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一些关于狼群法则的文字:
大家一旦对头狼不满时,任何有实力的狼,都有资格向头狼挑战,公平决斗式的一对一搏杀,胜者为王,败者,不是被集体会餐吃得皮毛不剩,就是落荒而逃,被逐出群体,从此变成一只独狼。但如果头狼依然得到大家的拥戴,不管是谁,胆敢不敬,那怕是小狼崽都能咬你几口,更不用说狼群的集体惩罚了。
这像是反映了一条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人的现实生活也仿佛如此。你要想得到特殊待遇,就得面临来自“群狼”的挑战,不管是胜与败你都将是最倒霉的家伙。人类的竞争和狼群法则相近似,到少可以定性为基本法则之一。由于受体制影响,竞争的样式五花八门,但最终的目的都是得到满足。可是狼就是狼,无法掩盖自己的兽性。表面上你可以对每只狼都是虚伪和下贱的谄笑着,不可否认,在你骨子里去积满了更大的野心和复仇的火焰。
狼心如是,狼情何悲!
那只夹着尾巴逃跑的狼,心里也许会受伤,一只伤心的狼,颓废的狼,六神无主,样子应该很像狗,被群体遗忘。有时候一个受伤的男人比女人更容易落泪,一个温情的男人比看似凶悍的匹夫更容易撑起男子汉的一片天。孰不知“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被遗忘的狼记住了自己的本性,只是暂时将仇恨化为一股温情,兽性化作一滴泪水。
这个世界从狼的眼睛里投射出来的悲怆我们能领略到多少?又将是怎样悲哀? 带着野心和仇恨以生命的结束而结束,够简单也够执着。
这就是狼的自尊,这就是狼与自尊角逐的悲壮与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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