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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嵇康、刘伶……这些魏晋名士们,怎么就那么爱喝酒呢?

饮酒之风——存在与虚无

比服药之风更源远流长、更让人喜闻乐见、更能彰显魏晋风度的,当然就是饮酒之风了。这种风气至今仍在神州大地上流行,就酒的品牌之多、产量之富、消费群体之密集而言,今天的饮酒之风可能比古代更甚。

但,同是饮酒,今人对酒文化的贡献实在乏善可陈,除了假酒层出不穷以外,我们表现在酒文化上的创造精神的确是每况愈下了,每年照样有不少人死于饮酒过量,但没有一个人说得出刘伶那句“死便掘地以埋”的豪言壮语。总之,酒的销量在大幅度攀升,而饮酒一事所承载的文化含量,所彰显的人格魅力,所迸发的生命激情,所凝结的哲学深度,却无处寻觅了。

《世说》有《任诞》一篇,其实也是魏晋风度的一个重要侧面,而最能显示“任诞之风”的莫过于饮酒。所以《世说》正文中“酒”字共出现103次,其中《任诞》篇就有43次,占了将近一半!《任诞》篇共54条,提到饮酒的就有29条,更占了一大半!这个数据很能说明,酒在魏晋名士生活甚至生命中所占的重要地位。而将酒文化的规模、深度推向极致的,莫过于“竹林七贤”了。

如果说以何晏、王弼、夏侯玄为代表的“正始名士”是一群服药成风的名士,那么,以阮籍、嵇康、刘伶为代表的“竹林名士”,则是一群喝酒成风的名士了。我们在《人物篇》和《典故篇》中,已经讲过七贤中的山涛、刘伶、王戎、阮籍和嵇康,七贤已占了五位,其人其事已不陌生,那么,就让我们把话题压缩一下,集中在“名士饮酒的理由”上吧。

魏晋名士为什么喜欢饮酒?理由可以举出N种,但我想,首要的一个理由是——为了找乐子,所谓“及时行乐”。美学家李泽厚先生有个观点,他认为汉末魏晋时期随着自我意识和生命意识的觉醒,“人的主题”被提上日程,“人的觉醒”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美的历程》)。而我以为,自我意识和生命意识的觉醒,必然带来人对快乐的追逐。《古诗十九首》中就出现了很多表达“及时行乐”主题的诗句,如: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万岁更相送,贤圣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驱车上东门》)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生年不满百》)

在古人看来,人生在世,真正可以享受的时光太短,功名利禄这些身外之物,又阻碍了人们去追求生命本该有的快乐,真是何苦来哉!

《世说·任诞》篇中,张翰和毕卓的酒后真言便表达了这层意思:

张季鹰(张翰)纵任不拘,时人号为“江东步兵”。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任诞》20)

张季鹰就是那个见秋风起,便想起家乡的菰菜、莼羹、鲈鱼脍,然后辞官归乡的那江南名士张翰,为人旷达而好饮酒,人称“江东步兵”——步兵是阮籍做过的官,犹言“江东阮籍”。有人问他:“你固然可以纵情享乐一时,难道就不为身后的名声考虑吗?”

当我们奉劝一个顽劣无度、不求上进的人时,也会这么苦口婆心的。但张翰的回答不仅颠覆了一般常理世故的正当性,而且将其中的荒谬性也揭示出来了。他说:“让我有身后的好名声,还不如眼前的一杯酒呢!”

毕卓也是东晋著名的狂士和酒徒。太兴年(318—321)间,他曾做吏部郎,却因为饮酒太过而被废职。有个故事说:邻居家的小伙子刚刚酿好酒,毕卓便趁着喝醉的工夫,夜里跑到人家里,直接就在酒瓮里取酒而饮。主人还以为是盗贼,便把他抓住绑了起来,后来发现竟是隔壁的吏部郎大人,这才为他松了绑。可是这个“疑似小偷”不仅不走,竟又拉着主人在酒瓮旁一同酣畅,直到酩酊大醉才回去(刘注引《晋中兴书》)。毕卓的豪言壮语是:

“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任诞》21)

这几乎是一首即兴而作的五言诗,虽有些“打油”的味道,但其中传达的那种狂放和达观,真是惊世骇俗,咄咄逼人,震铄千古!再看《赏誉》篇的一条记载:

刘尹云:“见何次道(何充)饮酒,使人欲倾家酿。”(《赏誉》130)

刘惔这话真像是现在好客的主人,不把客人灌醉总觉过意不去,而何充的表现简直就是最佳客人的代表了。“使人欲倾家酿”一句真是很妙,除了表明何充酒量很大按,《晋书·何充传》载:“充能饮酒,雅为刘惔所贵。”以外,还让我们想象其喝酒的神态举止,一定是很有感染力和观赏价值的,让人忍不住想把家里所有的美酒都倒出来,好把这潇洒美妙的一刻延长、留住!

魏晋时期,酒与诗还经常联系在一起,成为文学创作的触媒和高雅游戏的道具。曹丕《与吴质书》说:

“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

这是先喝酒再作诗。而在著名的金谷诗会中,则是先作诗,再喝酒。当时名流“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石崇《金谷诗叙》)。王羲之在《三月三日兰亭序》里说得更明白:

“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后来,“曲水流觞”就成了一个脍炙人口的风雅典故。这,大概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诗酒人生”吧!

而和饮酒意思相同而更富雅趣的“酣畅”一词,则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了饮酒的快乐: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任诞》1)

阮宣子(阮修)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虽当世贵盛,不肯诣也。(《任诞》18)

山季伦(山简)为荆州,时出酣畅。人为之歌曰:“山公时一醉,径造高阳池,日莫倒载归,茗艼无所知。复能乘骏马,倒著白接,举手问葛彊,何如并州儿?”高阳池在襄阳。彊是其爱将,并州人也。(《任诞》19)

子敬与子猷书,道:“兄伯萧索寡会,遇酒则酣畅忘反,乃自可矜。”(《赏誉》151)

“酣”是一个会意字,从酉,从甘,“酉”表意也表形,“甘”则表声。《说文》释“酣”云:“酒乐也。”《广雅》则说:“酣,乐也。”翻译成大白话就是:酒喝得很畅快。“酒酣耳热”之时,才能达到一种乐而忘忧的境界。

这就说到喝酒的第二个原因——“解忧”了。以酒解忧,古已有之。《诗经·卷耳》中就有“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的诗句,可见酒能解忧在先秦时代就已是常识。

还有一个很神奇的故事说:汉武帝驾临甘泉宫,在驰道中发现一种红色小虫,五官分明,大家都不认识。武帝就让素有博学多闻之名的东方朔去看看。东方朔看后说:“这虫名叫‘怪哉’。当年秦朝法令严酷,抓捕无辜,众庶愁怨,都仰首感叹说:‘怪哉怪哉!’这虫子就是感动上天所生,所以名叫‘怪哉’。这里一定是秦朝监狱所在之处。”当即按察地图,果然是秦朝的监狱所在地。武帝问:“怎么才能把这虫子消掉呢?”东方朔说:“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叫人把虫子放进酒中,须臾,虫子果糜散。东方朔“凡忧者得酒而解”的说法真是很妙,一不小心竟使那杯中物成为天下第一解忧灵药(《殷芸小说》)。所以,以酒解忧的“发明专利权”,应该属于汉代大名鼎鼎的东方朔。

后来曹操也在《短歌行》中写道: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不管酒能不能解忧,有忧愁的时候来个酩酊大醉,至少可以暂时忘掉眼前的烦恼吧。

酒的解忧作用,《任诞》篇中也有一个极好的例子:

王孝伯问王大:“阮籍何如司马相如?”王大曰:“阮籍胸中垒块,故须酒浇之。”(《任诞》51)

刘孝标注称:“言阮皆同相如,而饮酒异耳。”我不太同意这个说法。与其说阮籍比司马相如更好饮酒,不如说阮籍比相如怀有更多无从排遣和消磨的忧患!“胸中垒块”,正是指积郁在心中的忧患和痛苦,就像巨大的结石,又如癌变的肿瘤,所以要烈酒来消毒、来融化!

阮籍的好酒实有其不得已之处,他和陶渊明的好酒有着本质的区别:阮籍喝酒是为了麻醉自己,以求全身远祸,那大醉六十天的记录,那居丧豪饮的狂放里面,包含着多少难言的苦楚!所以阮籍的八十二首《咏怀诗》,只有两处提到酒。而陶渊明的好酒则带有享乐性质,他在《杂诗》中写道:“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这是典型的及时行乐的饮酒观。

魏晋名士好酒,还有精神上追求超越、肉体上放浪形骸的原因。如东晋名士王忱就说:

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任诞》52)

“形神”是魏晋时非常重要的一个哲学和美学概念。“形”指外在形骨体貌,“神”则指内在精神气质。嵇康有个重要的养生观点,“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认为“呼吸吐纳,服食养身,便形神相亲,表里俱济”(《养生论》)。而王忱则把饮酒也归入到道教的养生系列中,并且说:“三天不喝酒,便感觉形体与神明不再相亲。”这无意中道出了酒的一大功效,即酒的麻醉作用可以使人短暂地进入“灵肉合一”的境界,飘然若仙,陶然忘忧,反过来,如果不喝酒,人岂不就像行尸走肉一样,缺乏通常所说的“精气神”吗?

值得一提的是,王忱大概是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一位“醉死”的名士。《任诞》5注引戴逵《竹林七贤论》云:“籍与伶共饮步兵厨中,并醉而死。”但刘孝标马上反驳说:“此好事者为之言。籍景元中卒,而刘伶太始中犹在。”故阮、刘二人不得称“醉死”。史载他“少慕达,好酒,在荆州转甚,一饮或至连日不醒,遂以此死”(刘注引《晋安帝纪》)。神超而形越,醉生而梦死,这真是实现了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了!

和王忱观点相似的也大有人在,例如: 

王光禄(王蕴)云:“酒,正使人人自远。”(《任诞》35)

王光禄就是王濛的儿子王蕴,和王忱一样,也是个恨不得在酒缸里过活的酒徒。《晋阳秋》说:“蕴素嗜酒,末年尤甚。及在会稽,略少醒日。”王蕴这话的意思是:酒这东西,好就好在能使人远离自己的凡俗,进入到一种混沌邈远之境。看来,他和一般的酒鬼不一样,他能从实践中总结出理论来,从肉体的放纵中体验到精神上的某种升华,也算对得起那杯中物了。再看下一则:

王卫军(王荟)云:“酒正引人著胜地。”(《任诞》48)

王卫军是王导的儿子王荟。他一不小心为后世贡献了一个脍炙人口的成语——引人入胜。我们常说一篇文章能够“引人入胜”,却不知最早是用来形容酒的妙处的!俗话说:“酒要微醺,花要半开。”喝过酒的人大概都有这种体会,在没有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是感觉最美妙的时候,不管别人如何看你,你自己会在那微醺的状态中,视接千载,心游万仞,意气风发,产生一种“我不上天堂,谁上天堂”的飘飘欲仙之感!难怪,像周伯仁这样的豪放名士,晚年时竟也“但愿长醉不愿醒”了:

周伯仁风德雅重,深达危乱。过江积年,恒大饮酒,尝经三日不醒。时人谓之“三日仆射”。(《任诞》28)

周伯仁早年是“风德雅重”的朝廷重臣,后来因为嗜酒成性,居丧期间也喝得大醉,他姐姐死,他醉了三天;他姑姑死,他又醉了两天,每次喝醉,朝中大臣都要共同守候照顾他,因此“大损资望”(《语林》)。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对名士做派的追求,王恭的自白最具代表性:

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任诞》53)

可见,王恭是个对“名士做派”很有研究的人,他的观点如“熟读《离骚》”虽然显得很不专业如余嘉锡就说:“《赏誉篇》云:‘王恭有清辞简旨,而读书少。’此言不必须奇才,但读《离骚》,皆所以自饰其短也。恭之败,正坐不读书。故虽有忧国之心,而卒为祸国之首,由其不学无术也。自恭有此说,而世之轻薄少年,略识之无,附庸风雅者,皆高自位置,纷纷自称名士。政使此辈车载斗量,亦复何益于天下哉?”(《世说新语笺疏》),但他对饮酒的推重还是真实情况的反映,“饮酒”还不够,还要加上一“痛”字,这也是“酒神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饮酒成为名士的身份证明和醒目招牌的时候,饮酒的深刻和哲学深度也就被消解大半了。

其实,在魏晋人看来,喝酒简直就用不着找什么原因和理由,用流行的句式套一下,可以说:因为爱喝酒,所以爱喝酒。而且,有美酒在前,和什么人喝都是次要的了,有个故事说:

刘公荣(昶)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任诞》4)

这个叫刘公荣的家伙也是放达好酒之辈。不管三教九流,上不上台面的人,他都一块喝酒。人家笑他,他说:“比我强的,不能不跟他喝;比我差的,也不能不跟他喝;跟我差不多的,更不能不与他喝。所以我每天都是醉着的!”孔子说过“有教无类”的话,刘公荣简直可以说是“有酒无类”!但你说他可爱不?要我说,真可爱!难怪明代文人袁中道评点说:“慧人。”

竹林七贤中还有一位以喝酒著名的,就是阮籍的侄子阮咸。阮咸字仲容,魏武都太守阮熙之子,阮瞻(千里)、阮孚(遥集)之父。晋时曾做过始平太守。阮咸不仅是当时著名的音乐家,善弹琵琶,而且也是“任诞”之风的典型代表。《任诞》篇记载了一个好玩的故事:

阮仲容(阮咸)步兵居道南,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贫。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任诞》10)

以大裤衩PK绫罗绸缎本就不够“厚道”,可阮咸还要说“未能免俗,姑且如此”, 真是便宜都让他给占了!还有个“人猪共饮”的故事说:

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12)

喝酒喝到这个分上,真是物我合一,宠辱偕忘!而且,不太为人注意的是,“人猪共饮”的行为,其实包含了对人的高贵性的颠覆,这种“狂欢”式的豪饮,既是对礼教规定的“人”的一种反动,也是对人的世界本质上的荒谬性的揭露。仿佛在说:在动物性的口腹之欲上,人类和猪并没有两样!就像穿绫罗绸缎的富人并不比穿大裤衩的穷人更高贵一样,在自然面前,在天地之间,在所谓文明和礼法的制约之外,人类也并不比猪更高贵!必须指出,魏晋风度正是在这一点上偏离了人类文明既有的伦理秩序,堕入到了一种“虚无的狂欢”。

魏晋风度张扬了人的个性,却从来没有贬低过自然万物,庄子说“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庄子·山木》)意思是:利用支配外物而不为外物所利用支配,又怎么会受到牵制和拖累呢?这个外物,不是指自然万物,而是指社会生活中约束人的种种虚伪教条和名缰利锁。有人怀疑此事的真实性,甚至从语言文字上找根据,不过是想为人类挽回面子,我只能说,这是因为没有读懂《世说》,不了解“魏晋风度”的缘故,更不知道这是阮咸式的“黑色幽默”!阮咸时的黑色幽默在《任诞》15表现得更充分:

“阮仲容先幸姑家鲜卑婢。及居母丧,姑当远移,初云当留婢,既发,定将去。仲容借客驴,著重服自追之,累骑而返,曰:‘人种不可失!’即遥集之母也。”

当然,这种“肆意酣畅”“醉生梦死”的虚无的狂欢,也曾遭到当时来自权威的挑战:

鸿胪卿孔群好饮酒,王丞相语云:“卿何为恒饮酒?不见酒家覆瓿布,日月糜烂?”群曰:“不尔,不见糟肉,乃更堪久?”(《任诞》24)

王导劝孔群节制饮酒,说话很委婉,用了一个比喻说:“你没看见酒店盖酒坛子的布,天长日久就会因腐蚀而糜烂掉吗?”孔群很聪明,马上说:“不是这样。您没看见用酒或酒糟腌制过的糟肉,更加经久不坏吗?”言下之意,您这个比方也太烂了,我顶多是块酒糟肉,总比盖酒坛的布更耐久吧?总之,喝酒的理由有千千万,戒酒的理由却是一个没有!

顺便说一句,“居丧无礼”大概是由阮籍开始的,曾引起社会的极大争议和震动,后来,王戎母亲去世,他也照样饮酒吃肉,还有很多人,在葬礼上或弹琴,或驴鸣,无不显得放达不羁。但是,我要说,这一条已经完全被今天的人超越了,君不见如今的婚丧嫁娶红白喜事,豪饮狂欢的场景比比皆是吗?从这个角度上讲,魏晋风度总算在酒桌上被我们发扬广大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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