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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应该禁止体罚   王昌利

浙江温岭幼儿园虐童事件的背景下,本文可能会被曲解为虐待,但是虐待和体罚本质不同。虐待的目的是为了发泄,是为了带来快感;体罚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教育目标,痛下手段。本文只讨论体罚背后的条条脉络,真知灼见永远属于保持冷静思考力和判断力的朋友,见风就是雨情绪容易激动的人不适合讨论这个话题。
一、体罚带给大家的噩梦
前阵子某中学一位教师对早退的学生,集体实施体罚,多名学生身体出现痕迹,被媒体报道,引起轩然大波,教师被停职反省。当前某中学英语教师1分钟内狂抽学生8耳光,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虽然家长对教师表示理解,媒体对家长和教师都表达了指责。教师因体罚学生被索赔几万,十几万的,大有人在。媒体报道一个,教育部门就处理一个。追踪背后根源,没有发现哪个老师在体罚了学生之后会得到什么好处。这种百害而无一益的行为怎么频频发生呢?
有很多原因,比如教师涵养不够,没有足够智慧运用更多有效手段;比如教师长期处于高压状态,面对孩子问题时,情绪往往失控;比如孩子顽劣,常规的教育实在没有效果;比如体制压迫,教师不得不采用残酷手段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比如传统的惯性力量,家长和教师自己就是伴随着体罚成长的……
二、体罚的效果如何
现实中确实有不少孩子在犯错误的时候,被体罚之后不再犯。我有个朋友说小时候偷南瓜回家,老爸给他一耳光,他总是很荣耀地谈起这件事。我们的社会中绝大部分家长和大部分教师都在不同程度地使用体罚,如果一点也没有效果,大家也就不会使用了。传统上也有不打不成人的说法,古代的私塾戒尺、家法体罚都是被广泛认可的。音乐大师贝多芬,乐坛巨星迈克尔.杰克逊都是严酷的父亲用鞭子抽出来的,狼爸虎妈也都是成功了的。
也有不少孩子被体罚之后没有效果。就学校教育中,大部分孩子被体罚后都没有变得更好,往往进一步陷入挫败感,更厌学,更反叛,学习效率更低。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最糟糕的是体罚后,个别孩子经受不住屈辱,选择轻生,选择离家出走,选择和老师、家长势不两立。原本是为了孩子好,结果酿成了悲剧。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面对这种后果,都会不胜悲哀,后悔莫及!
三、时代进步的呼唤
时代在进步,中国在经济上赶超世界,在精神领域和制度领域也在赶超世界,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有一个令人鼓舞的前景。
联合国2006年10月12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对儿童使用暴力在全球很多国家被广泛接受,至少有106个国家仍允许对学生实施体罚,有147个国家没有禁止在学校和其他儿童机构中实施体罚。以此为参照,中国虽然人均收入不及全球平均的一半,但在教育立法方面显然已经跨越式赶超了世界。
舆论和学者往往描述美国校园如天堂般的美丽,中国这么伟大的国家即便不超过美国,至少也应该像个天堂,体罚是不能支持的。
愿望虽好,如果美丽过头了,恐怕就仅仅剩下童话了,带来的不是进步而是矛盾。一个连死刑都无法废除的国家,怎么可能禁止体罚?一个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的社会,如何能“文明”“悠雅”地进行教育活动?试想,一个悲愤的家长,一个心中充满压抑的孩子,一个高压锅状态下的教师,互动中,能如沐春风般的进行教育活动吗?这是悲哀的,笔者并非愿意看到这种悲哀,而是在一个高压社会避免不了的。
为什么体罚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为什么那么多国家都没有禁止体罚?为什么被大家崇拜得五体投地的美国,仍然有21个州法律规定可以体罚?为什么二战后法律禁止体罚的日本,到2007年又恢复教师可以体罚学生?难道他们一个个都比我们愚昧?不是的。教育的效果需要二条支撑途径:一条是奖励,一条是处罚。没有处罚的教育,培养出来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为所欲为,最终还是要由社会规则来惩罚,只不过这种社会的惩罚以什么样的形式来完成就很难预料了。(同时,没有奖励的教育如同牵牛爬皂荚树,死气沉沉,效率极低。)体罚作为一种处罚方式而存在无可取代。用一个“平俗”的教师的经验来说“一耳光的效果抵上3天3夜的讲理”。
四、媒体喜欢追腥逐臭而无视真理
媒体的最大功能本来应该是揭示真相,引领方向。但是我们看到的现象是,什么新闻最刺激老百姓,媒体就报道什么新闻,怎样报道最刺激老百姓,他们就怎样报道。那些主持人,评论人,手舞足蹈,一副上帝使者形象痛批事件当事人,高谈阔论什么“鞭子抽不出教育的未来”“教师素质低下”“好好反思”等。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再深入一点说出真相,他们却不敢多说半个字。既不敢分析背后的真相,又要煽动群情,吸引眼球和点击率,也真煞费媒体工作者们的心了。
在我们这个社会,媒体最不可信了:比如媒体热播买房的时候,你去买房就最高价;媒体宣传某个景点,你去旅游就堵死;媒体宣传某个模范,其实整个偌大的社会就那么一个,宣传内容还不一定是真的。所以,我一个朋友说,你判断一种观念是否对错,很简单,你只要看看媒体怎么说的,那一般都是忽悠你的,反过来判断,就对了。
五、体罚的圈定
教育中应该支持体罚,像美国那样把这种处罚方式的适用条件、手段规范化即可。因体罚而造成孩子伤害的依法赔偿,属于学校因素造成的,学校赔偿;属于教师个人不规范造成的,教师个人赔偿;属于主观恶意的,依法入刑。
即便法律认可一定条件下的体罚,也没有谁愿意轻易体罚孩子,没有人体罚孩子之后心里是好受的。而当前,法律禁止体罚,实际上家长教师普遍都在体罚。不论体罚是否造成伤害后果,一旦媒体报道,舆情就乱成一团,相互指责、谩骂,既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律解决程序也没有一个确切的是非结论,这么嚷嚷,算什么正常社会?
六、体罚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经济、文化水平较高的家庭,自身承受的社会矛盾相对小,教育效率高,体罚的情况必然会少。有个别家庭,在子女成长的一生中都不曾体罚过孩子,令人欣慰,引人入胜。我们的国家,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上不断超过许多国家,内部的压力也相应地向外排放,整个国家的精神面貌、文明程度都会随着国家的上升而提高,因此带来的水涨船高式的连带反应,必然推动教育层面的改善,体罚现象也必然随之减少到最低。体罚终将退出历史舞台的,不过,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教育手段的改善必须依附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改善;而当前,还达不到禁止体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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