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里面,有一则关于对商代宗教信仰的记录: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意思就是说,商朝时期,是十分信仰鬼神的,因此,这也从某个角度上,决定了商代法律的立法依据。
而商代君主想要和上天进行沟通,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巫师(当然,近年来,也有人认为商王本身就兼任大巫),因此,商代巫师的地位很高。
巫师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巫师掌握着很大的政治权力(其实看看欧洲和西亚的古代历史,我们也会发现,神职人员有时候比国王权力还大),此外,由于立法依据的关系,巫师们也掌握了商朝的立法话语权和司法话语权。
商朝初年,商王太甲因为某些不端的行为,触怒了商朝的相国伊尹,于是,伊尹罢黜了太甲,并放逐了太甲。
而近年来,有学者考证,认为伊尹其实也具备巫师——或者说大巫的身份,因此在当时,伊尹才可以以神的名义,替上苍“司法”,废黜商王。
而太甲,也成了中国历史上被巫师废黜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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