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瘗鹤铭》,大字摩崖,南梁天监十三年(公元514年)刻,署名为“华阳真逸撰,上皇山樵正书”。
《瘗鹤铭》原刻在镇江焦山西麓石壁上,中唐以后始有著录,后遭雷击崩落长江中。南宋淳熙年间(公元1174~1189年)挽出一石二十余字,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又挽出五石七十余字。
自宋代《瘗鹤铭》残石被发现以来,历代书法家均给予其高度评价,对它的时代、作者、思想艺术性等方面的研究、探讨一直没有停止过,且至今未有定论,成为千古之谜。
《瘗鹤铭》原文大略如此:
鶴壽不知其紀也,壬辰歲得扵華亭,甲午歲化扵朱方。天其未遂,吾翔寥廓耶?奚奪余仙鶴之遽也。乃褁以玄黄之巾,藏乎兹山之下,仙家無隱晦之志,我等故立石旌事篆銘不朽,詞曰:相此胎禽,浮丘之真,山隂降迹,華表留聲。西竹法理,幸丹歲辰。真唯仿佛,事亦微冥。鳴語化解,仙鶴去莘,左取曹國,右割荆門,後蕩洪流,前固重局,余欲無言,尔也何朙?宜直示之,惟將進寧,爰集真侣,瘗尔作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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