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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VS古龙:吃饭和喝酒,谁才是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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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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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的金庸小说是《笑傲江湖》,因为令狐冲是个接地气的男主角,书里面关于吃喝的情节不少,印象深刻的有“偷西瓜”、“烤青蛙”和“论杯”几个章节,至今不忘。

“偷西瓜”一节出自《治伤》,恒山派的小尼姑仪琳带着受伤的令狐冲逃跑,令狐冲口渴,她要为对方去偷瓜农的西瓜。令狐冲于世俗的礼法教条,从来不瞧在眼里,要偷便偷,简单至极。仪琳是佛门弟子,偷西瓜是犯了戒律,当时西瓜地里没人,她跑了好远也没找到主人。她挣扎了好久,最后才豁出去,决定就算自己堕入地狱永受轮回之苦,也要让令狐大哥吃上西瓜。

书中的描写实在精彩,接着两人吃西瓜看彩虹看瀑布的情节也是非常的浪漫写意,也难怪仪琳对令狐冲钟情至深。

“烤青蛙”在第十七章《倾心》。令狐冲和任盈盈同坠山崖,共捉青蛙烤了吃。这是两人第一次以真实面目独处,情景非常旖旎。任盈盈嘲笑令狐冲用独步天下的独孤九剑来杀青蛙,还把青蛙烧得焦了。令狐冲却说:“好极,好极!如此火候,才恰到好处,甜中带苦,苦尽甘来,世间除此之外,更无这般美味。”

由此可见,世间美味,并不在于食物本身,而是看你和什么人一起吃。这只烤焦了的青蛙也像是令狐冲他自己,在经历一番江湖风波之后,历尽艰险,终解开身上内功之毒,成为一代大侠。

金庸小说中写吃最出名的无疑是《射雕英雄传》的黄蓉以美食引诱洪七公收郭靖为徒一章。洪七公是大吃货,黄蓉是小厨神。为了骗取洪七公教郭靖降龙十八掌,黄蓉匠心独运,煮了几道菜给他吃,叫他直吃到欲罢不能。其中最为特别的是二十四颗酿进火腿的豆腐球。

书中记载:“那豆腐却是非同小可,先把一只火腿剖开,挖了廿四个圆孔,将豆腐削成廿四个小球分别放入孔内,扎住火腿再蒸,等到蒸熟,火腿的鲜味已全到了豆腐之中,火腿却弃去不食。洪七公一尝,自然大为倾倒。这味蒸豆腐也有个唐诗的名目,叫作‘二十四桥明月夜’”

美食家蔡澜是个武侠小说迷,也喜欢读金庸的书,便和香港镛记的老板甘健成先生一起研究,依足书上所写,将这道菜做了出来,热气腾腾挖豆腐来吃。至于整只金华火腿,当然也按照书中所讲——弃之不食。

哈哈,真豪气!

金庸写吃,多数注重的是氛围、文化底蕴和情操,他追求的是一种“君子远庖厨”的艺术意境,曾经就有人批评他小说中的英雄侠客们好像从不缺钱,从来不为吃饭发愁——

那么古龙呢?

古龙笔下的大侠们对吃没有太多讲究,能吃就好,而且他写的都是平常所见的菜式,像《猎鹰赌局》中的炒鸡蛋:

“鹅黄色的一盘蛋,上面缀着十来点翠绿的葱花,香、缴、柔、滑,胡大小姐本来准备只吃一口的,小小的一小口,可是一筷子接下去,眼睛和筷子就再也台不得离开这盘炒鸡蛋。 ”

又好比如《碧玉刀》里的宋嫂鱼:

“宋嫂鱼就是醋鱼。

“鱼要活杀的而且要清蒸才是最上品的,蒸熟了之后,才浇上佐料送席,所以送到桌上还是热气腾腾,那真是入口就化,又鲜又嫩。

“正如成都的麻婆豆腐,醋鱼叫做宋嫂鱼,就因为这种作法是南宋时的一位姓宋的妇人所创始的。 ”

你根本就看不出这是武侠小说的语调,而且还是古龙的!不过这一切可能与他个人的生活经历有关,他幼年吃苦,长大后是个浪子,于他而言,所有的饮食、酒和女人,不过都是过眼云烟,只有朋友,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才会在书中一遍遍地写出来:楚留香有胡铁花,陆小凤有西门吹雪,郭大路有燕七王动林太平……

古龙一遍遍地问“谁来跟我干杯”,为的只不过是求一个能够把酒言欢的知音。

幸好,他也有一个知己:倪匡。

古龙的成名有赖于倪匡向大导演楚原推荐拍摄古龙的作品《流星蝴蝶剑》。《流星蝴蝶剑》走红后,古龙名利双收。他爱喝酒,便经常呼朋唤友一起吃饭喝酒,数年后,更因此肝硬化早亡。

倪匡后来回忆好友,说每次都想劝古龙少喝点,但是欲言又止,因为他知道古龙想要的就是和朋友喝酒时的淋漓尽兴。

可以看得出,金庸和古龙在美食上的追求是不一样的。有意思的是,现实中两人都喜欢吃牛肉。蔡澜说金庸是个很会吃的人,曾写文道:“说到牛肉,可是查先生的至爱。西餐店的一大块牛扒,吃得不亦乐乎。”

和金庸吃西餐的雅致不同,古龙对吃的口味比较平民化,他在散文集《笑红尘》中也写到自己爱吃牛肉,最爱台湾“唐矮子”的牛肉面和一家小店的回锅牛肉。

金庸写酒,在《笑傲江湖》中说“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

譬如喝汾酒当用玉杯,饮百草酒须用古藤杯,饮梨花酒该当用翡翠杯……

但古龙偏不!他偏偏要来调侃一下老先生太过讲究的作风。他在《欢乐英雄》写道:

林太平慢慢地张开眼睛,瞧见燕七手里的破碗,立刻皱起了眉头,失声道:“你们就用这种碗来喝酒?”

他说话的口气就好象看到有人用鼻子吃饭、用脚拿筷子一样。”

郭大路道:“不用这种碗喝用什么喝?”

林太平道:“喝竹叶青就该用翡翠碧玉盏,用这种碗喝简直糟蹋了好酒。”

郭大路笑道:“我看你还是将就点吧,只要闭起眼睛,破碗和碧玉盏也没什么两样。”

林太平想了想,道:“这话倒也不错,但我还是宁可用坛子喝。”

酒坛就在他面前,他居然真的捧了起来,仰起头往嘴里灌。

我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想起了《笑傲江湖》中的《论杯》,不禁放声大笑,实在太欢乐,太有趣了!

哈哈哈哈!

人生得意须尽欢,管他玉杯与破碗!

郭大路,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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