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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光

《鹿鼎记》中的韦小宝能称得上大侠吗?

2016-07-21 读书时光

金庸武侠中,侠之大着不可谓不多,而在《鹿鼎记》中,一反之前的主角都是武功高手的状态,塑造了韦小宝这个角色,那么韦小宝到底算不算是大侠呢?

陈近南收韦小宝徒的时候说道:“我老实跟你说,你油腔滑调,狡猾多诈,跟为师的性格十分不合,我实在并不喜欢,所以收你为徒,其实是为了本会的大事着想。”

陈近南告诫说一件坏事也不能做的时候,韦小宝道:“两件成不成?”陈近南脸一板:“一件便是一件,这种事也有讨价还价的?”韦小宝道:“是!”心中却说:“我做半件坏事,却又如何?”

这样口是心非的场景遍布于韦小宝的日常生活中,也显出了他与陈近南这样的侠士格格不入的性情品行。撒石灰粉,下蒙汗药,凿空架谎,目不识丁,武功卑微,这样一个惫懒人物,竟成了江湖中的领袖,庙堂上的红人。

眼看侠客的最后一寸土壤已随着陈近南的死流失殆尽,金庸如何来处理韦小宝与侠之关系,在衬出了现实中侠客生存的尴尬之后,是否仅剩下无奈?

韦小宝最为英雄好汉所诟病的就是使用撒石灰、下蒙汗药这样的勾当。有着严重英雄崇拜情结的茅十八曾痛斥说:“你拿石灰撒人,江湖上最给人瞧不起。我宁可给那史松杀了也不愿意让你用这等卑鄙无耻下流的手段来救了性命。”

然而韦小宝不仅撒石灰救了茅十八,还下蒙汗药救了九难,撒石灰粉救了陈近南,这些武功百倍于韦小宝的英雄侠客无一不是靠着这种卑鄙手段才保住了性命。

韦小宝也自知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最后一次在庄家大屋,他下药迷倒归氏一家之后,向何惕守坦白说:“晚辈下药迷人,实在是没法子……这些下作手段,江湖上英雄好汉是很瞧不起的。我知错了,下次不敢了。”

不料,何惕守说道:“什么上作下作?杀人就是杀人,用刀子是杀人,用拳头是杀人,下毒用药,还不是一样杀人,江湖上的英雄好汉瞧不起?哼,谁要他们瞧不起了?象吴应熊,他去向朝廷告密,杀了几千几百人,他不用毒药,难道就该瞧得起他了?”

韦小宝自从被茅十八训斥以来憋着的一股天大的委屈,从来没人给他疏导,乍听到这样一番话,简直有种一雪前耻的快感。而金庸借着何惕守之口替韦小宝说话,似乎自身也多少认同了这种权变的方式。

事实上,韦小宝的油腔滑调和口是心非大多数时候只是讨一下口头上的便宜,或者心里头暗爽一把。即便是不眨眼的说谎功夫,在大多数时候,尤其是对康熙和陈近南,他还是秉承着“利己不损人”的原则,那些真正上他当的洪教主,桑结大喇嘛,吴之荣等人,不过是些只赔不杀的大羊牯,才会一头栽入利欲薰心大坑里。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有趣的是,中国传统的儒者向来对于兵法谋略的诡诈多端有所不满,以王守仁这样的大儒,尚且因为饶有谋略而为人所诟病。

武人世界中的侠客对自己操守的坚持正有似于文人世界中的儒者,而韦小宝的这些伎俩则类似于兵书中的诡诈谋略,明朝有位将军叫沈希仪,别人诮责他腹中多谲诡,他辨解说:“吾谲贼耳,非谲人也。”

这句话倘若移作韦小宝的自白,大致还是不错的。何况这些诡变狡狯的法子施在这些反面人物身上,尤其是韦小宝栽賍吴之荣那一段,读来反倒有种侠客君子快意恩仇之外的痛快。

事实上,导致侠客生存环境恶劣,阻碍侠客事业的,并非只是韦小宝这样的人。不得不说整部《鹿鼎记》侠的色彩非常黯淡。

武功高强的,如归氏夫妇,看似大义凛然,实则鲁莽之极。反清复明对九难来说,是国仇更兼家恨,她却自命清高,不屑与一般的反清志士为伍,一心只惦记着袁承志。

洪教主、冯锡范就不用说了。饱读诗书的,如顾炎武、吕留良他们,报国任侠,却疏于谋划,屡次靠人搭救,最后居然糊涂到要拥戴韦小宝来做皇帝,正是书生误国的典范。

沐王府更象是一个只顾与吴三桂私仇的刺客集团,天地会衆人讲点义气,但不是内斗就是和沐王府搞什么痴人说梦的唐王、桂王之争。就是这样一群反清志士,靠着陈近南一人斡旋其间,调和诸方利害关系,主持着大局。

陈近南死的时候对韦小宝说:“我……我一生为国为民,无愧于天地,你……你……你也不用难过。”

为国为民是侠的归宿,这也是金庸对侠客境界的最高期许。以陈近南的个人操守,他无疑是个侠,但他能否担得起大侠的称号,还要看他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他自己说的为国为民。

早在柳州城,陈近南就说过:“我这条命不是自己的了,早已卖给了国姓爷。”所以在他的观念里,经营天地会就是为台湾郑家效力,也就是为大明朱三太子效力,也在是为千千万万个汉人百姓驱除鞑虏,恢复江山,这自然是为国为民了。

然而这一看似顺理成章的逻辑链的已随着时势的推移已出现了道道裂痕:天地会在客观上有着与台湾郑氏分庭抗礼的趋势,郑氏退据台湾有自己私心。而最重要的是,天下的百姓已经不再拥戴朱氏,不再归心于前明。

故事的一开始金庸就用鳌拜一手操办的明史案突显了满汉之间矛盾,使得反清大业理所当然得成了为国为民的高尚事业,反清人士们又反复念叨二三十年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给人一种老百姓一直身陷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印象,来巩固反清事业的正义性。

然而随着小皇帝的亲政,除鳌拜,减赋税,百姓逐渐安居乐业。陈近南已经看到了这种的变化,他承认:“当今的百姓对前朝渐渐谈忘,当今的皇帝施政又很妥善,兴复大业越来越渺茫(这是多数反清人士不愿承认的局面,他们有意无意地忽略这种局势变化)。”

既然如今百姓已经不思前明,又安居乐业,那么反清复明的大业究竟是不是为国为民?反清的志士们(包括陈近南)想乘着吴三桂造反,从中坐收渔利,这与天天盼着天下大乱以便匡复大燕的慕容氏父子区别究竟在哪里?

他们的理由只有一个:汉人的江山只能由汉人来坐。华夷之辨有着没来由的合法性(像慕容氏这种鲜卑异族只能是狼子野心)。无论满族人对百姓施政如何妥善,在他们看来,也只是像一首诗说的:养鸡纵鸡食,鸡肥乃烹之。主人计自佳,不可使鸡知。

这个鸡与主人的比喻,像极了《鹿鼎记》一开始,吕留良解释的“鹿鼎”二字:统治者永远都是鼎镬,温驯的百姓只能是待烹宰的麋鹿。言外之意仿佛是说:汉人统治也好,满人统治也罢,不过是换口锅子,老百姓哪有自己选择的权力呢。按此逻辑,如果鞑子皇帝,待老百姓好,是不是胜过汉人当皇帝呢?

金庸似乎给出了肯定的答案,然而,他悄悄地把华夷之辨从血统论转向了文化论,照着汉族儒家文化的那一套治国理念,塑造了康熙这样一个理想的满族君主。

康熙有随机应变的智谋,有安邦定国的伟略,公义私情区处得当,最重要的是,他真正做到了为国为民。当然,他不是侠,更不是大侠,为国为民对侠来说,是由高尚人格而托起的担当,途径是使用法外的手段,但对皇帝来说,这只是理所应当的分内之事。至于写清廷大臣,侍卫们如何的庸弱无能,都是为的突出这位圣明天子罢了。

陈近南和康熙在韦小宝的情感世界里分别担任了父亲和密友的角色,他们带给韦小宝的影响是值得我们寻味的。

韦小宝告老还乡的理由是“忠义难两全”,听起来大义凛然。但大多数时候,他讲的义气只不过是从说书人、从茅十八那里听来的,他生怕别人说他不义气,瞧不起他,因此,他只活在别人的评价体系里,义气并非他自己的原则。

然而,在最后关头,风际中撺掇韦小宝回去剿灭天地会的时候,他想的是:“小皇帝要我投降打我屁股都不要紧,要我做总舵主,将所有的兄弟一古脑杀了,这件事可万万做不得,做了之后,普天下好汉个个操我的十八代祖宗,死了之后也见不得师父,这里的大妞儿、小妞儿都要打从心底里瞧我不起。

就算旁人不理会,韦小宝良心虽然不多,总还有这么一丁点儿。”就是这么一丁点发自内心的义气,对天地会的义气,仿佛是陈近南死的时候向韦小宝传承的衣鉢,完成了侠的传承,虽然只有这么一丁点。

至于韦小宝不肯掘康熙的龙脉,絶不是出自传统君臣伦理中“忠”的观念,而是顾及与康熙的友谊,除此之外韦小宝还有没有别的考虑?

在此之前,他杀鳌拜,大快天下人心;他退去吴三桂三路盟军,避免了一塲国家和民族的灾难,但这些不过是迫于形势,并非他心系天下而为百姓造福。

他不懂华夷之辨,扬州十日只是他听来的,未能感同身受,而他接触的满洲人大多并不坏,当康熙时常絮叨着永不加赋,并要减免江南赋税后,他问陈近南和顾炎武:既然小皇帝鸟生鱼汤,天下百姓安居乐业,为什么还要推翻他?虽然这种念头在韦小宝的思想中,估计也就是那么一丁点,却不得不说,这是侠之大者的思考了。

金庸在几乎推翻了之前所作品的价值观之后,在一个更接近现实的世界里,在一个小流氓身上,保留了一线希望,侠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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