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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与森林碳汇
低碳经济与森林碳汇           一、全球变暖与低碳经济  (一)两个基本概念
温室效应(Green house effect)
现代工业化社会过多燃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气体进入大气。二氧化碳气体具有吸热和隔热的功能,它在大气中增多的结果是形成一种无形的“玻璃罩”,使太阳辐射到地球上的热量无法向外层空间发散,其结果是地球表面变热,因此,二氧化碳也被称为温室气体。这种原理类似于农作物大棚温室,因此称为温室效应。
全球气候变暖(Global warming)
全球气候变暖是指人类燃烧大量的煤、油、天然气和树木,产生二氧化碳和甲烷进入大气后,产生了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温的升高。上个世纪全世界的平均温度大约攀升了0.6℃。IPCC第四次科学评估报告指出,1906—2005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1981—199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100年前上升了0.48℃。最近1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10年。世界上许多科学家预测,未来50—100年人类将完全进入一个变暖的世界,未来100年全球、东亚地区和我国的温度迅速上升,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将上升1.4℃—5.8℃,2050年我国平均气温将上升2.2℃。
全球气候变暖将给人类生存和发展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
一是冰川消融。海岸滩涂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等生态群丧失,海岸侵蚀,海水入侵沿海地下淡水层,沿海土地盐渍化,海岸、河口、海湾自然生态环境失衡,给海岸生态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二是极端气候灾害频繁。气候变暖水域面积增大,水分蒸发也更多了,雨季延长,水灾正变得越来越频繁。遭受洪水泛滥的机会增大、遭受风暴影响的程度和严重性加大,水库大坝寿命缩短。自然灾害、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增多增频,经常出现50年甚至100年不遇的自然灾害。
三是海平面上升。气温升高可能会使南极半岛和北冰洋的冰雪融化,许多小岛会消失,北极熊和海象等生物会渐渐灭绝。
四是生态系统改变。现有一些物种消失,新的物种产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改变,新的人、畜疾病出现并难以控制。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
1、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
全球气候变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所造成的危害不分地域、国家和种族,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生存难题,已成为地球人的共识和共同话题。
2、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焦点
近年来,在国际多边和双边活动中气候变化问题都是主要议题之一,可谓“逢会必议、每访必谈”,例如G8+5首脑对话会、APEC会议、G20峰会、中欧峰会以及中美、中日和中澳等双边对话。气候问题已成为一场国际政治经济运动,是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的焦点。
3、全球气候变化涉及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
气候变化问题事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一方面,我国年排放量2007年已超过美国比2000年翻了一番,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国际压力空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还要不断加大,还要面对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妥善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关系到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另一方面,国内经济还必须保持高增长、发展质量还亟待提高,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与质量水平需要资金、技术和时间,不是短期内能办得到的事,中国在需要科学发展的同时还需要高速发展,在相当长的时间还需要保持速度与质量的统一。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几个国际性标志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联合国常设政府间专门监测、发布全球气候变化情况的国际权威机构。中国气象局代表中国政府参加。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以后各个有关国际会议和协议都以此框架公约为基础。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举行。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是公约的补充,它与公约的最主要区别是公约鼓励发达国家减排,而议定书强制要求发达国家减排,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至2005年2月生效。截至2009年12月,已有184个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签署。但美国于2001年3月宣布退出,美国也是目前唯一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发达国家。
议定书对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减排目标作出了具体规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三个合作机制之一。《京都议定书》第12条阐释的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政府或者私人经济实体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通过资金和技术的合作,实现发达国家低成本减排。发展中国家得到资金和技术,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实现双赢。这是工业发达、减排任务重的发达国家与目前无减排任务的发展中国家之间建立的一个看似“公平”、“合理”的游戏规则。
巴厘岛路线图
2007年12月3日—15日,世人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印尼巴厘岛召开。来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92个缔约方以及《京都议定书》176个缔约方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这也是联合国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大会。会议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举行谈判,达成一份新协议。新协议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2012年到期后生效。最后,“巴厘岛路线图”还确定了一些支持性的行动。例如,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一项减少发展中国家因森林砍伐而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决议。该决议可能推动一项关于森林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书的谈判和出台。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会议主要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美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等主要经济体也作出了相应的承诺。目前,中国与美国等国家关于CO2排放核查等有关问题仍有分歧。
上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上几个里程碑可以看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间和各国政府行动的轨迹和脉络。同时也说明全球各国政府间要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行动还是十分艰难和曲折的。
(四)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与策略
中国行动:国家发改委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分别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中国排放情况、节能减排情况、政府应对措施进行了阐述和规定。两个行动都将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作为主要措施之一。
中国策略:发达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并提出“奢侈排放”、“生存排放”、“转移排放”问题。
“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所谓“共同”是因为CO2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没有国界,是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共同面临的问题,全人类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引起现在的气候变暖的事实,主要是西方发达工业国家近几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CO2等温室气体导致的。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排放也仅仅才开始,因此,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发达工业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当负有“区别”的责任才是公平合理的。
发达国家在其两百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无约束地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对近代和当代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承担主要义务。目前其人均排放量依然很高,他们的排放是为了保持高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准,属“奢侈排放”。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量少,当前人均排放量低,所产生的排放是为寻求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属“生存排放”。同时,发达国家向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大量转移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这些转移生产企业所产生的排放属于“转移排放”(转移排放占我国总排放的14.5—24%)。
我国在气候变化中的总体目标是树立并维护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国际形象;确保国家合理的发展空间;争取有利的发展条件。
(五)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概念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发展模式的现实途径,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冲击和影响
低碳发展战略,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峻挑战大背景下提出的。最先提出“低碳经济”概念的是2003年2月英国出版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也是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发展模式的巨大变革。低碳经济就是要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要为人类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要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
发展低碳经济是构建一种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限度的新能源经济发展模式,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这场能源经济革命的基本目标,是要推进两个根本转变;一是现代经济发展由以碳基能源为基础的不可持续发展经济,向以低碳与无碳能源经济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根本转变;二是能源消费结构由高碳型黑色结构,向低碳与无碳型绿色结构的根本转变。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中心环节,一方面是着力推进化石能源低碳化,另一方面是构建新能源经济体系,发展低碳与无碳新能源,使整个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活动低碳与无碳化。
简单地讲,低碳经济就是要求能源利用水平、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质量、环境保护水平都有质的提升和转变,是对传统能源利用、产业结构的挑战。特别是对技术、设备和资金尚比较落后,工业化程度还不高,发展还不充分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大的现实冲击和挑战。当然,从长远来看,也是发展中国家抢抓机遇、谋求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机遇。
低碳经济的特点与主要实现路径
主要特点。低碳经济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低碳经济具有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英国气候变化战略框架》指出,低碳革命的影响可以与第一次工业革命相媲美,对全球经济社会的影响具有深刻性和长远性。同时低碳经济市场潜力巨大,据测算,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亿欧元(约合19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汇丰银行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全球经济大幅衰退,但低碳行业2008年的收入反而增长了75%。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的支柱之一。二是低碳经济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机制密切相关。低碳经济不仅涉及到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产生重要影响。建设低碳经济社会离不开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关联的国际协调机制、政府政策和财政金融的支持。因此,建立与全球气候变化相关联的国际协调、政府政策、产业结构、生活方式、金融体系等全方位的低碳经济模式是未来经济的必然趋势。
发展路径。低碳经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行业,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环保产业。主要包括污水治理、固定废弃物的处理等。其中固定废弃物处理已成为一个快速成长的产业。
二是节能产业。包括工业节能,如余热回收发电、工艺改进以及节能材料;也包括建筑节能、智能建筑、节能电器、节能材料、节能照明等。
三是减排产业。包括余热回收、余热循环与余热发电,其中涉及到清洁燃煤、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碳的封存与捕获、林业碳汇减排增汇等。
四是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生物质能等,也包括清洁能源的水电、核电等。
国内外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英国自2003年提出建立低碳经济社会以来,不仅着力于解决国内的减排和替代转型问题,而且积极推动世界范围的低碳经济,从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政策法规建设到国民认知态度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7年英国通过《2008年气候变化法案》,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许多国家纷纷转移精力、削减投入甚至放松减排要求的情况下,英国依然强调未来经济的复苏与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
美国、日本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挑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以期占领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美国虽然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缺乏热心,但在发展国内低碳经济方面却不甘落后。奥巴马上台后,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是转变能源战略和能源利用方式。在奥巴马政府宣布的8000亿经济刺激计划中,能源相关产业占据核心地位,提出了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替代能源、投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改变过度依赖石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一揽子综合能源改革和转型措施。美国在每一次经济发展大浪潮中都不会自甘落后,并要占据战略制高点,寻求经济发展中心地位,发挥全球经济发动机作用。2008年7月,日本通过了与新能源开发有关的“低碳社会行动计划”。2009年4月,又公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日本的工业碳排放标准在全球最低,而且碳捕捉、碳深埋等低碳环保技术全球领先。
世界其它主要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减缓气候变暖所带来的经济机遇,德国等欧洲国家近几年分别推出了各种低碳经济法案,并建立了气候变化税、能源税、碳税和气候变化协议等经济制度和政策。
中国目前仍处于“高能耗经济”阶段,是典型的高碳经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及减排目标。中国万元GDP能耗是美国的2—3倍、日本的8倍、欧盟的4.5倍,比世界平均水平还高3.1倍;单位GDP排放量高美国5倍、日本8.2倍。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随着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所面临的减排压力越来越大,中国政府非常关注全球气候变化,重视发展低碳经济。2007年6月,中国政府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2008年10月,中国政府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以及中国对此进行的体制机制建设。
低碳经济发展将从研究讨论落实到产业政策,能源、林业等部门正积极筹划提出各自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低碳城市建设也开始正式起步,2008年首先以上海市为试点,随后珠海、杭州、贵阳、吉林、南昌、赣州、无锡、保定等城市以及我省广元也提出建设“低碳城市”的构想。
近年来,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全球经济危机以来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以期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我国一季度GDP增速11.9%,CPI略有上升,PPI变化不大,二季度CPI和PPI变化不大,但GDP增速回落到11.1%,预计三、四季度GDP将继续回落,全年GDP增幅回调到9%左右。在这种宏观经济形势下,重新刺激房地产市场,加大投入上项目的声音再起,但同时我们已明显感受到中央有保有压、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确保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决心毫不动摇。近日,国家公布淘汰18个行业2087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森林碳汇与碳汇贸易
(一)森林碳汇的基本原理、概念与容量
森林植物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这一原理过程将空气中CO2转化到林木之中,于是产生了森林的固碳功能。二氧化碳固定在木材中,哪怕采伐利用了,只要不烧毁碳仍然贮存其中。森林碳汇,就是指森林生态系统通过上述原理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科学研究,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储存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增加森林资源就能增加碳吸收,据专家测算,森林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正因为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的《京都协议》,将森林固碳减排作为除工业直接减排外的另一种重要减排方式。
(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途径
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中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通过制止毁林工荒、乱砍滥伐,减少对森林的破坏,特别是对热带雨林和天然林的破坏。在这方面中国因进口东南亚等地区的木材进行加工,实行转口贸易受到国际舆论诸多指责。二是实施大规模的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管护工作,促进森林面积的增加和森林蓄积的增长。中国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防护林建设和森林经营等工程建设,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工林,又受到国际舆论的普遍赞扬。
(三)碳汇贸易
碳汇贸易是指一个实体因温室气体排放量超出限度时可从别的实体(或地方)购买温室气体减排信用额度(简称碳信用额),以抵消其超额排放量而进行的市场交易。进行碳贸易的市场有两类:一是以欧盟为中心,符合(京都议定书)碳汇贸易机制的“京都市场”;二是以美国为中心,基于自愿碳汇标准的“自愿市场”。通过“自愿市场”开展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主要是非《京都议定书》缔约方或非减排义务承担者基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品牌建设而进行的。
特别要强调的是有关森林碳汇和碳汇贸易的两个误区。一是将碳汇等同于碳汇贸易。森林碳汇是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汇集”到植物中形成干物质的过程,这里的“汇”是“汇集”的意思,不是外汇的“汇”。而碳汇贸易则是将森林碳汇按一定标准、程序和规则使之成为“商品”,按一定规则进行的商品交易。二是将现有森林总蓄积量简单乘以每立方米贮1.83吨CO2,再乘上每吨CO2的碳价格得出森林碳汇贸易的天量价值。作为森林碳汇确实可以森林总蓄积量乘上1.83,但作为碳汇贸易则只有相当严格条件下的森林碳汇才可以进行交易变成现实经济价值。
(四)森林碳汇开发的主要国际规则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及《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碳贸易市场的相关规定,开发森林碳汇项目及进行碳贸易须符合以下国际规则:
土地合法性原则。《京都议定书》对开发森林碳汇项目的土地有严格限制。造林项目的土地必须是以项目启动年为基准,过去50年内都不曾有森林,再造林项目的土地则是1989年12月31日以来不是森林(1989年12月31日以前可能有森林)。
双边合作原则。一方面,只有在发达国家自身无法完成温室气体减排指标时,才可能使用“清洁发展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项目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从而履行减排义务。另一方面,到2012年前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可开发CDM造林再造林等森林碳汇项目,所产生的额外温室气体减排量或碳汇量,经过一系列的复杂申报程序,最终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认证成为“核证减排量”后,可在“京都市场”出售给发达国家的企业。
“额外性”原则。用于抵扣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交易的碳信用额必须具有“额外性”,即用于贸易或抵扣的碳信用额必须是新产生的,而不是现有碳汇量。如对林业而言,现有森林植被和土壤固定的二氧化碳就不具有额外性,不能用于碳贸易。只有符合“清洁发展机制”的造林再造林项目新汇集的温室气体量或通过森林经营措施新增的温室气体汇集量,才能分别进入“京都市场”和“自愿市场”进行交易。
程序合法原则。程序合法原则决定了成功开发森林碳汇项目难度很大。纳入“清洁发展机制”的森林碳汇项目品种单一,目前只有“造林再造林项目”,且须严格按照有关国际规则完成申报、认证、注册等复杂程序后才能进入“京都市场”交易。我国现已开发的森林碳汇项目有5个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但其中仅2个获联合国成功注册。防止毁林和森林经营管理的森林碳汇项目未纳入“清洁发展机制”,只能进入“自愿市场”,其贸易双方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实体。下一步规则可能有所调整完善,主要是森林经营管理所产生的额外碳进入CDM“京都市场”问题。目前国际专家、非政府组织基本形成共识,但还需要政府间的法律性协议认可。
(五)森林碳汇贸易开发空间与潜力分析
碳汇贸易市场巨大。近年来,国际碳贸易增长迅速,市场空间非常广阔。按照《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2008—2012年间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总量为50亿吨。全球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交易需求量预计为每年7亿至13亿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是减排市场最大的提供者之一,已达到全球70%,即到2012年前,中国可提供碳减排额约35亿吨。据世界银行的统计与预测,2008年国际碳市场交易总额为992亿元。
森林碳汇交易空间有限,开发难度大。尽管碳贸易市场空间广阔,但目前森林碳汇开发的空间却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现有森林汇集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能进入碳贸易,包括“京都市场”和“自愿市场”。如我省现有1669万公顷森林面积、17.21亿立方米蓄积所固定的二氧化碳就不能进行碳贸易。
二是森林碳汇贸易额度和土地资源有限。《京都议定书》规定,只允许50亿吨温室气体减排量的1%来源于森林碳汇项目,即全球森林碳汇项目碳贸易量最多只有5000万吨。我省适宜CDM造林再造林项目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主要集中在干热河谷和高海拔地区,造林难度大、成本高、碳汇量相对较小,单纯进行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收益不大。此外,依靠现有森林进行经营开发的森林碳汇,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还很难进入欧美“自愿市场”。
三是森林碳汇申报、注册等程序复杂,前期费用高。
四是我省乃至全国都十分缺少熟悉国际规则的管理和专业人才,相关基础工作还很薄弱。
三、森林碳汇的探索与实践
(一)国家层面
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2009年11月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5项基本原则、3个阶段目标和22项主要行动。将林业主要发展目标、措施与应对气候变化全面结合。
碳汇造林规划与试点。国家林业局启动碳汇造林规划和碳汇造林试点工作,最近布置编制规划;下达碳汇造林计划;建立2个绿色碳汇基金会,我省准备也加入碳汇造林基金会。
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国家林业局着手建设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如我省麻疯树生物能源林建设一开始便进行碳汇计量监测记录。目前国家林业局正在选择监测计量试点单位进行试点。
(二)四川层面
“中国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造林、再造林项目”碳汇开发项目。该项目开发期从2004年至2009年,由厅造林处牵头,长江局和几个项目县承担,目前已全面完成项目开发工作,进入交易阶段。本项目在四川省的理县、茂县、北川、青川、平武5个县的21个乡镇28个村境内的部分退化土地上建立多功能人工林22518公顷。项目于2004年12月进入筹备阶段,2005年12月完成造林地块的选择,2006年底完成项目初始信息调查、碳基线调查和社区调查,2007年1月底完成与林地所有者的合作协议的签订,2007年7月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7年底完成项目PDD文档的撰写,2008年4月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DOE)核实认证,2008年5月先后通过四川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审批。2008年9月1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上,以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为项目业主的“中国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通过了审核。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复。2009年11月16日,本项目在国际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EB)成功注册,2009年11月26日,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与香港低碳亚洲公司在香港签订了部分碳汇贸易合作协议。该项目于今年初在香港成功实现首次交易进入自愿市场,并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是全国第二个、四川第一个森林碳汇项目,也是我国唯一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概念的森林碳汇项目,我们在商务上称之为“熊猫碳汇”。
诺华制药森林碳汇造林项目。该项目由造林处牵头,大渡河造林局、凉山州和内陆几个县实施。已于去年开始筹备,现正进行方案论证和最后谈判之中。瑞士企业诺华制药是全球第二大制药商,已在巴西、加里投资开发森林碳汇,但至今尚未得到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认证。该公司拟投入2.0亿人民币在凉山造林15万亩,在内陆长防林区森林经营3万亩。最终是中方农户得林木和林下收入、诺华获得碳汇额度用于企业减排。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森林经营产生的额外碳汇进行开发和交易,为我国大面积中幼林开展森林经营创造碳汇贸易作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森林碳汇计量方法指标体系项目。该项目由厅科技处牵头,美国大自然协会、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厅共同出资,省林规院、林科院承担。目前项目已经实际启动,皆在研究以四川省和各市、县(区)行政单元为单位的森林碳汇量及其计量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体系申报为行业标准,成为全国共用方法体系。此项目一开始就邀请国际专家参加工作和咨询讨论,以使标准体系不仅能在国内推广应用,而且还能得到国际认可。
浙江信林担保有限公司 杭州信林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信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全球变暖与低碳经济  (一)两个基本概念
温室效应(Green house effect)
现代工业化社会过多燃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气体进入大气。二氧化碳气体具有吸热和隔热的功能,它在大气中增多的结果是形成一种无形的“玻璃罩”,使太阳辐射到地球上的热量无法向外层空间发散,其结果是地球表面变热,因此,二氧化碳也被称为温室气体。这种原理类似于农作物大棚温室,因此称为温室效应。
全球气候变暖(Global warming)
全球气候变暖是指人类燃烧大量的煤、油、天然气和树木,产生二氧化碳和甲烷进入大气后,产生了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温的升高。上个世纪全世界的平均温度大约攀升了0.6℃。IPCC第四次科学评估报告指出,1906—2005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1981—199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100年前上升了0.48℃。最近1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10年。世界上许多科学家预测,未来50—100年人类将完全进入一个变暖的世界,未来100年全球、东亚地区和我国的温度迅速上升,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将上升1.4℃—5.8℃,2050年我国平均气温将上升2.2℃。
全球气候变暖将给人类生存和发展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
一是冰川消融。海岸滩涂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等生态群丧失,海岸侵蚀,海水入侵沿海地下淡水层,沿海土地盐渍化,海岸、河口、海湾自然生态环境失衡,给海岸生态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二是极端气候灾害频繁。气候变暖水域面积增大,水分蒸发也更多了,雨季延长,水灾正变得越来越频繁。遭受洪水泛滥的机会增大、遭受风暴影响的程度和严重性加大,水库大坝寿命缩短。自然灾害、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增多增频,经常出现50年甚至100年不遇的自然灾害。
三是海平面上升。气温升高可能会使南极半岛和北冰洋的冰雪融化,许多小岛会消失,北极熊和海象等生物会渐渐灭绝。
四是生态系统改变。现有一些物种消失,新的物种产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改变,新的人、畜疾病出现并难以控制。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
1、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
全球气候变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所造成的危害不分地域、国家和种族,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生存难题,已成为地球人的共识和共同话题。
2、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焦点
近年来,在国际多边和双边活动中气候变化问题都是主要议题之一,可谓“逢会必议、每访必谈”,例如G8+5首脑对话会、APEC会议、G20峰会、中欧峰会以及中美、中日和中澳等双边对话。气候问题已成为一场国际政治经济运动,是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的焦点。
3、全球气候变化涉及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
气候变化问题事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一方面,我国年排放量2007年已超过美国比2000年翻了一番,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国际压力空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还要不断加大,还要面对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妥善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关系到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另一方面,国内经济还必须保持高增长、发展质量还亟待提高,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与质量水平需要资金、技术和时间,不是短期内能办得到的事,中国在需要科学发展的同时还需要高速发展,在相当长的时间还需要保持速度与质量的统一。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几个国际性标志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联合国常设政府间专门监测、发布全球气候变化情况的国际权威机构。中国气象局代表中国政府参加。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以后各个有关国际会议和协议都以此框架公约为基础。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举行。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是公约的补充,它与公约的最主要区别是公约鼓励发达国家减排,而议定书强制要求发达国家减排,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至2005年2月生效。截至2009年12月,已有184个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签署。但美国于2001年3月宣布退出,美国也是目前唯一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发达国家。
议定书对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减排目标作出了具体规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三个合作机制之一。《京都议定书》第12条阐释的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政府或者私人经济实体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通过资金和技术的合作,实现发达国家低成本减排。发展中国家得到资金和技术,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实现双赢。这是工业发达、减排任务重的发达国家与目前无减排任务的发展中国家之间建立的一个看似“公平”、“合理”的游戏规则。
巴厘岛路线图
2007年12月3日—15日,世人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印尼巴厘岛召开。来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92个缔约方以及《京都议定书》176个缔约方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这也是联合国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大会。会议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举行谈判,达成一份新协议。新协议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2012年到期后生效。最后,“巴厘岛路线图”还确定了一些支持性的行动。例如,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一项减少发展中国家因森林砍伐而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决议。该决议可能推动一项关于森林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书的谈判和出台。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会议主要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美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等主要经济体也作出了相应的承诺。目前,中国与美国等国家关于CO2排放核查等有关问题仍有分歧。
上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上几个里程碑可以看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间和各国政府行动的轨迹和脉络。同时也说明全球各国政府间要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行动还是十分艰难和曲折的。
(四)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与策略
中国行动:国家发改委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分别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中国排放情况、节能减排情况、政府应对措施进行了阐述和规定。两个行动都将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作为主要措施之一。
中国策略:发达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并提出“奢侈排放”、“生存排放”、“转移排放”问题。
“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所谓“共同”是因为CO2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没有国界,是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共同面临的问题,全人类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引起现在的气候变暖的事实,主要是西方发达工业国家近几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CO2等温室气体导致的。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排放也仅仅才开始,因此,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发达工业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当负有“区别”的责任才是公平合理的。
发达国家在其两百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无约束地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对近代和当代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承担主要义务。目前其人均排放量依然很高,他们的排放是为了保持高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准,属“奢侈排放”。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量少,当前人均排放量低,所产生的排放是为寻求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属“生存排放”。同时,发达国家向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大量转移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这些转移生产企业所产生的排放属于“转移排放”(转移排放占我国总排放的14.5—24%)。
我国在气候变化中的总体目标是树立并维护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国际形象;确保国家合理的发展空间;争取有利的发展条件。
(五)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概念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发展模式的现实途径,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冲击和影响
低碳发展战略,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峻挑战大背景下提出的。最先提出“低碳经济”概念的是2003年2月英国出版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也是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发展模式的巨大变革。低碳经济就是要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要为人类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要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
发展低碳经济是构建一种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限度的新能源经济发展模式,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这场能源经济革命的基本目标,是要推进两个根本转变;一是现代经济发展由以碳基能源为基础的不可持续发展经济,向以低碳与无碳能源经济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根本转变;二是能源消费结构由高碳型黑色结构,向低碳与无碳型绿色结构的根本转变。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中心环节,一方面是着力推进化石能源低碳化,另一方面是构建新能源经济体系,发展低碳与无碳新能源,使整个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活动低碳与无碳化。
简单地讲,低碳经济就是要求能源利用水平、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质量、环境保护水平都有质的提升和转变,是对传统能源利用、产业结构的挑战。特别是对技术、设备和资金尚比较落后,工业化程度还不高,发展还不充分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大的现实冲击和挑战。当然,从长远来看,也是发展中国家抢抓机遇、谋求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机遇。
低碳经济的特点与主要实现路径
主要特点。低碳经济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低碳经济具有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英国气候变化战略框架》指出,低碳革命的影响可以与第一次工业革命相媲美,对全球经济社会的影响具有深刻性和长远性。同时低碳经济市场潜力巨大,据测算,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亿欧元(约合19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汇丰银行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全球经济大幅衰退,但低碳行业2008年的收入反而增长了75%。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的支柱之一。二是低碳经济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机制密切相关。低碳经济不仅涉及到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产生重要影响。建设低碳经济社会离不开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关联的国际协调机制、政府政策和财政金融的支持。因此,建立与全球气候变化相关联的国际协调、政府政策、产业结构、生活方式、金融体系等全方位的低碳经济模式是未来经济的必然趋势。
发展路径。低碳经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行业,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环保产业。主要包括污水治理、固定废弃物的处理等。其中固定废弃物处理已成为一个快速成长的产业。
二是节能产业。包括工业节能,如余热回收发电、工艺改进以及节能材料;也包括建筑节能、智能建筑、节能电器、节能材料、节能照明等。
三是减排产业。包括余热回收、余热循环与余热发电,其中涉及到清洁燃煤、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碳的封存与捕获、林业碳汇减排增汇等。
四是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生物质能等,也包括清洁能源的水电、核电等。
国内外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英国自2003年提出建立低碳经济社会以来,不仅着力于解决国内的减排和替代转型问题,而且积极推动世界范围的低碳经济,从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政策法规建设到国民认知态度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7年英国通过《2008年气候变化法案》,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许多国家纷纷转移精力、削减投入甚至放松减排要求的情况下,英国依然强调未来经济的复苏与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
美国、日本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挑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以期占领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美国虽然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缺乏热心,但在发展国内低碳经济方面却不甘落后。奥巴马上台后,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是转变能源战略和能源利用方式。在奥巴马政府宣布的8000亿经济刺激计划中,能源相关产业占据核心地位,提出了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替代能源、投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改变过度依赖石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一揽子综合能源改革和转型措施。美国在每一次经济发展大浪潮中都不会自甘落后,并要占据战略制高点,寻求经济发展中心地位,发挥全球经济发动机作用。2008年7月,日本通过了与新能源开发有关的“低碳社会行动计划”。2009年4月,又公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日本的工业碳排放标准在全球最低,而且碳捕捉、碳深埋等低碳环保技术全球领先。
世界其它主要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减缓气候变暖所带来的经济机遇,德国等欧洲国家近几年分别推出了各种低碳经济法案,并建立了气候变化税、能源税、碳税和气候变化协议等经济制度和政策。
中国目前仍处于“高能耗经济”阶段,是典型的高碳经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及减排目标。中国万元GDP能耗是美国的2—3倍、日本的8倍、欧盟的4.5倍,比世界平均水平还高3.1倍;单位GDP排放量高美国5倍、日本8.2倍。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随着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所面临的减排压力越来越大,中国政府非常关注全球气候变化,重视发展低碳经济。2007年6月,中国政府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2008年10月,中国政府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以及中国对此进行的体制机制建设。
低碳经济发展将从研究讨论落实到产业政策,能源、林业等部门正积极筹划提出各自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低碳城市建设也开始正式起步,2008年首先以上海市为试点,随后珠海、杭州、贵阳、吉林、南昌、赣州、无锡、保定等城市以及我省广元也提出建设“低碳城市”的构想。
近年来,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全球经济危机以来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以期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我国一季度GDP增速11.9%,CPI略有上升,PPI变化不大,二季度CPI和PPI变化不大,但GDP增速回落到11.1%,预计三、四季度GDP将继续回落,全年GDP增幅回调到9%左右。在这种宏观经济形势下,重新刺激房地产市场,加大投入上项目的声音再起,但同时我们已明显感受到中央有保有压、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确保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决心毫不动摇。近日,国家公布淘汰18个行业2087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森林碳汇与碳汇贸易
(一)森林碳汇的基本原理、概念与容量
森林植物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这一原理过程将空气中CO2转化到林木之中,于是产生了森林的固碳功能。二氧化碳固定在木材中,哪怕采伐利用了,只要不烧毁碳仍然贮存其中。森林碳汇,就是指森林生态系统通过上述原理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科学研究,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储存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增加森林资源就能增加碳吸收,据专家测算,森林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正因为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的《京都协议》,将森林固碳减排作为除工业直接减排外的另一种重要减排方式。
(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途径
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中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通过制止毁林工荒、乱砍滥伐,减少对森林的破坏,特别是对热带雨林和天然林的破坏。在这方面中国因进口东南亚等地区的木材进行加工,实行转口贸易受到国际舆论诸多指责。二是实施大规模的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管护工作,促进森林面积的增加和森林蓄积的增长。中国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防护林建设和森林经营等工程建设,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工林,又受到国际舆论的普遍赞扬。
(三)碳汇贸易
碳汇贸易是指一个实体因温室气体排放量超出限度时可从别的实体(或地方)购买温室气体减排信用额度(简称碳信用额),以抵消其超额排放量而进行的市场交易。进行碳贸易的市场有两类:一是以欧盟为中心,符合(京都议定书)碳汇贸易机制的“京都市场”;二是以美国为中心,基于自愿碳汇标准的“自愿市场”。通过“自愿市场”开展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主要是非《京都议定书》缔约方或非减排义务承担者基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品牌建设而进行的。
特别要强调的是有关森林碳汇和碳汇贸易的两个误区。一是将碳汇等同于碳汇贸易。森林碳汇是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汇集”到植物中形成干物质的过程,这里的“汇”是“汇集”的意思,不是外汇的“汇”。而碳汇贸易则是将森林碳汇按一定标准、程序和规则使之成为“商品”,按一定规则进行的商品交易。二是将现有森林总蓄积量简单乘以每立方米贮1.83吨CO2,再乘上每吨CO2的碳价格得出森林碳汇贸易的天量价值。作为森林碳汇确实可以森林总蓄积量乘上1.83,但作为碳汇贸易则只有相当严格条件下的森林碳汇才可以进行交易变成现实经济价值。
(四)森林碳汇开发的主要国际规则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及《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碳贸易市场的相关规定,开发森林碳汇项目及进行碳贸易须符合以下国际规则:
土地合法性原则。《京都议定书》对开发森林碳汇项目的土地有严格限制。造林项目的土地必须是以项目启动年为基准,过去50年内都不曾有森林,再造林项目的土地则是1989年12月31日以来不是森林(1989年12月31日以前可能有森林)。
双边合作原则。一方面,只有在发达国家自身无法完成温室气体减排指标时,才可能使用“清洁发展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项目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从而履行减排义务。另一方面,到2012年前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可开发CDM造林再造林等森林碳汇项目,所产生的额外温室气体减排量或碳汇量,经过一系列的复杂申报程序,最终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认证成为“核证减排量”后,可在“京都市场”出售给发达国家的企业。
“额外性”原则。用于抵扣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交易的碳信用额必须具有“额外性”,即用于贸易或抵扣的碳信用额必须是新产生的,而不是现有碳汇量。如对林业而言,现有森林植被和土壤固定的二氧化碳就不具有额外性,不能用于碳贸易。只有符合“清洁发展机制”的造林再造林项目新汇集的温室气体量或通过森林经营措施新增的温室气体汇集量,才能分别进入“京都市场”和“自愿市场”进行交易。
程序合法原则。程序合法原则决定了成功开发森林碳汇项目难度很大。纳入“清洁发展机制”的森林碳汇项目品种单一,目前只有“造林再造林项目”,且须严格按照有关国际规则完成申报、认证、注册等复杂程序后才能进入“京都市场”交易。我国现已开发的森林碳汇项目有5个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但其中仅2个获联合国成功注册。防止毁林和森林经营管理的森林碳汇项目未纳入“清洁发展机制”,只能进入“自愿市场”,其贸易双方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实体。下一步规则可能有所调整完善,主要是森林经营管理所产生的额外碳进入CDM“京都市场”问题。目前国际专家、非政府组织基本形成共识,但还需要政府间的法律性协议认可。
(五)森林碳汇贸易开发空间与潜力分析
碳汇贸易市场巨大。近年来,国际碳贸易增长迅速,市场空间非常广阔。按照《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2008—2012年间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总量为50亿吨。全球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交易需求量预计为每年7亿至13亿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是减排市场最大的提供者之一,已达到全球70%,即到2012年前,中国可提供碳减排额约35亿吨。据世界银行的统计与预测,2008年国际碳市场交易总额为992亿元。
森林碳汇交易空间有限,开发难度大。尽管碳贸易市场空间广阔,但目前森林碳汇开发的空间却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现有森林汇集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能进入碳贸易,包括“京都市场”和“自愿市场”。如我省现有1669万公顷森林面积、17.21亿立方米蓄积所固定的二氧化碳就不能进行碳贸易。
二是森林碳汇贸易额度和土地资源有限。《京都议定书》规定,只允许50亿吨温室气体减排量的1%来源于森林碳汇项目,即全球森林碳汇项目碳贸易量最多只有5000万吨。我省适宜CDM造林再造林项目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主要集中在干热河谷和高海拔地区,造林难度大、成本高、碳汇量相对较小,单纯进行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收益不大。此外,依靠现有森林进行经营开发的森林碳汇,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还很难进入欧美“自愿市场”。
三是森林碳汇申报、注册等程序复杂,前期费用高。
四是我省乃至全国都十分缺少熟悉国际规则的管理和专业人才,相关基础工作还很薄弱。
三、森林碳汇的探索与实践
(一)国家层面
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2009年11月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5项基本原则、3个阶段目标和22项主要行动。将林业主要发展目标、措施与应对气候变化全面结合。
碳汇造林规划与试点。国家林业局启动碳汇造林规划和碳汇造林试点工作,最近布置编制规划;下达碳汇造林计划;建立2个绿色碳汇基金会,我省准备也加入碳汇造林基金会。
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国家林业局着手建设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如我省麻疯树生物能源林建设一开始便进行碳汇计量监测记录。目前国家林业局正在选择监测计量试点单位进行试点。
(二)四川层面
“中国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造林、再造林项目”碳汇开发项目。该项目开发期从2004年至2009年,由厅造林处牵头,长江局和几个项目县承担,目前已全面完成项目开发工作,进入交易阶段。本项目在四川省的理县、茂县、北川、青川、平武5个县的21个乡镇28个村境内的部分退化土地上建立多功能人工林22518公顷。项目于2004年12月进入筹备阶段,2005年12月完成造林地块的选择,2006年底完成项目初始信息调查、碳基线调查和社区调查,2007年1月底完成与林地所有者的合作协议的签订,2007年7月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7年底完成项目PDD文档的撰写,2008年4月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DOE)核实认证,2008年5月先后通过四川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审批。2008年9月1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上,以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为项目业主的“中国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通过了审核。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复。2009年11月16日,本项目在国际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EB)成功注册,2009年11月26日,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与香港低碳亚洲公司在香港签订了部分碳汇贸易合作协议。该项目于今年初在香港成功实现首次交易进入自愿市场,并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是全国第二个、四川第一个森林碳汇项目,也是我国唯一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概念的森林碳汇项目,我们在商务上称之为“熊猫碳汇”。
诺华制药森林碳汇造林项目。该项目由造林处牵头,大渡河造林局、凉山州和内陆几个县实施。已于去年开始筹备,现正进行方案论证和最后谈判之中。瑞士企业诺华制药是全球第二大制药商,已在巴西、加里投资开发森林碳汇,但至今尚未得到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认证。该公司拟投入2.0亿人民币在凉山造林15万亩,在内陆长防林区森林经营3万亩。最终是中方农户得林木和林下收入、诺华获得碳汇额度用于企业减排。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森林经营产生的额外碳汇进行开发和交易,为我国大面积中幼林开展森林经营创造碳汇贸易作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森林碳汇计量方法指标体系项目。该项目由厅科技处牵头,美国大自然协会、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厅共同出资,省林规院、林科院承担。目前项目已经实际启动,皆在研究以四川省和各市、县(区)行政单元为单位的森林碳汇量及其计量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体系申报为行业标准,成为全国共用方法体系。此项目一开始就邀请国际专家参加工作和咨询讨论,以使标准体系不仅能在国内推广应用,而且还能得到国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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