不难了,就是要一针见血的指出对方的错误。让其还原到原始的话题上。
至少,进行正确的辩论,总比被诡辩拖入失败的深渊要静心一点。也就是输要输得心服口服,赢也要赢得坦坦荡漾!
当然,作为一个善辩者,不但要懂得正确逻辑推理的方法,还要有广博的知识,这样在任何场合,面对任何观点时,才能有理,有节,有据地打击对手,才能旁证博引的阐述我方立场,而驳斥对方立场。
朋友,不知道我的这点讲述对你有没有一点益处,但愿有一些,希望你即使作为一个杂谈的玩家,也更能亮出你辩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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