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移民法对于要申请绿卡的人,都有一项规定,就是如果移民局认为申请绿卡的人在拿到绿卡进入美国后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那么移民局有权拒绝绿卡申请。
川普政府领导之下的移民局曾经公布了在何种情况、拿什么福利属于公共负担的新规定,并计画于2019年10月15日生效实施,但由于打官司的关系被暂停实施。今年的1月17日,最高法院裁决川普政府的新公众负担法规可以实施(伊利诺州除外)。
由于新规比之前的规定范围涉及广,可能造成有人不小心拿了福利,成了公共负担,以至申请绿卡遭拒。移民局于1月30日公布这项新规将于2月24日起实施。2月24日当天及之后申请的案件,一律用新的公众负担标准审查,在这之前已递件的仍用旧的规定。
因此,如果有移民案件正在申请的,如果能在2月24日之前递件,最好快些递件。
新法规定,凡是在过去36个月中,领取超过12个月的医疗补助计画(Medicaid)的绝大多数福利形式、第八节住房选择券计画(Section 8 housing choice voucher program,俗称政府楼)、粮食券(SNAP),以及社安补助金(SSI)、家庭急救金(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等,都属于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范畴,这个时间也是从2月24日开始算起。
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同一个月内领取两种福利,则算是领取福利两个月。
除了以上所列,领取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所给的低收入户现金补助,也算在公共负担之内。另外,政府也会根据申请者本身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水平、财产来考量是否成为公共负担。
例如,申请者不是学生,有合法打工的工卡,却不能证明目前在工作;或者申请者已被确认患有将会需要接受大量医疗的疾病,都会是一个不利的因素。而申请者目前有收入或者有不动产,报税超过贫穷线250%,或者申请者有医疗保险(不能是政府补助的医疗保险),则会是有利的因素。
公共负担的认定只在于申请绿卡的本人,并不包括其公民或绿卡的配偶、子女,因此,如果正在申请绿卡,自己的公民或绿卡配偶、子女可继续领取福利,而不会被认为是公共负担。
另外,已拿到绿卡的人,是可以领取福利,而不会因此绿卡被取消,但政府有权向当初替绿卡申请者递交生活担保书的人(Affidavit of Support)要求赔偿。不过,政治庇护批准申请绿卡的人,及U签证或受虐配偶I-360批准申请绿卡的人,则不受新公众负担规定的限制。
新法也列出了有些福利即使领取了也不算在公共负担之内。例如,学校免费午餐、奶票(WIC)及Medicaid中的紧急医疗补助(Emergency Medical Conditions)。怀孕的人及怀孕终止60天之内领取的Medicaid,或21岁以下的小孩领取的Medicaid,都不算在公共负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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