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长、副会长职责及其分工
会长职责
会长负责本商会的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4、审核、批准本会财务开支情况。
5、代表商会对外联系。
6、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商会整体良好形象。
常务副会长职责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其职责分项是:
1、兼任秘书长的常务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
具体其职责是:抓好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汇总、上报;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方法;组织安排实施本会政治、业务、法律等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负责商会财务开支情况复核工作。
2、兼任经济联络部部长的常务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本会经济联络工作。
具体其职责是:对外协助政府有关方面招商引资、开展商贸等活动;对内帮助会员发展经济,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树立文明经商意识;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并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搞好企业各项相关评比活动。
3、兼任会员维权部部长和常务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具体其职责是:积极发展会员,更好发挥会员参政议政作用;为会员提供信息、市场、法律等多种服务;依照会员权利和义务,协助处理会员之间、会员与他人之间各种纠纷;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鼓励、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帮困助学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4、兼任财务部部长的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商会每年的财务预算和审核,大型活动的财务预算。
副会长职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商会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负责完成所分管商会某方面的工作。
2、带头发展会员,壮大商会队伍。
3、自觉维护商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商会的整体良好形象。
4、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
会长值月制度
1、会长值月由壹名会长或副会长、壹名理事组成。
2、每月主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会长领导下讨论决定有关重要事宜。
3、协调当月会务工作和迎送来访兄弟商会有关领导。重要部门和领导,可由办公室协调,请会长、常务副会长参加。
4、兄弟商会及有关部门邀请出席有关会议,值月会长、副会长、理事可作当然代表参加会议。因事务不能参加,可委托同职务的代表参加。需要增加其他人员赴会,可与会长商量决定。
5、负责审核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可直接向会长、常务副会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值月人员,每周不少于半天到办公室座班,并做好值月会长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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