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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笔下的李寻欢,为何让人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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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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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舞雩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这一处开端几十年来引无数人推崇备至,也诚可谓是古龙一生创作中最重要的转折。
因为在这本书里,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也造就了最风流倜傥的一位浪子李寻欢。
/小李飞刀,未曾绝响
在古龙笔下的李寻欢,出身一个书香世家。
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花,在家乡以“老李探花”(李寻欢的父亲)、“大李探花”(李寻欢的兄长)、“小李探花”(李寻欢)闻名。
李家的门上亦写有“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字样。
由于仕途得志,所以李寻欢早年已于朝廷为官。后来,由于被胡云冀上奏弹劾,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终于辞官而去。
此后的李寻欢便投身江湖,成为首屈一指的武林人物,以飞刀神技闻名,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三。
他本与号称“武林第一美人”的林诗音彼此相爱,订下婚约;后来因为知道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想报恩于义兄,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并在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后,把自己的府邸和万贯家财送给林诗音作嫁妆,从此借酒消愁,出关隐姓埋名。
十多年后,李寻欢因思念林诗音,想再见她一面,重返中原,《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段故事,便也自此而始。
梅花盗之谜,金钱帮之争,到“飞剑客”阿飞、林仙儿等人的介入,以及最后上官金虹以身试道,小李探花终究不复“例无虚发”之名。
而根据《圆月弯刀》所写,李寻欢后来虽然谢绝了江湖,但间而神龙一现,在暗中却也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没有一个人知其所终。
他的刀跟他的踪迹一样,只在世间留下了动人的故事,没留下一点影子。
至于叶开是否臻至李寻欢“无刀”之境,侠谜们大可不必深究,因为便是叶开真有青出于蓝之姿,此间飞刀,便可冠以“小李”之名?
世上只有一个李寻欢,自然也只有一种“小李飞刀”!
而传奇,永无代替。
/圣母之言,无非谬论
但传奇也未必完人。
对李寻欢的才情武功如果有一千人歆羡,那么对其略显圣母的行事作风就会有一万人唾弃。
结拜义兄龙啸云因为爱林诗音爱得病入膏肓,李寻欢便“让”出了林诗音,还送出了自己的庄园给他们,独自出关,变相“毁了”林诗音一生。
之后出关又回来,出现在龙家视野里,又间接导致了龙家满门的悲惨结局。
阿飞爱上林仙儿,他为了让阿飞离开这个妖女,令吕凤先去杀害她,却又间接害死了林仙儿婢女林铃铃的性命。
凡此种种,令很多人认为,李寻欢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去干涉、左右别人的生活。
这是一种病,是源于古龙自身浪子的人格病态和缺陷。
所以古龙言曰:李寻欢是人,不是神。
但凡古龙写得出彩的人物,总有三两处像极了他。大抵都不懂得正视自己的心意,扭扭捏捏,所谓屈己,其实是自虐。 
这种自虐,是古龙式的,浪子式的,如同萧十一郎“被瞧不起妄想症”的臭毛病。
但却绝非“圣母”,即便是病得最终的李寻欢,也并非如此。
圣母们常常喜欢自我陶醉:觉得自己为了贯彻自己的道义,特了不起。
可是李寻欢从来就没有。
他“送出”林诗音,“送出”家产,不是觉得自己多高尚伟大,相反,他很清楚,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好,他知道这样会令林诗音龙啸云一生痛苦。
但是他要救病危的龙啸云,他觉得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
回顾金庸,他是不会轻易让笔下的人物面临道德难题的。
郭靖面对忠孝抉择时,生母李萍自杀了。令狐冲敬重师门,岳不群露出真面目时,也是仪琳代劳杀死了师父。
他也不舍得让萧峰做出阿朱死还是段誉死这种选择,万不得已,就干脆地殉道,成为完人——因他不舍得让读者质疑萧峰,这是金庸的缺陷。
但是古龙不同,在小李飞刀世界里,人生的选择题并不是单选,也不是多选,却往往是什么选项都不太对。
李寻欢面临的种种问题,就是这样。
他总是找不到完美的答案,只好寻找一个最优解,而自虐的坏习惯,往往让他不惜委屈自己。
这样想是不是也挺现实挺无奈的?
说到底,李寻欢也只是个不为世人所理解的可怜人罢了。
/寻欢便可作乐,然何以解忧?
是以有言:名为侠客,实则风流,名为风流,实则浪子。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从来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
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
他的秘密在于,他是古龙关于美学的生活寄托,也是武侠内涵中,古龙实实在在胜过金庸的地方。
很少有人能把自己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去书就,李寻欢做到了。
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跌宕,就是剧情和章节。
既然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
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
所以他做了三件在天下人看来无可理喻的事。
他先是有了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是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是孙小红。
通过“让妻”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
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
 
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
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
从此,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
然后他有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是龙啸云,另一个误解他,是阿飞。
“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
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
这样病态的友谊,是艺术家惯有逻辑下,关于美的诠释。
 
他的第三件事,是有了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要杀他,叫上官金虹,另一个要成全他,叫郭嵩阳。
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排在第三。
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所以至此,李寻欢的故事呈现出完美的对称。
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
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
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
“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
/皮囊已锈,但污何妨
但这种自恋却和无花不同。
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像的完美和纯粹,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
前者喜欢极尽,后者衷于自戕。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
不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一如现实中的古龙,才情纵横,浪子人生。
在传统观念来看,无论学识、品性、成就,金庸胜过古龙远矣。
但依然有那么多人仰望后者,每每思怀,心潮澎湃之际,顿生感伤。想来古龙的个人魅力,尤在“中正平和”的伟岸之上。
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离经叛道”的灵魂,只是多数被尘劳关锁,唯有古龙这一类人,有着更多的叛逆性,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就会浪子天涯,其心不悔。
乾龙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
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
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
这使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
只可惜,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闻楚留香。
也许,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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