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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如此“为群众着想”?
岂能如此“为群众着想”?
2013年4月12日 10:48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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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亮

  江苏省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称,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柘汪镇政府则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他们“坐吃山空”。对于违规行为,柘汪镇镇长顾少波显得理直气壮,他说:“像我这样的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
  
  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应该没有什么异议,镇领导为了“群众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的做法也需要批评。但是,新闻背后反映的另外一个问题——“坐吃山空”也必须引起重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愈来愈多的农民因征地、拆迁而一夜暴富。然而,也许是富得太迅速太容易,不少人过上了游手好闲、斗富比奢的日子。因赌博等恶习导致输光补偿款进而返贫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但是,即使确实如柘汪镇领导所说“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担心“如果一次性全部发放给农民,农民可能一年就花光了,坐吃山空,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也不能违规。为人民服务和替群众做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依照法律规定群众有权决定的事项,如果不经群众同意就替群众决断,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都保证不了,这首先就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有的党员干部总有一种身为“父母官”就要为民做主的情怀,还有的总有一种比群众素质高、能力强的优越感,一遇到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只要觉得自己是对的,就喜欢越俎代庖替民做主。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群众民主意识的提升,这种替民做主的思想不应该再有,“违反规定的勇气”更不能有。就征地补偿款而言,既然是群众的钱,既然政策有明确规定,那就应该让群众自己决定怎么花。
  
  话虽这样说,可“坐吃山空”是谁都不愿看到的,也是应该极力避免的。群众虽有自主支配补偿款的权利,但政府也不能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但违法违规是最不应该尝试的。在维护群众利益时,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否则会让那些本来就打着歪主意的人更加肆无忌惮地损害群众利益。
  
  笔者以为,如果真是为了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一定会找到合法有效的办法。面对被征地群众致富旋即返贫的现象,相关部门应该从引导其转变消费理念、提升职业技能,为其提供投资理财建议等方面入手,让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顺利转型,防止其跌进返贫陷阱。在改革机遇期,在现代社会建设进程中,矛盾、困难不可避免。这需要各级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增长社会管理的本领,摒弃头脑中不符合法治观念和民主理念的思维模式,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职,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有些事该做,有些事不该做,该做的事情也要讲求方式方法。要知道,一切为了群众利益是必须的,但是什么事情都替群众做主是不对的;尊重群众的自主性等基本权利是应该的,但是以此为借口当起了甩手掌柜也是不对的。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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