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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范围

依《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抚养人应包括两大类:一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以下称未成年被抚养人);二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以下称成年被抚养人)。

 一、未成年被抚养人的确定。《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只要受害人对该类抚养人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即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综上,未成年被抚养人应包括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二、成年被抚养人的确定。根据《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近亲属是指有三代以内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具有婚姻关系的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因此,受害人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成年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以及符合《婚姻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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