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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长的八条建议
 王云建采访

                                                 《教育》双周刊(北京)

                                                2006年第八期“点题调查”

 

编者按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尤其是“人之初”的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的作用。孩子上了小学、中学、大学之后,家庭教育既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又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

       有关专家研究显示,70%的家长教育方式不合格,其中30%是过分保护,30%是过分监督,还有10%的家长是严厉处罚。这些不合格的教育方式带来的结果是青少年承受挫折的能力差,适应能力差,甚至走向家长教育期望的反面。据说,我国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的青少年约有三千万。为了适应当代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需要,家长必须认真学习现代家庭教育理论,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此,我们特地走访了赵忠心教授。

       赵忠心教授是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方面的专家。他1965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现在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社区与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家庭教育》杂志主编,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作为中国当代家庭教育研究的开拓者,他在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上作出过多方面的贡献。他多提出的“八条建议”既极具针对性,又极具科学性,值得家长们认真揣摩,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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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正文)

       当今社会,中国的家长,都指望自己的孩子成材。可绝大多数家长却缺乏教育孩子的科学知识,迫切希望得到家庭教育专家的指导。这就产生了一种社会需求。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适应社会的需求”,一时间,五花八门的家庭教育“专家”就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

       这其中,确实有一批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有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家庭教育专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他们不为名不图利,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社会做无私的奉献。但是,也有一些“冒牌”的专家混杂其中。

       有的从来没有接触过教育和心理科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从来没有从事任何的教育工作,从来没有从事过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就类似那些“三无产品”;可一不留神,一些人就像歌星那样,“一夜成名”——自诩为“家庭教育专家”。有的只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上了某个名牌大学,便把自己培养教育孩子的做法,即个别教育孩子的经历,当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到处推而广之,坦然接受“家庭教育理论家”的封号。极个别的人,就因为自己的一个孩子“上”了大学,甚至标榜自己发明了一种崭新的“教育理念”。这些人,经过经纪人一“忽悠”,经过文化商人一“包装”,便纷纷粉墨登场亮相,又是做报告,又是请“枪手”攒书出书,到处鼓吹、宣扬那些似是而非的所谓“家庭教育理论”,给那些求之若渴而又缺乏分辨能力的家长在思想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那些冒牌的“专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是积极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而是极力迎合某些家长不正常的心理,就像变戏法一样,你要什么,我就有什么。

       比如,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迫切希望孩子成为佼佼者,将来出人头地,为家长脸上增光添彩。于是,一夜之间,五花八门的荒诞无稽的“神童教育方案”便应运而生。有的招收刚刚几个与饿大的婴儿学大学的课程,有的招收几岁的儿童读MBA,等等。

       有的家长心浮气躁,不肯动脑筋下功夫扎扎实实地培养教育孩子,而希望能有一种简单易行且效果神奇的教育的“绝招”,毫不费力便把孩子培养成为“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尖子生,轻而易举地考名牌大学。于是,一些离奇古怪的万应灵药便被开出了方子:只要家长天天把“你真棒”三个字挂在嘴边,你的孩子就会神奇般地“棒”了起来;只要家长天天挑着大拇指在孩子眼前晃了晃去,对孩子说“你能行!”孩子就会“无所不晓,无所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势如破竹,无坚不摧”,等等,不一而足。

       其实,这完全是把家庭教育简单化、庸俗化,是在误导家长,把家长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引向歧途。许多家长深受其害,孩子的教育也受到严重的损害。这不仅是在误导家长,也是在愚弄孩子,早已引起了孩子的反感。

        家长必须明白,人是高等动物,人的大脑是非常复杂的。教育孩子,就是要增强孩子的体质,发展孩子的智力,转变孩子的思想,促使孩子整体素质的提升,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复杂的问题用简单的方法去解决,那是要出乱子的。孩子的身体发育、智力的发展和思想的转变是有规律的,对孩子的培养教育也是应该遵循教育规律的,企图用“绝招”培养教育孩子,会留下许多的后患。我们必须明白,每个家庭都是特殊的,每个孩子也都是特殊的,对每个孩子的培养教育也应该是特殊的。任何成功的教育经验都是有价值的,但也都是有局限性的,因为经验终究还不是规律;任何成功的家庭教育个案都有其一定的偶然性,不可生搬硬套。承担着未成年孩子教育任务的家长们,必须有做艰苦努力的思想准备,要动脑筋,多思考,老老实实地下功夫培养自己的孩子,不要指望有什么“捷径”可走。

       当今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的变革,我们的家庭教育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使我们的家庭教育顺利进行,促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思考如何应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我向家长们提出以下八个建议,仅供参考。

 

                                           建议一:首先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

 

        所谓“心态”,就是面对客观事物和周围的环境所表现出的心理状态。心态很重要,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起决定作用。

       当今社会,人们普遍心浮气躁,正在承担着未成年子女的培养教育任务的家长,生活在当今社会,也不例外。市场经济社会的竞争给家长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特别是近些年来的“下岗”、“待业”,使家长们切身体验到当今社会竞争的激烈,亲身感受到人们的生存难度在加大。

       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一个满意的职业,有个好的出路,这本来未可厚非。但许多家长往往把社会的竞争压力人为地扩大化,在培养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急功近利的思想情绪,对孩子要求过高,急于求成,操之过急,施加的压力过大,教育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甚至粗暴。这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会事与愿违,以至导出严重的家庭暴力和悲剧。比如,前些年发生的青海夏斐的母亲杀子和浙江金华徐力弑母的家庭悲剧等。

       家长要清楚,孩子的成长发展是有自身的规律的,要想使孩子健康成长发展,必须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孩子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征,实施科学的适合的教育。欲速则不达。任何违背规律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急于求成,“揠苗助长”,“杀鸡取卵”,操之过急,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家长当然要学习一些教育孩子的科学知识,掌握教育心理和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但首要的是先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要积极地培养教育孩子,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要任意违背教育发展和孩子成长的客观规律。

 

                                                建议二:要构建和谐家庭

 

   

       家庭是孩子生活和成长的第一环境,是孩子成长的基石。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孩子身心的发展。常言:家和万事兴。事实充分表明,和谐的家庭对于孩子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和谐的家庭则产生消极影响。有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一般都是出在不和谐的家庭。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首先要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

       要构建和谐的家庭,一般说来,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是家庭和谐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一般说来,夫妻之间没有根本利害的冲突,即或是有,只要顾全家庭的大局,善于处理和解决,最终是可以化解的。夫妻关系和睦,家庭生活和谐,子女无忧无虑,心情舒畅,就会感到幸福、安全,就能健康成长。做父母的一定要从培养教育子女这个“大局”出发,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和谐家庭。

       二是婆媳关系。在城市家庭里,婆媳关系一般问题不太突出。在农村,婆媳关系不协调的现象相当普遍,且由来已久。婆媳关系是家庭中的重要的“代际关系”,在家庭生活中也具有全局意义,直接影响家庭生活的质量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关键在于媳妇。做媳妇的一般要比婆婆受教育多,文化程度高,要严于律己,发扬尊老的传统,尊重、爱戴、孝敬婆母,多与婆母进行思想沟通,遇事要多宽容、忍让,努力取得婆母的理解和信任;婆母也要尊重媳妇,放下架子,放手让媳妇挑起家庭生活和生产的重担,不要干预儿子和儿熄的私生活,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帮助媳妇带好孩子。

        三是父母子女关系。家庭教育是通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动”,使子女接受父母的教育。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协调,正确的教育就难以顺利实施,子女会拒绝接受,父母的教育会劳而无功。如果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对立,互不相容,父母的管教会受到抵触,或孩子会离家出走,甚至会导致家庭暴力。因此,要顺利地对子女实施教育,父母与子女要保持思想的沟通,相互理解和尊重,努力建立和谐的父母子女关系。而要建立和谐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肩负着主要的责任。

 

                                    建议三:要建立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

 

        家庭教育是在父母子女之间进行的一种教育。父母和子女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中国过去盛行封建家长制,且影响深远。那时候,家长是“一家之主,尊中至极“,权力极大,享有特权。这种特权且极其广泛,一人统摄全家财政大权,而家长以外的其他成员没有任何的权利,完全处于无权地位。特别是子女,不但没有政治、经济权利,甚至连独立人格都没有,处于家长的附属和被支配的地位。父母的意志,即是子女的意志,父母的话对子女来说就是法律,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不许违抗。在这种关系下,只能扼杀子女的个性,使子女没有独立人格,形成自卑萎缩、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屈从于强权的奴隶性格。

       现在,我国虽然从制度上早已废除了封建家长制,但意识形态有相对的独立性,封建家长制的思想意识至今仍然在许多人的头脑里残存,家长和子女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家长和子女之间仍然没有什么民主可言。家长可以说的话,子女不能说;家长可以做的事,子女不能做;子女的事,一切都要家长做主,子女自己却不能做主;家里的事,仍旧是家长独断专行,一个人说了算,子女没有发言权。家长不尊重子女的人格和个性,强迫子女完全按照家长的意志行事,以至打骂、体罚子女等现象,仍然存在。

        随着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新一代人具有民主、平等、自主、自立、自强的意识;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影响下,儿童青少年也在追求这些现代意识,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个性的充分发展。这是一股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如果家长不主动调整父母子女关系,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父母子女关系,势必会造成父母子女关系的紧张,家长也会失去教育子女的主动权。因此,必须建立以民主、平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

 

                                          建议四:要更新评价孩子的标准

 

       家长如何评价孩子,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孩子,这实际上是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一个“指挥棒“,不但决定家庭教育的方向,也决定着子女的发展方向。在中国家长的思想上,长期以来,评价孩子好不好的首要标准是“听不听话”:“听话”,就是好孩子;“不听话”,则不是好孩子。

        从表面上看,这是强调子女对家长的态度,实质上是要求子女养成“顺从”的性格。在家里,要听从父母长辈的话,在学校里要听老师的话,在工作单位要听领导的话,在社会上要听大家的话。像这样要求子女时时、处处、事事都听别人的,按照别人的意志行事,而不主张子女有自己的独立见解,遇事不进行独立思考,遇到问题不能独立分析、处理和解决,不能自主,惟命是从,唯唯诺诺,像这样的人一旦离开家庭、父母,怎么能够立足于社会呢?更不用说在事业上有什么作为。对于这种评价子女的标准,鲁迅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曾进行过批评。在《从孩子的照相说起》一文中,他指出:“驯良之类并不是恶德。但发展开去,对一切事无不驯良,却决不是美德,也许简直倒是没出息。”

       在过去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里,缺乏独立意识和能力,尚可以适应当时的社会生活。因为小时候成长的环境和长大以后劳动的环境,都是在家庭里,在父母身边。在今天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场所早已经转移到家庭以外,缺乏独立意识和能力,就很难适应。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社会,新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对人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要是再一味地强调子女“听话”、“顺从”,独立能力和生存能力一定很差,将来到社会上会寸步难行,很难立足社会。因此,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旧的评价子女的标准,要求并努力培养子女具有独立意识和独立能力。

 

                                   建议五:要充分利用社会生活教育孩子

 

        教育子女是由家长负责。这既是家长的权利,也是家长义务。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内容、途径、方法和培养目标,是由家长决定。一般的父母,都是希望子女只听从家长自己的教育,接受家长自己的影响,按照家长自己的意志行事,朝着家长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面对复杂纷纭的社会生活和不可控制的社会环境,许多父母生怕现实社会生活中消极的因素影响孩子,干扰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工作,误导孩子发展的方向。企图企图隔绝孩子与社会的联系,完全利用个人的或家庭的影响。这种想法是典型的封闭家庭教育意识。在古代,交通、通讯和信息不发达的封闭的社里,这种想法尚可以实现。在今天这高度开放了的社会里,这种企图只是一种幻想,不可能实现。即或是把孩子关在家里,只能关得住孩子的“身”,关不住孩子的“心”。

        在当今社会,子女长大总要离开家庭,进入社会生活。我们的家庭教育是否成功,培养出来的人是好是不好,并不完全是以家长的好恶来评定,而是要经受社会生活的考验和选择。“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任何人都要由社会生活检验并决定弃取。“闭门造车”,出门很难合辙。把子女关在家门内,完全按照家长的主观议事进行塑造,很难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性。

        家庭是青少年儿童进入社会生活之前的“演习场”,家庭教育是孩子实现社会化的必由之路。要造就一代新人,家长必须解放思想,变封闭的家庭教育为开放的家庭教育,打开家庭的大门,放手让子女通过各种途径接触社会生活。以社会为“课堂”,以社会生活为“教材”,向社会生活学习,在社生活中经受磨练、增长才干,努力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建议六:要让孩子在实践中主动接受教育

 

   

        家长管理教育子女,天经地义;子女接受家长的管理教育,理所应当。但是,受到“父为子纲”传统思想观念影响的家长,往往对子女管束过严,对子女完全是注入式的教育。子女的言行举止完全由家长控制、支配,子女自己不能支配自己的言行和掌握自己的命运,没有一点自主权。整个教育过程中,子女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家长说什么,子女就听什么;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是家长说的,就不能听;家长没让做什么,就不能做。就连孩子自己生活上的事,全都由父母包办代替,让孩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式的生活。这样管教,就会把子女造就成为四体不勤的“书呆子”,没头没脑的“木头人”。不仅缺乏最基本的动手能力、劳动能力、生存能力,也会缺乏个性、自觉能够、主动性和创造性,思想封闭,头脑僵化,进入社生活,会缩手缩脚,裹足不前。

          为了提高子女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家长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给子女以独立自主的权利,让子女自己支配自己的言行,积极创造条件,放手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主动接受教育。实践中会有成功失败,有经验和教训。成功的经验固然可贵,失败的教训仍然也是宝贵财富。“吃一堑,长一智”。“失败是成功之母”,都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变被动接受教育为主动接受教育,其教育作用会深刻得多。

 

                        建议七:要全面关心孩子,促使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当前,家长们很关心、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这是好现象。但是,不少家庭教育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突出的表现是:只进行“一半的教育”。

       所谓“一半的教育”,就是不全面的教育,具体表现是:只重视智育,忽视德育;只重视知识学习,忽视能力培养;只重视书本知识学习,忽视生活常识的学习;只重视智力因素培养,忽视非智力因素培养;只重视特长发展,忽视全面发展;只重视知识灌输,忽视自学能力培养;只重视生理保健,忽视心理保健;只重视营养保证,忽视身体锻炼,等等。

       孩子的身心素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有关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不能人为地割裂开来。只有身心素质各个组成部分协调发展,整个素质才能持续发展。“一半的教育”就是畸形的教育,不可能促使孩子的身心协调发展,不会有发展的“后劲”。

       家庭教育是儿童一生身心发展的奠基工程,是整个教育过程的起始。孩子在小时候,他们“心之未有所主”,有很强的可塑性;他们对外界的刺激具有很强的感受能力,对教育和训练的接受能力也相当强。无论是进行什么样的教育和训练,都会给他们的身心发展以巨大的影响,留下非常深刻的烙印。正如古人所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早期教育的方向是正确的,会有益于孩子终生的发展。在早期教育的方向上出现小的偏差,就会使孩子以后的发展出现巨大的偏向。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也会像英国教育家洛克所说的那样:“我们幼小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是极微小,小到几乎觉察不出,都有极大极长久的影响。正如江河的源泉一样,水性很柔,一点点人力便可以把它导入歧途,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从根源上这么引导一下,河流就有不同的趋向,最后流到十分遥远的地方去了。”

      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应当慎之又慎,千万不能盲目,不能搞片面性,不能以偏概全。一定要“全面抓”、“抓全面”,不能有任何的偏颇。

 

                                         建议八:家长要接受子女的教育

 

       传统的观念认为,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的教育。应当承认,这是家庭里的主要教育活动,或者说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但这并不是“家庭教育的全部内容,这指的是狭义的家庭教育。广义的家庭教育,应当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不论是父母还是子女,年长者还是年幼者,长辈人还是晚辈人,一个家庭里的所有成员,既都是教育者,也都是受教育者。这才是家庭教育的全部含义。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事实上是存在子女教育父母、年幼者教育年长者、晚辈人教育长辈人这种事实的。比如,子女向父母提出批评建议,父母接受了,这是教育活动;父母不接受,那也不能否认这是子女在教育父母。子女向父母宣传新的教育思想、观念,介绍新事物,这也是教育活动。比如现在,很多中老年人的电脑知识不都是孩子们教的吗?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身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不是取决于年龄和辈分,而应该是由实施影响和接受影响两方面构成。主动实施影响的便是教育者,被影响的便是受教育者。

        其实,在我国古代就有子女教育父母的事实。《孝经》中说:“父有争子,则深不陷于不义。”《孔子家语》中说:“父有争子,不陷无礼。”这里说的“争子”,即是能规劝父母的儿子。“规劝”就是施加影响,就是进行教育;父母被规劝,就是受影响,就是受教育。不论父母是否接受,这都是教育活动。只是由于在我国古代社会实行的是封建家长制,家庭里尊卑长幼、上下贵贱的等级观念太强烈了,子女的规劝即或是正确的,父母也不会接受;即或是接受了,也不承认这是教育活动。

        在我国古代社会,由于人们之间所传递的主要是直接经验,是亲自从实践获得的经验,因此,那时候父母教育子女,年长者教育年幼者,长辈人教育晚辈人,是主要的家庭教育行为。因为父母、年长者、长辈人,跟子女、年幼者、晚辈人相比,无论是在年龄上还是在经历上,都占有优势,实践也丰富得多,直接经验自然掌握得也多。再加上“长幼有序”、“父为子纲”的伦理纲常的支持,因此,在古代,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必然主要是父母、年长者和长辈人,而受教育着也必然主要是子女、年幼者和晚辈人。

       而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丰富发展,人与人之间相互传递的不仅有直接经验,也有间接经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间接经验的比重越来越大。所谓“间接经验”是指别人在实践中获得的经验,一般是通过媒介保存下来,传递出去。比如,文字、书本,在过去是主要的传播媒介。掌握书本知识早的,多的,即掌握间接经验早的,多的,不见得是在年龄、经历和辈分上占优势的人。子女、年幼者或晚辈人,由于他们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高,思想开放、灵活、敏锐,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较快,往往比他们的父母、年长者和长辈人占有书本知识,即间接经验更早一些,更多一些,所以说,在家庭生活中,子女教育父母、年幼者教育年长者、晚辈人教育长辈人的现象,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

         父母接受子女教育,年长者接受年幼者教育,长辈人接受晚辈人教育,有诸多的好处:一是可以提高家长的素质;二是可以提高家长的威信;三是可以协调家长和子女的关系;四是可以增强子女的自尊心,促使子女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谨慎自己的言行,在教育家长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当然,要接受子女的教育,需要家长更新观念,增强民主、平等意识,放下家长的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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