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进士(34)潘子秀:曾任江西按察副使、提督学政,以清介称
余大中
潘子秀,生卒年不详,湖广江陵县(今属湖北荆州)人。弘治六年(1493年)二甲六十七名进士。曾任江西按察副使、提督学政。
按察副使是明初所设按察使司的副长官,正四品。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为从四品。分为两类:一是按事权分,巡察兵备、学政、海防、清军、监军等。二是按地区分,巡察检视刑名按劾等。作为按察副使,潘子秀是负责江西全省政法工作的“二把手”。
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正统元年(1436年),在布政使司之下,设立了儒学提举司,设提学官(也称学政使,人称儒宪、学宪、督学)一名,一般由按察使司副使或佥事担任。南直隶、北直隶任用监察御史各一员任提学官。景泰元年(1450年)废止了上述机构制度。天顺六年(1462年)予以恢复。作为提督学政,潘子秀负责主管江西全省的教育行政、科举考试工作。
《明史》评价潘子秀“以清介称”,说明他清正清廉、耿介耿直,自律自持、刚毅刚劲,正直不阿、廉洁公正,应该是一位“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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