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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流祝秉权:论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兼论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

文/祝秉权

在《论明本红楼梦》(上篇)中,曾论述到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有十六首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前的内容的,但与脂本、程本相合的,只有八回;另有八回,并不相合。由此证明:明本《红楼梦》,是和脂、程本不完全相同的一个特殊本子。

本文再从明义诗的另外四首,即第十四、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首诗所反映的内容,与程本的后四十回,以及八十回后脂本的一些内容,作一个比较,看一看它们之间的异同。

这四首《题红诗》,学者们对它的内容已有很多的论述。笔者却多有异议,现再次对这四首诗逐首进行辨析,看一看它们究竟反映了《红楼梦》中什么样的情节。

先把明义这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和程本后四十回相比。

这四首诗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事,却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完全不符。由此判断,程本后四十回并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而是他人所续。

第十四首: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后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稍差些。

此诗所反映的是:林黛玉的病情,以及贾宝玉来看望病中的黛玉。但所指是书中的哪个情节,论者们的看法就很不相同。

有人认为是指今本书中第三十四回:林黛玉在贾宝玉的遗帕上题写了三首情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开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见“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乍一看,明义此诗像是指的这个情节;其实不然。

第一,书中此回所写黛玉病情,与明义诗所反映的黛玉病情完全不同。书中写的仅是身子发热,脸上作烧,红似桃花,是病之初萌。明义诗反映的却是:每天下午盗汗、潮热、发烧的症状,比以前更加严重了,是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第二,黛玉对自己病情的感觉不同。书中所写是黛玉病之初萌,她自己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病状,对“腮上通红”竟有“自羡”之感。而明义此诗说的是“病容愈觉……”,这“愈觉”,当然是黛玉自己深一层地、又一次地感觉到之意。林黛玉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面容比以往更加“胜桃花”了,每天午后盗汗发热症状,比以前加重了,自知病情不轻。

第三,明义此诗还反映了林黛玉病情恶化时,贾宝玉来看望她。黛玉为了不让意中人担忧自己的病重,竭力掩饰病态,对宝玉说,如今比往日好多了(差,即瘥,病好转之意)。而今本书中此回根本没有这样的情节。那时候,宝玉挨父亲毒打,正卧床养伤,哪能来看林妹妹?

有人认为,此诗所指当是今本书中第六十四回贾宝玉探望林黛玉之事;其实不然。此回书中的林黛玉,并无明义此诗所示的病情加重的症状。宝玉去看她,见她“病体恹恹,大有不胜之态”,这是因为她刚刚进行过瓜果节的奠祭而产生的伤感情绪。恹恹,是疲倦无精神,不是病态沉重。而明义此诗“病容愈觉……”云云,是病势加重后的一种发热亢奋现象。若从表面看去,不是“病体恹恹”,倒像满有精神似的,所以才有“慰言今日稍差些”的掩饰之辞。书中此回所写,既无“午汗潮回”的病症,也无黛玉对意中人的慰言;二人说几句话后,宝钗来了,大家共赏林黛玉刚写成的《五美吟》。明义此诗显然不是反映此事。

细读明义这首《题红诗》,其内容是反映林黛玉患肺病的晚期症状。中医常识告诉我们,盗汗、午后潮热、颧红如桃花,是肺痨病晚期的重要特征。诗中所说“热转加”,是说发热度很高,病势加重。黛玉在自觉病势转重之时,宝玉来看望她。为了不使宝玉担心,在对话中有意掩饰自己的病情,用慰言告诉对方,近日来自己的病情有所好转了。“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品味这样的诗句,使我们想像到,在林黛玉病重之际,她和宝玉的爱情深度也加重了。一对意中人对膝畅谈,情意绵绵,相互慰藉。这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找不到这种情节。按照病情顺序,黛玉病势加重应在八十回后;明义此诗也应在八十回后。然而,在程本后四十回中,却找不到如明义诗所示的内容。其中虽然也有林黛玉病势加重的情节,却与明义此诗说的迥然不同。

查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势加重的事共有三次。第一次见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二次见第八十九回,黛玉因误听人言宝玉在外定亲而大病,后又听说是谣言而病愈。第三次见第九十六、九十七回,黛玉因获悉宝玉和宝钗订婚的机密而失魂,终至一病不起。这三次病,全无如明义诗所示的症状和内容。第二次病时,宝玉虽前去探望,黛玉既无“愈觉胜桃花”的病症,亦无“慰言今日较差些”的对话。其余的两次,均无宝玉探病之事。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情的描写,在笔法上是很拙劣的。如第一次病,林黛玉因梦见父亲续弦,继母为她定了亲,要接她回去,她求老太太救她,被拒绝,梦醒后就大病,咳嗽,吐痰,吐血。作者在这里写梦,写病,写得直露无遗,不合黛玉性格,读来索然无味;并且反反复复渲染那盒痰血,读时真感恶心。明义若读到此种文字,是决不会产生作诗灵感的。又写王大夫为黛玉看病,直是第十四回张太医为秦可卿看病的翻版;又脱离性格和主题,单纯宣传中药知识,令人有卖弄技艺之感。仅凭这种拙劣的文笔,即可断定决非雪芹原著。而明义诗所示的情节,在黛玉病危之时,仍蕴藉着“颦颦宝玉两情痴”(永忠诗)的缠绵,读来意味深长。这才是雪芹的原味。

第十八首: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此诗决非为书中第二十七回林黛玉自吟《葬花词》而作,而是一首咏叹黛玉病逝早殇的吊唁诗。当明义读到黛玉夭逝的文字时,联想到女主人公过去的《葬花词》,果然成了她自己短命的谶言,因而浮想联翩,挥笔写下此诗。

谶言式的笔法,是《红楼梦》的艺术特色之一。作者通过《葬花词》,暗示了女主人公日后的遭遇。这里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用“桃李”暗示林黛玉早夭。其二,“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暗示宝玉和黛玉虽已订了婚约,后来又发生变故。周汝昌先生也认为,宝黛缔姻,在黛玉生前是定了的。这在庚辰本第二十九回贾母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并有脂批“一言为定”,作了明白的预示。明义此诗说,“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红丝”既喻爱情,又象征婚姻。续红丝,意味着黛玉在生前和宝玉不但早已相爱,而且已经订了婚约,牵上了红丝;如今人虽死了,红丝所象征的婚约仍在;哪里去找能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让黛玉复活还阳,与意中人共续红丝——结婚成亲呢?这是明义的沉痛婉惜;按照文学的情感逻辑,也可以看作是宝玉在黛玉灵前的痛呼,也是黛玉灵魂的一种渴求。

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所写宝黛爱情关系,与明义这首诗所示的内容是不相吻合的。在程本中,宝玉和黛玉从来不曾订过婚约,续过红丝。早在黛玉生前,贾府主子们就替宝玉和宝钗牵上了红丝,定下婚约。正当林黛玉逝世之际,恰好是金玉姻缘接续之时。黛玉死后,贾薛二人已经正式结为夫妇,木石姻缘已经终结,黛玉与宝玉原先既无婚约,哪有红丝可续?明义诗中用了“返魂香”句,是大有深意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为爱情而死,是返魂香使她复活又和柳梦梅共续红丝。杜丽娘在生前死后,都在渴求着爱情的实现。明义用“安得返魂香……”句,同样寓示着林黛玉灵魂对爱情的渴望。可是,在程本第九十六和九十七回中,黛玉得知贾薛订婚的消息后,对宝玉的爱情也就终结了。“焚稿断痴情”,一个“断”字,写出了黛玉跟宝玉断绝爱情的决心。痴情既断,何丝可续?黛玉临终时痛呼“宝玉,宝玉你好……”,那未完的话应是“你好狠心!”显然,黛玉是绝望而死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宝玉是受骗上当,误以为他是负心之人,所以才断了痴情,绝了爱望。如果明义所读到的是这样的内容,是决不会写下“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样的诗句的。

当然,程本关于林黛玉夭逝的描写,也有成功动人之处。但它的内容却与明义此诗不合。还须指出的是,程本所写黛玉之死,是与“掉包计”的阴谋连在一起的。这“掉包计”的写法,实在很不高明,非常糟糕,落入前人早已写滥了的窠臼。在明清小说戏剧中关于掉包计的故事数不胜数。以俗套的戏剧性情节冲淡了生活的真实性,削弱了悲剧的感人力量。早有学者指出,这种俗套的文笔断非出自雪芹之手。仔细品味明义此诗,把黛玉之死与“伤心一首葬花词”联系起来加以想象,可以推测,在曹雪芹的原著中,黛玉早逝的那一长篇文字,比起程本所写的来,是更为激动人心的。

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有人认为,金姻与玉缘是分别指宝玉和宝钗,宝玉和黛玉的婚姻;其实不然。因为宝黛姻缘未聚,黛玉即逝;只有金玉姻缘才有聚散之事。所以,此诗所示,当是贾薛成婚及全书结束的事。金玉姻缘虽然结合了,但不久即散。宝玉出走,回到青埂峰下成了无灵性的顽石。宝钗也因此毁灭了青春,可能也是早夭。金玉姻缘烟消云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虽然那顽石上刻满了一大篇这个故事,但也只能留给后人欣赏,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此诗所示,初看好象与程本关于金玉姻缘的描写是相合的,仔细品读却不然。不妨相互对比一下:

明义诗说,金玉姻缘是“聚如春梦散如烟”,是说婚姻结合虽然也有快乐,却很空虚,很短暂,不久就如烟地散了,散得无影无踪,枉然了。而程本所写,并非如此。贾薛的结合,是出于掉包计的欺骗,起初很痛苦。但不久,宝玉想到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玉姻缘有定。于是,二人便过着“张敞画眉”、“雨腻云香”的恩爱夫妻生活,终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宝钗怀上了孩子。这就不是“聚如春梦”之空,而是“如鱼得水”之实了。程本又写,宝玉虽然出走了,却是中了举人,被圣人封为文妙真人,披了红毡,当了阔和尚,为贾府也是为宝钗留下了名誉。贾薛的儿子后来飞黄腾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就不是“散如烟”,而是虽有所散,却留下了不朽的业绩与光荣,是形散而神不散也。而所有这一切功绩,都是金玉姻缘开出的花,结下的硕果。这就不是“也枉然”,而是大丰收了。

学者们早已论证过,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与八十回前的种种伏笔预示,与全书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趋向,在主要方面是不相吻合的,甚至是矛盾的;而明义此诗所示的内容,与前八十回却是相吻合的。如:第五回曲子词说,“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与明义诗“聚如春梦”相合,与程本“张敞画眉”、“雨腻云香”、“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所作灯谜“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也是如此。第三十六回宝玉在梦中抗议金玉姻缘,回目中用了“梦兆”二字,也是暗示未来的金玉姻缘只不过是一场春梦。明义诗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与第一回空空道人见石头上的故事时与石头的对话,与第五回曲子词“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全书主旨相合,与程本“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念给宝玉听的《寄生草》,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暗示宝玉未来离家出走,无家庭拖累,无功名利禄牵挂,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中举”、“文妙真人”、“雪地拜父”等一大串累赘了。这才叫做“散如烟”、“无灵气”、“亦枉然”。由此可见,明义此诗所示,正是曹雪芹的原意,也只有在曹雪芹原著中才能存在。程本后四十回所述,与明义此诗不符,违背曹著前八十回主旨,因而断非曹氏原著。

第二十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此诗可看作对全书主旨的一个概括。有人认为“王孙”是指曹雪芹,有可能;不过,明义既然是《题红楼梦》诗,这“王孙”还是理解为书中人物才是。从此诗内容看,王孙即贾宝玉。诗首句说大观园的繁华好景不长,主人公的富贵生活如过眼烟云。二句说贾宝玉在贾府败落后所过的贫困潦倒生活及落魄损瘦形象。这句诗很有概括性,包含极丰富的内容。按照前八十回的种种伏笔,如像“贫穷难耐凄凉”,“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等暗示,按照全书情节发展的趋向,贾府日后的下场,是一败涂地,破家灭族(戚本四回脂评),茫茫白地。贾宝玉的生活,是大观园富贵生活的另一个极端:贫困潦倒,凄凉寂寞,度日如年。“王孙瘦损骨嶙峋”,正是贾府大衰败、大毁灭的集中表现。“骨嶙峋”,既写宝玉因贫苦而瘦削的身子,也暗示他傲世不屈的精神依旧。(骨嶙峋,似借敦敏“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句。)此诗的后面两句,是对这种大衰败、大毁灭悲剧内涵的揭示与评论。《红楼梦》的悲剧,首先是女性们的悲剧。青娥红粉,是第一回所说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裙钗们。“归何处?”是用设问语气揭示她们的全部毁灭。第五回“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已暗示了她们的下场。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及《葬花吟》,不只是预言林黛玉一人的悲剧性前途,而且,正如脂评所说,“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就是说,红楼女性们的归宿,都是这种像落花一样的悲惨的大毁灭。

“惭愧当年石季伦”,学者们早有解释,说是用绿珠殉石崇的典故。西晋大贵族石崇,字季伦,在家败毁灭之际,尚有宠姬绿珠为他殉情跳楼;而贾宝玉落魄之时,一向对他温柔和顺的花袭人却离他而走了;比起石崇来,贾宝玉是不无惭愧的。此说似亦不无道理。但从明义此诗的整体意思来看,若将青娥红粉专指袭人一人,是否会缩小它所概括的全书悲剧性的意义呢?再说,在程本中,袭人的出走,是在宝玉出家之后,明媒出嫁而走的。而当宝玉在家之时,袭人对他依然是尽职尽忠的,对于他的离家出走,还悲伤不已。况且,那时候,除袭人外,宝玉身边还有莺儿诸人,对他一直是忠心服侍的,与石崇相比,何愧之有?因此,笔者认为,这“青娥红粉”,还是指大观园中的“千红万艳”为好。“惭愧当年石季伦”似应解释为借用石崇当年残杀美人的典故,来和《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相比较,以此来揭示红楼女性惨遭毁灭的严重灾难,为这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挥泪一哭。

查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汰侈》中载: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使黄门校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石崇和大将军王敦一伙豪霸,不把女性当人,以杀美人取乐,令人发指。可是若与《红楼梦》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破家灭族”的故事相比,石崇杀美人的故事还有点逊色。死在石崇屠刀下的只有几条人命。而《红楼梦》中被毁灭的女性却是“千红万艳”;她们不仅肉体的被摧残,还有长时间地精神上的被折磨,被戕害。残杀她们的屠场是整个社会,不像石崇仅限于一席酒宴。因此,倘若石崇尚在,读了红楼悲剧,恐怕要感到自愧勿如的。

明义此诗所反映的是《红楼梦》的结局,与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相对照,两者的差别很大。程本写了贾府被抄家的事。但那抄家是很温和的。正像书中所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一时受惊而已”。而且过不了好久,便发还家产,仍让贾政世袭祖宗官职。贾府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并无什么大衰败的迹象。在抄家时,贾宝玉是受北静王特别保护的。他还得到贾母几千两银子财产的赐与。他根本不是什么“瘦损骨嶙峋”。所过生活依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边除了温柔体贴的妻子宝钗外,还有袭人、麝月、莺儿、五儿一伙丫鬟服侍。虽然,有时候他也因思念林妹妹而发傻发呆,但主要方面,他仍然在众女儿中过着“爱红”生活,甚至调戏五儿,忘乎所以。即使后来出了家,如前所述,也是当的阔和尚;而决不是“瘦损骨嶙峋”的落魄儿。明义诗中所示的贾宝玉的倒霉日子和可怜形象,在程本后四十回中连影子也找不到。

关于“青娥红粉”们的归处,程本虽然也写出了一些人的悲剧性下场,而且也写得有一定的感染力(如黛玉之死),但从整体来看,程本写女性的悲剧是很有限的。不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是极少数人的不幸,多数人是有光明结局的。例如:三姑娘探春,远嫁后的生活是“极好”,在宝玉出走,贾府有难之际,不负众人所望,回到家里来,帮助贾府度过困境。李纨因儿子中了举人而戴上凤冠霞帔。宝钗虽然丈夫不在身边,却有儿子宝贝为伴,有“兰桂齐芳”的光明前途在等待着她,她的丫鬟莺儿诸人也跟着她受宠。香菱并没有如判词所示“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而是为薛家留下了后代,虽然难产而亡,实际上是一种光荣的献身。鸳鸯之死也不是什么悲剧,而是为贾母而殉身,是贾府的一种荣耀。花袭人嫁给蒋玉函,有了美满的婚姻和家庭。所有这些,都跟曹雪芹“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旨不合,与“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的预示不合,亦与明义诗所示的令人惊心动魄的大悲剧结局绝异。

综上所述,明义的上述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是明本《红楼梦》中的内容。这些内容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或者是找不到的,或者虽有其事,而内容性质却根本不同;却和曹雪芹原著前八十回所预示的趋向相吻合。这就有力地证明了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决非曹雪芹原著。这个问题,经典红学家们早有权威性的论述了。笔者对明义四首《题红诗》的辨析所得出的结论,只不过是给这一问题提供又一个论据而已。

从明义这四首诗的内容来推测,曹氏原著,即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大致有如下的几点值得注意:

㈠,宝玉和黛玉的关系。黛玉的病加重,宝玉和她的爱情加浓,两人常在一起,相互安慰,并且订了婚约。但不久,黛玉即病逝,宝玉悲痛欲绝,宝钗不断劝慰他。

㈡宝玉和宝钗的关系。宝钗心里是一直爱着宝玉的,宝玉虽然不爱宝钗,但对她却有友爱之情。黛玉逝后,宝钗多方关心、体贴宝玉,二人关系逐渐密切。不久便订婚结婚。婚后,宝钗对宝玉极好。而宝玉却老想着黛玉。这时,贾府发生了重大祸事,宝玉和宝钗突然离散,宝钗可能夭逝。宝玉在穷困潦倒中出走,回到青埂峰下,还原成顽石。

㈢贾府的结局。大衰败,大抄家,大毁灭。十二钗全是悲惨的结局,宝玉只身一人,瘦骨嶙峋,穷苦潦倒,但仍保持原来蔑视功名的傲世性格。全书在极其惨痛的悲剧声中结束。

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内容,虽然看不到文本了,但从许多脂评的所示中,大体上还可以推测出一些来。学者们根据脂评中多次提到“后三十回”的的批语,推测脂本《石头记》共有一百一十回。明本《红楼梦》似也是一百一十回。理由是:上述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三点内容,和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情节相比,大多数是相同的或相似的;但也有某些差别,个别地方的差别甚至很大。笔者依据已经掌握到的材料,能够推测出来的差异处,约略有如下两点:

㈠,在明本中,“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十二钗及众女儿几乎全是毁灭性的结局。离家出走前的贾宝玉,是孤苦伶仃,孑然一身,青娥红粉已不在他的身边了。而在脂本中,并未如此。这时候的贾宝玉,身边尚有妻子宝钗,婢妾麝月,丫环小红、茜雪诸人;还有蒋玉涵和花袭人夫妇,不时来看望他。众女儿似乎并非像明义诗所示的那样全部毁灭。在八十回的脂本中,反映后三十回这种内容的评语不少。如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批:“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甲戌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同书第二十六回朱批:“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庚辰本第二十八回总评:“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看起来,和明本相比,脂本结局时在这方面的情节,其悲剧气氛似乎要弱一些。然而,若与下面的第㈡点联系起来看,又有另外的意义。

㈡,脂本中的贾宝玉有“情极之毒”。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条脂评:“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所谓“情极之毒”,与“情不情”是同义语。意思是,对婚姻爱情家庭的冷漠与背弃。如这条脂评所述,宝玉在出走之前,家中妻妾成群,宝钗对他是一片赤诚,麝月等婢妾都爱他。而他对此却冷酷无情,独自出走。这使笔者想起了前国民党的郑全山将军,由于不满国民党的罪恶统治,看破红尘,毅然弃官舍妻抛家,到重庆慈云寺为僧。他的病中的妻子找他不着,写了长信辗转到他手中。在那信中,妻子向他哭诉病情,说她恐不久于人世,求他回家来看她一眼,看两个幼小的女儿一眼。他读了信,只叹息了一声,仍然一心念他的佛。这就是非常人所能为的“情极之毒”。脂本这样来写贾宝玉,虽然受到脂砚斋的非议,却是极为成功,极为精彩的文笔。并非贾宝玉不讲感情,而是黑暗的现实逼得他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不得已才做出这一着来。以“情”抗“礼”,这是贾宝玉叛逆精神的核心内容。当“情”无法战胜“礼”时,当理想终归幻灭时,他宁可弃绝尘寰,“撒手悬崖”,抛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也不愿在世俗社会中随波逐流。这“情极之毒”,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把“康乾盛世”的腐败黑暗写尽了,把专制主义对爱情,对人性自由的压迫,写尽了。

这样看来,脂本这一内容的悲剧意义,比明本似更深刻。它把悲剧的根源归罪于社会的黑暗。贾宝玉的出走,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对婚姻家庭的不满,而是整个社会不能容纳他。他的“情极之毒”,是黑暗腐败的社会逼出来的。这里须要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写宝玉出家之时,其家庭环境虽与脂本相似,但程本所写的社会环境却并不坏,朝廷对贾家是一片隆恩,贾宝玉和贾环都中了举。这在脂本中是决不会有这种描写的。因此,脂本中的宝玉出家,虽其家庭环境与明本有异,却是合乎情节逻辑的。

同是雪芹所写,明本和脂本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这个问题,在本文的下篇中要详论的。这里只先说一句:因为明本《红楼梦》有“碍语”,政治性的批判锋芒太露,难能在社会上流传,在曹雪芹的创作班子中有位权威人士脂砚斋通不过,作者被迫进行了修改。结果呢,还是通不过。于是,脂砚斋便仿效金圣叹,来一个腰斩《红楼梦》,使这部巨著成了“断臂维纳斯”。

1997年12月初稿

2002年7月修正

2005年8月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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