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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又作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又作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又作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又作与)(yú)?向(又作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向(又作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向(又作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编辑本段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散文家孟轲及其弟子万章等人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3.5万多字。也是“四书”之一,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
编辑本段注释
  1.欲:想要,喜欢 。所欲:想要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重要 于:比   6.苟得:不合理的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患:祸患,灾难。   8. 辟:通“避”,躲避。   9.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   14.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丢失。   15.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6.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7.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18.蹴(cù)尔:用脚踢着给他。 蹴:用脚踢。   19.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认为不值得,指不愿意接受。   20.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意为如果。辩,同“辨”,辨别。   21.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增加,指带来好处。   22.奉:侍奉。   23.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同“欤”,语气助词,译为"吗"。读"yú"。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   24.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5. 已;休,罢,停止。   26. 本心:天性,天良。   27.是故:这样的原因,因此。   28.能:能够。
编辑本段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拥有的话,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追求道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得到的,因此我不苟且偷生;死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更令我厌恶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也并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避开祸患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这样做就可以生存,却有人不采用它;照此就可以避祸,却有人不采纳它。由此,可知人们所追求的有胜过生命的,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是道德高尚的人能够不丧失这种本性罢了。   一筒米饭,一碗菜汤,有了它就能活命,得不到它就会死亡。但如果吆喝着施舍,路过的人也不愿接受;如果践踏过再给人家,即使要饭的也不屑一顾。   对于优厚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那么优厚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自己所结识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仁善的天良。
编辑本段作品鉴赏
内容简析
  《孟子语录》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孟子语录》(以下简称《孟》)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孟》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孟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   文章特点: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孟》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孟》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孟》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孟》文的出处看,《孟》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参考赏析
  《鱼,我所欲也》赏析(唐满光)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不过,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义、礼、智等善心,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是后来“失其本心”,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见《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乞丐”,“行道之人”与“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孟子,(约前372一前289)名轲,字子舆,邹国人(现山东邹城市)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对后来的宋儒影响很大,被认为孔子学说的继承者,有“亚圣”之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仁”学基础上,提出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在人性方面,因袭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主张人性本善。(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孟子观点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不过他提出的“舍生取义”的观点,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商品经济的今天,都具有积极意义。   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游说各国。但是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述。有《孟子》七篇传世,篇目为:《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 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的文章说理畅达,发挥详尽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   孟子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孟子》共分7章:《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万章》、《告子》、《尽心》、《离娄》共计261篇。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孟子远祖是鲁国贵族孟孙氏,后家道衰微,从鲁国迁居邹国。据说,孟子三岁丧父,孟母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孟母管束甚严,其“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等故事,成为千古美谈,是后世母教之典范。   《孟子》是儒家经典之一。《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义”,提倡“仁政”,是孔子思想的发展。其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富于鼓动性;善于运用譬喻来陈说事理,辩论是非,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增强了说服力。《鱼我所欲也》一文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些特点。   孟子是儒家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但孟子的地位在宋代以前并不很高。自中唐的韩愈著《原道》,把孟子列为先秦儒家中唯一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开始,出现了一个孟子的“升格运动”,孟子其人其书的地位逐渐上升。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 《孟子》一书首次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之中。元丰六年(1083年),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为“邹国公”,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以后《孟子》一书升格为儒家经典,南宋朱熹又把《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其实际地位更在“五经”之上。元朝至顺元年(1330),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以后就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明朝朱元璋辑有《孟子节文》,删掉《孟子》里的章句,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      
编辑本段孟子名言
1
  尽信书,不如无书。 (孟子·尽心下)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 (孟子·告子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 (孟子·公孙丑)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上)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孟子·离娄下)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孟子·尽心上)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公孙丑)   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孟子·尽心上)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下)
2
  (1)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2)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   (3)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4)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5)其进锐者,其退速。 (6)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7)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8)仁者无敌。 (9)人皆可以为尧舜。   (10)君子不怨天,不尤人。
2的译文
  1不用圆规和曲尺,就不能正确地画出方形和圆形。   2称一称,才晓得轻重;量一量,才晓得长短。   3人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4即使有一种最容易生长的植物,晒它一天,又冻它十天,没有能够再生长的。   5前进太猛的人,后退也会快。   6心这个器官职在思考,思考才能获得,不思考便不能获得。   7因忧愁患害而得以生存,因安逸快乐而灭亡。   8仁德的人是无敌于天下的。   9人人都可以当尧舜这样的好人。   10君子不抱怨天,不责怪人。
3
  长幼有序。——孟子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   惟孝顺父母,可以解忧。——孟子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孟子   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   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孟子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   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
编辑本段课文研讨
整体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问题研究
  本文的论点是什么?   前面已讲过,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编辑本段练习说明
1
  背诵全文。关于本文的论点,有的说是“舍生而取义”;有的说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违背“义”,“舍生而取义”是最高要求。你的看法呢?与同学讨论一下。   此题意在让学生注意本文的结构与思路,从而大致理解本文主旨。   参见“课文研讨”中之“问题研究”。不过若有的学生坚持认为是“舍生而取义”,并能说出一定的理由,也没必要坚持让他放弃自己的意见。
2
  说说下面各组句子中划线的词的意思或用法是否相同。   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2.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3.所欲有甚于生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4.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题意在让学生积累常用实词、虚词。   1.欤,读yú,句末语气词,表示反问。   2.而,连词。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   而,连词。连接主语和谓语,含有“却”的意思。   3.于,介词。表示比较。   于,介词。引出动作的对象。   4.是,指示代词。这个,这样。   是,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3
  结合本文及《〈孟子〉二章》谈谈《孟子》散文的语言特色。   此题意在让学生留心《孟子》文章之美,对《孟子》散文艺术特色有粗浅的体会。   1.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词汇。   2.大量使用排偶句。这样就使文章读起来节奏感强,并且富于文采和气势。   3.善于比喻,这些比喻大多是根据生活常理设计的。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里举的战争中的事例,《鱼我所欲也》中举的“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例子。这种取义浅近的比喻,即使他所讲的道理易于为人接受,又使文章富有文学趣味。
编辑本段教学建议
1
  孟子的文章语言自然流畅,善用排比句式,节奏感强,富有气势,适合朗读、背诵。可以在帮助学生解决疑难字词句后,让学生自己大致疏通文意并熟读课文;教师讲解课文后,列出结构提纲,再背诵全文。
2
  对于文中的重要概念,如“义”“本心”等,既要基本理解它们的主要意思,也要结合实际生活赋予它们以新的内涵。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主要采用学生讨论、教师引导的教学方法,切忌只停留在概念上、书本中。
编辑本段其他
通假字
  1.辟:“避”,躲避   2.辩:“辨”,辨别   3.得:“德”,恩惠,这里是感恩的意思   4.与:“欤”,吗,语气助词   5.乡:“向”,从前
一词多义
  1.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欤”语气词,“吗”   蹴尔而与之: 给予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欣赏   2.而   ①修饰:蹴尔而与之   呼尔而与之   笑而应曰   杂然而前陈者   ②顺接:乡为身死而不受   ③并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④转折: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古今异义
  1.钟   古义:一种量器   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   例句: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2.是   古义:代词,这种   今义:判断动词,是   例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四、词类活用   1、万钟不辨礼义   名词活用作动词 礼义:礼法道义,这里指合乎礼义。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名词活用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编辑本段新解
  孟子说过“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后面是阐述“没有分清“万钟”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了是“失其本心””在我看来这句话在当今社会并不太实用。他的观点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如果没有物质基础呢?比如现在的四川、玉树、海地的地震,很多人在地震中失去了所有,虽然精神上的鼓励很重要,但是在这时候物质似乎要比精神更重要。精神上的鼓励可以延续生命可那只是几天的事,并不长久。如果我现在有几千万我可以捐赠给四川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存活下来,这是在做好事。如果按孟子的观点来说这叫“失其本心”那么这也是失小我成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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