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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豪族、大户到无赖:清代“淞南”乡镇的生活世界与秩序

内容提要:十七世纪以来,长江下游地区的城市与农村发生着诸多变化,其核心就是作为王朝基本经济区的太湖平原。太湖平原的排水干道吴淞江,在王朝统治视野中一直十分重要,但一般都将其放在地方水利控制体系的框架内加以考察。至于吴淞江流域的乡镇社会生活,因河道淤塞、水利重建以及周边产业经济的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从上游的太湖之滨到下游入海处的宝山县,呈现出了太多的差异。在清代地方士人的感受中,以高桥、纪王庙和诸翟三个非常普通的小镇为中心聚落的吴淞江以南地区,构成了一个所谓“淞南”的概念区。该区内经济状况一般,民生相对艰难,是一个“既非有山水之胜,又非有名贤之产”的地域。淞南地区的聚落社会,应该属于一般而言的高地乡村世界。生活世界中的秩序状态和政治情境,由于吴淞江的阻隔,与淞北在地域上并不能真正构成一体,差别颇大,由此生活样态与经济状况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区分感。淞南乡村生活史中呈现的乡村社会构造的基本形态,映照出传统时代乡民生活的常态以及时代变革的影响。基层聚落社会,如清人所谓的环境偏僻、产业不兴、大户较稀、“人文鲜少”,在没有有力的社会组织、宗族群体、乡绅网络等的照护下,更加深受地方传统与政治变革的双重影响。

原文发表在《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松江府境舆图 

一、淞南地区及其核心聚落

      清代乡村的生活世界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秩序状态和政治情境之下,在以往的区域史研究中,其实已经引起了较多的关注,似乎已不成为什么问题。但细究真正契合乡村生活的内容,特别是那种既无强宗大族的长期存在、又无时间上系统有序的文本资源的非典型性乡村的研究,其实仍显薄弱。对这种平淡无奇的乡村生活史论述,其实更能映照出传统时代乡民生活的常态以及时代变革的影响,有其一定的价值。同时,也需要探究在一个共有生活空间中的人们,是不是都形成了某种规约的社会集团,并使其生存与再生产成为可能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廓清传统时代乡村社会构造的基本形态①。

      在江南地区,作为核心区太湖平原十分关键的排水干道,吴淞江在王朝统治视野下的地位,一直很显重要,但一般都将其放在地方水利控制体系的框架内加以考察。至于吴淞江流域的乡镇社会生活,因河道淤塞、水利重建以及周边产业经济的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从上游的太湖之滨到下游入海处的宝山县,呈现出了太多的差异,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据清代地方士人的观察,在吴淞江之南,存在着一个习称“淞南”的区域②。而且,这种空间感觉应当是实际存在的③。在“淞南”人的眼中,相比存在诸多繁盛市镇的吴淞江以北地区,这里的市镇只有高桥、纪王庙和诸翟三个非常普通的小镇,经济状况一般,民生相对艰难,在清代是一个“既非有山水之胜,又非有名贤之产”的地区④。

      按李长传的概括,像东界宝山、上海,南界青浦,西界昆山,北界太仓的嘉定县,县域地形比较平坦,河流四达。主要的河流,就是北面的太仓浏河,南面与青浦接壤的吴淞江,都是自西向东流,沟通二河的河道则很多。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是横沥,自陆渡桥经县城,至南翔盐铁塘,经外冈、方泰二镇,均作西北东南流向;二是练祁塘,与浏河并行,从外冈经县城,直至宝山的罗店。这类河道,均有航运之利⑤。淞南地方与这些镇市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交通条件也没有江北为佳。也可以说,在社会转型进程中,竞争力显得并不强。主要生活于康熙年间的当地人秦立撰写了《淞南志》,言及地方风俗时说:“嘉邑诸镇俱在吴淞江北,在江南者,惟高桥、纪王二镇。纪王地界松属上、青。土音多近青浦,视它处较劲。”⑥嘉定县虽与青浦、上海分属不同的府域,但在文化上还是相近的。另据后来曹蒙的记载:“嘉定县四隅,镇凡二十有奇,多在吴淞江北岸。南岸则纪王、诸翟二镇。诸翟错处上、青,惟纪王全隶嘉定。市廛虽隘,物产颇丰。”⑦这样看来,所谓的“淞南”地方,就是包括这些镇市及其周边的乡区,且在行政区划上有所嵌错。

      远在吴淞江出海口的高桥镇,多鱼盐芦苇之利,田土丰腴,人民殷富⑧。重要社会聚落沈家宅,就隶属于高桥镇⑨。这一地带离吴淞江中游的纪王、诸翟较远,一体化意味平淡。

      纪王镇(也称纪王庙或纪庙),位于嘉定县城西南四十里,因纪王庙而得名,地方广可一里⑩。镇市的中心,就是以汉代纪信为守护神的土地庙(11)。在康熙十一年吴淞江疏浚后,户口又有所增加,廛市扩大,但市场规模仍没有超过晚明一里之规(12)。据周鸣凤的《学田记》,纪王的规模次于高桥这样的镇市:“苏之嘉定,去郡城百四十里,东濒于海,其野衍沃而亢。乡聚以镇名十有六,其最大曰南翔,曰娄塘,曰罗店,户率千五百有奇;其次曰大场,曰江弯,曰高桥,曰月浦,曰真如,曰安亭,户半之;其次又曰广福,曰黄渡,曰纪庙,曰外冈,曰葛隆,曰杨行,曰徐行,亦三百余户。水陆之会,商赀嚣集。俗重货,而知学者或鲜,然其人醇朴易扰。”(13)周边的镇市,距纪王最近的就是诸翟(14)。

      诸翟的镇市情况相对清楚,但规模也不大,在康熙时期商贾聚集较夥,“市廛日扩,居民至七百余户”(15)。咸丰四年间当地名士沈葵撰有《亭桥晓市》,描摹了镇市生活中的商业早市景象与地方民生:“晓日亭桥市,肩摩路不通。斗粮谋汲汲,匹布抱怱怱。未问鱼虾贱,但求薪米充。三竿时欲暮,归去急农功。”(16)诸翟一般号称属于嘉定,但同时错处于上海、青浦两县,大概属嘉定者十分之四、属上海者十分之五而属青浦者十分之一(17)。诸翟西部就在青浦县东北的三十四保区域,东属上海,北归嘉定(18)。从上海县的基层系统来说,整个诸翟的一半位于县境的三十保。镇市以诸、翟二姓得名,故地方俗称“诸地”,青浦与嘉定地方则习称“紫堤”(19)。所以诸翟的乡区空间,都是三个县域的交接区。从交通网络来看,到民国年间,新式交通工具兴起后,它距沪宁铁路的南翔车站有十八里,距沪杭铁路的樊王渡车站有二十里(20),需要依赖水路转接交通,还不是太方便。

      在清代嘉定地方士人的感受中,“淞南”区域就是吴淞江口靠近长江、今天位于主干道是黄浦江以东的高桥,纪王庙及其相距不远的错处嘉定、上海、青浦三县的诸翟等乡村。本文主要以清代中前期的纪王与诸翟为中心,拟对吴淞江中下游的嘉定县南部及其与上海、青浦两县交界的普通乡村地域的社会和秩序等问题,作一初步的论述,以期揭示出清初王朝建立后的漫长进程中,村落社会的统合与变化,经济地理环境在社会制度的变迁中有怎样的表现,以及权豪势族、田地大户、痞棍无赖在当中的存在情况及社会影响。

二、水利与民生

      淞南的地势,较真正的水乡泽国之区已高亢许多,并不完全适合水稻作业。同时因为依傍吴淞江,区域内众多的干支小河都受到这条大河的影响。尽管从元代以来,吴淞江屡浚屡塞,在江南水利中的意义,开始逊于浏河及后来成为太湖下泄主要干道的黄浦江(21),但地方民众对于水利一直比较敏感。淞南水利事业的兴替,都与吴淞江水流的变化相联系,民生的开拓也受到一定的局限。

      正如清人所言,“乡都关系赋役,水利关系利病”(22)。在淞南而言,“吴淞江通,则一方均受其利”(23)。乡间凡属种植之类,必赖支河水利,“旱则资灌溉,涝则赖宣泄”,关系甚大(24)。当然,水利的改进亦可扭转地土瘠薄的影响。据秦立回忆,从吴淞江疏浚后,诸翟的“民物稍阜,习尚渐多”(25)。

      在淞南的生活环境中,与整个长三角的环境压力一样,人地关系非常紧张(26),乡民都是“以田土为性命”,为了寸田尺土,时常相争,民间狱讼大半因此而兴。当地长者曾说:“自万历至今,田凡三变,万历中年漕粮改折,岁复屡稔,田价骤贵,至崇祯大祲之后,甚以空契与人而不受。或以其券故遗之地,行者拾得之,遂以粮已有属,因向追取。”到顺治初年,最重要的农业收益还是来自棉花,花价达至八分,田地之弃于人者纷纷翻赎,甚至发生诉讼。可是到康熙初年,因灾祲连年,官府又追比严酷,乡民为避赋税而不愿再多留田地。直至吴淞江重新疏浚后,水利复兴,田地生产才渐有起色。康熙四十七年与四十八年间,当地钱粮多次被蠲免,棉花价格再次抬升,每斤至六分,田价遂尔增值(27)。田土的收益与水利、政治、自然灾害等因素是密切相关的,但核心问题仍在水利。

      经历元、明时期的环境变化,吴淞江河道一直趋向束狭,江面从原来的宽二里余演变到今天苏州河的宽广度(28),水量大幅度减少。所以在整个吴淞江流域,如果过度开发,吴淞江干道的水量补给就会减少,更易导致河道的淤塞与水位的下降,会引起河岸的坍落与河底的淤高等问题(29)。在淞南地区,江、塘、浦、浜、沟等水文系统十分繁杂,都属吴淞江的支河及其派生系统,感潮程度高,泥沙的淤积以及乡间人为的阻塞,都需要常年予以维护疏浚。清代对于吴淞江流域的浚治一直持续不断,且各有重点,主要工作都在下游地区(30)。按照制度上的设计,每年安排的浚河工作,官方需要编定塘长十七人,征派役夫三百四十名。显然,管控基层乡村的塘长,已是乡村社会的重要领袖,负责摄理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徭役工作。比较而言,淞南地方相对偏僻,州县官吏不大到来,所佥派的役夫居然“多为它方开浚”,淞南当地鲜沾其利,这使得乡民们有“役法不均”的抱怨(31)。

      纪王镇离吴淞江更近,当地的俨傥浦南连青浦,北入吴淞江,贯穿该镇南北的河段,就成了市河(32),也是该镇西南境的主干河道,即直通青浦县的顾会浦(33),地位十分重要。该河从同治十一年开浚后,历十多年,长期受吴淞江浑潮的冲击,已日渐淤塞,在当地人看来就只剩一条“水线”。这对地方产业与生计有较大影响,所谓“舟楫不通,田难资灌,商农并困”(34)。

      河道淤塞、水利失修对民生的影响十分巨大,特别是伴随较大天灾的降临,如顺治十八年的亢旱,康熙四十五年与四十六年的连续水旱之灾(35),道光三年的特大水灾(36),与咸丰六年的特大旱灾(37)等,更不可能有效地产生防护作用,从而出现了较重的灾荒危机。当然,河道淤塞到一定程度,整个地区对水旱灾害都是敏感的,在高地乡村旱灾的敏感性会有所提高(38)。

      雍正年间淞南地方兴复水利时,要求每年于农闲时捞浚城乡各河,在城之河令居民各照门面挑浚,在乡各河则“循例”由傍河各图业佃者开挑,同时也免去另派徭役。所谓“循例”的做法,即是从明代以来乡间已有的惯例,傍塘田亩由业主给食、佃户效力,成为官方积极推进水利工作的有效策略(39)。直到清末,地方基层领袖仍重拾晚明以来流行的“业食佃力”旧例(40),欲复兴淞南的水利事业。据纪王镇的绅董赵仁寿、陈清芬等向官方的禀请,他们准备规复的,是纪王镇西南五百余丈的王先泾一河,淤塞狭隘,旱季缺水时严重影响民生,“应仿照业食佃力成法,由沿塘得沾水利图份捐资开挑。业户出资,佃户出力”。他们的要求在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得到允准,并公示执行(41)。

      实际上,灌溉之利对于太湖以东的嘉定、昆山、太仓等地而论,并不是最关键的。因高地沙土不宜大面积种植水稻,都广植棉花(42),并不需太过丰沛的水量。民生家计总体上符合嘉定、上海、宝山等地的环境约束和产业态势,农业生产的比例大致是棉七而稻三,农产品自然以棉、米为大宗,但米粮相对不足(43)。所以嘉定常有“地不产米,民苦充漕”的论说,表明了当地不适稻产而宜植棉,米粮时常不足的现状(44)。此外,上海地方同样是“植木棉多于秔稻”(45),但青浦方面地势太过低洼,比例正相反,是稻七而棉三,总之也是稻、棉为大宗(46)。较明代而论,清代地方的植棉面积持续增长,嘉定、上海等地的棉产每亩大约有100斤(47)。嘉定全县所植的棉花中,纪王镇地方所产的棉绒要逊于它处,但当地除了产白棉外,还产紫棉(48)。所加工的棉布,俗称“纪王庄扣布”,品质精细洁白,胜于他处所产,为人所称道,价格也高。以往棉布多销往河南等地,到清代后期则多贩售至福州。乡民的食用、租粮等开销,都依靠此业而来(49)。同时,与棉布生产相关的蓝靛种植,也是乡民生计的重要依赖。一般在农历五、六月间,苏、松地方的布商骈集,前来购买。由于所产蓝靛色泽鲜明,销售盛于广东所产的靛。在年成较差的时候,蓝靛仍可成为乡民重要的生计。过去蓝靛集中在纪王镇一带种植,在清代前期栽种渐广,但仍以纪王、黄渡(50)、诸翟、封家滨出产的为最优,同时还有不少“客靛”。后来市面上盛行福建所产的蓝靛,淞南从事该业的收益就寖薄了(51)。所以,乡民的家庭副业收益,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变化进程相伴随,并较大地影响着当地民生。

      但淞南地区中心聚落的市场空间一直不大。在纪王镇,从康熙十一年吴淞江疏浚后,户口有所增加,廛市增辟,然而仍不能超过一里的空间规模(52)。镇上比较重要的商业组织,是位于北街的布业公所(53)。布业贸易曾经十分兴隆,有“市廛侵晓走布商,黄标紫标白日耀”之说(54)。

      从纪王往东南九里,就是诸翟(55)。商业集市在清代前期较为繁盛,都与棉布业相关,“自朝至暮,抱布者间亦不绝,非同它镇”。乡村贫民可凭借纺织一业,“竭一日之力,赡八口而无虞”(56)。诸翟的市街略为复杂,南北约半里,东西一里余,以“紫堤街”为最热闹,大概至清末民初,街上大小商肆有百余家,包括碾米和轧花厂,每天的集市有晨、昼两市。靛商的贸易曾经与附近黄渡、纪王、封滨(即封浜)三地并称繁盛;在清末以后,贸易格局以花、布、米、麦、蚕豆、黄豆等为大宗,市况仍旺。而且,诸翟的水、陆交通相对都较便利,与周边城镇可以建立起比较好的商业网络(57)。

      不过,与周边地域比较来看,清代淞南市镇与农村的联系同样都有便利的水运网络,经济脉动与水利关系密切(58),但市场的规模却很有限,文化方面的发展也不彰显,像纪王就“少诗书”,在地方文史爱好者看来“颇难采摭”(59)。这种生活样态,自然是与淞南地区的开发程度和经济发展的局限性相一致的。

三、世风的变化与秩序问题

      在淞南的地域环境中,其实并没有孕育众多大户的土壤。而有限的大户,是在科考上必须获得较好的机缘,使家族地位得以迅速抬升,并通过与外地权豪势族的联姻,才能构建起较为卓越的地方关系网络。

      晚明诸翟的侯峒曾家族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但在家族崛起后,就移居嘉定城中,使乡村富实的根基在形式上有淡化之态。但侯家还保留了乡村的生活空间,至少故宅、宗祠、祖墓依然存在,也利于侯家在城居与乡居之间移动(60)。明清交替与侯家的抗清活动带来的毁灭性打击,使诸翟这个最具权势的大户在清初彻底衰败。侯峒曾与侯岐曾兄弟,前者是在嘉定城陷落时,在家中欲赴水死未果而被清兵戕杀,生前曾有诗云“吾头宁可断,吾节不可移”,以明其志;后者则在1645年后,为保母抚孤,“髡发披缁,匿迹乡里”(61),最后在1647年与陈子龙、夏完淳、顾咸正等人一起被捕杀。他们都堪称“忠义”之士,为后世景仰。这种历史英雄式人物的记忆,久为当地所传播,影响至深。

      所以到康熙六十一年间,当地人秦立还这样论道:“淞南一区,虽一荒僻之村落耳,而忠孝、节义接踵而出。”(62)其中当以鼎革之际的诸翟最具代表,如汪永安所谓“孤忠殉国,备列明季诸书;奇孝格天,特入《江南通志》”(63)。而秦立本人,即出身嘉定“著族”,据说世居于蟠龙江上的秦家桥南北。到万历年间,秦家的代表人物秦可成因徭役破家,举室迁避,家宅与宗祠遂毁。但秦氏后人在清初仍有居于此(64)。康熙六年,秦立与弟弟秦雍同补博士弟子员,功名不高,但在乡间较有声望,若有人以事相托,他们“无不尽其心力”。可是家境已然趋于衰落的秦家,多数时间靠授徒糊口;世代业儒的秦立之子孙,也都没有获得举人及以上的功名。到嘉庆年间,当地名士钱大昕的弟弟大昭(1744-1813)追述嘉定地方的荣耀历史时直接晚明,并很自豪地说:“吾邑自有明归震川先生讲学于安亭江上,厥后四先生之诗文实宗其派。”(65)过往的光辉,既与淞南无涉,也与清初以来地方社会的文化存在形态,产生了鲜明的断裂感。

      大族的故事与地域文风的影响,可以构造出地方秩序的一些根本性内容。而在清初以来的很长时期里,单个大族的兴盛再也没有回复到晚明的状态(66),地方社会秩序的统合十分需要仰赖官府的力量。因此,在这样比较松散的乡村社会中,构成精神纽带的,主要是地方传统文化。维持社会发展的,可能只剩下所谓的诗礼传统和曾经被颂扬的厚实风气。

      在明代万历朝李资坤任知县的两年间,于所谓时和政通之际,黜邪崇正,在高桥、纪王等镇,各划出民田(67),建立“俨溪小学”,校址就在改建后的纪王庙中,直到崇祯年间,也是当地的“社学”所在(68)。除此之外,乡村之中秩序存在感特别明显的一种表现,仍在神灵信仰系统。在官方看来,对这种极其顽固的民间传统,完全可以“藉神道以设教”,作为致治的手段和策略(69)。

      当然,“乡俗尚鬼”的传统具有普遍性。病者不重医药,以祈祷鬼神为事,在淞南就叫“献菩萨”(70)。与官方认同相对应的信仰秩序,就在更具普遍性的神灵系统。如纪王镇的土地庙,崇祀的是汉代的将军纪信,故曰纪王庙。嘉靖年间还在这里建了社学。此后到崇祯年间,地方父老要求重建纪王庙,认为在吴淞江久湮、蒿莱百里的环境状态中,地方上仍能免鱼鳖之灾、龟坼之苦,全赖神灵的庇佑(71)。其他如都城隍行宫(祀有周顺昌(72))、县城隍行宫、文昌宫、关帝庙以及纪将军行宫等(73),都有其独特的信仰意义。民间相传项籍(项羽)是吴淞江神,而纪信庙适在其地,乡民为保障水旱、祛除疾疫,必至该庙祈祷(74)。当中比较值得注意的,是淞南的文昌宫(文昌帝君庙),位于纪王镇南三里,乾隆五十五年间由乡民重新捐地建庙,并置香火田,宫内所设的“淞南存仁堂”举行过恤嫠、埋骨、惜字、放生诸善事,是淞南地区比较重要的慈善活动了(75)。这种生活区域中展示出来的信仰活动、功德事业与秩序感觉,可以构成世人对于乡村基层社会的一般性认识。

      另外,按明末人的说法,乡间的富户关系国家气运(76)。地方公正绅士的存在,是小民的依赖(77)。换言之,地方的存在形态可以从绅士富室的状况得到较好的揭示。嘉善乡宦丁宾(1543-1633)就认为,一个县域社会中如果富户较多,那么小民就不会受困;反之,富室荡然,则小民不会受福(78)。甚至在处理地方经济利益的平衡问题,例如在平抑物价时,要防止只让小民获利而损害富民阶层的做法(79)。所以,倘若这些阶层在乡间存在感模糊或淡化,对于王朝统治而言,并不是有利的;对小民来说,将会直接面对更多的困扰,处境艰难。

      就淞南地区而论,清代前期的科举成功者远不如晚明。从清初至康熙晚期,有举业头衔的,贡生有侯兑旸(诸翟人)、曹浤(纪王人)、黄有本(纪王人);太学生有曹栋、曹大本、朱楫;庠生有张万珍、张其俊、秦润、张炯、曹澐、朱楫。无论数量还是高功名的获取数,远远不如明代(80)。

      够得上“乡达”的,只有明末诸翟最鼎盛的侯氏家族的后人侯兑旸。但他在鼎革后,已杜门谢事,虽然应族人的恳请,为免受侯峒曾、侯岐曾等人抗清之祸过多的牵连,出来参加清朝的科考,后来也只获得一个选贡的资格,被安排至桐城任县学训导,未抵任而卒(81)。

      总体上,清代地方士人中可以列举的杰出人物,基本可以用一个“贫”字来概括。无论是因逋粮毁家,还是因“奇贫”废学或被迫佣作,或者“鬻子以偿赋”,或者“诸生失业者多营户外事”,或者免力应试也最终只补到秀才的功名(82),像清代纪王镇上的代表人物中,较好的功名就是庠生或诸生等(83),都根本无力振兴淞南地方的人文与政治地位。而稍好的诸翟镇,情况也大同小异,“人文鲜少”已是常态。清代获取较高功名的,是两名举人,即雍正十年壬子科的诸堂和同治六年丁卯科的沈蓉(俱属嘉定籍)。镇上作为侯氏东族人的侯谦,据说是侯尧封的八世孙,游庠六年,即以羸疾卒。在清代,这一世系都是以贫废学(84)。

      清代整个淞南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仍是与秦立同宗的秦元诞,晚年被官府任命为“约正”,具有了处理乡间教化事务的官方身份,所以“乡人争论不平者,咸就决之”(85)。一般而论,乡约正是由官方检选的乡间“老成”之人,主持每月朔、望的乡约活动(86)。

      据康熙时期的观察,诸翟周边坟茔甚多,基本上都属晚明以来侯氏等名族的墓地,显示了过往拥有的大族历史,但在清初确实已如时人所述,是“村小民贫,无土豪把持”的平淡状态(87)。

      可以说,淞南地方在明代因大户较多而有所谓“风气厚实”的形态,到清代已迥然不同。秦立这样比较道(88):

      往时风气厚实,地多大户,田园广饶,蓄积久远,往往传至累世而不衰。今则大户绝少,纵有富室,不再传而破败随之。盖往时之富,率由本富,非因鱼肉小民而然,又能敦本务实,不事汰侈,崇尚诗礼,教训子孙,子弟醇谨朴厚、保世宜家,故能久而不衰。今之富者,多由盘剥小民,以苛刻汰侈为事,子弟气习从而加甚,宜其败之不旋踵也。

      真正能富而好善的大户极其有限,在清代淞南文献记载中找到的,主要是纪王镇的曹氏家族。曹家在境况较好的时代,对于乡间饥荒有过捐谷赈贫的善举,让乡民十分感念。而且也有人(曹仰田)愿意代充大役,使家室不厚的人户暂时得以保全(89)。

      虽然风气厚实,未必真的与大户累世相传有关,但富室注重的敦本务实、崇尚诗礼且能对子孙有良好的教育等,确实会对“苛刻汰侈”之事产生必要的排斥。另一方面,是秦立没有论及的,就是这些大户从往时以来,需要承担乡间必要的赋役工作,而从中产生的经济压力与政治负担,会持续消耗他们的实力,使他们萎缩减少,甚至彻底衰败。这个阶层的力量在乡间的衰退,会引起不少社会问题。而新兴的富室,可能就像秦立所讲的那样,是由盘剥小民起家,漠视亲族情谊,惟知利己。在这种地方秩序或“风气”变化的比较中,世变之感应该随处可见。如秦立所指出的:“往时民风愿悫,耕织而外无他外务,亲情族谊犹能敦笃,有无缓急,患难相扶,今则惟知利己,不顾情谊,漠视患难,绝不引手,甚而反为抅斗又下石焉者,比比也,盖俗之偷甚矣。”(90)

四、政治力量的楔入

      发生于淞南地方社会内部的暴力冲突,在以往也是比较罕见的。地方士人的记忆中,所有这些社会变化的巨大差异感,到康熙时期已经变得十分清晰。

      在吴淞江边的乡村生活中,长期因地方偏僻,更处上海、青浦与嘉定三县的交接区域,兵戈之患极少,也无打降拳勇、土豪武断之徒,所以斗殴杀抢者也少。青浦地方官绅声称“国朝吏治日隆”,像打降、聚赌、拦丧、抢火及脚夫、土工、乐人、丐头之类,皆有律法所禁(91)。但地方士人的观察纪录中,还强调到康熙年间,“习气渐嚣,狡黠渐多,见事风生,借端索诈”。世风有了很大变化。秦立认为,最为地方恶俗的,就是“阻葬”:“每见人家造坟营葬,竟以风水有碍为辞,希图分润,稍不遂意,撇棺毁石,其旤立至,讦讼连年,暴露风日,深可痛恨。”这在官府而言,也一直是要予以控制和痛惩(92)。

      就在与嘉定县交界的青浦县蟠龙镇(即盘龙镇)大寺东偏的文昌阁,到嘉庆十七年间设有同善堂,与方家窑镇(在青浦县城东24里的三十四保二区四、五图,嘉庆时因永安桥修成而更名永安(93))的仁寿堂一起,从事施棺、掩埋、留婴、惜字等善事活动。在乡绅们的呈请下,嘉庆二十一年官方为它们立了两块碑。竖于青浦县衙大堂的碑文这样写道:嘉庆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据地方绅士的呈请,于方家窑、蟠龙镇(因夹蟠龙塘两岸而名)创立仁寿、同善堂公局,“举行施棺、掩埋、留婴、惜字,及路毙浮尸栖留公所,收养病茕,捐给棺殓验费”等,在县衙的呈请以及巡道、知府的批示下,官方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护,同时以后由善堂举行的施棺、代葬、留婴、惜字等活动以及承担地方正常的尸场、尸案费用,严禁地方棍徒、书役等人的滋扰(94)。

      另一份碑,则置于文昌阁同善堂的碑亭内,与前述碑文内容虽大意一致,但具体说明更详:

      嗣后凡遇陆路倒毙,尸身仍停原处,听堂董邀同地保填单报验;如系河内浮尸,即于附近搭盖棚厂,不得私移,俟官看明,即将尸身移至厂前相验,捐棺殓埋。所需棚厂、水锅、葱酒等费钱二千文、水陆舟舆费六千文,仍听由堂捐出,交保分给,总不准传讯地主、地邻、堂董,致滋需索。倘有地保、差仵人等仍蹈前辙,藉尸生发,讹诈小民,混行滋扰,一经访闻,或被告发,立拿严加治罪;官则定以“纵役殃民”,严行参究,决不宽贷。

      可是,民间这类因尸场命案被滋扰的问题,总不能很好地解决,官府屡次的整顿都只是暂时收效(95)。

      另外仍需强调的是,清初地方社会中“见事风生,借端索诈”的表现可能更为复杂,没有像前文秦立表述的那么简单。在清初南浔镇庄氏刊刻明史案形成的文字大狱中,那种告讦之风、利用地方上可以捕捉的反清嫌疑来打击报复等现象,其实是广泛存在的(96)。松江人董含特别描画过在三藩之乱平定十年后,江南地方萌生的乘乱“报复”、互相攻讦的秩序混乱的场景,特别值得注意。董含认为,康熙帝要求“自今以往,内外大小诸臣,尽蠲私愤,共矢公忠,岂独国事有裨,亦身名俱泰。倘执迷不悟,复蹈前非,朕将穷极根株,悉坐以交结朋党之罪”,地方有了这个秩序整顿的圣谕,“在朝在籍,庶得安枕而寝矣”(97)。这种想法,也显得过于乐观。

      至于影响地方经济生活的市场流通问题,开始突出。秦立指出:“往时店铺布肆倾镕各色低银,收买布匹,赴县输粮,每两不及七钱,民多病之。康熙丙子,里民控宪,立碑禁革,远近称便,此则较胜于往时者也。”(98)直到康熙三十五年间,因为乡民向官府的控诉,官方才正式出面干涉乡镇店铺中滥用的低色银问题,并立碑示禁。其实在这一年真正引起官方勒石禁革的乡间重要人物,是汪永安的妻兄“石墨侯翁”。置于诸翟的这块示禁碑,后来被放在了关帝庙的正殿中(99)。

      那位“侯翁”应是侯兑旸次子侯嵃曾,当时正轮充里正一职,完全有义务为受低银困扰的小民们代言向上级官府呈告,终获嘉定、上海与青浦三县官府的一致禁约,而都院的要求也极严厉:“如有奸牙恶匠仍前倾换低银小钱,抑勒收买,亏累小民,该地方官不时查拿,本都院定行枷责治罪。”(100)

      综合上述各方面情形来看,社会秩序的混乱和生活的不安全感,在淞南地方几乎随处可见。早在顺治年间因有“飞粮”之制,以致各乡富户颇有废家者。诸翟的王文石与蟠龙镇的陈瞻甫联合向青浦县衙呈请,认为他们所在地方实属“荒区”,要求免受这种拖累,民户逃亡因而可以减少(101)。在治安方面,秦立还注意到:“赌博风行,比处皆然。……往时民风淳厚,壤窃鲜有,夜户可以不闭,耒耜、家伙置之户外而无虞,今则盗贼时闻,一至黄昏,便肆剽夺收成之,后结队守视稍懈。”(102)盗贼的频发严重威胁到地方秩序,这在官府而言不可能漠视不理。民间的“结队守视”以加强防卫,只能是暂时的。政治力量在乡间的楔入,还是十分必要。镇或村的地方社会,更易于采纳国家的语言,地方权力由此也基本得以掌控(103)。

      地方志中讲得非常清楚,在康熙六年后官方的推动下,青浦全县均为十保,一保均为三十区,一区均为十图,一图均为十里,无论乡绅民人,各自收己田、完己粮,一切分催、排年、总甲、塘长各旧役,尽汰之(104)。检视淞南地方文献,官方在这方面的管控,除了这种里甲、图里或保甲系统外,治安控制的网点,并不在高桥和纪王,而是设在附近的诸翟和吴淞江北的南翔。据万历《嘉定县志》的记述,早在明初,设于嘉定县境内的巡检司只有顾迳、江湾、吴塘、刘家港四处,刘家港后来划归太仓州,万历初期又裁革吴塘巡检司,所以只剩顾迳、江湾两处巡检司,管控嘉定乡间。每个巡检司始设一百名弓兵,后来减至六十人,到万历时每司只有二十四人。其中,江湾巡检司管辖的范围,包括了南翔、江湾、大场、真如、安亭、黄渡、纪王、殷行、栅桥这些乡镇地区(105)。虽然纪王在明代已成镇,但后来的发展,并没有让官方引起过多的重视,“士民知有里正,不知有官”,充当乡间代理人的里正,完全以官方的行政角色出现在乡间,镇上又没有任何官衙机构。但在政区交界地带的诸翟,成了嘉定、上海与青浦三县巡检司的联合驻防点,地方军队中的营汛把总则驻扎在南翔(106)。

      就行政系统而言,乾隆三十年在乡民沈世浩协同绅耆的呈请下,并自捐基地房屋作为官署,官方才确立在嘉定县境内的诸翟设巡检司署(107),以应对行政边界地方易于窜匿且公然肆行的盗匪问题(108)。青浦县东北部的三十三保一区、二区(编户共计三图),三十四保一区(共计二图)(109),就归诸翟司管辖。首任巡检是锺开声,广东进士,由翰林任大理寺少卿,因直谏有忤而被谪至江苏任知县官,据说补缺时,布政司吏索赂不得,就题请让他到嘉定任巡检。他在任八年,“清正不阿”,以廉惠著称(110)。乾隆三十七年署任的是云南人李凤采,也有德政,民间为他公立“廉公有威”匾额(111)。此后比较有名的巡检是湖南人魏邦鲁,在嘉庆二十年署理诸翟司,“循良风雅,创立文社”,常聚集镇上士子,亲为课训(112)。

      至于地方军事防卫,据清初的制度安排,曾设吴淞营墩汛,管理外冈汛、陆大桥汛、安亭汛、娄塘汛、南翔汛、封家浜汛、纪王庙汛、黄渡汛。当中大部分地方本属嘉定县域,但在军事上则均属吴淞营管辖,且每处设置营房烟笼,派兵五名,负责防守及传递公文等事(113),也负责缉捕盗贼工作(114)。

      这样,从州县行政的巡检司到地方军事的安全系统,都笼罩了像淞南这样的乡村社会。不过当中存在的管理空白,仍然会滋生出各种不安的因子,甚至出现对于地方秩序的挑战。

      豪民某因素犯众怨,即被好读书击剑的诸翟人王以桢等所殴杀(115)。在嘉庆年间,纪王镇上一个拥有很多党伙的痞棍沈云山,以金钱贿通诸翟巡检司,整日聚众赌博。最终在一个姓凌的秀才强烈要求下,巡检司被迫调派弓兵擒拿沈云山,结果反遭沈氏等人殴打。由于影响较为恶劣,嘉定知县在向上级汇报获得允准后,拟判沈氏绞决,其党羽流徙杖决(116)。官方严厉惩处的效果其实并不持久,已经随处可见的“市井无赖”,“互结党羽,暴寡胁弱”,一直使乡民为之侧目。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睚眦小忿,最终都以械斗的方式解决。经历了太平天国战争的巨大震荡后,这种坏恶之风得以停息,不过在同治年间,乡间仍有以演剧、赛会为名谋利肥私的行径。到清末,据当地人的感受,纪王镇地方只有西北隅十九图地方尚多游手好闲之徒。凡遇孀妇再醮及闾阎鹅鸭之争时,他们还经常行讹诈之事,而且夤夜入茶坊、酒肆吵攘,使小本经营者们十分困扰(117)。

五、结语:村落社会的核心内容

      考察一个特定区域的“生活空间”及所谓的“社会的共同性”,并揭示民众生活实态及其所处的地缘性社会,确实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淞南地区的聚落社会应该属于一般而言的高地乡村世界,以小村或散村为基本形态,与低地乡村大多是集村的状态,有着明显的差异(118)。明清交替之后,淞南地区总体如清初人、侯兑旸的女婿汪永安所述,“风景在而山河殊,繁华歇而沧桑易”(119)。

      淞南地方主要依赖吴淞江的水运与灌溉之利得以绵延发展,水利环境的变化和民生息息相关。虽然吴淞江流域有不同的核心区域或中心市场,可以依赖比较密集的水运网络,相互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联系,但淞南与淞北在地域上并不能真正构成一体,生活样态与经济状况差别颇大,由此在地方上产生比较明显的区分感。而水利失修的高仰之田,植棉较种稻更适合农家生计,棉业的推广并非出于赋税压力(120)。当然环境的改良,可以营造出较为充实而有竞争力的生活氛围。在吴淞江疏浚后,生产环境优化,生活条件得以改变,据说在清代前期的诸翟地方,“中户以上,服食器用敬效观美,下户妇女亦制缎服”,生活风气有了新面貌(121)。

      清代地方士人观察到的生活变化与秩序问题,当属淞南乡村的存在实态。而历史记忆中的礼仪社会(包括对于英雄式人物、民间神灵的记忆和崇信等)是清代应该存在的地方建构,并传承久远。同时,大多数村落社会中不存在真正的有力阶层,纯粹是一个接近庶民的生活世界,不存在“宗族社会”的形态,也没有乡绅有力掌控的社会结构,王朝统治垂直性地渗透到淞南这样一个普通的乡村世界中。地方资源被附近大镇侵蚀,役法不均的问题因而较为突出。

      确实,政府在市镇施行太多控制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市镇的地方组织是受控的(122),而所谓在里甲制度与秩序的瓦解过程中,绅士阶层增进了维持乡村秩序的领导角色(123),在明清鼎革以来的淞南生活世界中又是极不明晰的,既无明显存在的强有力的绅士阶层,也无占据主流的社会组织。

      像清初荒区穷乡反对不公正的折漕问题,都靠基层粮区的纳粮代理者(也是乡间徭役的承担者)联合起来,抵制县署中的粮书与地方“豪奴”的作弊劣行。他们互称“粮友”或“役友”,设法筹措诉讼经费,极力向各级官府控诉鸣冤,坚持将已成定案的被他区转嫁来的赋税清理出去(124)。“粮友”、“役友”人等,或许就是清代地方职役中变相恢复的里甲制中的相关人员(125)。

      在诸翟,经历了王朝鼎革的冲击,景况与晚明已无法相比,但在整个“淞南”的地域社会中,仍具有核心性,被远近地方视为“善地”,远离“繁嚣”,有崇尚俭朴之风,而且基本不存在“土豪武断乡曲,藉以生事敛财”的现象。特别是那些已经身游庠序者,更是兢兢秉礼,能够“闭户读书”(126)。当时散居着的一些耕读之家,还盼望有机会进入到比较卓越的社会阶层,从而反过来影响到当地社会。无论是土著还是流寓,都能发出同样有力的声音。

      在淞南区域的社会形态变化及其秩序控制中,水利、政治与经济等一体化的意味比较明显。基层聚落社会在没有有力的社会组织、宗族群体、乡绅网络等的照护下,更加深受地方传统与政治变革的双重影响。

      总之,清代淞南因环境偏僻,产业不兴,大户较稀,“人文鲜少”(127),地方力量由是微弱,看不到晚明“乡大夫”们“导扬圣明,宣悟闾里”的清晰样貌(128),地方的偏僻与产业的平淡,已较难引起官方更多的重视,除了治安上有所考虑之外,在明末以来的转型进程中,已日形荒落,只有记忆中感觉遥远的“淞南”。

      ①[日]滨岛敦俊:《旧中国江南三角洲农村的聚落》,《历史地理》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1页。

      ②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概念区并非唯一。清代编写乡土志者将昆山县境内位于吴淞江以南的部分,也叫“淞南”,且“素称富饶”。参见(清)陈元模《淞南志》卷一《风俗》,嘉庆十八年活字本,页3b。

      ③(清)秦立:《淞南志》,钱大昕题识,嘉庆十年秦鉴刻本,收入《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3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标点本,第1页。

      ④(清)秦立:《淞南志》,秦立“序”(康熙六十一年),第1页。

      ⑤李长傳:《江苏省地志》第四编《地方志》,1936年铅印本,第304页。

      ⑥(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5页。

      ⑦(清)曹蒙:《纪王镇志》,“序”,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藏稿本,收入《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3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标点本,第2页。

      ⑧万历《嘉定县志》卷一《疆域考上·市镇》,万历三十三年刊本。

      ⑨光绪《宝山县志》卷一《疆域志·市镇》,光绪八年刻本。

      ⑩万历《嘉定县志》卷一《疆域考上·市镇》。

      (11)(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创始》,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藏稿本,收入《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3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标点本,第1-2页。

      (12)(清)秦立:《淞南志》卷一《市镇缘起》,第2页。

      (13)(明)周鸣凤:《学田记》,收入万历《嘉定县志》卷三《营建考上·学田》。

      (14)(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里至》,第2页。

      (15)(清)秦立:《淞南志》卷一《市镇缘起》,第1页。

      (16)(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一《本村各邑疆界》,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17)(清)汪永安:《紫隄小志》卷上《各邑疆界》,康熙五十七年稿本,收入《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3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标点本,第2页。

      (18)光绪《青浦县志》卷二《疆域下·镇市》。

      (19)嘉庆《松江府志》卷二《疆域志·镇市》,嘉庆松江府学刻本。

      (20)民国《嘉定县续志》卷一《疆域志·市镇》,1930年铅印本。

      (21)邹逸麟、张修桂;《上海港的历史地理》,《自然杂志》1993年第2期。

      (22)(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第1页。

      (23)(清)秦立:《淞南志》,“凡例”,第1页。

      (24)(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水道》,第3页。

      (25)(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6页。

      (26)邹逸麟:《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地关系的历史过程及今后发展》,《学术月刊》2003年第6期。

      (27)(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5页。

      (28)傅林祥:《吴淞江下游演变新解》,《学术月刊》1998年第8期。

      (29)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室:《太湖以东及东太湖地区历史地理调查考察简报》,载《历史地理》创刊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94页。

      (30)褚绍唐:《吴淞江的历史变迁》,《上海水务》1985年第3期。

      (31)(清)秦立:《淞南志》卷一《水道》,第7页。

      (32)(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水道》,第3页。

      (33)(清)秦立:《淞南志》卷一《水道》,第8页。

      (34)(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水道(附开浚)》,第7页。

      (35)(清)汪永安:《紫隄村小志》卷之后《江村杂言》,传钞本,收入《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13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标点本,第162页。

      (36)(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志异》,第36页。

      (37)(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志异》,第36页。

      (38)王建革:《明代吴淞江中下游的旱情敏感》,《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39)《奉各宪饬行傍河各图每年农隙捞浚、免派别役永遵碑记》(雍正三年十月),收入(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二《疏浚》,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40)参见[日]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收入李范文等编《国外中国学研究译丛》第二辑,青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3页。

      (41)(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水道(附开浚)》,第8页。

      (42)(清)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十二《记加征省卫运军行月粮始末》,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19-321页。

      (43)李长傳:《江苏省地志》第四编《地方志》,1936年铅印本,第305页。

      (44)(清)周鼎调撰:《嘉定周氏宗谱》(不分卷),“周氏族谱传”,康熙间著者手定原稿本。

      (45)同治《上海县志》卷一《疆域·风俗》,同治十一年刊本。

      (46)民国《青浦县续志》卷二《疆域下·土产》,1934年刊本。

      (47)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48)(清)秦立:《淞南志》卷二《土产》,第19页。

      (49)(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物产》,第10页;(清)秦立:《淞南志》卷二《土产》,第19页。

      (50)黄渡所产的靛青,在江南最著名,康熙末年官方为之专门颁示校准靛秤,可见其交易规模。参见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51)(清)秦立:《淞南志》卷二《土产》,第16-17、19页;(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物产》,第10页。

      (52)(清)秦立:《淞南志》卷一《疆域》,第1页。

      (53)(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二《营建·庙祀(附善堂)》,第13页。

      (54)(清)沈学渊:《淞南两生行》,收入(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艺文》,第68页。

      (55)(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里至》,第2页。

      (56)(清)汪永安:《紫隄小志》卷上《风俗》,第29、31页。

      (57)民国《嘉定县续志》卷一《疆域志·市镇》,1930年铅印本。

      (58)冯贤亮:《舟船交通:明清太湖平原的环境与人生》,《传统中国研究集刊》2008年第5辑。

      (59)(清)秦立:《淞南志》卷一《疆域》,第1页。

      (60)杨茜:《聚落与家族:明代紫隄村的权势演替与地域形塑》,《史林》2016年第2期;冯贤亮:《清初嘉定侯氏的“抗清”生活与江南社会》,《学术月刊》2011年第8期。

      (61)(清)秦立:《淞南志》卷五《忠义》,第49-50页。

      (62)(清)秦立:《淞南志》,序,第1页。

      (63)(清)汪永安:《紫隄村小志》卷之中《文集》,第125页。

      (64)(清)秦立:《淞南志》卷三《园宅》,第37页。

      (65)(清)钱大昭:《秦云津先生传略》,参见(清)秦立《淞南志》,第1-2页。

      (66)刘昶在明清嘉定钱门塘乡地方社会的延续与变化的研究中,指出当地生员基层的姓氏及家族的变化十分明,而该乡明代正途出身的生员由姚氏一姓垄断,而到清代,该乡正途生员来自11个姓氏,可以判断明代那种由一、两个大姓长期垄断地方科举功名的情况,在清代江南不再常见,功名在不同姓氏家族中的分布更加分散,而且变动更加频繁。参见刘昶《明清江南地方社会的延续与变化:以嘉定钱门塘士绅家族的兴替变化为例》,收入刘昶、陆文宝主编《水乡江南:历史与文化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329-355页。

      (67)(明)周鸣凤:《学田记》,收入万历《嘉定县志》卷三《营建考上·学田》。

      (68)(清)秦立:《淞南志》卷三《学廛》、《祠庙》,第27、30页。

      (69)(清)秦立:《淞南志》,“凡例”,第2页。

      (70)(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6页。

      (71)(明)侯峒曾:《侯忠节公全集》卷十二《重建纪王庙碑记》,1933年铅印本,页14b-15b。

      (72)周顺昌(1584-1626),苏州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东林派名士,天启时为魏珰所害,死于狱中。

      (73)(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二《营建·庙祀》,第13页。

      (74)(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一《疆里·创始》,第1-2页。

      (75)(清)李赓芸:《淞南文昌帝君庙碑》(嘉庆十六年),收入(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艺文》,第48-49页。

      (76)(明)钱士升:《赐余堂集》卷一《看详章奏纠参李琎疏》,乾隆五年钱佳刻本,收入《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0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版,第437页。

      (77)(清)延昌:《知府须知》卷四《到任事宜》,“公正绅士”条,清钞本。

      (78)(明)丁宾:《丁清惠公遗集》卷八《书牍·复蔡培自父母》,崇祯刻本,收入《四库禁毀书丛刊》集部第44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版,第309页。另参(明)丁宾《复邑侯蔡培自书》,收入光绪《嘉善县志》卷三十一《奏疏》,光绪十八年刊本。

      (79)(明)陈山毓:《陈靖质居士集》卷六《庚申遏籴记》,天启刻本,收入《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4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版,第629页。

      (80)(清)秦立:《淞南志》卷四《贡生》、《太学》、《庠生》,第42-46页。

      (81)(清)秦立:《淞南志》卷五《乡达》,第49页。

      (82)(清)秦立:《淞南志》卷五《孝友》、《文学》,第54-59页。

      (83)(清)曹蒙:《纪王镇志》卷三《人物》,第21-27页。

      (84)(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六《人物》、卷八《里绅》,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85)(清)秦立:《淞南志》卷六《耆德》,第63页。

      (86)(清)汪永安:《紫隄村小志》卷之后《江村杂言》,第157页。

      (87)(清)汪永安:《紫隄小志》卷上《坟墓》、《风俗》,第17、29页。

      (88)(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5-16页。

      (89)(清)朱谨:《曹氏四世合传》,收入(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艺文》,第49-50页。

      (90)(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6页。

      (91)光绪《青浦县志》卷二《疆域下·风俗》。

      (92)(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6页。

      (93)光绪《青浦县志》卷二《疆域下·镇市》。

      (94)参见(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四《庙院》,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上海图书馆藏传抄本。另参(清)金惟

纂《盘龙镇志》(不分卷),“义局”,光绪元年修,收入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上海史料丛编”,1961年印行本,第40-41页,碑文内容文字与《紫隄村志》所录有个别差异,这里引用的以《紫隄村志》记载为准。

      (95)冯贤亮:《清代江南命案尸场勘验的整顿与社会变迁》,《史林》2015年第3期。

      (96)详参白亚仁《江南一劫》,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

      (97)(清)董含:《三冈识略》卷十,“圣谕”条,清钞本,收入《四库未收书辑刊》第4辑第29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影印版,第779页。

      (98)(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7页。

      (99)(清)汪永安:《紫隄村小志》卷之后《江村杂言》,第163页。

      (100)(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六《人物》,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上海图书馆藏传抄本。

      (101)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十《杂记下·补遗》。

      (102)(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7页。

      (103)科大卫:《韦伯有所不知:明清时期中国的市镇与经济发展》,收入氏著《明清社会和礼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34页。

      (104)光绪《青浦县志》卷八《田赋下·徭役》。

      (105)万历《嘉定县志》卷十五《兵防考上·兵制》。

      (106)(清)曹蒙:《纪王镇志》“凡例”、卷三《人物》,第1-2、24页。

      (107)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十《杂记下·补遗》,光绪四年刊本。

      (108)(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二《风俗》、卷三《官署》,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109)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十《杂记下·补遗》。

      (110)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十《杂记下·补遗》。

      (111)(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三《官署》,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112)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十《杂记下·补遗》,光绪四年刊本。

      (113)光绪《宝山县志》卷六《兵防志·墩汛》,光绪八年刻本。

      (114)(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三《营汛》,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115)光绪《青浦县志》卷三十《杂记下·遗事》。

      (116)(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轶事》,第41页。

      (117)(清)曹蒙:《纪王镇志》卷四《杂志·轶事》,第40页。

      (118)有关江南地区聚落形态与社会问题的讨论,详参[日]滨岛敦俊《旧中国江南三角洲农村的聚落》,载《历史地理》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1-101页。

      (119)(清)汪永安:《紫隄村小志》卷之前《近村》,第5页。

      (120)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5页。

      (121)(清)秦立:《淞南志》卷二《风俗》,第16页。

      (122)科大卫:《韦伯有所不知:明清时期中国的市镇与经济发展》,收入氏著《明清社会和礼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17页。

      (123)[韩]吴金成:《明、清时代绅士层研究的诸问题》,收入[韩]朴元熇主编《韩国的中国史研究成果与展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85页。

      (124)(清)陈瞻甫:《控复荒区折漕各图贴费议单》(顺治九年十月),收入(清)汪永安原纂、侯承庆续纂、沈葵增补《紫隄村志》卷一《田赋》,康熙五十七年修、咸丰六年增修本。

      (125)光绪《青浦县志》卷八《田赋下·徭役》。

      (126)(清)汪永安:《紫隄村小志》卷之后《江村杂言》,第170页。

      (127)(清)秦立:《淞南志》,“凡例”,第2页。

      (128)(明)侯峒曾:《侯忠节公全集》卷十《壬午复折奏疏序》,1933年铅印本,页1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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