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性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 ||
DSM-Ⅳ诊断标准如下: 一种弥散的不稳定的人际关系模式,以及不稳定的自我印象和情感反应。开始于成年前期的显著的冲动行为并延续至今,且符合下列五条或以上。 ①极度地努力避免真实的或想象中的被抛弃。注:不包括第五项的自杀或自残行为。注:不包括第5项的自杀或自残行为。 ②不稳定的、激烈的人际关系模式,具有极度理想化和极度贬低对方,在两者间摇摆的特征。 ③认同混乱:显著和持久的不稳定的自我印象和自我感受。 ④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潜在的自我损伤冲动。(比如:乱花费、性乱、药物滥用、暴食、飞车等)。注:不包括第五项的自杀或自残行为。 ⑤重复的自杀行为、自杀姿态、自杀恐吓或自残行为。 ⑥由于显著的心境不稳导致的情感不稳定。(如:激烈的持续的烦躁不安、易怒或常常持续数小时,很少超过几天的焦虑。) ⑦慢性的虚无情感。 ⑧强烈的另人生厌的愤怒或难以控制的愤怒情绪。(例如:时常发脾气、持续的愤怒、经常的肉体攻击。) ⑨短暂的、与应激相关的偏执意念或严重的分离症状。 注:摘自美国精神病协会(2000,第710页)。
边缘性人格与自恋性人格是近年来国外学者重视的前缘性话题。学者们争先讨论之。以客体关系、自体心理学的认识,这些患者早期的客体关系出现了问题,对于他们形成病态性人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认为,边缘性人格的早期客体关系是溺爱的,而自恋性人格的早期客体关系是严厉和压抑的。这些伤害都是发生在前伊迪普斯阶段。这些理论的引进,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了我们过去曾经常见,但又不能很好认识的临床问题。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